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

时间:2022-01-20 10:27:3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塔吊租赁合同【热门】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塔吊租赁合同【热门】

塔吊租赁合同1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9.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0.1、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2、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10.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11.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 年 月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

塔吊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 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 。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 。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塔机每月租金 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承担,审验费用由 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签订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3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人(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三、租赁期间:

  自 年 月 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日为准)至上述工程封顶。乙方保证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个月按个月计算,超出个月,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

  租费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款收据。最后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毕日起3日内,由乙方现金支付结清,甲方出据收款收据。如乙方需开发票,由乙方承担全部税金。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司机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甲方负责)。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与检测报告出示日期无关)。

  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元(人民币)在塔吊到场时一次性现金

  支付给甲方。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天(不含检修时间),超出后的时间,租金作相应扣减;每月例行检修两次,每次检修时间4小时;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检修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8、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9、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塔机所用施工电源的稳定。如因电源不稳或工地人员强制关电闸等造成塔机

  电机烧毁或安全事故等损失及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且乙方无偿协助甲方修复。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焊接。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协作工2名以上);

  (2)地脚螺栓及耳板座由甲方提供,乙方按支付费用,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附墙拉杆单根长度超过5M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增加金额以施工现场确认制作尺寸后厂家的实际报价与厂家标准附墙的差价为准。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所需要的材料;如甲方提供的是全新塔机,乙方免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制作标准配重块供塔机使用。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要对租赁塔吊进行改革或增设它物,必须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0.00元/台(人民币: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4

  承租单位: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项目部 (以下简称项目部)

  出租单位:湖南展鹏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决定租赁乙方塔吊 壹 台,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台及操作人员。

  三、租赁费用及计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计算(含 个操作人员工资),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工资标准:司机 2 人,工资 3000 元/月/人。指挥 3 人,工资 2200 元/月/人。

  4、计算时间:从塔吊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备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报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月结算,付款日为每月 15 日。设备出场前,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督促项目部审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有效证件。

  2、督促项目部审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按规定应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督促项目部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塔吊基础按设备要求做好,不得违章指挥或超负荷工作,确保设备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项目部负责主电源接至塔吊基础,并按临时用电要求配好配电箱,确保用电量,预备功率每台 50 KW。

  5、督促项目部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并负责为乙方需住工地人员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合格,由项目部持塔吊安装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标志。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条件的塔吊,应具备甲方需审核的原始有效的各类证明材料,提供基础施工图。

  2、乙方负责该塔吊的维修保养、配件及维修费用。

  3、乙方负责派技术熟练、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如操作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进行人事调整,乙方应支持配合。

  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进行加节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如因设备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7、密切配合需方对该设备的备案工作;

  8、所有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9、塔吊升节必须严格按该设备的说明书的控制高度进行升节;

  10、该设备的所有附着必须是原厂配套的原装附着;

  11、保证项目部24小时施工时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在工作岗位待命作业;

  12、乙方提供的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服从需方施工人员的统一指挥,接受主管部门检查,配合项目部的工作。

  13、由于乙方提供的塔吊发生机械故障和指挥及操作不当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赔偿及承担法律责任。如项目部对乙方提供的机械强行进行违章起吊及强行要求供方进行不合理的施工,所引起的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4、乙方保证无偿提供对塔吊的维修保养,每周必须派专人对塔吊检修保养一次,保证塔吊正常使用,如在施工中供方没有按要求做检查保养,项目部有权另派专人维修,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15、乙方需为设备以及操作人员购买相关的工程设备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该复印件交给需方;

  1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施工日志以及检查维修记录;

  17、项目部的安全员对该设备例行检查时,如发现有标准节、附着螺栓松动等处供方500元∕次的处罚。

  18、乙方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的奖惩。

  19、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的工程需要而增减相关操作人员。

  20、项目部放假或停工连续时间超过(含)七天时,供方不予收取此期间的租赁费及人工工资。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塔吊正常运行,确保人员安全。

  2、出租方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如每个月累计修复时间超过48小时,由甲方提供书面材料按 1100 元/天的标准扣除本设备误工租赁费。

