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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已公开工作总结参考

时间:2020-11-22 14:15:04

双随机已公开工作总结参考大全2017

  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双随机已公开工作总结范本,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双随机已公开工作总结参考大全2017

  篇一

  20xx年《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中明确提及“普遍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马上行动,在日常检查中试水“双随机”工作。目前,已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工业产品、普通产品等领域以及企业年报信息逐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由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领域专业性较大,需要专业监管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率达到30%左右 ,一般产品由当地监管所实施,难度较小,达到70%以上。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57.5%,占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42.2%,接近于年内70%、50%的工作目标。

  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等常规和应急抽查、药品抽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消费品质量检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抽查、飞行监督抽查、企业年报抽查等30余项涉及市场监管抽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将食品加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销单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特设备设备使用单位、3C认证企业、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等12类企业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除特殊情况下,实行随机检查,不再事先预定。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台州市局分条线组建专业化队伍16支共362名,建立检查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生成检查员名单;三门局以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该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95名,全部纳入管理系统,统一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分类制定实施细则。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制订不同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出台了《食品加工企业抽查规则》、《监督抽查工作规则》、《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双随机”实施方案》等具体细则,规范执法。

  二、完善清单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企业安全信用档案,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社会信用管理系统。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重点执法科室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工作中,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记录现场执法照片保存工作记录,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

  三、落实权责统一。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篇二

  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湖北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在药品零售行业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和“抽查信息公开”的“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xx年第四季度和20xx年第一季度,十堰市局先后对全市11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共发现违法案件线索20余起,依法公示并收回15家药店的GSP认证证书,对3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维护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建“两库三单”,确保公平公正

  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十堰市局建立健全“两库三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十堰市局将食品药品监管的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等内容。同时,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二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据《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

  十堰市局相关科室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工作中,该局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检查结束后,“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把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堰市局移交并责成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局备案。对跨区域或者重大案件由市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权责统一

  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十堰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十堰市局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整个抽查工作,该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每一轮抽查工作开始前,十堰市局均针对检查要点、检查程序、检查纪律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同时,与媒体沟通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务求“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据悉,十堰市局将继续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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