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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04 09:05:5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汇编15篇)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第二章宗地的基本信息

  第三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信息如下: 地址:; 范围: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土地案号:;土地地号:;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地类(用途):。

  第四条甲方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租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等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乙方自愿有偿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明知承租宗地的权属情况及相关信息,承租土地的用途为。

  第五条同时出租的地上附属物情况: 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现状:。

  第三章双方材料审查

  第六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第四章租赁期限及租金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共年个月。 地上附属物出租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共年个月。 甲方出租土地和附属物的期限当然包含于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内,超出部分无效。

  第九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大写: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此租金不包含附属物。 地上附属物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大写:元)。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日内,乙方须以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即元(大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日内,乙方须以方式向甲方支付元(大写:元)作为租赁合同的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凭证,并于期限届满后返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租金。若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租金总额%的迟延履行金。乙方逾期未支付超过天的,视为根本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利息,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办理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所出租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风险自合同生效后随之转移给乙方。 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土地税金及其他一切因使用土地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将宗地和地上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如欲再转租、抵押或更改土地用途,应当经有关机关和甲方同意。

  第十六条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若违法,涉及的相关诉讼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宗地上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在承租期限内,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做到合法使用、勤勉维护、绿色环保及不影响市容市貌。

  第十八条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及附属物:

  (1)乙方承租土地后,闲置六个月以上未经营;

  (2)乙方承租土地后,发生合同违约行为;

  (3)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发生破产、注销等情况。

  第六章期限届满

  第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地。 乙方对于承租期内因经营行为对土地及附属物造成的损坏或磨损,应作价向甲方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协助甲方办理交还土地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因交还土地所涉及的经营期间投资的建筑物的处置,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如欲继续承租、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一年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续期申请书。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甲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

  (1)出租土地时不具备标的土地使用权资格;

  (2)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乙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

  (1)承租土地使用权时向甲方提供证件及相关材料不真实有效;

  (2)逾期未支付或拒不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定金或押金;

  (3)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

  (4)在承租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抵押宗地;

  (5)乙方承租土地后土地用途与承租前承诺不一致,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6)乙方承租土地后在宗地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7)期限届满后拒不交还土地。

  第二十五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宗地损坏、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国家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扩展等非主观原因,甲方必须收回宗地的,不视为对合同的违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日期不一致的,以之后的日期为生效日期。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本合同关于宗地的约定,同样适用于宗地上的附属物。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有关行政机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手写内容与打印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手写内容不一致,应以未改动版本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宗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1.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年。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该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范围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给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证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批准用途等内容详见土地使用证)。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合同租赁范围。

  3.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分两段,即第一段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算,至第二段为自年月日起算,至xx。

  第三条 租金

  1.第一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内)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贰万元人民币。

  2.第二段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叁万元人民币。

  3.在租赁期间,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车(一辆)乙方免费清洗,如需美容,则美容费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内,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应于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内,由于政府规划、拆迁等自然灾害引起无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赁期限内,如乙方不提出终止合同,甲方不得将土地转租他人使用。

  第四条 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车场及汽车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随时归还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内,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 本合同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终止租约时,乙方只支付给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终止租约时,乙方只支付给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并支付给甲方以未满年限每年1000元作为损害赔偿。

  第七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权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1.违反第三条之规定者。

  2.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八条 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间,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时,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盖的房物改造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带走,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二0xx年一月一日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5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宗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号)。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上海昊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王广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前路688弄6号

  丙方(担保方):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承租乙方土地使用权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土地

  1、甲方承诺对依据本合同出租的土地(下文称租赁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且可以出租。保证租赁土地上没有抵押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甲方确保租赁土地的用途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满足乙方的用途。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保留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3、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大写):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见附件一)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甲方交付租赁土地前,应当清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阻碍物,保证租赁土地或租赁土地周围一定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矿藏。

  5、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出租土地登记等一切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届满后,本合同自动延续10年。

