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9-13 09:23:2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共4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共4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出租人将位于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期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免租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于合约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即,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二)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之租赁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xx年 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

  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第五条.续租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 当 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 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共同认可事项

  一、 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 5% 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名) (签名)

  年月日 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规定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双方都要受其约束,依照合同先例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租赁关系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根据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租赁合同,一类是工商用房租赁合同。在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租赁有期限限制,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即租赁价格。租金的确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致 先生/女士:

  贵我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网点租赁合同》,约定贵方承租我方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条约定:“贵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纳租金,按违反合同处理。”同时,该条款还约定贵方向我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费、房屋税、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贵方如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贵方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贵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约定:贵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贵方承担。同时贵方应保证在15日内将放臵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则视为贵方自愿放弃所有物品。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贵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众多违约行为。一方面,贵方未按照合同之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拒绝及时支付租金。截至目前,贵方仅租金仅支付至 年 月日,且向我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依约支付租金的义务。另一方面,贵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在经过我方多次催告的情况下仍拒绝支付上述费用。贵方的上述行为依然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贵方违约的上述事实,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贵我双方签订的上述《网点租赁合同》之约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现依法通知贵方:

  一、自本通知送达贵方之日起,贵我之间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网点租赁合同》正式解除。

  二、请贵方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最迟在 年 月 日 时前)搬出标的房屋,撤出属贵方的物品,并将房屋及原附属设备、设施归还给我方。逾期不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标的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保留向贵方追偿的权利。

  三、贵方在腾房过程中仅搬走其自行投资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独立的添附物,对于已经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进行拆移、或拆移将对标的房屋造成破坏的添附物,贵方应同意放弃,并承诺不破坏其完好性,无偿交给我方。如贵方在腾房过程中给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我方将保留向贵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四、我方保留向贵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我方也保留继续向贵方主张剩余租金及贵方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追偿权等相关权利。

  五、若贵方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标的房屋,我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必要方式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贵方承担我方相应的损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书一式贰份,邮寄给贵方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租房时为了尽可能的避免的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认真仔细。

  第一,房客须知:签订合同的人先看看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

  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

  1、存在代理关系: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2、存在转租关系: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

  租金的具体支付方式由租客遇房东自身状况决定,但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

  特别要注意的是,支付租金和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

  第三,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

  1、房东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房客超过时间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

  2、房东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房客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缴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的缴纳不及时,房东可以用房客的`押金作抵扣。同样的,房客可能也会遇到房东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对此,房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东拒绝维修,房客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房东承担,并且房客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第四,签订房屋住宅租赁合同需包含内容:

  1、房东房客的情况

  2、房屋住宅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房屋住宅用途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房屋住宅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房东的责任。

  7、房屋住宅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房东和房客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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