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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3-03-21 10:01:02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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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重要提示

内蒙古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海南XX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X市经济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XXX市经济局拟进行资产转让之目的,而委托评估的其下属单位内蒙古XXX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与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总体上运用成本加和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XX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做出了公允反映。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XX年7月31日止,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内蒙古XXX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总额:账面价值24,714.24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4,510.71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贰亿肆仟柒佰柒拾肆万玖仟壹佰元整(RMB24,774.91万元)。

  2、负债总额:账面价值16,897.58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6,897.5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玖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RMB16,897.58万元)。

  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7,816.65万元,调整后账面值7,613.1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仟捌佰柒拾柒万叁仟贰佰元整(RMB7,877.32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             D=C.B        E=(C-B)/B 100%

  流动资产                1        10,017.77       10,137.77       10,170.47          32.70        0.32

  长期投资                2         1,500.99        1,500.99        1,500.99           0.00        0.00

  固定资产                3        11,304.24       11,183.11      10,209.66         -973.45        -8.70

  其中:在建工程          4         3,506.94        3,506.94        3,506.94           0.00        0.00

  建筑物          5         2,778.59        2,744.92        2,677.61         -67.31        -2.45

  设     备       6         5,018.70        4,931.25        4,025.11        -906.14       -18.38

  无形资产                7         1,423.67        1,221.27        2,426.22       1,204.95        98.66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120.00            0.00            0.00           0.00        0.00

  其它资产                9           467.58          467.58          467.58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24,714.24       24,510.71       24,774.91         264.20        1.08

  流动负债                11       16,731.95       16,731.95       16,731.95           0.00        0.00

  长期负债                12          165.63          165.63          165.63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16,897.58       16,897.58       16,897.58           0.00        0.00

  净资产           14        7,816.65        7,613.13        7,877.32         264.19        3.47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以及报送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非为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份内容均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本报告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现行规定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有效使用期限,应当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海南XX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孟XX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XX、廖XX

  中国海南海口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

  一、绪言

  海南XX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X市经济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满足XXX市经济局拟进行资产转让之需要,而委托评估的其下属单位内蒙古XXX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与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总体上运用成本加和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XX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作出了公允反映。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1、委托方名称:内蒙古XXX市经济局

  2、办公地址:内蒙古XXX市西六道街

  (二)资产占有方基本情况

  1、资产占有方名称:内蒙古XXX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150XXXXXXXXXX

  3、公司地址:XXX市煤田镇矿区路;

  4、法定代表人:万XX

  5、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煤炭及其他矿业生产、运输(仅限分公司经营),供电(对内部供电),机械修理(仅限分公司经营),旅客住宿(仅限分公司经营),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煤炭、木材。粮油(零售)、机电配件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6、与委托方关系:资产占有方系委托方下属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也是占有方的主管部门。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内蒙古XXX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1月组建。现有职工5541人其中:公司本身是3781人(含XX乳业、XXXX、、白云查干煤业)、牙煤矿1643人、乌金多种经营处117人。资产1.4亿元。现有生产矿井和在建井7对,其中生产矿井四对,生产能力100多万吨,年创利税近亿元。

  (集团)公司以XX煤炭公司为母公司及XXX煤炭公司、XXXX煤炭公司、乌兰浩特XXXX公司(含XXXX公司)、XX乳业集团公司、XXX玫瑰大酒店、XX公司(含XX农场、猪厂、砖厂)、乌金多种经营处6个子公司组成。集采煤、运输、发供电、城市供热、乳品加工、机械修造、建筑、地质勘探、农业、餐饮业、养殖业、三产开发于一体的以煤炭生产为主的综合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总部设在XXX市煤田镇。

  煤炭主要销往大兴安岭林区和东北三省,铁路专用线22.50公里,并与国铁牙林线接轨;3台上游牌机车担负原煤外运任务,年运输能力200万吨。两台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3000多万千瓦时。地下资源蕴藏丰富,其中煤炭资源储量最大,探明煤炭储量为1.8亿吨,远景储量10亿吨以上。煤种为长焰煤,平均发热量5000大卡左右,具有低硫、低磷、低灰、中高发热量的性质,是优质的工业和民用煤,深得东北各大电厂和企业的青睐。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XXX市经济局拟进行资产转让之目的提供委估企业资产价值参考。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1、本次评估范围以内蒙古XXX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评估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为基础,凡列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企业会计报表上载明的资产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评估对象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七种类型。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账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净值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00,177,731.99         流动负债             167,319,476.02