  2、租赁期限内,除不可抗力,并足额补偿乙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外,甲方不得基于任何理由,解除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土地,批准的用途为太阳能电站建设用地。

  2、乙方承租土地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及附属设施建设。租赁期间内,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总面积计算,单位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年元(大写:)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租金中含有土地使用税、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税和费。

  2、承租期间内租金不变。

  3、租金按年支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日期以项目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后续每年租金按每年第二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支付,乙方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支付本年的租金。

  4、支付金额以项目实际使用面积支付对应等额租金,甲方应在租金支付前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发票。

  第五条 转租和优先购买权

  1、租赁期间内,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乙方可以转租。

  2、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租期届满和续租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年限届满后,合同条款不变,自动延续10年。

  2、续租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至迟须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如非城市规划拆迁等特殊原因,甲方应同意乙方的续期要求,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与乙方签订续租合同,乙方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担保

  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为乙方提供保证,若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的,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如实告知乙方租赁土地规划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对租赁土地没有出租权或租赁土地上有文化古迹、矿藏,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租赁土地使用权已为第三人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经营利润损失),若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租赁土地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超过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租金的,每迟延一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滞纳金。

  5、乙方使用租赁土地进行国家禁止性行业或限制性行业但又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6、租赁期届满后,乙方不能及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以约定租金标准按日计算租金。

  7、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乙方损失(直接损失,经营性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8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和硕县乃仁克乡乌勒泽特村的集体土地40亩红枣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承包期限:年3月12日到提3月12日共年,协议如下:

  一、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肆佰元整),合计每年16000元整(壹万陆仟元整),年及年的承包费于该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年之后的承包费改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费,甲方出具相应收条。

  二、承包期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承包费如数付给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过量的促成长的药物,也不可用对枣树正常生长有害的药物,所用的'药物及肥料需甲方许可后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间,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拾万元整)。

  五、合同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种植困难,甲方应当将给予相应的帮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9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 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 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 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 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0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房: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国有土地使用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第 号国有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含土地上所有建筑,以现状交接。

  2、如政府行为对该土地进行征用改造,土地上建筑的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条件按政府要求的期限退出,乙方已付的年租金按实际天数扣除,剩余款项如数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的经济赔偿与甲方协商解决。

  3、租赁地块的四至范围由附件—之附图确定,该附图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有效。

  4、租赁地块的用途以现有建筑为准,不得扩建。

  第二条 租赁地块的期限及租金的缴纳方式

  1、租赁地块的租赁年限为五年,自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租金的计算方式:每年每平方米为 ` 元人民币(大写: 元);起算时间为乙方支付租金之日(租期顺延)。

  3、租金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年租金。

  4、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体现的租金是指扣除各项税费的净所得。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5万元整(伍万元),合同到期甲方检查房屋状况无问题后,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若房屋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进行修缮,若保证金金额不足,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缴修缮费用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承租期限内产权清楚,无纠纷,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如因产权不清或抵押查封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配合乙方(及乙方允许的第三方)正常的营业业务需求(甲方提供现有的资料)。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水、电、供暖、电话、税费及相关费用的保证金,数额双方协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承担的费用未向有关部门交清,甲方有权从中扣除,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乙方需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2、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不得以该房屋的名义贷款、借贷、抵押、质押、担保等,否则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权限需要将部分房屋转租,不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但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不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如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如:水、电、供暖(包括自行增容费)、煤气、税务、房产税、土地税、工商、排污、环保、城建、停车、卫生、检疫、广告牌、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街道管理费、行业年检费等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保存好经营期间向有关部门交纳的水、电、供暖、电话缴纳的税费等等凭据。甲方定期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时向有关部门缴清费用,逾期不交费(超过一个积缴周期),甲方有权按违约条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条款执行。

  6、该房屋质量按现状交接,在乙方使用期间,室内、室外、上下水及排污井堵塞、供暖、电、雨水渗漏、排风系统所有各种设施、设备物品维修维护、保养、审验等等方面自修自用。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商务和其他所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

