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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0-10-31 17:29:5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厂房租赁合同四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厂房租赁合同四篇

厂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升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厂房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1、房屋类型:厂房(砖混结构)

  2、位置: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五厍窑厂路18号1幢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生产车间仓库使用。

  2、乙方因生产需要房屋进行必要的改动和装修,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至 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须在本租赁合同期满二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在租金相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租金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年租金为 元整。

  2、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每次支付半年的租金。即 元整。

  3、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房屋所有劝应承担的费用,如土地租金、房产税等。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房屋的正常维修费用,并保证水、电(总容量为 )畅通,供乙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

  4、乙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房租。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从事违法活动。

  6、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含 的增容费用,每月为1320元)等正常经营性费用。

  六、其他约不定期事项

  1、因地震、战争、水灾等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预收的房租。

  2、租赁期内,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房屋拆迁时,则合同终止。拆迁赔偿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分配相关部门给予的赔偿费。甲方退还乙方的房租。

  3、租赁期未到,除不可搞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未到期前单方面解除合同,预付给甲方未用完的房租甲方不予退还。如预付的房租以用完,按年租金的30%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在租赁未到期关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退还给乙方已付未用完的房租外,乙方为出租房进行的装修、设备搬运费、安全费、搬运期间的停产损失都由甲方承担给予赔偿,同时按年租金的3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从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位置、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0、5年,即从20xx年 6月1 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5000元。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 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债权债务处理

  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4 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复印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6.2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装修条款

  7.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7.2 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 免责条款

  8.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8.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1.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1.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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