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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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01 12:03:0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租赁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租赁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加油站基本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

  赁期满后,如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新合同期限自本合同到期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合同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不含水、电、取暖费)______万元,租金首期付款为两年租金加一年租金作为押金的方式。即租赁两年满后付第三年租金以此类推。合同鉴定后,一星期内支付定金____万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合法的租赁发票。

  第五条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电水计量设施。交接后的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以及士地使用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如下:

  1.甲方如果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甲方保证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格,如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甲方应确保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并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该书面同意将作为合同的附件:甲方如果是自然人,应保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如甲方有配偶,应当确保已取得其配偶关于同意出租该加油站的书面同意函,并将该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受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的享受土地合法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宜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予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8、对属于甲方所有的加油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优先承包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合资合作等优先权力。租赁期间如甲方将加油站土地办理成商业出让用地,加油站具备出让条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加油站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要求拆迁,乙方对甲方拆迁后的加油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的租赁权、购买权。

  9、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如不符合规定,甲方在出租加油站时不得隐瞒加油站拆迁情况。

  第七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经双方协商,加油站房屋及建筑物、罩棚、油罐等主要设施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投资改造,费用由乙方支付。在租赁期满后归甲

  方所有。如在租赁期内遇到的政府拆迁则投资补偿额,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3、除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应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转教乙方,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对该站的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乙方的该项权利必须证得甲方的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满期后,按照下列_____种方法处理;

  (1)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新增财产的无偿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允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的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题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担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8、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购买权。

  9、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0、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1、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2、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

  13、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承担。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证件的完善

  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登记表为准。

  2、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对该加油站经营应具备的各种资料、证件原件、附件等有关证照进行清点,证照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加油站需具备手续表(其中*是必备的)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租赁物品) 乙方出租给甲方的租赁物为 ,数量为

  第二条 (租金)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租金 元。

  第三条(租赁时间) 租赁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赁物之日租赁开始日,以甲方向乙方交回移交租赁物之日为租赁结束日。

  第四条 (保证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为 ,保证金可用来充抵甲方对乙方应付的债务。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

  (1)在甲方接签订合同时若未向乙方提出租赁物性能缺陷等关于租赁物质量或使用能力的异议,则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毕具备正常质量和性能的物品。

  (2)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赁物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对该租赁物使用的注意事项,该租赁物使用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同时视为乙方书面形式告知的事项。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

  (1)租赁物使用说明书上注明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为双方约定使用范围,甲方只能在租赁物使用说明书注明使用范围内使用该租赁物,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负担赔偿损失义务。

  (2)甲方只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甲方无权向第三者转让,转租租赁物,并不享有使用租赁物抵押、转让、担保及其他一切权利。甲方未按本约定行使使用权以外的权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担赔偿损失义务。

  第七条(租赁物保管)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由甲方承担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支付维修期间的租赁物租金与违约金。如造成租赁物灭失或维修不能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购买该租赁物时价格赔偿。

  第八条

  甲方不得在租赁物上改善或增设某些附属物,甲方违反上述约定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租赁物返还)

  (1) 当租赁期届满时,甲方应负责将租赁物运送到乙方住所( ) 返还。租赁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当按时返还租赁物,延期返还的,须向乙方支付拖欠天数的租金。

  (3) 甲方返还的租赁物必须保持原状,即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违反上诉约定,除不可归于甲方的事由,视为甲方保管不善。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解约行为)

  (1)甲乙任意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一规定的,均视为违约,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 ‰。

  (2)甲乙任意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 .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除法定免责条款外,发生下列事由的,乙方免责。

  (1) 乙方对甲方尽告知注意事项义务的,甲方自身未尽注意义务造成对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2) 甲方知道或当知租赁物出现故障或问题,并不及时(除法定可中止时效事由,未在当天内为不及时)通知乙方要求维修更换的,发生对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3) 甲方未交付租金,乙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其后的维修义务。该期间因租赁物故障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约定争议解决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解决地为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法律风险提示:(给你自己看的,不需要打印)

  1、玩具需要消毒,如果发生吃进去玩具上的异物或者玩具里有毒有害物质,导致人家孩子生病,这很麻烦的。

  2、租赁最好别租给你很熟悉的朋友或者同事,如果一旦发生问题,很难解决,合同有时候真的是一纸空文,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你的请求。

  3、租金和保证金还有违约金你自己仔细考虑计算好写上,数字一律写大写,如:壹贰叁肆等,在括号内写上阿拉伯数字。

  4、如果是那种小气的人,还是最好不要租了。

  5、还有孩子是那种经常摔东西的,最好别租了,玩具弄坏是难免的。还有别指望人家不给第三人玩,比如亲戚家的孩子和小区邻居的孩子。

  6、还有如果是真正的名牌货,如费雪什么的,小心人家还给你的时候是高仿或者假货。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 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 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1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 个月的 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 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2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1 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9.1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的',双方应共同协商,互相配合与拆迁人洽谈。乙方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中补偿给基站的款项和停业补助费的一部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1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3.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四至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洛江区 镇(乡、街道) (大班-小班),主要树种 ,面积 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 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 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 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 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 立方米,其中松树类 立方米、其他阔叶树 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 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 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 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 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 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 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 人民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公证机关 份。

  甲方代表(签名):

  (以下无文字)

  4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山林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山林属自留山,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林业环境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于,总面积约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租金 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

  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自留山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自留山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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