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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07 09:14:1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实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实用,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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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实用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一辆作为工作交通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乙方出据正式发票。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单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甲方职责:

  1、因甲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

  3、甲方租赁期间调度乙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甲方能正常用车;

  4、乙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乙方允许(乙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甲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甲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乙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给乙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乙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甲方使用,否则甲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乙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甲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乙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须自备通信工具并确保24小时开机,如需要更新联系号码必须提前1天上报申请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储存。如因联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听电话时间造成公司直接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租凭全部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实用2

  出租人:

  承租人:

  1、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3、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其他约定事项: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实用3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西藏旅游活动向乙方租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承租方,乙方为出租方。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辆原装丰田4500型 越野车,相关司机名,分别为 及 ; 车牌号码。驾驶证档案号,(在副证上的号码), 保险证号码:.

  第2条:租车旅游线路由甲方提供,线路为:拉萨羊卓雍湖江孜日喀则珠峰萨嘎岗仁波齐扎达古格狮泉河日土班公湖改则尼玛文布色林措班戈纳木措拉萨,时间共计-天,其中天机动,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

  第3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辆车必须证照齐全而且是整车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

  第4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都是驾驶经验丰富,曾经行驶过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线路,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又能够作为景点的导游。

  第5条:租车期间为天,自XX 年 月 日起,至XX 年 月 日止。

  二、本项旅游租车费用约定

  第6条: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辆原装4500越野车元的全程费用。

  第7条:上述费用包括全程的车辆使用费、汽油费、停车费、维修及零部件费、保养费、司机的全程食宿和导游翻译费用。

  第8条: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通过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共计元:

  2、甲方旅游路线结束,即回到拉萨时,于当日与乙方结算费用,支付余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9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该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确保与司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3、甲方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4、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于拉萨出发前或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如果不影响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不涉及费用的变化,

  5、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于拉萨出发前或行至日喀则前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影响到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甲方可以重新计算费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的租车费用按照该车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以每公里4元作为应付租车费用,租房方面按照实际租房费用支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车辆每辆在1000元的赔偿费。

  这一条里说的是这么一个情况:由于阿里高原地区海拔高,自然条件相当恶劣,经常会有驴友在出发后生病,并且病得很厉害。阿里地区的医疗条件相当有限,在病的很严重的情况下,也许只能采取的方法是全车人就地返回拉萨。条款里说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合同里整个阿里的行程已经过半,那么车辆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给司机额外的钱;如果行程还未到一半的话,就地返回时,按已经出发多少天的天数所需要的车费,乘以2付给司机。这里注意一点的是,不管是上面两种情况哪种发生了,总之付的钱是一定不会超过合同里的原总数的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7、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旅游期间的保险事项。8、甲方自行办理旅游期间所需的边境通行证。

  9、包车期间,甲方乘坐人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4人),人员变动及包车费用分担由甲方内部决定,乙方不得搭载其他人员及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路遇求助者,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车座, 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费用(即1:1)

  我们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于省钱的目的,一车坐4个人。这个条款想要说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现任何人员的增减,司机都不能出面干预(当然前提是我们自己不能在车里安排超过4个人)。比如说,有人从拉萨出发到了阿里的狮泉河以后,决定不回拉萨而直接从新藏线进新疆;那么同车的人可以自己在狮泉河找人回拉萨,只要不超过4个人,司机就不能拒绝

  第10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项。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机,出发前对车辆进行严格地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全程的行驶安全。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司机兼导游翻译服务全程正常进行,能配合甲方观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车,并且能够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如果甲方的路线计划有变,则必须和乙方司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5、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合同中所约定之车辆及司机,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租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此条是为防止签约与出发之车辆,司机不一致。通俗来说就是”卖猪仔”

  6、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和缩短游程时间。

  7、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乙方司机应按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原则,立即提供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修理解决,无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规格车辆进行替换。

  8、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无法及时修理或更换车辆,以至于在游程中车辆减少的情况,甲方则根据该减少车辆的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按每里4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该车的租用费,并且向乙方收取减少车辆每辆1000元的赔偿金。

  9、乙方车辆在发生中途损坏并更换车辆的情况下,所换车辆的规格如果差于合同规定规格,甲方可以重新计算并支付该车租金,将该车所剩里程数按每公里4元的价格,从总价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退还甲方已交之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12、对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过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甲乙双方需共同承担损失。

  四、其他

  第11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12条: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损失扩大的,不行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第13条: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车辆管理规定协商解决。

  第14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地方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15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条:本合同从签订并传真至对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经束为止。

  补充条款

  1、一部车坏了,另外一部车还可行,或者两部车都坏了,大部队需要停下等车,需要调车的时间怎么赔偿。建议:一天以内(24小时)不赔偿。第25个小时开始计费赔偿,赔偿费率按XX元/天赔偿。

  2、转山的两天,如有队员不用转山,司机可以安排剩下的队员到其他地方,听从甲方安排。

  3、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完全听从甲方的安排,在16天内走完大北线

  4、定金是每车1000,共XX

  5、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发前一半,回拉萨后一半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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