  3、甲方必须按合同支付租赁费给乙方。如甲方在所租用设备退场后一个月内未能付清租赁费,一个月后每天按未付租赁费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4、设备出场时,由于道路不畅和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安全出场,停滞在施工现场期间,塔吊租赁费由甲方项目部承担。

  5、争议和解决方式: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甲方项目部双方各持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业务终止并结清全部合同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公章): (单位盖公章):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甲方项目部代表签字:

  (项目部盖公章)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山东华夏QTZ40塔吊一台。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月元(大写元)加节每月大写 贰佰 元)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写,安装完毕运行正常后按双方事先约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须保证塔吊在安装完成能正常运行,若不能正常运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且退还一切费用。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乙方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自身机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更换钢丝绳、附轴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因出租的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安全资料不齐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物的质量以及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如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因其自身质量问题(如塔吊臂断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

  4、计费时间:

  1)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6

  承租方: (以下简称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塔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3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塔机进出场费:33000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20T以下吊车费),在塔机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币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4.5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塔机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塔机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

  塔机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塔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3.3.2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30天。

  3.3.3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发票(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14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4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平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4.3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塔机安装位置,并承担塔机使用的电费。

  4.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

  4.5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机。

  4.6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三名塔机操作人员吃、住。

  第5条 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机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5.2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塔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塔机(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塔机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塔机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塔机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5.4负责塔机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塔机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塔机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5.5负责每天上下班对塔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5.6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机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塔机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36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1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5.7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塔机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塔机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5.9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10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甲方需要塔机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5.11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塔机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5.12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

  5.13 塔机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5.15乙方须自行购买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塔机进行投保,负责承担塔机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塔机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5.17塔机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争议

  本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 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层,总高米。

  第二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3、数量:台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32米,12节。收押金壹万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玖千元整(小写:9000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9

  合同编号:____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____

  生产厂家:____

  出厂编号:____

  出厂时间:____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长度:____m

  独立安装高度:____ m 最大安装高度:____ m

  附墙后自由高度:____m 设置 道附墙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大学城中医学院普济路南贵阳中医学院新XX学生公寓项目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的报装告之手续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甲方负责该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6、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7、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8、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9、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______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甲方在塔机进场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11、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3、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 倍扣除租赁费。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 倍扣除租赁费。

  1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塔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X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置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六、相关费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

  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1)装拆费 ____元;拆卸费 ____元。

  2)顶升加节或降塔费用。每节为 ____元/节。

  3)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 ____元/件。

  4)小计:

  塔机检测费。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申请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机租赁保证金___ 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____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5、设备的进场费 ____元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6、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电费由乙方负担。

  7、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

  地 址:____ 地 址:

  电 话:____ 电 话:

  ____日期:____ ____日期:

塔吊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的租赁惯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履约,不得违约,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出、承租标的物(塔吊)现状:良好

  (一) 名称:塔式起重机(下简称塔吊)(标准高度)

  (二) 型号:

  (三) 塔吊的设备编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数量:壹 台

  第三条:塔吊的租赁期限及特别约定

  (一) 租赁期限:共计承租 月。

  甲方从月乙方从 年 月 日起止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

  (二) 特别约定:

  1、 租赁期满,租赁费结清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承租台数、租金租期等条款双方重新约定,重新签订塔吊租赁合同。

  2、 冬季停工停机起不得早于当年的11月 日,如早于该日期,租金应交到该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3、 春季开工开机日期不得晚于当年的3月 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从此日期开始计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4、 春开冬停的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5、 塔吊在乙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经甲乙方在安装检测调试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而使用塔吊,就视为默认塔吊达到施工使用标准。

  6、 乙方在甲方场地提出设备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出库单明细上确认签字,设备返还进按出库单验收。

  第四条:租金及给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1、 每台塔吊租金为(大写)2、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写)

  3、 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 租金总额是否包含税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抵押金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认为可以退还押金时,甲方将抵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条。

  2、 在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时,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标准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节每月增加租金(大写)