  长期投资             15,009,850.55         长期负债               1,656,344.21

  固定资产            113,042,359.22         负债总计             168,975,820.23

  无形资产             14,236,654.00         净资产                78,166,542.19

  长期待摊费用            4,675,766.66

  资产总额            247,142,362.42     净资产及负债合计         247,142,362.42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我公司与委托方的约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7月31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由海南XX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XXX市经济局在充分考虑了经济行为的性质,在有利于保证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地划定评估范围和合理选取评估依据等前提下商定的。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而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我们在本次评估工作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为:

  1、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资产评估工作原则;

  2、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的资产评估经济原则;

  3、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以及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4、国家及行业规定或公认的其他一般评估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第36号文);

  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第23号文);

  4、《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政部财产评估司财评字[1999]第91号文);

  5、《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政部《财会[2001]1051号》);

  6、《房地产估价规范》;

  7、公司法、合同法、税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8、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经济行为依据

  1、XXX市经济局与本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签章的“委托方承诺函”、“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三)产权证明文件、重大合同协议

  1、资产占有方填写、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会计报表、账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

  3、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与评估对象有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包括有关报建资料和房屋竣工决算资料、房屋产权证、重要设备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等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资产占有方向本评估公司出具的有关委估资产和负债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书面说明和声明材料;

  5、其他相关文件。

  (四)评估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

  1、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和询价取得的资产所在地价格信息资料;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及有关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及建筑安装合同、协议,大型设备购置、安装合同、协议及发票;

  4、向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询价的信息资料;

  5、《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7、《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2004年版;

  8、《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2004年版;

  9、呼伦贝尔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呼建字(2005)第3号《关于2005年度建设工程概预算价差预调办法的通知》;

  10、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建设项目主要税费标准。

  八、评估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规定,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的前提下,我们对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及技术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了不同的评估方法。

  (一)流动资产评估

  1、货币资金: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其评估方法分别为:

  对现金先核对总帐、日记帐及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上的现金余额是否一致,然后由企业现金保管员对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评估人员与财务负责人在现场作了监盘。之后,由出纳人员将尚未处理的有关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以结出盘点日现金账面余额。评估人员对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查,抽查了有关原始凭证,以验证账面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评估人员最终根据如下公式确定了现金的评估值:

  现金评估值=盘点日实存现金+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支出额-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收入额

  银行存款的评估:首先核对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及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上的银行存款余额是否一致;然后索取银行存款对帐单,并与账面值进行核对,以验证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大额银行存款帐户进行函证,以确认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余额;对外币银行存款在核实无误后,查询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并将外币银行存款折算为人民币后作为其评估值;最后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认了银行存款的评估值。

  2、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帐款:首先核对了总帐、应收款项明细帐、预付帐款明细帐、会计报表及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然后对需作重分类调整的项目作重分类调整,分析各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和预付帐款的业务内容、发生时间,抽查有关原始凭证,并函证了重要应收款项及预付帐款,根据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对应收款项和预付帐款逐笔估计其可收回率,最终按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各应收款项和预付帐款的评估值。在对应收款项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对坏帐准备科目直接评估为零。

  3、存货:首先核对了总帐、存货明细帐、会计报表及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然后对存货进行了抽查盘点,审核了有关会计记录(包括存货出入库凭证),对报废存货作了审核,最后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存货作了评估。

  本项目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内容。

  对近期购进的存货,如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则采用成本法评估,直接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其评估值;对购进时间较长、价格变化较大的存货,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及按规定应负担的有关税费后作为其评估值;对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存货,经调查核实系因存货进出库时计量差错,造成实际出库数量超过账面库存数量,对这类存货的评估值直接确认为零;对已报废、毁损、变质的存货,以其处置时所能收回的净残值作为评估值,如无变现价值的则直接确认其评估值为零;对委托代销商品及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评估时,对货款的可收回性作了分析判断,因未发现其可能遭受损失的迹象,故直接按清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认了其评估值;对因市价下跌而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以其可变现净值作为评估值;在对存货逐项进行评估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评估值为零。

