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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2-07-28 21:14:11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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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通用10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通用10篇)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1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局党组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精心组织、务求高效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抓好危房改造工作,为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各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民政班主任、城管所长、财政所长、管区书记为成员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负责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底,公开确定改造对象

  为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真正得到温暖,各镇要组织人员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对危房改造对象的选定上,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申请条件、公开扶助政策、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进行阳光操作,接收群众监督。改造对象必须张榜公示,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家庭中的优先安排改造,由镇政府审核后报民政局审批。

  三、严格督导抓好落实

  我们将采取每周汇报一次进度,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县局分组督促进度,县、镇、管区、村层层落实责任,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村支部书记负责改造对象的施工安排,对于资金困难的帮助筹措资金、联系施工队伍,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

  四、精心组织危房改造验收和建档工作

  按照危房改造的标准和要求,严格验收,做到改造一户、验收一户、达标一户。真正把危房改造工程建成一项民心工程、德绩工程和贫困家庭的安居工程,并将危房改造前后的照片建立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规范管理。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2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者有其居的德政措施,更是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黄平县审计局对11个乡镇政府开展了20xx年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此项工作提出若干建议和对策,以供参考。

  一、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现状

  20xx年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00户,其中:五保户一级危房12户,低保户共900户(一级100户、二级420户、三级380户),困难户共3,564户(一级400户、二级796户、三级2,368户),一般户24户。

  由于黄平历史、地理等原因致使黄平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且位置较为分散,危改对象经济实力薄弱,危房改造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成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善了农村人居条件。农村危旧房数量逐步消减,困难群体人居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农村面貌有所改善。危旧房实施拆旧建新,美化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三是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通过长期的持续努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初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与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进度不按危房改造工程完成进度发放(兑现),存在资金缺口。中央及州级财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尚欠到位资金共计106.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应为1145.9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4.09万元,尚欠61.87万元(未兑现给危改户);州级补助资金应为4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4.96万元,尚欠45.04万元。

  2、县财政困难没有及时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全县11个乡镇仅发放(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11.52万元,截止20xx年3月25日发放(兑现)3266.80万元, 为拨给全县11个乡镇危改资金3334.09万元的97.98%。

  3、操作程序有待规范。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危房鉴定难以实施,危房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鉴定费用较高,困难群众无力承担;二是危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危房统计普查过程中,深入程度不够,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使建设部门掌握的数据实际数有偏差。

  4、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尚未建立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机制,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三是缺乏政策引导,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存在偏差。

  5、存在建房就补盲目攀比现象。在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借危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群众盲目攀比,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超出标准,易出现因建返贫的现象。如:重安镇有2户农户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而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按困难户一级、困难户二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但其危房改建新房的造价分别为40.00万元、60.00万元。

  四、关于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政策调整、政策引导。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压力。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建议改变资金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根据经济实力情况确定分担比例,拨付模式由分类分次拨付变更为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救助对象。

  2、强化服务、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办法,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推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在旧危房改造过程中,应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对所在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的巡查监督。规划建设部门应落实好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同时要强化对社会工匠使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国土部门应做好土地巡查,督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对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资格核查工作等。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宣传,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手段,建立起政府、企业、银行、社会多渠道融资的有效平台,为危房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宣传、规范操作。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讲政策、讲规划、算造价,做到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三公开,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消除依赖心理。务求评审制度公开透明,采取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上级备案的程序,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保证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使危改工作得到群众公认。对危改资金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宽严适度。对于在危改资金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纪检等部门通报,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乡村两级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和挪用危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3

  一.概况

  我们村学校校舍已建成20余年,近几年每年都对房顶、门窗进行一些小型修补。但存在很大隐患。情况如下:

  1.教室房顶苇箔脱落,多处漏雨;

  2.保卫室房顶塌陷;

  3.东院墙微倾斜,东门腐烂。

  4.办公室、图书室、仪器室房顶漏雨。

  滤布孩子的生命是宝贵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多次上级领导作了汇报,教办领导多次到现场,查看,并做出重要的`防范指示,同时我向所在村领导汇报了情况。

