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试论资产评估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时间:2020-11-19 14:55:05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试论资产评估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摘 要】虽然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已经发展了20 多年,已经初具一定的规模,但是对于在具体的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依旧难以规避。笔者主要针对资产评估风险产生的原因及相关的规避对策展开论述,希望能够有利于减少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的风险。

  【关键词】资产评估;风险;规避措施

  伴随着国家提出的“十二五”规划,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另外,财政部印发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也给资产评估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使得资产评估的执业范围由传统的资产类业务扩展到文化、玉石、林权、海岛等相关特殊的产业,并且拓展到财政资金绩效的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税基评估等业务领域。但是业务范围的拓宽,会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一定的风险,这必须要求对资产评估风险进行剖析,进而规避防范评估风险。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

  (1)资产评估定义。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的评估机构与人员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资料,依据特定的目的,遵循公允、法定原则、工作程序与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企业、事业、组织、个人资产按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与估算的过程。资产评估的结果直接关系到能否对被评估对象的存量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价值进行正确的评价,从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各方在使用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合理性。并且资产评估在市场交易行为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环节,能为决策提供一定的依据。(2)资产评估的特点。资产评估业务跟会计核算和其它资产评价业务相比较而有自身鲜明的特征。现实性——资产评估是为揭示被评估对象的现实价格,依据某一时点的市场环境与资产状态来对资产进行估价。市场性——资产评价行为具有明显的市场化性质,其主要功能体现在评估资产必须依据市场跟模拟市场。预测性——资产评估的预测性体现在利用资产的预期潜值来说明其现值。公正性——资产评估本身其实是一种社会公正性的中介服务行为,务必依据公允的标准与程序来进行,坚持的立场要公正,得出的资产评估结论必须要符合公正性的要求。咨询性——资产评估的咨询性主要彰显在所评估的并非资产的实际价格,因为资产的'价格只能在经济行为的交易过程中才能得以实现。(3)资产评估的作用。资产评估是为经济活动服务的,其正常有序的展开,对产权的交易与资产保值、增值依据的提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资源优化的配置、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与对外开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类型及其表现形式

  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下这种事件是可能带来损失或者伤害的。风险具有普遍性、客观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社会性、可控性与发展性等特征。资产评估风险是指在评估的过程中,评估人员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导致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观价值与价值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偏离,致使评估报告使用者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笔者通过梳理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将资产评估风险归纳为不可控风险及可控风险。

  (一)不可控风险

  不可控风险主要是因为外部因素所造成的风险。但是,不可控风险却往往导致评估结果产生巨大偏差。不可控风险具体可分为:(1)政府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不完善导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政府对资产评估行业没有指定具体的法律体系,导致资产评估行业在评估的过程中往往无法可依;并且我国对资产评估行业也没建立起完善的监督体系,致使资产评估结论难以验证。(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还比较年轻,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相对而言比较缺乏,评估人员与评估机构在具体评估操作的过程中,却没有标准的资产评估准则拿来参考,进而导致产生执业风险。(3)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难以找到科学、公正的评估标准。外带存在着大量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无形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评估风险。(4)我国对资产评估行业的主管部门没有统一规划,导致这些行政部门在管理的时候会出现职能混乱的现象。往往会制定出各种不同的执业标准或者实施不同的管理手段。这些政府失败现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有些行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进行强行干预或受人贿赂评估结果进行操控操纵,带给资产评估行业的风险是巨大的。

  (二)可控风险

  可控风险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自身可以控制的风险,对于这种风险的控制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主要取决于评估人员自身执业能力操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及评估机构内部制订的相关制度。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可控风险可分为:(1)资产评估机构在内部管理上没有科学的制度建设,造成的评估风险。比如,一些资产评估机构出于利益动机,而对一些存有争议或不合法的资产也进行评估。唯利是图,没有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这些情形都会给评估带来风险。(2)一些评估人员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对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精神没有遵循,给评估带来风险。比如,有的评估人员无底线地满足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使用错误的信息资料等,致使资产评估存在重大的偏差。(3)一些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素养与能力有限或者不足致使资产评估存在风险。虽然我国明确规定资产评估人员必须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对其考核确定评估人员具备了资产评估的相应专业知识之后方可以持证上岗。但是,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情况,有些评估人员却不能灵活的面对,导致评估风险的产生。

  三、资产评估风险产生的原因

  (1)市场的不完善。相对欧洲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了600多年,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发展了30多年,金融、资本等市场的发展不够完善。在对很多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市场的交易信息不透明、评估中需要使用的相关技术参数比较少,致使信息的可靠性比较低,难以在市场上找到完全与被评估资产相似的参照物,进而使调整系数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根据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与调整系数,确定出来的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就难以保证其准确性。

  (2)法律的不健全。一方面,资产评估行业没制定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关于资产评估的法律,除了当前财政部已经颁布实施的两项基本准则与一项具体准则之外,其他的具体评估准则、评估指南等还尚未出台,导致评估人员执业缺乏充分的法律根据,难以验证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法律约束的空缺,会让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时带有许多主观性。另一个方面,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资产评估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适应不了目前的实际情形,难以对当前的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有效调整与约束。

  (3)业务素质低。资产评估工作本身就是一个自始至终、交互影响的复杂系统过程。在这工作过程中,评估项目信息、计价以及三大评估方法的选择均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资产评估师评估资产时的不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因此,资产评估师要求专业知识广博、工作经验丰富及执业能力很强。但是,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务从起步到发展才20几年,适合中国特色的资产评估理论于实操还不够完善,工作经验对资产评估师而言更是短板,外带对资产评估师的后期培训等配套政策跟不上,致使资产评估人员的业务素养低下、执业能力不高,不能百分百胜任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

  (4)监管的不到位。目前,国家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监管的部门有很多,包括财政部、国土资源管理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林业部门等。每个部门对资产评估均有各自的行政法规。出现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而不同部门的行政法规有可能会相互冲突,并且这些不同的政府部门在遇到问题时就有可能出现推诿扯皮,减少了监管力度,增加了监管漏洞。一方面,监管力度小,资产评估行业就会有不正当竞争现象产生,滋生生资产评估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评估过程中可能会滥用评估假设,任意选择评估参数,使用不合适的评估方法,低估或者高估资产的价值。另一方面,监管力度小,资产评估机构缺乏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动力,致使当前许多评估机构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跟相应的质量监控制度,导致评估人员淡薄了风险意识,在评估工作过程中以工作速度跟经济效益为导向,而忽视评估质量。

  四、资产评估风险的规避对策

  (1)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当前针对资产评估专业的法律还没有,判断法律责任均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导致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出现了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进而应该加快资产评估的立法工作进程,积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推动制定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并且将其作为资产评估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范,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