  4、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首先核对总帐、明细帐、会计报表与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上的余额是否一致;了解各项待摊费用的性质、构成及主要经济内容、形成新资产和权利的情况及其尚存情况;抽查大额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以核实其发生额是否正确、受益期及各期摊销额是否合理、正确;最后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资产占有者还存在的、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待摊费用的评估值。对于尚存资产(或权利)的价值难以准确计算的待摊费用,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其评估值;对没有尚存的资产和权利所对应的待摊费用则确认其评估值为零;对于在其它类型资产中已计算过的待摊费用亦确认其评估值为零。

  (二)长期投资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各项长期投资进行了评估:

  1、以下两类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直接按核实无误后的帐面值确定其评估值:(1)对投资日期距评估基准日不超过3个月的长期投资;(2)被投资方尚未开始生产经营的长期投资。

  2、对控股型长期投资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后,再根据资产占有方所持有的股权份额计算出该项长期投资的价值。

  3、对投资金额较小的非控股型长期投资,获取被投资方的会计报表,以其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乘以资产占有方的持股比例求取该项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4、对被投资方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的长期投资,先对其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后,再按资产占有方的持股比例计算该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投资共二项,,资产占有方按成本法核算该项长期投资,评估人员首先核对了总帐、明细帐、会计报表及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然后审核了有关长期投资的原始入帐凭证。由于是XXXXX煤碳(集团)有限公司和XXX煤矿整体出售,此次长期投资不论是增值还是减值都互相抵减,不形响整体出售的净资产,XXXXX煤碳(集团)有限公司对XXX煤矿的投资在评估时按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三)机器设备、运输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的评估

  1、设备评估采用的方法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1)评估值=重置价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3)国产设备重置价值=设备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或=设备原始价值物价指数

  (4)进口设备重置价值=CIF价格现行外汇汇率+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

  +外贸手续费+国内运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费用

  其中:

  关税=CIF价格关税税率

  增值税=CIF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2、设备的重置价值及成新率

  资产的重置价值是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资产占有者,在评估基准日自行购置、建造或形成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并达到正常生产状态或进入生产过程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成新率则是通过使用年限法、功能法结合实地勘察的结果并考虑专家意见综合确定。

  重置价值的确定方法:

  (1)目前市场上仍在生产和销售或具有可比性的设备以现行市场价格并考虑相应的运杂费用、安装调试费及手续费等,确定重置价值。

  (2)目前市场上已不生产和销售,但有替代产品的设备,以替代产品的市场价格,并考虑原有设备的经济性及功能性贬值,确定设备更新重置成本。

  (3)如目前市场既不生产和销售,又无替代产品的设备,则以设备原始价值用物价指数法计算其复原重置成本。

  (4)进口设备按现行FOB价格或CIF价格加上税金,并考虑相应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手续费等,确定重置全价,如没有其国外替代产品的现行FOB或CIF价格,可利用国内替代设备的现行市价或重置成本推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重置价值。

  (5)运输设备的重置价值按现行市场价格加上相应的购置附加费、保险费及牌照费等其他费用确定其重置全价。

  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然后再根据专家鉴定及实地察勘的结果,综合考虑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从而最终判断得出综合成新率,运用年限法确定设备的成新率时,成新率的计算公式为:

  设备尚可使用年限

  成新率=100%

  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

  (四)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重置成本根据分部分项法确定,分部分项法是以建筑物的各个独立构件或工程的单位价格或成本为基础来估算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的方法。

  2、成新率的确定本次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成新率的确定是运用建筑物现状打分法和使用年限法综合确定成新率。

  (五)在建工程的评估

  在帐项调整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评估:

  1、对于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尚在建设的项目,在核查有关原始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的基础上,确定帐面价值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而确定评估值;