  由于校舍紧张,需维修或重建,但学校已不收学生任何费用,仅靠上级有限的拨款维持日常的办公开支,无力自行维修。为了我们的孩子安全,为了让家长放心,我们计划逐步维修。

  二.资金来源

  1.小型维修自筹资金,向上级申请义保经费。

  2.教室、办公室、传达室维修积极争取所在村筹资维护

  三.资金预算

  1.房顶翻修14间 12000元

  2.院墙维修20米 5000元

  四.维修时间:计划20xx年3—4月份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4

  xx市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人为本,保护与改造并举,公平与效益并重的原则,通过“划零为整、组合成群、成片拆迁、市场运作”等方式实施危旧房改造,形成了“阳光拆迁”、“扶困救助”、“多轮驱动”为特点的旧城改造模式,取得明显效果。表现在:一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目前xx市二环以内,低洼棚户区被拆迁居民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28平方米提高到80平方米,住房成套率由35.6%提高到100%,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二是城市建设进度加快。过去需要几年完成的拆迁项目,现在只要几个月时间。xx市纺专三瓦窑校区改造在58天内有267户签订补偿协议,签约率达96.74%。三是拆迁纠纷明显减少。xx市受理拆迁来信来访数量,20xx年比2006年下降53%,2008年比2007年又下降43%,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51.3%。

  一、增加公众参与,推行模拟拆迁。xx市推行“模拟拆迁”。即由实施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先对拟实施拆迁改造区域的住户进行拆迁意愿调查,当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90%以上的,实施单位与住户协商拆补偿安置事宜,签订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住户在实施期限内达到该区域总户数85%以上,且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达总面积85%以上的,由实施单位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逾期签订模拟拆迁协议户数不足总户数85%的,终止模拟拆迁,不再对该片区实施拆迁。xx市锦江区龙舟路1号院南光厂宿舍区拆迁,作为模拟拆迁的首个试点,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就全面完成了375户居民的搬迁工作。

  二、帮扶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针对经济与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xx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其基本居住条件。一是保底安置,分段结算。对于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迂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二是帮贫助弱,残疾人享“优惠”。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持有低保证的残疾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比照规定标准增加20%的`奖励。三是廉租补贴,优先申请。对于符合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被拆迁入,申请经xx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房办公室审查批准后,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四是引入银行按揭,增强房款支付力。对于欲购买的二手房或拆迁安置房的拆迁户,xx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可为其提供申请住房贷款抵押担保。五是入学、转学方便,免转校费。市教育局与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生入(转)学问题,各城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拒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注改善民生,让群众得实惠。一是产权调换享面积补差优惠。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产权调换按套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免收被拆迁人应交公摊面积补差款。二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3个月。搬家补助费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三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拆迁安置房普遍是电梯公寓,被拆迁人因缴纳物管费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实,要求对被拆迂人按90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费补贴。四是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满足多元化居住需求。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住宅在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基础上给予30%的购房补贴,非住宅给予20%的购房补贴。

  四、完善拆迁法规,规范拆迁评估。为解决xx市中心城区各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住户相互攀比等问题,xx市先后制定了《xx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xx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xx市城市房屋拆迂估价机构抽签程序规定》、《xx市城市房屋拆迂阳光操作规程》等12个配套文件,从拆迁安置、评估异议处理、评估机构抽签、评标专家管理、阳光操作等方面,统一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范拆迁评估管理,从政策和制度层面,避免同一工程前后标准不一致,杜绝“前紧后松”现象,堵塞了拆迁补偿暗箱操作的漏洞,增加了工作透明度,遏制了少数钉子户“多闹多得”不良倾向的漫延。

  五、创新改造方式,坚持多轮驱动。xx市在危旧房改造中,坚持多措并举,多轮驱动。一是整体拆迁改造。对于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需要拆除改造,且具有一定开发价值的危旧房,由区政府通过市场化招商引资方式实施整体拆迁改造。二是原址改造重建。对于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房屋,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采取部分拆迁的方式,实施原地改造重建,打造具有xx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景观或街区景点,传承历史文化。三是自主搬迁。对于需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房屋及零星地块,由房屋产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自筹资金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及其整合相邻地块内危旧房一并实施拆迁改造,或由单位房屋产权人与开发企业联合投资实施原址重建。

  六、突出科学规划,坚持六个结合。xx市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利用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于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注重“六个结合”。即:与重要干道两侧及重要接点的功能提升相结合;与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及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政府组织成片企业生活区改造和单位自行实施改造相结合;与文化保护和街区特色景点打造相结合;与妥善处理危旧房改造遗留问题相结合。通过拆迁改造,xx市先后腾退出价值13.39亿元、近500亩土地用于城市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为城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了良好条件。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5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20xx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1月底前,全县全面完成15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电话号码xxxx)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民政部门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村镇建设、房产及国土等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档案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xx〕168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20xx〕2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20xx年9月20日前,各村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20xx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农村危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各村要在20xx年8月30日前将危改对象落实到户,11月底前,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考核验收。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12月1日前,民政部门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分别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迎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12月底前,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村危房改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民政、村镇建设站、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村镇建设站及房产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施工质量指导和房屋产权管理。民政、村镇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和村镇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林业部门负责为有林木的危改户解决建房用材采伐指标。银信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贷款进行支持。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住房困难情况,协助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和指导有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统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