  2、 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塔吊操作者违反《塔吊操作规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懂得《塔吊操作规程》的操作者,否则,甲方塔吊的损坏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按价赔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塔吊操作者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5、 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达到生产使用要求,双方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安装调试认定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乙方租赁后发现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机械、电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安排修理技师到现场进行修理,若未及时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误工所连带的一起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 甲方保证塔吊生产年限为20xx年生产并在塔吊进场时保证塔吊钢丝绳是新换的、导轮运转灵活、电气电路稳定、驾驶操作系统灵敏,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并保证甲方24小时到现场机修服务。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装卸费用,装卸费用含汽车吊、人工费费用。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并达到生产使用要求。

  2、 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现故障,经生产厂家或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确定责任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理费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塔吊每月保证完成27个工作日,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塔吊少于27个工作日之外天数的租金。

  4、 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增加标准节的租金。

  5、 乙方有义务做好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6、 乙方有义务对其操作手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

  7、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更换不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操作者。

  8、 塔吊在甲方场地交付乙方后,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费、返还塔吊的运输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等费用,全部有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地保管、维护保养塔吊,否则丢失了塔吊按甲方购价格上线赔偿,如发生塔吊毁损,乙方按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

  10、 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条。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塔吊毁损、灭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双方违约条款

  (一) 甲方的违约条款

  1、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 乙方的违约条款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收回塔吊,发生的拆运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支付赔偿金。

  3、 如果乙方违约,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还。

  4、 如果乙方将塔吊转租,卖掉、抵账,超载造成塔吊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新塔吊价格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未约定到的条款,双方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满,费用结清,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1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塔式起重机(下称塔吊)租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号为塔吊台。租赁期从正常运转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报停)。乙方租赁起算日期为乙方签名 。

  二、本塔式起重机租赁价格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人员安装,乙方承担进场费,出场费,安装费,拆卸费,验收费计每台元,合计元。上述费用。甲方应具有塔机合法有效的资料,乙方应做好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路道和电源等。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相应塔吊的基础图。由乙方负责购买基脚螺栓(双螺帽)和塔吊基础的施工或租赁,并验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质量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塔吊的操作和保养。乙方应聘用具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塔机驾驶员,塔机不得违章和带故障运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证性能良好。甲方承担塔吊的正常磨损和日常维修。甲方在此项工程,每台塔机提供一根新的主钢丝绳,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八、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租赁,转让,抵押。租用结束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结算租金。

  九、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权停机直至拆除塔机,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

  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塔吊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厂商:山东日月

  二、型号:QTZ5010型

  三、数量;山东日月两台

  四、月租赁费:每台壹万贰仟元整

  五、安拆费:叁万伍仟元整(包括运输、检测、基础底座、安拆等费用)。

  六、塔吊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合理的磨损或消耗标准是:

  (1)各限位系统、电机非人为损失的情况下,是合理的磨损或消耗,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2)塔吊塔绳的正常使用磨损是合理磨损,由甲方负责定期更换,如因甲方更换不及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

  1、甲方进场机械应当与本合同如上所述机械的生产厂商、型号、规格相符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机械进场。因甲方机械时间过长,乙方要求全部更新刷漆,各限位及电路零部件老化进行更新,达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后果都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应当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上述所有约定的特种设备塔吊进场应提供的各种手续及资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机械进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设备购销,租赁和安装合同(出租单位与安装单位不同一家时,应有安装委托书,安装合同应有出租、安装、使用三方共同签认)。

  (2)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

  (3)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4)设备注册登记资料。

  (5)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装人员的上岗资料。

  (6)现场安装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安装单位出具)

  (7)安装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单、安全技术交底单。

  (8)甲方负责附墙件零部件、地脚预埋、墙钻孔、顶升及附墙方案。

  (9)事故应急预案。

  (10)安装单位的安装自检表、设备月检表、设备进场验收单、设备安装机构定

  (11)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12)设备备案、登记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应有相关部门的印章、复印件也应盖章。

  3、塔吊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把各限位系统进行载荷试验,达到说明书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4、塔身外观形象、结构符合塔吊正常使用标准,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八、甲方将以上设备租给乙方在安阳市佳田·未来城一期工程12、13#楼使用,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期限为捌个月,超出约定租赁期限不足壹月按天计算,超出壹月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以上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其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九、拆装费用是叁万伍仟元整(含机座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检测调试完毕后乙方支付拆装费用的60%即俩万壹仟元整,余款在乙方报停甲方拆机后半月内付清。

