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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情况的调研视察专题报告

时间:2021-04-14 20:19:11 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情况的调研视察专题报告范文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情况的调研视察专题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工作,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9月12日至14日,民侨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咨询专家,对兴庆、金凤、西夏三区的三个街道和社区、两所学校、两个住房安置区等地,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市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左新军带领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对我市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西夏区文昌路街道办事处、北方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金凤区黄河东路福通社区和低保户曹传鹏、低收入户郭淑鹃家中,详细询问了解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上,听取了市民政、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计、残联等部门和三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参会人员就做好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左新军主任从政策要改革、救助要精准、认识要科学、数字要精确、效果要突显、部门要共享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副市长孙学庆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常委会副主任袁科、达英参加了视察活动。根据左主任讲话精神及委员、代表的建议意见,结合调研和视察情况,形成了专题报告。

  一、我市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工作,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先后制定出台了《xx市特困人员供养暂行办法》、《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建立起了“政府领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为主要内容,互为衔接、各有侧重的社会救助体系。

  截止20XX年6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xx户xx人;城市居民中符合供养条件的337名特困人员(其中福利院集中供养的xx人,散居的xx人);20XX年上半年,全市共临时性救助困难群众xx人次。累计为xx人次城乡居民提供了医疗救助;2017年,为xx名灵活就业人员核发社保补贴资金6981万元;20XX年,区、市两级购买xx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有效地解决了零就业家庭、xx人员等11类特殊群体人员就业。20XX年,为xx名困难家庭幼儿免除了保教费,xx人次得到学前两年教育资助,xx名寄宿学生获得生活费补助,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xx人次,xx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先后7次对住房保障条件进行了调整,做到中低收入家庭只要住房困难均能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问题。截止目前,已解决xx余户环卫职工等特殊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租金减免制度,对于纳入实物配租的家庭,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减免租金,对于廉租保障家庭物业费减半收取,低收入无房困难家庭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救助覆盖面偏窄与救助项目过于集中的矛盾亟需化解。现行的各类救助政策主要是以低保对象为准入标准“捆绑”实施,因而使得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社会救助政策高度聚焦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群体,低保含金量过高,覆盖人群过于集中,缺乏层次与弹性。

  (二)城市贫困人口认定难度大,社会救助工作缺乏合力。目前,各级各类资助项目主要针对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对于无此类贫困证的城市贫困人口认定难度大,工作措施仍局限于临时救助,给一些接济式的帮扶,虽然投入了不少物力、财力,但只能暂时解决城市困难家庭生活所需,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城市困难家庭提高自身解困能力。社会救助工作中部门联动不够,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影响救助效果。

  (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社保负担重问题较突出,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低。2017年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人数达到1500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为“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稳定性差,就业收入普遍低,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每年增长,缴费压力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就业困难认定、动态信息收集信息化水平低,数据统计、信息采集、跟踪服务等就业服务稳定性差。

  (四)保障房动态审核难度大,维修资金短缺影响居住质量。每年对已配租保障房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入住家庭逐年增多,配租家庭人员的'收入、车辆、住房等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工作量大。目前保障房竣工交付房源规模越来越大,维修需求逐年递增,专项维修资金预算安排较为有限,无法及时进行维修影响保障家庭居住质量。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构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xx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关于加强经济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加快开展低收入群体认定工作,精准识别低收入群体,切实做好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推动社会救助向纵深化、梯度化、多层次延伸。加快建立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系统,开展低收入申请家庭家计调查及对象排查,为精准识别低收入家庭,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奠定基础,缓解基层人力不足的困难。及时修订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法规,将专项救助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扩大社会救助政策的覆盖面。

  (二)进一步加强就业救助服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细做实就业困难群体摸底调查和认定等工作,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切实将就业困难群体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力满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需求。对生活存在暂时困难或家庭困难度相对较小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购买公益岗位、培训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予以帮助,促进困难群众长期稳定就业。

  (三)进一步加强住房救助保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住房保障政策,加强对贫困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加快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和分配入住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配后管理政策体系,切实做好保障房配后动态管理、违规查处等工作。实施多元化住房保障,扩大货币化补贴范围,积极探索对公租房保障家庭实施货币化的保障方式。

  (四)进一步提高教育救助效能。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组织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家访,结合家访情况评选助学金,实现精准资助。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比对城市贫困人口数据,避免重复救助或漏评错救情况。

  (五)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民政、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计等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实现社会救助规范化、法制化运行。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模式,切实做到救助手段多样化,救助措施具体化,救助效益最大化。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工作力量、工作机制、资金筹措社会化、多元化,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推动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XX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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