  7、如政府对该房屋内、外装立面有统一要求,由乙方自费负责完成。

  8、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进行再次装饰、装修及维修改造。改造完毕需提交甲方一套完整的档案材料。乙方在改造过程中不得影响同楼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出现问题自行解决。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违章扩建、结建、改造房屋所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或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及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违章扩建、结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改造后的房屋及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正常期满后或提前撤出,甲方不负责补偿。

  11、乙方在承租期间保证该房屋水、电、供暖、消防等方面使用安全(需要提供时必须向甲方及相关部门申报,并绝对服从相关部门对安全防火管理和监督。如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全由乙方承担。

  12、以避免水、火等灾害造成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参加财产保险。

  13、乙方在经营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税法及财务制度守法经营,须完整保留与财务相关的凭证、账簿及报表,若因资料保管不善或未按照规定进行经营及账务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乙方承担,并不以合同是否到期或解除为限。

  第五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二)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出租的房屋产权不清楚的;

  2、甲方现有资料未提供给乙方办理正常营业手续的;

  3、甲方提供的房屋经房屋安全部门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乙方未按规定时期足额付清租金的,经催缴合同期间内未付的;

  5、乙方欠缴有关部门各项费用的,经多次追缴拒不缴纳的;

  6、乙方擅自拆、改、变动设施设备,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7、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及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本合同自一方交纳给甲方足额租金之日起,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各项条款履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收回该房屋。

  2、因不可抗力因素须提前解除合同,双方以实际使用房屋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同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或变更,双方需提前

  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12月 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 ,总面积: 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

  5.甲方权利、义务:

  6.乙方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事项:

  9.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附件有:

  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订立合同日期: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2

  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房屋出租方) :

  乙方(房屋承租方) :

  一、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面积为二、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期限为 年 月 平方米。

  年,自 年 月 日至日止。租金前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伍拾元整,以后每年租元的押金。 金按市场价征收,租金一年一交。另外交 三、乙方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电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费、水费等。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动或损坏房屋的`一切设备,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完好。

  五、甲乙双方中途不得违约,若出现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 金 20220 元。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抬涨租金,若出现类似情况,视为违约。

  六、房屋租赁期间房内不得有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随意转让。

  七、此房屋由乙方自行装潢,房屋租期后所有装潢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3

  出让方: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鄂州市鹏缘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区建材综合厂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性质、面积及现状

  该宗土地位于新庙镇将军村,系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面积6622㎡(以实际测量为准)。

  该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给鄂城区农行,后此债权转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20xx]25号批复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土资文

  [20xx]85号文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xx年5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鄂州法民初字第27号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综合厂支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元,诉讼费21456元,鄂城区建设局(现住建局)负连带责任。后

  经区政府协调,并向市政府报告,此宗地由鄂城区住建局处理,解决职工安置和相关债务问题。

  二、土地转让方式、金额及付款方式

  转让方式:该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招、拍、挂处置给乙方。

  转让金额:人民币80万元(含地面附属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万元用于职工安置,若职工安置资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须弥补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该宗土地抵押债务50万元,乙方若解除了该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支付转让费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债权人解决原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2配合乙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依照鄂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

  4协调周边及职工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承担土地使用变更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承担土地使用权历史问题解决过程中土地闲置费用及土地抵押解除过程中所有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未尽事宜,再签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4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一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且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时返还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使用权的书面协议。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并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并且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方式

  (1)协议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面对面地协商,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协议方式订立合同,与另外两种方式(招标、拍卖)相比较其特点是排斥第三人参与,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因此,依这种方式订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较大的灵活性,尤其表现在土地使用费(租金)的确定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2)招标出租。招标是订立合同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招标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数人(承租人)提出邀请,希望众多人向其投标(要约),而招标人选择条件适宜者决标(承诺)而订立合同。招标方式,是一种融市场竞争优势于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卖出租。依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从众多报价人中选择出价最高者订立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以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不考虑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费额者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这种方式能充分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对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出租人继续保持与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订立的出让合同关系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因而其较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程序要简单一些。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程序一般地说,出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聚:

  (1)公告。即将要出租土地的意图告之大公众,使愿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决定是否承租,采用何种方式承租,并做好承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协商签约对于有意承租者来说,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自愿协商,对订约提议表示完全接受,则视为承诺,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而在招标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当招标人选中中标人后,便依照双方约定,与中标者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出租合同。

  (3)依法办理登记。即由出租人分别与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记手续。不经过登记的出租行为,违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要有合法资格。合法资格指的是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租赁合同的`权利。

  (1)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资格。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人首先必须享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才可以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法人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法人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科室、车间等由于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无权以法人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法人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体,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的承办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人的行为能力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实践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参加所有经济合同的订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规定授权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作为承办人,以法人名义去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或业务承办人,应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

  (3)委托代理人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要有合法手续,即受委托人必须取得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中应当载明委托权限、委托范围、委托期限、委托事项等,并加盖委托单位的公章。受委托人须以委托人的名义同对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有关的文书、电报、图表和其它资料。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土地的面积大小,所处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围的环境,基本建设情况,地上建筑和其它附着物状况,市政设施情况等标的条款。

  (2)租赁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这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础上,因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其最长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的出租期限与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标准及给付方式。

  (4)土地使用规则,即出租合同的建设条件必须要符合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划,不得任意改变。如确实需要改变,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出让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出租合同无权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则。在使用土地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消防卫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担保方式。

  (6)违约责任的条款。

  (7)纠纷的解决方式。

  (8)双方认为应加以特别约定的条款。

  (9)合同订立的地点、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规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从合同效力方面观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须发生的法律效果,并构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履行中应注意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1.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根据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主体同一的原则,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同时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所占土地使用权也随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证”作为自己的权利证明;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享有人原来应该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出租人在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应及时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与新的出租人及时修改租赁合同。另外出租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于他人接受转让(出售)的权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负担,由出租人承担,如国家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应向国家交纳的土地使用费及其它费用,仍由出租人负担。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应负保证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夺的义务。出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承租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后果严重的,还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

  ①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赁权排斥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再次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②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主张租赁权。

  ③租赁权一般还包括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有:依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无权擅自改变,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绝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响其使用时,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减免租金。承租人非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权转让或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承租人必须按照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护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并不得对土地进行掠夺性使用。如果要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则必须通过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租赁关系终止时,按规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则是交回原物。交还的土地不能包括隐蔽的危险(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险时,承租人应以自己的费用予以排除,并依《土地复垦条例》予以恢复。承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时,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义务,即是出租人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愿意将自有无耕种条件的闲置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座落地址:xx,出租地面积共计xx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赁费包括土地租金和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土地租赁费每年每亩为人民币,从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赁的基础上递增5%。

  2、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此后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租赁费。逾期10日后,每天加收当年租金2‰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费票据不是专用税务票据,所开票据不含税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主路路面畅通,保证村民不得滋扰、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设施、机械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予以配合。

  3.在前期建设中,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电、用水、路畅通。在生产过程中用电量不大的情况下,甲方可考虑乙方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及其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的生产不得造成甲方水源、空气和环境污染。

  3、乙方无权将所租赁甲方的土地借贷担保,不得转让、入股,必须合理、爱惜使用土地,在使用过程中一切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

  4、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并按国家标准赔付乙方损失。

  5、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手续由甲方办理。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因土地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甲方按时收取土地租金。

  第六条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如双方协商房屋等不动产由甲方收购,按每年2.5%折旧。若乙方不愿意协商处理,甲方将按每年10%折旧处理,土地产权归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法、违约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

  2、甲方有义务约束管理村民,甲方及其村民如以任何形式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租金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前期基建用工、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认质认价。

  2.乙方生产期间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技工。如录用后不能胜任或不服从乙方管理,乙方有权按国家法律及乙方的规章制度处理,甲方应予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委会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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