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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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6 23:32:1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租赁合同模板集合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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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居家住宅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____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若逾期10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在房屋保证金中扣除硬件租金。

  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等其它房屋使用费用。

  六、租房保证金

  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2、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3、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______元)

  八、违约处理

  1、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如乙方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1、租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时间:甲方租赁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广告,发布期为_____个月;

  4、广告发布规格:按选择墙面的广告实际制作面积计算;

  5、合计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

  6、广告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元;

  7、合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二:权属与维护

  1、广告牌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使用该广告的监管、维护权;

  2、广告牌由甲方负责设计、喷绘、安装,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3、乙方负责在租赁期间广告牌的维护、看管,保证广告牌不划伤、污损等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破坏。

  4、在甲方制作广告期间或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无故毁约,而甲方又已施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已做广告总额100%付清给甲方。

  5、经甲、乙双方协定,广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使用。 三:费用支付及结算

  1、合同保证金: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_____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的变更须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未经另一方签订认可的'变更通知均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应当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设计发布手续等问题发生纠纷,甲方应在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租赁合同 篇3

  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理念的表现形式,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融资租赁把工业、金融、贸易三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冲破了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的垄断防线,为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润最大化创造了有利形式。融资租赁符合工业化社会的需要,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经济危机时,仍得到稳定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还属幼稚性行业,从事该行业的主体少、规模小、规范性不强是其显著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所表征的法律问题也很多。

  关键词:融资租赁;法律;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主体的法律问题

  传统租赁是以实物流转为主要特征的,而融资租赁是以实物、技术流转为前置继而进行货币流转为主要特征的。因此,按照我国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从事以融资金融手段进行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此类企业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后必需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如果以外汇从事融资租赁经营活动的,还要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于1984年10月17日颁布的《关于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即明确规定,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应当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关于金融机构办理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银发(1991)38号】中又明确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经验收合格给予换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的换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1994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第四条规定:金融租赁属于金融业务;第六条规定:法人型金融机构要取得《金融法人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批准开业的金融机构,凭工商营业执照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的另按规定申领《经济外汇业务许可证》,办妥以上手续始得营业;20xx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作了专门规定,上述的规定中始终体现我国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采取法律上严格管制措施,对其主体资格作了严格的限定,其特征之一就是许可证资格准入制。

  我国允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宗旨为利用外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到80年代中期,我国形成了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至今为止约近50家)为主体,从事以国际货物买卖为前置的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国内银行也设置了专门从事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但由于行政部门之间政策上的协调和沟通不够,管理上的衔接性和统一性不足,出现了政出多门,各执一端的现象。加上立法上的滞后,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争议后,司法机关不能形成整体和统一的司法评价。例如,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批准成立后既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规避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金融租赁业务,在未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外汇金融租赁业务,对这类企业,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讼人民法院时,必然要涉及主体资格被审查的情形。如认定其主体资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职能,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权力。如认定其主体资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的权力,在司法评价上处于两难境地,其本质体现出维护国家法律的整体性、统一性、权威性上的无奈。所以,对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取得从事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否定说、肯定说和折衷说。这些争论还在继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笔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主体资格认定的法律问题是应当重视和解决的法律问题。

  二、回租赁形式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

  按照国际租赁契约统一规则和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分四种并列方式,既直接租赁、回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直接租赁是以国际货物买卖或国内杂物买卖为前提的融资租赁业务。转租赁是以国际货物租赁或国内货物租赁为前提的融资租赁业务。这两种租赁方式是以具有先进生产要素为特征的物资(技术、设备)形态的运动为前提,继而进行货币形态(租金)的运动,这种以金融为手段把工业、金融、贸易集于一体,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先进的生产要素实现企事业单位技术进步,可以直接和显见地体现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产业要求,体现我国对外开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托租赁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居间服务,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延伸。

