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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10 12:54:43 报告 我要投稿

2017年最新版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范文

  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怎么写呢?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2017年最新版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2017年最新版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1

  区安监局两集中、两到位自查自纠汇报 按照区“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按照区“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和印章使用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得到强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各级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承诺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如实公布。规范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

  (四)依法审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五)选派业务精、素质高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我局审批事项特点,选派熟悉全局业务和高素质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和强化工作责任感。

  (六)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得到有效使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有效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软件,并按规定出具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办理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众评价全面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取件中,全面执行公众评价制度;对公众评价,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不足之处,及时总结并做出修正,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人员素质。对派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工作纪律、服务软件、业务素质等方面强化学习,确保窗口服务优质高效。

  (二)加强完善激励机制。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对经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回到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提职晋级、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范文2

  市审改办:

  根据《关于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批事项

  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二、行政审批科室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监督检查科,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粮食收购资格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局监督检查科1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服务。

  三、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情况

  粮食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具有审批决定、审核上报、组织协调和直接发证等权限,保障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做到“既能受理,也能办理”,独立运行。

  四、行政审批的办理

  (一)收件

  1.窗口接收。2.信函接收。

  (二)受理

  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三)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需要,审核机关将派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仓储设施、检验化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进行实地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询问。

  (四)审批决定

  局业务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个),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

  范文3

  市审改办:

  根据《关于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批事项

  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二、行政审批科室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监督检查科,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粮食收购资格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局监督检查科1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服务。

  三、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情况

  粮食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具有审批决定、审核上报、组织协调和直接发证等权限,保障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做到“既能受理,也能办理”,独立运行。

  四、行政审批的办理

  (一)收件

  1.窗口接收。2.信函接收。

  (二)受理

  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三)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需要,审核机关将派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仓储设施、检验化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进行实地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询问。

  (四)审批决定

  局业务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个),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

  20xx.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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