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租赁协议书

时间:2025-12-10 07:15:3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协议书范文汇编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租赁协议书范文汇编9篇

租赁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总面积为 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 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证人: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 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 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元帐号:_______________

  西德马克帐号:___________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_______________(章)

  经理: _______________

  业务员: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章)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租赁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如下:

  一、租赁时间及费用:

  1、甲方提供场地:

  2、甲方准备设施:

  3、乙方租赁用途:

  4、乙方租赁时间:

  5、具体时间最少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如时间与甲方场地安排有冲突的,则乙方需另排时间,租用课室需提前_______天缴纳租场费用。

  6、费用合计:______元/天

  7、若甲方场地及设施有损毁、破坏或遗失,乙方要按价赔偿甲方损失。

  8、如需提供设备按规定价格收取费用.

  二、注意事项:

  1、乙方须遵守甲方所定的以下租用/使用场地守则。违规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用场地及设施,已缴付的租赁费用亦不会退回。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维护好公共秩序,禁止在甲方大楼内追逐、打闹,禁止在室内吸烟,违者严惩。

  4、乙方不能利用布置场地的时间进行开会或其他活动。

  5、乙方须准时交还场地,租用时间包括场地准备、上课及收拾、桌、椅等恢复原位;逾时者需补付租用场地费用,以_______元/小时计算费用(超时_______分钟以上按_______小时计算)。

  6、乙方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场地内的固定设施,使用房间后所有台椅、设备及用品须安放回原位及维持原状。

  7、租用期间,所有设施如有损毁、破坏或遗失,乙方须赔偿本公司损失。

  8、未经本公司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大楼范围内摆放任何物品或张贴指示、通告或任何宣传物品。

  9、乙方严禁使用甲方之名义作宣传用途,违规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用场地及不会退回已缴付的租金。

  10、乙方于甲方场地内因举办的`活动时导致人身健康安全与财物纠纷,因举办的活动引致的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1、甲方的场地及设施是为成人而设,未成年人、中老年人、身体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若在甲方场地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不得在租用场地内饮食。违规者,甲方保留权利追讨相关清洁费用,清洁费为租赁费的50%另行计算收取。

  13、办公室、接待处及非租借之地方均为本公司私人范围,未经许可不得擅进。

  14、乙方不得分租或转租予其它团体/人士。

  15、甲方保留场地租用/使用规则的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时 间: 时 间:

租赁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满足汽车排矸需要,甲方现租乙牌t货车两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相关信息:

  1、车辆型号:

  车牌号:

  使用年限:

  营运资格证号(复印件):

  二、验收方法:

  按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交强险、车辆年审验证)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乙方必须保证所租赁货车的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三、租赁方式及价格:

  1、租赁时间:甲方根据运输需要通知乙方

  2、采取固定单价租赁方式,租赁单价5元/立方,(该单价包含车辆保养修理费、人工费、燃油费及保险费),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司机食宿、洗浴条件,支付租赁费用。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输需要终止本租赁协议。

  3。甲方承担支付租赁费用税金。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租赁的辆保险、营运证及司机驾驶证原件并复印一份由甲方备案。

  2。乙方负责用货车将施工现场井口的矸石运输至指定的.排矸场。

  3。乙方应充分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道路的安全情况,乙方司机应注意安全行车,行车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租赁t货车的完好,按施工现场要求出车,保证汽车排矸及时,未经甲方或项目部安排,不得外出,私自外出责任自负。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指挥,确保机械及人员安全,确保车辆、人员的数量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流动,满足24小时随时排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方工程进度,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租赁费的40%。

  五、结算方式:

  每月底按本月完成工程量,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结算,预付40%款项;每季度在支付每月余款的20%,剩余款项自汽车排矸结束后全部付清。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固话) (手机)

  鉴于甲方根据宁办发[20xx]42号文具有对县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权利和职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宁县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

  甲方将位于 (包括 设施,地面状况 ,墙壁质量 )出租给乙方使用,总面积 平方米。

  乙方可将上述租赁物用于商业、居住、办公、仓储之用,但由于改变使用性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手续办理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第四条 租金

  本租赁物第一、二年租金按中标成交价 元/月。从第三年起租金递增 %,即第三年租金 元/月,第四年租金 元/月,第五年租金 元/月。

  第五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本租赁物的租金按月收取,由乙方在每月第 日前将租金存入甲方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甲方收到租金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开具正式发票给乙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凭银行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向甲方开取正式发票。

  乙方若逾期缴纳租金超过一个月,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加收应缴金额的5‰滞纳金。

  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直接将乙方参加公开竞价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 元(人民币 万元正)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赔偿金首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合同期满后,乙方依约履行合同约定,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如数无息退还合同保证金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保养