  (四)落实地方责任。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政府按联村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

  (五)制定优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3〕28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购买,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六)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我乡年度改造任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作如下计划。

  一、基本情况

  贾豁乡位于武乡县东部,总人口11158人,全乡24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20XX年农村危房调查结果为2774户,房屋11096间,房屋面积2.4万平方米。调查出重度危房户416户,均需不同程度进行改造需要改造。在20XX年、20XX年两年完成80户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还剩余336户,可望上级明年解决70户,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完毕。

  二、继续把握好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订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解困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

  一是坚持加快发展。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加快城乡化进程相结合、与新型乡乡建设相结合、集约建设,节约土地,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大空间。

  二是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统筹安排农村危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群众自我改造为主体,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村乡规划和农村建设用地挂钩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以乡领导为组长,各村村长为成员的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由乡政府负总责,各村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确保按期完成。一月一上报,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和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真正成为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通过开展帮扶和互助主动参与,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7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建设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以集中连片贫困片带、贫困县区和插花型贫困县危房改造为主战场,以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贫困危房户为精准改造对象,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整合项目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社会支持与农户自身奋斗相结合,2015年,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30000户,2016年,完成30000户,2017年,完成14090户,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实施。为了全力推进贫困片带、贫困村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将列入扶贫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之中,优先保证精准扶贫的四大片带、65个乡镇、594个整村推进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同时,抓好其他乡镇的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精准到村到户,真正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精准发力、扶贫到户。

  (二)严格工作程序,精准认定农户。县区住建局要做好精准扶贫危改户认定,加大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的对接,将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之中,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认定准确。要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认定,将改造任务细化到贫困村、贫困户,抓好销号改造。要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做好危房精准鉴定认定工作。c级危房是指地基基础稳定,个别非承重构件受损破坏,经加固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d级危房是指地基基础出现损害,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局部结构濒临坍塌的房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精准认定补助对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

  (三)明确建房标准,严控工程质量。要严把贫困户建房质量,严控建房标准,降低建房负担。加强对被改造户建房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为了不增加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建房负担,各县区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甘建村〔20xx〕87号)规定,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要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的贫困加剧现象发生。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建房设计的审查指导,乡镇要加强对农户建房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现场指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大政策扶持,落实配套资金。建立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推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建设、发改、财政、扶贫和金融部门要加强协作,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贫困户享受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双联贷和妇女小额贷款,以解决贫困户建房资金需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贫困户建房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整合移民搬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能源等项目资金,因户施策,打组合拳,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资金短缺的实际,加大双联单位帮扶力度,帮助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问题,要加大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宣传,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鼓励农户通过国家补助和自身努力,实现危房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农户,通过整合项目、社会帮扶的方式,确保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37号)要求,按照每户危改户配套2000元的标准,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扶持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户建房的贷款支持,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省委发〔20xx〕48号),积极支持农民住房建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可发放期限5年以内、额度5万元以下的住房建设贷款。

  (五)完善土地政策,保障建设用地。一是科学合理选址。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农民原址翻建,确需搬迁新建的,由乡村组织优先整合闲置的土地资源,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二是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县区国土部门要在严格控制宅基地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化用地结构,将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向贫困户倾斜,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保障贫困户建房用地,推动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加快用地报批。各县区土地部门和乡镇土管所要简化贫困户建房用地报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辟贫困户建房用地绿色通道,保障贫困户建房用地,推动精准扶贫项目实施。

  (六)加强服务指导,引导群众建房。各县区要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力量,提高管理和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完善,加大对农户建房选址、质量安全、建房风貌科学引导,科学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指导贫困户选择适合的改造类型。县区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全方位提供技术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贫困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强化督查检查,加大协调服务,强化工作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县区党政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建设、扶贫、财政、发改、国土、民政、审计、监察、宣传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制定精准实施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和整体消除危房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上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靠实责任主体。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坚持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危房改造目标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推动危房改造工作进程。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制定、危房鉴定、危改对象审定、技术指导、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及拨付、建立档案信息台帐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群众发动、危改对象筛选审查、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规划部门要严把房屋改造规划设计关,建设部门要严把房屋改造进度、建房质量、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改造标准的农户,暂停补助资金兑付,督促其整改落实,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兑付危改补助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县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下工夫做好村庄修建详细规划,从贫困户建房选址、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改造材质选择、改造质量监管、建筑节能设计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扶贫部门配合做好危房户的筛选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部门做好宅基地规划审批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监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宣传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引导群众加快建房步伐,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四)严格竣工验收。根据国家和省上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38项指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县区住建局牵头,会同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甘肃省农村房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等文件,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逐户逐项填写验收表,完善档案资料。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和绩效考核,督促县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全市农村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8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统一安排,20xx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应优先帮助改造。