  2、对于调整后帐面值为零的项目,因已在调整后的相关项目中考虑,本项目评估值为零;

  (六)无形资产评估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系资产占方拥有的鑫鑫矿采矿权、综合矿的采矿权、XXXX探矿权。

  1、综合矿的采矿权由内蒙古新广厦评估公司评估,我们对其评估结果进行汇总。

  2、鑫鑫矿采矿权帐面金额是企业已支付给国家相关部门的采矿权购买价款,剩余年限的采矿权假如企业今后需要继续开采使用时,另行评估作价向国家相关部门购买,此次评估按已支付价款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资产占有方土地使用权是租用的农业用地,租期10年,帐面值为1,200,000.00元,由于是租用土地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无形资产范围,评估时调整到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4、XXXX探矿权是企业投入的前费用,由于该矿正在筹建中,待正式生产后按月摊销,此次评估按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七)负债评估

  本次评估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等八种类型。

  在对各项负债进行评估时,首先核对了总帐、各帐户明细帐、会计报表及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对需作重分类调整的项目作重分类调整,然后抽查有关原始凭证,索取能证明负债真实性、准确性的资料,函证重要往来款项,最后以核实无误的调整后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九、评估过程

  我们接受XXX市经济局评估委托后,随即组织评估人员组成评估小组,于20XX年8月19日正式进驻现场,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于20XX年8月20日开始进行前期工作,20XX年8月30日进驻现场,最终于20XX年11月8日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和公认的评估原则,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界定,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基准日,签署评估业务约定书;

  2、根据本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资产占有单位布置资产评估申报表,协助企业进行资产申报工作;

  3、收集、准备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4、了解资产占有方基本情况,分析评估风险;

  5、根据所了解的资产占有方及委估资产的基本情况,初步制订评估工作计划;

  6、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安排评估人员,分派各自任务,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范围和产权界定,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资产占有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以及待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2、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对实物资产进行检查核实,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实,验证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4、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5、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往来帐目、发票等财会资料;

  6、查阅工程概预算及决算材料,调阅资产移交清册、设备运行记录、维修及事故记录等有关资料;

  7、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走访有关设计、施工、制造、管理单位,收集市场价格信息;

  8、对主要建筑物及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9、对企业实物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三)评估汇总阶段

  1、根据各专业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评估结果汇总及分析;

  2、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3、撰写评估说明与评估报告;

  4、进行内部复核,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

  (四)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征求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意见后,进行必要而合理的修改,经企业确认无误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针对不同的资产类型,具体步骤分类说明如下:

  A、机器设备类(包括车辆及电子设备)

  1、查阅资产评估申报材料,拟定现场抽查核实方案和勘查计划;

  2、现场勘查。清查核实财产、调查设备管理、使用、维护、检修状况,设备现实功能、现实性能、现实等级、完好率、使用率、工作环境、设备事故、设备检修、设备外观、技术改造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为确定设备成新率收集资料和依据。同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研讨主要装置、重要生产设备、产品工艺、成本收益、资金投入以及计划发展等问题;

  3、对重点设备进行专项调研,并通过广泛的市场询价,掌握重要设备的价格及价格变动趋势;

  4、编制重点设备的技术鉴定书及机器设备评估作业表;

  5、计算机器设备的评估值,编写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B、房屋构筑物类

  1、评估前准备工作:核对原始资料,根据提供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明细资料进行产权界定,对竣工资料、大修情况、帐面原值进行了解和分析鉴别,对项目不全、重复、不清等错误之处向资产占有方说明情况,进行补充更改,做到帐、物、表相符准确。

  2、现场调查与勘估:以企业填报的评估申报表及厂区平面图为依据,对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逐项调查、核实、标定;对面积、数量进行抽查;对关键、重要项目详细调查、填写现场作业记录表,按施工质量、维护保养和腐蚀程度进行评分,计算完好分值。

  3、市场调查:到资产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咨询,了解工程概(预)算和各项取费标准等资料,了解同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造价、收费情况,了解现行市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以及建筑物所在地附近原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情况。