  1、乙方确认,甲方已将维修完好的租赁物移交给乙方使用。

  2、由于乙方或乙方许可的其他使用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蓄意破坏,致使租赁物损坏、灭失的,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和损失赔偿责任;在租赁物损坏、灭失时还导致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由于常态使用需要维护租赁的,乙方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由甲方组织维修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乙方如需拆墙体装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交纳装修 元保证金的形式保证不影响建筑物质量安全。装修期满,经甲方核实建筑物质量无误的,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期满后,乙方用于装修形成的天花、地板、墙体、线路、供水和门窗等不得拆除并须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 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但转租行为相关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三日内交甲方存档。

  4、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转租的或者未遵守上列条款转租的,乙方与转租户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此所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1、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乙方欠交租金一个月,经甲方催告后15天内仍不支付租金。甲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按照本合同约

  定的乙方地址通知乙方(包括转租户)之日起,解除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转租户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⑴、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⑵、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3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⑷、 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同意,如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3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它条款

  1、乙方在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经营纠纷或责任事故(如疾病、生命健康受损、货物损失损坏等)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双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协议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派遣人员”,系指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协议派遣至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租赁费”,系指乙方因聘用每名甲方派遣人员每月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1.管理费

  2.派遣人员工资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

  4.本协议《租赁约定》(附件)中规定的派遣人员福利费用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推荐用工人选;

  2.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3.教育派遣人员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4.按照《租赁约定》中的标准,根据有关法律及政府规定,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福利待遇费用;

  5.在派遣人员人事代理期内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包括人事档案保管、档案工资调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和申报、转正定级、出国政审、党组织关系接转、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因个人原因人事不能调入者,部分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除外)。

  6.业务需要搬迁新办公地址或变更开户银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如更改联系电话、传真,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7.提供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劳动、人事政策方面的一般性法规咨询。

  第四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依法进行交涉,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否则可立即终止此协议。

  2.当派遣人员应征入伍或考入各类全日制院校学习时,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五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职责、劳动纪律与本单位人员一体管理;

  2.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场所及条件;

  3.以货币形式按月将派遣人员的工资、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和福利费用按时支付给甲方;

  4.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机构规定核定派遣人员每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5.租赁期间确保派遣人员享有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各项权益,并承担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义务或责任。

  6.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暂时垫付。医疗终结后,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处理,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工死亡的,按规定乙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甲方尽可能配合乙方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7.不得中止或终止租赁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派遣人员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派遣人员,以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被确认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人员;

  8.督促派遣人员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派遣人员遵纪守法;

  9.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传真,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六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对甲方推荐的派遣人员进行选择;

  2.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选定派遣人员,经甲方办理租赁手续;

  3.乙方对于首次租赁的甲方派遣人员,可约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所派遣人员自动转为正式租赁,其租赁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乙方可以解除租赁,但应支付试用期的租赁费、管理费;

  4.有解除租赁和中止与甲方合作的权利,同时应按下列标准向派遣人员支付离职费;

  1)已过试用期且租赁不超过一年的派遣人员,离职费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2)租赁超过一年不超过两年的派遣人员,离职费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

  3)以后每增加一年租赁期,即递增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离职费,离职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乙方解除租赁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人员,否则除离职费外,还应分别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租赁费和向派遣人员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上工资以解除派遣人员的上月工资为准。

  派遣人员属于第三章第五条第六款、第七款情形的,不得依据上述条款解除本协议;

  5.如果派遣人员因违法法律、法规被乙方解除租赁或派遣人员提出解除租赁,乙方可不支付本章第六条第四款所规定的离职费;

  6.派遣人员严重违反乙方的合法规章制度(此规定对派遣人员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有确凿证据的,乙方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确认后乙方可中止租赁且可不支付本章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离职费;

  7.可与派遣人员另签协议,但该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协议条款,且应向甲方公开该协议;

  8.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结算

  第七条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相关机构颁布新规定需调整住房公积金比例和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险种或基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按其规定进行调整,租赁费第二条中第3、4项金额自调整之月起按新缴费金额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自甲方调整之月起按调整后的金额付费。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派遣人员的租赁费以及因乙方解除租赁而需支付的离职费等,乙方须当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对于经甲方认可的具有正当理由的延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租赁协议终止,乙方即不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甲方调解解决。

  第十二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凡因派遣人员与乙方争议事宜引起的人事或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并使甲方成为争议或诉讼当事人的,甲方可指定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章其它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行制定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四条本协议条款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政策的变更而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所涉及的派遣人员姓名、岗位、租赁期、租赁费等均在双方签订的《租赁约定》(附件)中体现,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应届生自与甲方签定三方协议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截止期。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合法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合法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_

  户名:

  帐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乙方租借甲方场地合作开办跆拳道(此项目只针对5-20岁儿童、青少年以及成人),项目培训签订协议。

