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房屋租赁合同锦集六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小区号楼号房租赁给乙方,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乙方三口人在此居住。
第二条屋内设施
甲方出租的房屋内设施包括:全新美心实木门二个、美心牌塑钢门一个,窗帘、凉衣架、灶台、华帝牌燃气灶吸油烟机、地板砖完好。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开口费已交。水电开通,可正常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乙方租赁期限为个月,从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网费、取暖费、燃气费、电梯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合同。如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提前30天发布租房信息,并可带人去看房,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租金每月元,乙方按年交纳租金,20xx年月日前乙方交纳全年的租金元。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六计算。乙方交纳租金后,甲方给其出具收条。甲方收房时已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垃圾清理费,预付电费,电卡预付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上述单据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交纳的押金款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由甲方退回。乙方有下列情行出现,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终止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地板砖、实木门等)的损坏;
2、退房时不交回房屋钥匙或少交钥匙;
3、退房时不结清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等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退房时将有关物品留存房内不予清理的。
第六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经验证后甲方有权复印备存。乙方使用房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传销活动或其它违法活动,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给予赔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如有上述行为,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遵守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交费用。
第九条: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在房屋内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不搬出租赁房屋的,属违约,应按照每日三百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租给乙方使用,户型 室 厅 厨 卫,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为开发商精装修,装修标准开发商有备案,室内设施情况见附件(物品交接单),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原装修标准及室内设施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3、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个月付壹次房租,乙方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甲方收到乙方交第一次租金时交房屋钥匙给乙方,以后每次交房租须提前 天。
租金支付方式除现金支付外,可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人姓名:
收款人帐号:开户银行: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
行为。
4、乙方完全接受并自觉执行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消防管理、治安管理等各项规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宽带网络费、光纤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燃气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并做到按时向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缴纳。
7、甲方鼓励乙方对该房屋现有装饰及室内物品的保护性使用,在租赁期内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折旧损耗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8、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该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取得书面同意的装修或改动将被视为损坏),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上述设施进行补偿。
五、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及物品,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押金,押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待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完清租赁期内电话费、宽带网络费、光纤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燃气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后,经甲方验房并检验其配套设施及物品,乙方将该房屋钥匙等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六、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若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并预付续租房费,续租期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七、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在双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乙方完清租赁期内电话费、宽带网络费、光纤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燃气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后,经甲方验房并检验其配套设施及物品,乙方将该房屋钥匙等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所收押金归还乙方(不计利息),预付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未使用部分甲方全部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2、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九、违约的处理
1、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押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不计利息)。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乙方所预付的押金甲方不予退还,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十、免责条款
1、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非人力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乙方未使用的部分甲方应退付相应租金及押金。
十一、其他
1、甲、乙双方在确定租金标准时明确了本租赁行为可能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备份壹份。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附件《物品交接单》、《业户消防责任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物品交接单》,《业户消防责任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物品交接单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期间,甲方将以下物品交乙方善意性使用:
1、整体橱柜壹套。
2、方太抽油烟机一台。
3美的热水器一台。
4、方太燃气灶一台。
5、MOEN摩恩牌双槽洗菜盆一套(含混合阀水龙头等)。
6、窗帘三幅。
7、好太太牌晒衣杆壹付。
8、荣事达5.2kg全自动洗衣机一台。
9、电视机一台。
10、178升容声牌双门电冰箱一台。
11、大1P格兰仕牌空调挂机二台。
女 12、钢化玻面餐桌一张(含靠背椅4把)。
13、三人座布艺沙发一个。
14、钢化玻面茶几一张。
15、三门立式衣柜一个。
16、1.8米床及床垫一套(含床头柜二个)。
17、1.5米床及床垫一套。
18、MOEN摩恩牌沐浴水龙头及花洒一套。
19、金丝盾高级防护纱窗5个。
20、心连新晒衣架一套。
21、房门钥匙把,门禁牌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合房租字第 号)
合肥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监制
《房屋租赁证》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合肥市 区 路(巷) 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生产、办公、仓储、住宅)使用。
第二条 甲方将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交于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保管,损坏丢失由乙方按价赔偿。
第三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约定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甲方迟延交付的时间。
第五条 出租房屋每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总建筑面积每月租金 元,租金总额 元。
第六条 乙方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在 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计 元;合同期满退还乙方。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房屋的下列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使用。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
第十一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饰,合同终止时,按 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或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拆除本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续租事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违约金 。
(二)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供乙方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租金的,除补交租金、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款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应负责赔偿,甲方并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六)合同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又逾期不返还出租房屋的,应按逾期时间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赔偿金。
(七)单方中止合同,由毁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合同登记机关、鉴证机关存档。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育龄夫妇的,应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簦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产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 年,自 至 止。
2、租金: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
3、付款方式:按 支付,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另付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
2、乙方须按时交纳房租,若无故拖欠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的损失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乙方若拖欠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需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可替乙方支付,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且此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与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与修复。
四、其他:
(入住时的水电表数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工商注册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共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2.)。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1.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给予乙方天(暂定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赁费用期限(下称“免租期”),如甲方在年月日以后向乙方交付房屋,则免租期自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该房产之日起计算,从免租期届满的次日正式计算租金和租赁期限。“交付”是指甲方将该房产及合同附件所载的附属设施及房产钥匙完整、无瑕疵的交予乙方,并且房产内无任何甲方或第三方的物品,乙方可以立即布置安排及装修。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乙方应支付甲方的租金为:
第一年租金为¥元,(大写:元)
第二年租金为¥元,(大写:元)
第三年租金为¥元,(大写:元)
以上租金均为含税租金,甲方于收款后3日内开具合法、等额的发票。水电、设备、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给大楼物业管理单位。
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即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押一付;
5.每月 5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本合同项下租金付至以下甲方唯一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6.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双方共同确认该租赁完成当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转给或现金退还乙方。
(1) 方如未按规定结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租赁保证金。
(2) 如乙方结清,甲方须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
(3) 甲方中途解约情况下,应以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且应赔偿乙方损失,乙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费用、乙方搬迁新职场产生的过渡费用、搬迁产生的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2.交付租赁房屋时,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交还的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
(1)乙方未结清该房屋之相关费用情况下,如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等。
(2)乙方中途解约的.情况下;
(3)乙方拖欠租金持续超过一个月的,甲方自动解除该合约之情况下,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6.自合同签订日起,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电话费、宽带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前期垫付过相关费用,则按具体天数算清费用并由乙方直接转付给甲方。免租期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8.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9.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10.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11.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损失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时告知甲方。
1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任何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答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15.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16.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出租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七、在租赁期限内,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影响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房屋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书面提出后十五天内,乙方仍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拆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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