  4、确定重置成本、成新率,计算评估值:根据被评估物的结构、标准、工程量,按照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格和取费标准,考虑各项政策取费和要求进行计算;并选取当地近期竣工的类似工程决算价格等资料进行比较复核,确定重置成本;按照房屋构筑物、构筑物的施工质量、使用环境、规定的使用年限、已经使用的年限及实际维护保养情况,综合计算确定实际成新率,最后计算评估值。

  5、整理与汇总:编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c、流动资产类

  1、审核申报表:在明确了评估范围之后,评估人员审核了资产占有方填写的《流动资产评估申报表》等原始资料;

  2、存货清点造册:企业在充分作好盘点工作的基础上,填制完成存货的造册工作。

  3、抽查核实存货:为了掌握资产占有方的各种财物有无短缺、毁损、锈蚀、等级下降,以及证实帐存的品种是否存在,数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正确,会计资料是否准确和真实等情况,评估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查,并对基准日的各项存货进行了现场盘点清查。存货的抽查数量达到存货总量的40%以上,抽查的帐面价值达到存货帐面总值的60%以上,其间进行了详细的核实记录。

  4、验证申报资料:

  (1)对评估基准日存货明细表金额验证:抽查部分小类合计金额与该类各品种金额之和进行核对,验证其是否相符;再检查各小类合计金额相加的合计金额与大类合计金额进行核对,验证其是否相符;最后,将各类合计金额相加的总计金额与财务报表所列存货金额进行核对,验证其是否相符;采用加和法计算的金额,逐项核对,借以验证存货明细表所列金额的正确性,为评估打好基础。

  (2)对评估基准日货币资金金额验证: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货币资金仅银行存款一项,评估人员通过下述方法对货币资金表列金额的正确性作了验证:a、核对了总帐、日记帐、会计报表及申报明细表;b、与评估基准日的银行存款对帐单余额相核对,如有差额再利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明差额产生的原因,并判断是否需对银行存款余额作调整。

  (3)对评估基准日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的金额验证:首先对申报表中所列明细采用加和法计算出各种总金额,并分别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核对,再与各明细帐评估基准日金额逐笔核对,最后抽取部份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审阅其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验证申报表所列金额的正确性。

  5、分析债权情况:根据资产占有方申报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明细表中所列客户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以及评估人员与该公司财务人员的交谈,判断收回时间、可收回金额等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判断各帐户欠款收回的可能性,以可收回变现净值作为评估值。

  6、询价:根据资产占有方拥有的存货品种,评估人员查询了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格。对外购存货以采购价格加上合理的购置费作为其评估值。

  7、确定评估值:因考虑到评估后企业仍然维持原有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在鉴别被评估流动资产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是否被继续按原预定用途使用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选择了与之相匹配的评估方法,计算流动资产评估值。

  对各类存货的评估充分考虑了各类存货的帐面平均单价,并与存货市场价格水平作了比较,还考虑了变现风险因素等,作为计价依据。

  对非实物性流动资产的评估,充分考虑了其回收变现价值和变现风险,作为评估计价依据。

  D、负债类

  评估负债时,首先核对总帐、明细帐、会计报表及申报明细表,核对一致后再逐一分析各明细帐户的业务内容、发生时间、是否需作重分类调整等,最后抽查大额负债的原始凭证,函证往来款项。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最终按核实无误的调整后帐面值作为各项负债的评估值。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上述评估方法和程序后,本公司评估人员认为,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XX年7月31日止,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内蒙古XXX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结果为:

  1、资产总额:账面价值24,714.24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4,593.11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贰亿肆仟柒佰柒拾肆万玖仟壹佰元整(RMB24,774.91万元)。

  2、负债总额:账面价值16,897.58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6,897.5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玖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RMB16,897.58万元)。

  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7,816.65万元,调整后帐面值7,695.5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仟捌佰柒拾柒万叁仟贰佰元整(RMB7,877.32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          D=C.B     E=(C-B)/B 100%