  一、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

  1、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场地设施、广告牌制作、及负责水电开支。

  2、乙方负责跆拳道项目技术开发及教学工作,负责安排教练上岗及薪酬开支,制作教学流程及活动策划,制定乙方范围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对教练、学员进行考核、监督等工作。

  3、甲方负责日常管理、学费收支,所有收费开支一式四联单收据,供甲、乙双方及学员保存及核对(学费定价双方商定制定收费标准)。

  4、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本场地的招新表演及宣传工作,期间产生费用由双方对半承担。

  5、利益分配按所收学费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甲五、乙五),对账核算分红及转账方式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学员服装及考核费用统一由乙方统一收取支配。

  6、学员服装必须有印有玄武国际武道素质教育字样及盛世天元标志。

  7、学员到本场馆授课前必须在前台刷卡或登记认证,防止其他道馆的'学员过来扰乱课堂秩序。

  8、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方圆四公里内不得开展跆拳道培训班,如若发现未获甲方同意私自开展培训活动或者带领甲方学员到本馆进行学习,则算乙方违规,甲方可有权支配双方合作项目财产不与乙方分红并终止双方合作。

  二、教学地点及设施

  1、教学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马市场旁盛世天元健身馆3楼

  2、甲方负责跆拳道训练项目所需的场地、道垫及脚靶等。

  3、教学时间:暂定周末10:00—15:00,寒暑假待定,具体时间课程安排由甲乙双方讨论后决定。

  三、器械管理及安全

  1、学员进出场地由家长亲自接送,避免在进出过程中小孩子打闹碰撞到健身房内器械引发安全问题。

  2、学员报名及参加训练时应询问家长及小孩是否有生理及心理上的疾病并签订相关免责协议,如若有,根据其严重程度不予接受或者休假带伤好后才能参加训练。

  3、甲方跆拳道场外的健身器械,甲方巡场教练员需告知家长,小孩不能随意触碰(教练上课也会强调),以免引发安全问题。

  4、学员在场馆学习期间进出场地(如课间上厕所,教练在场馆内需管理课堂秩序,无暇分身监督学员),甲方巡场教练有责任负责监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5、教学上的失误,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教练员未看管好健身器械,任小孩子玩耍造成的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场外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学员受伤,由甲乙双方和其家长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四、场地使用合作期限

  1、合作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提供教学场地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教练员负责教学工作。

  2、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如需作废或延期需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五、违约金

  双方如有特设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由另一方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待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双方若有违约情况,则双方合作项目财产由另一方支配。

  六、备注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利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2、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连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厂家代码:_______

  乙方: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租用xx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八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九条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十条为维护商场良好形象,甲方对乙方经营进行统一收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现金销售,一经违反将处以5000元罚款,并全部清除出场

  第十一条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次月8日至15日签收对帐单,18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三条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四条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六折以下出售, 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五条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七条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合同解除

  第十八条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

  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租赁协议书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

  二、甲方用车必须通知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作对接人员分别是

  机场接送用车: 手机号: 固定电话: 传真: 散客团队用车: 手机号: 固定电话: 传真: 由乙方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接送机、接送站,若私下联系驾驶员用车接送机、接送站,所出现的任何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接送机、接送站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干净卫生。

  四、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否则发后安全事故后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应做到安全行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车、不分心驾车,确保游客的安全。如违反安全驾车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机、接送站服务(注:机场——酒店、酒店——机场、机场——景区、景区——机场、机场——阳朔、阳朔——机场)。

  八、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必须做到车况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造成游客投诉,甲方有权视厉果轻重扣减乙方的车费。

  九、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的司乘人员要首先保证游客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十、甲方未经协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机)改变合同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

  十一、司机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机接站,送机送站时必须提前2小时到达约定地点接到游客,并送至机场、车站。若因迟到延误接送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车队承担。(如甲方或游客没有遵守约定时间,产生误机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冬夏季,司机必须在客人上车前十分钟打开空调,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若因空调、车况、司机态度、景点路线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诉由司机利乙方车队承担。

  十三、如遇爆胎、车辆故障等不能正常运行,乙方车队必须及时换车,否则引起的后果由车队负责。

  十四、确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绝游客上车,不得刁难、干扰导游的正常工作,否则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司机开车时严禁打电话(特珠情况需打电话必须配耳机、同时需要做到长话短说,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声音不可过大)。

  十六、乙方司机对客人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客人要热情,当客人上车时应和导游一样站在车门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机任何埋怨团队客人的话不能在车上讲或在客人面前讲.应避开客人私讲。如果司机迟到,包括套车迟到,需亲自向全体客人表达歉意,以示礼貌。

  十八、甲乙双方商定车费结算时间为次月 25 日前结清,例如1月的车费需在2月25日前结清。(如甲方没有遵守结账日期乙方可取消对甲方的任何优惠政策。)

  其他约定:

  十九、双方在接行中如发生争议及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关法律部门处理。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11月 日至20xx年11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延长执行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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