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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企业产学研结合情况的个人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08 08:28:00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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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工业企业产学研结合情况的个人调研报告

  产学研结合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有效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产学研结合工作,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找准支柱产业和企业需要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依托省内外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优势,组织实施了一批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建设了一批有重要影响的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突出抓好产学研结合体制、机制和模式的探索,在推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推动我市产学研结合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找准关键问题,突破瓶颈约束,破解合作难题,开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新局面,我们对我市工业企业产学研结合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全市产学研合作的现状、主要特点、基本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市工业企业产学研结合情况的个人调研报告

  一、产学研合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产学研结合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十一五”期间,我市与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向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方向推进,建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平台”。我市与中科院签约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共建“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舟山)海洋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等创新载体达8家,达成重大转移转化项目20多项;与浙江大学签约合作实施“1181”工程、共建“海上浙江”示范基地,组建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与中国海洋大学、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等大院名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累计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43家,建成有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20余个,突破了80 项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有29个项目获省科技进步奖,实现了舟山海洋资源、产业优势与大院名校的科研、人才优势的有效互补,科技创新资源集聚能力不断增强。同时,也涌现出了兴业集团、弘生集团等一批优秀的产学研结合典型。通过产学研结合,特别是通过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共办高科技实体,加快了科研成果转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增强了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当前,我市产学研结合主要有以下特点:

  1、企业主体意识明显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企业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投入不断加大,产学研结合得到迅速普及。目前我市已有近百家企业与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其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与多所优势高校和科研院所结盟,承担了一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如浙江兴业集团承担的国家863重点计划项目“海洋低值鱼类陆基加工新技术及设备开发”、浙江海氏实业集团的“出口水产品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弘生集团的“高档数字化纺织装备研发与产业化”等项目,已成为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

  2、合作内容更加丰富,合作形式更加规范

  产学研合作已由简单的技术转让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研究开发、组建股份制企业等方面转化。当前,以资产为纽带、以技术为依托、以现代企业制度为规范,建设稳固的产学研联合体,已经被产学研单位广泛接受。如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与复旦大学联合建立了“复旦金鹰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浙江黎明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联合建立了“浙大-黎明发动机配气系统产品研究中心”;浙江虹达特种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学联合建立了“高分子功能材料研发中心”;舟山京洲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与上海海洋大学联合建立了“京洲海洋食品研发中心”;舟山三峰电气有限公司与大连海事大学共建独立法人研究机构“江与海航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等。这种稳固的联合,将资产、市场和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企业和高校等科研机构的积极性,在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成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新生力量。

  3、本地校企合作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推进

  与其他兄弟城市相比,在舟山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比较少,但具有较丰富的为地方科技、经济建设服务的资源。浙江海洋学院作为海洋类大学,积极探索并发挥学科优势,与浙江扬帆集团、浙江海力生集团等60余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建成10余个研发平台和产学研基地;与XX区人民政府自2006年7月开展合作以来,共同合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30余项,校地合作引进的重大项目实现新增产值1.1亿余元,创利税2000余万元,并组建了浙江海洋学院定海科技研究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发挥在海员培训、海洋旅游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攻关,为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政府支持不断加大,校地合作持续深入

  为推动产学研联合的深入开展,我市先后与浙江大学、中科院、北京大学、中国海大、大连海事大学、上海船工所、江苏科大等大院名校名所签订了市校全面合作协议。我市与浙江大学实施“1181”工程、共建“海上浙江”示范基地,目前已完成全方位对接调研、规划初步论证、组建浙大舟山海洋中心并已运行,以摘箬山海洋科技岛为建设对象,启动省科技厅“能源岛”项目和科技部“智能电网”项目;与中科院“十二五”期间将共同推进“4321”工程目标的实施,即紧密围绕XX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40个以上重大转移转化项目合作,互派30名以上挂职人员,实现成果转化年新增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形成100亿元以上技术带动产值;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整合了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宁波大学和浙江海洋学院等省内外涉海科研院所的有关科技力量,成立3年来,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83项,申请专利82项,获省部级奖励5项,服务企业2400多家,技术成果推广数量63项,研发新产品162个,技术成果应用产生的经济效益近16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产学研联合工作的开展,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5、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产学研模式不断创新

  产学研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催生了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联合攻关、成果引进消化、共建创新载体等多元化产学研联合模式。我市成立了全国首个海洋类产业联盟“中国海洋产品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全国26家企业、院校和科研单位加入;成立了由扬帆集团牵头组织,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浙江海洋学院等共17家单位参与的“浙江省船舶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产学研联合,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将推动浙江省自主开发、建造的主力船舶达到国际水平,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利税超过100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尽管我市产学研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市工业结构还不够完善、政策法规不太健全,不少企业还存在自主创新意识缺乏、技术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能力和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预测能力不强等问题,阻碍了我市产学研结合的进一步深入。现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的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简要归纳如下:

  1、企业的技术需求问题

  许多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仅着眼于一些短平快的项目,对新技术的吸收、企业的自主创新,缺乏长远眼光,其主要问题有:企业不注重自身研发团队与创新能力的建设,单纯为了引进而引进,难以应对变幻的市场;企业自身技术力量薄弱,一味要求科研方将科技成果直接送到生产线上,并负责全部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工作,将风险不合理地转移给科研方,使转化成本大大增加;企业对于国内外科技发展和市场情况的认识不足,对许多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有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不敢加以投资;部分企业由于产学研合作的意识不够、不相信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产品科技含量低、研发需求和创新需求小等原因,技术创新投入不足,产学研合作积极性不高。

  2、院校的技术供给问题

  体制因素。由于体制原因,长期以来科技成果的“价值”都是单纯以获得国家经费额、发表论文数、参与者学术地位、所获奖励级别和数量来确定。这种评价体系仅体现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而忽略了“市场价值”,结果导致科研不是面向市场需求,仅是单纯追求学术价值和地位而进行的研究。在这种背景之下,院校的技术成果一般对市场缺乏准确定位,多数属于上游实验性研究而工艺技术集成度小,加上注资能力极为有限,常常难以实现产业化。一些应用型的科研院所与企业的联系较紧密,基础研究及高校的研究与企业的联系相对较远。

  学术价值取向。高校的学术价值取向,一方面使部分教师漠视产学研合作,另一方面客观上也限制了高校教师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尽管高校重视科研的前期工作如项目申报等,但对科技成果鉴定以后的产业化则重视不够,缺乏与企业开展合作的保障制度和措施。

  科研成果与实际脱节。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虽是跟踪或者领先国际水平,但因对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如消费者的素质、具备的仪器条件等)缺乏分析与了解而相脱节,阻碍了产学研合作。

  3、合作开发的资金问题

  产学研合作创新同其他技术创新活动一样,合作各方都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来说,自身并不具备自我转化的资金能力和实力;对于企业来说,面对承担高风险的巨大压力,往往对很多高新技术成果望而却步,或者对于大多数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企业愿意承担部分风险,但不愿或者无力承担全部风险,而希望国家通过有关政策(如补偿)或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介入共同承担风险。因此,能否吸纳社会风险投资资金介入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中试、商品化和产业化活动,是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

  中试阶段资金来源困难,缺乏风险补偿机制。中试阶段是产学研结合极为关键的一环,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必经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然而,在这一阶段,由于技术不成熟,产品市场前景不明朗,所以投资的风险很大。企业以赢利为目的,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在赢利前景不清晰的情况下,不会对中试进行投资。中试的资金来源和中试基地成了中试最大的困难。目前中试缺少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而社会的风险基金只愿意投向业已成熟的项目。中试阶段的困难往往使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整个产学研合作后期的利益分配处于劣势。

  院校科研经费不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科研投入和产学研合作企业科研投入。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企业的科研投入力度与其他地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院校在与企业合作时,企业科研经费到位往往不及时并经常“缩水”,有时甚至只有承诺经费的50%。

  4、产学研合作的外部环境问题

  目前我市的科技成果中介服务从无到有,中介机构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功能单一,机构不健全,提供信息服务不及时或缺乏准确性,科技评估、技术产权交易等业务服务能力有限。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上缺乏新颖之处,运作机制比较僵化、专业化水平低,无法满足客户的综合要求,远远不能适应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需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市产学研结合出现的这些问题的原因是:

  部分产学研结合用行政手段替代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在我市的产学研结合中逐渐发挥主导作用,但在政府推动或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产学研结合中,存在用行政手段替代市场机制的现象,因此产生了产学研结合形式化的问题。

  产学研各方对彼此的定位和分工认识不清。产学研各个主体机构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有各自的定位和分工,但在实践中常常发生错位。比如,有的研究方一旦发现自己的研究成果有市场价值,就希望自己进行转化,不愿意转让给企业。有的企业在与产学研合作中希望研究方提供“交钥匙”工程(指研究方完成所有研发过程,再把最后的成品的所有权、管理权移交给企业),而实际上研究方一般是做不到的。

  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形式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需要不相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因投入高、风险大,系统性和复杂性大大增加,需要产业技术联盟长期稳定的合作形式,而以项目为载体的合作形式松散,不能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需要。

  产学研结合的利益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我市部分产学研结合中的合作协议对责、权、利界定不清,为日后利益分配留下隐患;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等合作成果的分享缺乏明确可操作的规定,处理利益纠纷问题依据不足;对协议的履行缺乏有效的监管,社会信用体系有待完善,人们的履约守约意识需要加强。