   流动资产           1     10,017.77    10,137.77   10,170.47        32.70     0.32

  长期投资           2      1,500.99     1,500.99    1,500.99         0.00     0.00

  固定资产           3     11,304.24    11,183.11   10,209.66      -973.45     -8.70

  其中:在建工程     4      3,506.94     3,506.94    3,506.94         0.00     0.00

  建筑物      5      2,778.59     2,744.92    2,677.61       -67.31     -2.45

  设    备     6      5,018.70     4,931.25    4,025.11      -906.14    -18.38

  无形资产           7      1,423.67     1,221.27    2,426.22     1,204.95     98.66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120.00         0.00        0.00         0.00     0.00

  其它资产           9        467.58       467.58      467.58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24,714.24    24,510.71   24,774.91       264.20     1.08

  流动负债           11    16,731.95    16,731.95   16,731.95         0.00     0.00

  长期负债           12       165.63       165.63      165.63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16,897.58    16,897.58   16,897.58         0.00     0.00

  净资产       14     7,816.65     7,613.13    7,877.32       264.19     3.47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请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中的“评估结果(论)”和“评估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价意见。本评估公司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评估范围以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向本评估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上列明、申报的资产和负债为限,本评估公司不负责界定委托评估范围之外的债权债务。

  3、本报告是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会计报表、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等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其所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已经呼伦贝尔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华信审字(2006)第123号《审计报告》及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实,本公司评估人员对其帐务作了必要的审核。委托评估方、资产占有方应对所提供的与被评估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产权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以便评估人员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

  4、本评估公司及注册评估师仅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委估资产的产权及可能涉及的诉讼、仲裁、抵押、担保等事项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负责,本评估公司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或有事项予以了必要的关注。

  5、本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注意到,此次评估的资产中不包含资产占有方的工业、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6、资产占有方的三号矿采矿权,由内蒙古新广厦出据的评估说明,该矿已无可采储量评估为零。

  7、资产评估委托方应对评估对象产权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提交日之间因产权变动而产生的纠纷或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本评估公司及负责该项目的评估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本评估公司及注册评估师对未来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9、资产占有方的部分房产和设备,与中国工商银行XXX支行办理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房产抵押金额2,790,000.00元,合同编号20XX年牙克(商抵)字第0001号,设备抵押金额15,210,000.00元,合同编号:20XX年牙克(商抵)字第0008号。

  十二、评估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

  1、本报告所称“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是指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2、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会对本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如发生了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再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3、在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后、报告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以下事项时将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对此委托方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理:

  (1)如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本次评估的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如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

  (3)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较大变化时,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并作相应调整。

  4、依据资产占有方向本评估公司出具的说明显示:从本次评估基准日20XX年7月31日至评估报告出具之日止,资产占有方未发生资产出售、置换、抵债等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重大事项,仅发生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收支业务。

  十三、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是:

  (1)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提供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和完整的;

  (2)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遵循的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无重大改变;

  (3)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所处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保持稳定,无重大改变;

  (4)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在存续期内持续经营;

  (5)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经营管理正常,无重大失误;

  (6)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持续经营期间,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重大事件发生;

  (7)委估资产所在地资产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8)委估资产在其经济寿命期限内被正常地继续使用;

  2、本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自本次评估基准日20XX年7月3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本次评估目的如若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一般应以本评估结论作为价值参考依据,同时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进行调整。如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4、本评估结论仅用于以下目的:(1)供委托方用于本次评估目的;(2)提供给资产评估主管机关,以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3)提供给资产评估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的主管部门,以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

  5、本评估说明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委托方同意,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亦不得见诸于任何公开媒体;

  6、除用于前述第4、5项所列情形外,未经本评估公司及负责本项目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允许,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引用、使用本报告中的数据资料及评估结论。

  7、因委托方不当使用或其他机构及个人擅自引用、使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不当使用者及擅自引用、使用者自行负责,与本评估公司及负责本次评估项目的评估人员无关,且本评估公司保留追究擅自引用、使用者应负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四、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前述评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

  2、本评估结论系对列入本次委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在评估基准日公允价值的反映,只有在上述评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3、评估人员在出具上述评估结论时,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4、上述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十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估是在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本评估公司及参加评估的人员与本项目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并作了充分努力。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XX年11月8日。

  海南XX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孟XX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XX、廖XX

  中国海南海口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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