  十、设备租金计费日期按塔吊安装调试完毕,经检测合格能够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甲乙双方签字开出交接计费单,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15号前支付该月上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该约定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说明情况金额推迟两个月支付。

  十一、甲方、乙方责任合同条款: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塔吊设备应保证机械完好,能够达到乙方的正常使用标准,乙方使用完毕归还甲方时应保证机械完好,甲方应当负责制作

  2、乙方应在终止租赁设备报停七天前通知甲方,并在30日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清租金,设备继续计费。

  3、在安拆过程中,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

  4、在使用期间,甲方负责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如维修,停机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总成部分维修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超过日期扣减日租金费用。如果塔吊需要大修耽误乙方工期,则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设备管理使用期间必须按照建设部提升起重机械使用操作规程《十不准》使用,严禁违章使用。

  6、如果塔吊危及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塔吊质量不合格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与乙方的事由,致使塔吊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十二、此设备拆装租用过程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加强安全管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相互通融谅解解决,如果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约定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12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30元,每套附墙每天30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3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银川市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开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员:____________材料员: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14

  出租单位:

  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____区工程,需临时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贰台,安装高度40米,80(5710)塔吊贰台,安装高度75米,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为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特订立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圆满顺利完成双方的共同职责。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实际租用进出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计价方法计算租费:塔吊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塔机检测合格(出具证书)至乙方向甲方报停之日止计算租赁费,按月计价,塔吊租费基价:

  1、5013每台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2、80(5710)每台壹万壹仟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3、塔吊预埋底架每台伍仟元。

  4、塔机检测合格并出具证书即日开始算租费,实际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

  5、以上租赁费不含税。租费不含塔吊司机工资。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双方平摊,但免收租赁费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三、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合计为每台每次贰万伍仟元(此价不含税),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补贴甲方塔机监控系统(黑匣子)费用壹万元整。

  3、塔吊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费按实际耽误天数向乙方结算。

  四、塔吊司机工资:塔吊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资不在租费内。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安装完毕,初次安装费、检测费等塔机检测合格后,乙方暂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塔吊基础脚标准件贰万元,及塔机监控系统费用壹万元。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及前几个月的塔吊租赁费。

  2、租费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机租费,塔机拆塔退场后在15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拆卸等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二十天收取滞纳金,每延迟壹天收取滞纳金5,并有权停机,租费照算。

  六、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安装和使用单位的安装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均须相关机构培训且持有效证件上岗。

  3、设备安装完毕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双方均有维护设备完好的义务。各自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与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吊进场计划,保证乙方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吊基础图及预埋件图纸。

  2、及时完成塔吊的安装工作,以利塔吊的检验及验收工作。

  3、负责塔吊的检测,并做好使用备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养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及填报资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修复时间________区2小时赶到现场,____区或异地按路线而定。________区在8小时不能修复的,免收壹天租费。____区及异地按____区修复时间中另增加路途时间。对无故不修的甲方责任,加倍扣除租费,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完成施工任务。

  (三)乙方责任:

  1、塔吊基础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承载力,本塔吊基础承载力应满足为20吨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师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吊进场日期,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于两天前做好场地准备,保证电通、路通基实。电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设置电箱,电源开关及防护接地装置、电压应保证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保证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证塔机拆除时25汽吊到塔机基础的路基扎实,如因工程原因无法达到的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保质完成塔吊的设备基础及附墙预埋件的预埋,并保证尺寸准确性。

  4、合理布置吊运构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装物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吊钩为界)。

  5、提供甲方在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需的电源、气割、电焊机等设备。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班组纠纷及事故。

  7、塔吊设备基础及塔身附着点预埋铁件等(附墙超过8米均由乙方负责)。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备案。

  七、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付补偿损失费

  万元。

  八、租用期间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其它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或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修改处需双方盖章,否则修改内容无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货款两讫后无效。

  甲方(盖章):杭州XX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市众森国际花园二期____区工程项目部

塔吊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 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_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 49000 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 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 从20_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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