  (二)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6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整合倒房重建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新建两层楼房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由镇根据农户自救能力、危房改造方式(新建或修缮)与其签订协议。

  (三)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民政局通过镇一次性直接发放给农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者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xx] 16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xx]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乡镇接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免、真实的反映工程进度。20xx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按照省下达的20xx年危改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实施。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此项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

  各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具体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于6月1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各镇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具体建设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各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组织人员于6月10日前完成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及时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报制度,各镇于每月底和中旬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10月初,各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向区民政局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对各镇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要于20xx年11月初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五、完善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二)加强规划编制

  各镇要根据当地农村住房现状、危房改造对象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明确建房要求,认真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当前重点组织编制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国土部门、住建部门要参与村镇规划、土地规划的审查和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落实。

  (三)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已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将任务分配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在11底初全部完工,竣工率达到100%。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拓宽筹资渠道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9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xx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农扶〔20xx〕107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今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实施对象。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二)改造方式。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二、目标任务

  根据闽农扶〔20xx〕10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全县安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1581户7010人,经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207个行政村(具体名单安排见附表)。新建房户要求在20xx年12月底前至少建好一层,购房户取得交房手续,春节前全部完成搬迁。逾期未搬迁的,视为自行放弃处理。

  三、资金补助及管理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资金补助按省、市补助标准执行,县财政给予适当配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折)通的方式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户,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四、操作程序

  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老区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竣工验收。竣工后由县老区扶贫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最迟于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并填写《福建省20xx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验收表》。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必须于20xx年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档案管理。一是建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等材料。二是做好农户档案表信息化录入。组织人员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福建省造福工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要按照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二)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自20xx年7月起,各乡(镇)要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工程进度、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由县老区扶贫办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省农业厅。

  (三)跟踪督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了解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无法动工建房或无资金购房的,要及时调整指标。对发现重复享受、弄虚作假、拆户、并户的,要给予吊销指标。对未取得合法建房、购房手续的,不予验收。年终验收时将按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乡(镇)目管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一)科学规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要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强化村庄风貌管控,推进村庄绿化、裸房旧房改造。根据各地特色,统筹考虑,扶持一批增收项目,解决好搬迁改造群众的后续生活、发展出路。省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的要求,引导农民科学建房、量力建房,节约土地,不可盲目求大求洋。

  (二)资金筹集。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推进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建房贷款。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搬迁改造资金问题,并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经费,确保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工作顺利推进。

  (三)保障用地。要统筹考虑,鼓励引导搬迁村落开展旧村改造和宅基地复垦,土地指标优先用于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区的建设用地。在规划工业园区时,在园区周边预留一定比例的造福工程安置用地。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优先满足安置区用地指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林业部门要及时办理林地用途变更等审核手续。

  (四)减免费用。要按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精神,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强造福工程收费项目监管,切实减免相关费用,对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中各种规费能免则免,或按低限收费。

  (五)强化质量。要建立健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xxx1〕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各地农民住房生产生活习惯,要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体现地方建筑风格。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与指导督查,对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加强抽查监测和技术指导服务。

  危房改造工作措施的情况报告 篇10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乡农村农民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等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全乡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危房改造工程由县政府安排,乡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村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村要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户登记、上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程序、对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危房改造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实施对象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

  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上级分配给我乡共210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6月15日前进行各村危房改造登记审查工作;7月15日前进行进村入户调查阶段,并逐月上报危房改造进度;7月低各村上报危房户开工率必须达到100%,10月20日各村开展自检,待乡政府检查后,做好迎接县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李亚红为组长,分管领导常亚江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城建所。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一般由村委会主任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完善乡村两级分级负责,专人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乡政府和村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各村明确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按照县住建局统一安排,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住建局备案审批。

  (1)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优抚证、低保证、残疾证、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7天后,对符合条件无异议的,上报乡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村委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报县住建局拨款。

  (4)严格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一处,验收一处。

  (5)完善档案管理。村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资料由乡城建所按照各村纸质文档要求进行统一分类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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