  政府对产学研结合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引导产学研结合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国家及省、市提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方向,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还有待制定。二是促进产学研结合的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体系有待健全。服务于产学研结合的信息渠道分散,信息网络不畅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科技中介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政府资源配置对产学研结合的引导作用有待加强。我市对产学研结合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综合性的科技计划,专门针对产学研结合的国家及省、市层次的专项科技计划还没有。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舟山实际,把产学研合作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支撑,以产业化为目标,以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为方向,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大院大学大所为依托的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探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战略性、长期性和广泛性合作机制,不断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在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

  1、创新合作模式,拓展产学研合作广度与深度

  推进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为适应重大产业技术创新的需要,对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以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为目标,按照自愿互利、职责明确、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龙头,联合科研实力雄厚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港口物流、船舶工业、海洋生物、海洋能源等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和基础产业组建一批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

  完善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以自愿平等、权责对等、多方共赢为原则,以重大产业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为重点,通过技术入股、股份合作、改制重组、技术外包、委托开发、购买成果等形式,形成权责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期合作机制。促进国内各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建立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探索和创新政产学研深度合作新机制。

  拓展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申报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引进高等院校与我市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鼓励我市企业和地方政府定向支持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研究项目开发,以投资换成果、以资源换技术。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推进与院校合作,实行校企挂钩,实现优势互补,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合作互动。

  推动合作成果产业化。结合我市的八大产业集群发展要求,主动与合作院校的国家863、973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加快对接。定向引进相关领域、相关重大科技成果来我市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转化。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争取更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商业运作能力的科技成果落户我市。通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延伸企业持续创新链,培育一批在国内同行中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产品规模和制造能力一流的行业排头兵。

  2、加快载体建设,构筑产学研合作大平台

  拓展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综合平台功能。把海洋科学城五大功能区之一的高教科研区建成“开放共享、集约发展、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符合企业迫切需求的科技创新园区和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各类企业获取技术成果、技术信息乃至在其中参与技术研发、成果交易的坚强平台,更多集聚创新资源。高水平建设大学科技园等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器,使高教科研区成为我市创新创业中心、国际产学研合作基地。

  完善产学研合作载体。以浙江省(舟山)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XX市科技创意研发园等各类园区为重点,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和实现形式,加快推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扩大项目与成果来源,把一批专题园区和品牌园区建设成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的窗口和成果转化的基地,进一步提升园区产业持续创新力和带动力;进一步优化留学生创业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创业中心、动漫基地、软件园等各类科技孵化器的承接辐射功能,推动孵化器向专业化、多元化、网络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培育科技创新企业集群。

  发挥重点企业主体作用。按照科技创业和企业创新的要求,突出企业在推进产学研联盟中的核心地位;根据企业创新需求与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形式与途径;对技术创新需求强的企业,要多形式、多渠道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对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合作开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创新基础条件好的重点企业,要集聚利用和引进科研成果,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一般企业,要紧紧抓住技术升级的瓶颈,充分利用成果转让、购买服务和技术外包等形式,引进和利用适用技术、共性技术,加快企业工艺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提升企业科技实力。

  推进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我市各县(区)、乡镇、专业园区产业化基地开展全面合作,鼓励支持我市产业集群、专题园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行定向挂钩和多向挂钩;针对特色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重点成果转化等问题,实施联合攻关,合作互动,提升基地化水平;研究制定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认定标准和办法,并集中有关专项扶持政策,择优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3、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产学研合作服务体系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整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信息资源和科技供求信息,建立市产学研联盟信息网站,建立合作院校专家库、科技成果库、信息人才交流预备库等基础数据库平台,实现企业需求信息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信息的共享。

  搭建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加快技术交易市场建设,通过虚拟市场、网上市场等形式,拓展市场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完善信息发布、成果评估、价值认定、产权转让、融资担保等服务,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活跃技术成果市场交易,构建高效便捷的技术产权转移通道。

  完善金融支持平台。各金融机构按照产业扶持方向,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产学研联盟项目的扶持力度;对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有条件的实行银企挂钩,定向支持;积极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种子基金以及金融机构等支持产学研联盟的项目合作和研发合作,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4、加强政府引导与支持,优化产学研合作环境

  加大政府专项资金引导力度。加大对产学研与技术转移的投入力度,建立产学研和国际技术转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联合攻关、合作研发,引导和扶持各级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大科技合作投入力度;加大对研发机构和公共平台的扶持力度,建立扶持重大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大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创业投资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种子基金规模,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及其它社会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鼓励各县(区)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用于重点项目、重大平台、重要载体建设,市科技专项经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环境。尽快出台促进我市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意见,强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的监督,切实保护产学研结合中成果完成人和推广人的经济利益,制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资源配置引导和支持产学研结合的力度,现有的市级科技计划向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方向倾斜,对于面向市场和具有目标产品导向的项目必须由产学研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加强对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审查,防止产学研结合的形式化;对长期的、战略性的产学研合作,市级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组织保障。成立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充分整合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个人多方面积极性,集成投资、政策、体制、文化、环境的综合优势,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增强合力,形成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在资源配置、仪器共享、人才培养与开发等方面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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