  回租赁业务是将承租人享有所有权的设备买入,再租给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赁合同履行终结时,再将设备所有权回转于承租人。这种租赁业务设备的物资运动形态仅有观念上的运动,涉及实际上的运动是以货币形态的运动为主要特征。本质上体现的是资金市场的融资和物的担保。回租赁业务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严格规范,极易造成我国关于融资租赁业利用外资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促进国内企业贸易发展,实现企事业单位科技进步的产业政策发生冲突,也极易规避我国对金融行业的严格管理和外汇严格管制的法律规定。例如,有些回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了规避企业间不得相互借贷的法律规定,利用回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极为相似的特征,达到既为承租人解决资金,又为出租人牟取高于贷款利息租金利润的目的,而订立形式要件为融资租赁合同,实质要件为借款合同,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纠纷中常见的规避法律的行为。由于回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有较多相似之处,加上实施操作不规范,故二者在实践中比较难以区分和认定。由于回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在主体、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标的物流转方式等方面的极为相似,将此类问题全部归于司法环节中解决难度极大。

  笔者认为,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确和具体地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从事回租赁业务的资格,并且应当严格限制,实行回租赁业务的特别准人制度;第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对回租赁业务的资格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和监管制度;第三,融资租赁行业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赁业务自律方面应更加严格。回租赁业务并不体现进口技术和设备的租赁业务的主要宗旨,仅是租赁业务的补充形式。回租赁业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客观上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外汇管理秩序,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成为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的祸源之一,应当是国家在经济活动中重点治理和整顿的对象。笔者认为,回租赁业务在我国当前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限制其发展,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赁业务方式实施融资租赁的合同行为,应当进行严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破产的法律问题

  按照融资租赁行业惯例,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终结之际,承租人象征性地交付给出租人小额款项,租赁物所有权就转移至承租人,而在租赁物交付出租人时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并且象征性地交付给出租人小额款项前,在法律上都属于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时间段内,从租赁物权属性质上看,出租人为所有权人,承租人是使用权人,如承租人发生破产事由,出租人应首先对租赁物行使其所有权,其后才能行使债权。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保护人为承租人提供担保,并且多是连带保证责任。《审理租赁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在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请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于清偿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债务。租赁物价值大于出租人债权的其超出部分应退还承租人,租赁物价值小于出租人债权的,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应作为一般债权参加清偿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证人清偿。如果承租人至破产宣告之日时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出租人要以先处分租赁物为前置条件,根据处分租赁物的具体结果,才能确认债权的具体数额并行使法律上的请求权。这种情形是由于融资租赁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担保特征,既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融资和物的担保属性。

  融资租赁合同如存在处于从属地位的保证合同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因存在物权的保证而相对弱化。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保证责任区别于为破产提供担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中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保证人主张并由保证人对破产人的全额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融资租赁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额承担清偿责任时,可依法主张出租人先处分租赁物,之后才对租赁物处分所得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部分承担责任。而在实践中往往判令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代破产人(承租人)偿还全部债务。完全漠视了出租人的物权应当折抵部分或全部债权的属性,违反了法律上的特别规定,客观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也违背了物权优于债权的民法原理。

  融资租赁是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便捷途径,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帮助国内企业扩大出口,增强创汇能力,有助于平衡国际收支,有利于改善我国投资结构和宏观投资环境,有利于外贸体制的改革。但是,融资租赁行业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出现了许多不可忽视的法律问题,应当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资金来源、租期长短、融资途径、融资额度、租赁物件的范围、租赁物件的折旧和违约处理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融资租赁机构的监管权应当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融资租赁的部门规章,规定设置租赁机构的审批制定和审批权限,监管各融资租赁机构的业务范围,以结束目前各部门、各地区多头监管融资租赁机构的混乱状况。建立一个健康和统一的融资租赁行业和市场,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

  自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样本(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区_____大道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屋车库_____#车位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的租赁期为_____年_____年_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效力自动终止。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再行商议。

  2.本车位租金_____元/年(大写::_____元整)。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该车位租赁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车位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改变车位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小区内停车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小区停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不得损坏小区道路(停车场)标志、消防、照明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2、乙方应当按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停车时应当保持与相邻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通道上。

  3、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停车场内为车辆加油、试刹车、练车以及清洁、维修车辆。

  4、乙方不得在停车位内随意抛弃杂物,弄脏停车位、通道等。

  5、乙方不得在停放的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存放并造成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严谨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进入车库。

  6、乙方不得允许人员在停放车辆内睡觉过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停车位上的车辆安全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季度□半年□______天付款。另付水卡、电卡、机顶盒押金_________元,共计。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房屋终止,乙方退回水、电卡、机顶盒,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______天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四、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此次租赁不设违约金,如甲方有严重损失乙方应责赔偿直至弥补全部损失即可。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_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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