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

小额信贷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现状与对策研究

时间:2023-03-31 22:51:07 本科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小额信贷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现状与对策研究

  小额信用贷款(Microfinance)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中小微型企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信用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小额信贷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鉴于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持续深入发展,三农领域改革愈来愈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不利环节,因此,要深入探究小额信贷企业的发展趋势及其服务三农经济之现状,运用普惠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从而为三农领域的广大弱势人群切实改变命运,这对于拉近贫富之间的差距,推动社会和谐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本文在概述小额贷款企业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小额贷款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的现状,并探讨了进一步推动小额信贷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的对策。

  关键词:小额信贷企业;经济;三农

  小额信贷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体系,在为三农领域的贫困人群提供强大的信贷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小额信贷企业则是小额信贷的金融运作的一种有效形式,主要是运用引领民间资本参与到农业改进困难人群经济收入水平的一种信贷类活动。因此,怎样准确地掌握小额信贷企业的发展趋势,保障其能够真正地服务于三农领域。鉴于三农经济的特殊性、不稳定性以及农业投资所具有的长期低收益性,造成了三农金融的交易与资金成本均比较高,而风险同样也会更大,加之农村人群信贷借款用途的多元化与复杂化,从而产生了信息不对称之现象,提升了信贷体系之中的道德风险,从而进一步提升了贫困农民群体的贷款难度。在引入小额信贷之后即可运用业务经营更好地控制企业运营成本以及风险,从而在致力于服务三农经济的基础上实现本公司的更好发展。

  一、小额贷款企业概述

  所谓小额贷款企业,主要是指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别的社会组织投入资金成立,不予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负责经营小额度信用贷款业务的企业。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从2005年诞生之日起,历经三个阶段的发展与变迁,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第一阶段为试验阶段,时间是2005年至2008年;第二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时间为2008年至2013年;第三阶段为全面发展阶段,时间为2013年起至今。

  二、当前小额贷款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积极服务三农经济,成绩显著。从总体来看,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不管是从企业的数量与从业人员的数量来考虑,还是从企业的实收资本以及贷款余额来看,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具有稳中有升的强劲发展趋势。同时,致力于提供普惠化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企业积极使用民间资金,很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体的贷款需求,而且还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推动了我国农村产业结构之升级与调整,加快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在服务三农经济的过程中还受到一些限制性因素的影响,妨碍了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经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来源有限,影响到小贷企业的长期发展。就资金来源而言,小贷企业从被批准成立起就确定为只贷不存,而且对小贷企业融资作出了极为严格之规定,小贷企业从金融机构得到融资之余额不能超过其资本净额50%以上。国家的这一限制是为了在更好地运用民间资金的基础上防控风险,但也成为了小贷企业发展中的一大阻碍,导致其资金匮乏,无法实现更好的发展。二是征信体系建设不足提升了服务三农经济的风险程度。当前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总体上较为滞后,所征集事项均从金融机构进行采集,而小贷业务均未能列入其中,造成征信报告无法真正反映出当事人的实际资金状况,而且小贷企业和征信系统之间的对接不够顺畅,诸多小贷企业因为种种原因未能与征信体系进行对接。三是监管缺位妨碍了小信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还没有形成系统而规范的对小贷企业进行合理监管的机制。小贷企业尽管具备金融机构的部分特点,但是业务运行中并无金融机构之资质,故其地位十分尴尬,尤其是造成了监管的缺失,进而造成小额贷款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蕴涵着诸多风险。

  三、进一步推动小额信贷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的对策

  (1)积极拓展小贷企业的融资途径

  为了能够切实解决小额贷款企业普遍面临的资金不足的老大难问题,政府要予以其更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以及空间,从而让小额贷款企业能够更多地拓宽融资途径,进而突破小贷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瓶颈,进而促进企业财务上能够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面对只贷不存之限制,应当从切实防范风险的视角来考虑,兼顾提升小贷企业资金来源之所需,可实施有条件地吸收存款的举措,也就是进一步放松设置村镇金融机构之标准,对那些已经达到相应指标的小贷企业可允许其适当地吸收一部分存款,从而推动其尽可能快速发展成为新型村镇银行。同时,我们还可进一步拓展别的资金来源途径,可以在小贷企业目前的基础上增加资和扩大股份、捐赠和从金融金融贷款等三类融资形式的基础上,合理地放宽企业在融资上的限制,例如,融资的比重可以提升至80%以上,这样一来就能切实提升农村地区贷款资金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出信贷资金所具有的规模化效应。同时,还应当赋予小贷企业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实施支农再贷款的准入资格,或是申请享受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一样的待遇。

  (2)不断完善小贷企业的监管机制体系与措施

  当前,确定小额贷款企业的定位显得尤为重要。小贷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一定要有切实合理的监管机制。当前,我国的金融体系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加以改革。要尽可能快地争取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小额贷款企业管理办法,从而对小额贷款企业的设立、市场准入、运行规则以及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均提出切实可行的要求,从而让小额贷款企业的发展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并且以此来制约其各类行为,保障小额贷款企业能够合法、合规地实施规范化经营。各地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应当对小贷企业的利率以及资金流向等实施全面跟踪监测,并且把小贷企业列入到其信贷征信体系之中。在我国诸多的农村金融信贷机构之中,除了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可以实施面向三农经济的小额贷款以外,绝大多数农村小贷企业未能得到明确的法律地位,这就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的小贷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被限制、被制约。有鉴于此,政府或者相关立法机构应当抓紧时间研究涉及农村小额信贷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准确界定非银行类的小信企业的定位及其法律地位,这也是确保我国小贷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三农经济的重要前提。笔者相信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全力合作,能够为小贷企业创设出更好的运行机制。

  (3)大力提升小贷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小贷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不仅包括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而且还覆盖了外部补偿体系建设的内容。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应当确保商业上具有长期性,一是一定要更加严格地依据现代金融制度之要求,切实改进自身的产权结构,健全自身的治理结构,完善自身的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大资本所具有的约束力,健全完善包括信贷业务监管、信贷财务会计管理、信贷风险防控等在内的各种内控机制。在信贷资金的运作上以及信贷人才的培育上,应当切实提升信贷人才的本土化程度与专业性程度,以求在最大限度上控制风险。在此基础上,小贷企业还应当大力强化和保险企业之间的合作,从而为小额信贷的发放能够提供合理的风险补偿体系。政府部分要积极鼓励各家保险公司实施小额贷款类保险产品的革新。对于小额贷款+保险类产品,应当积极政府政府部门的补贴或者扶持。在投保了这类险种之后,一旦所投保的农户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别的意外而难以偿还相应贷款之时,即可由保险公司加以赔偿,这样一来就能够促进我国农村保险行业与小额贷款行业实现新的发展,并且为促进金融普惠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4)营造推动小贷企业更好服务三农经济的诚信环境

  当前,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在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中的突出作用已显现出来,但是,要想更好地激发出小额贷款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的强大后劲,其重点是要创设出更好的诚信经营环境。就制度层面而言,小额贷款企业之所以能够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是财务与资金运转、金融组织机构盈利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一旦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类机构无法实现盈利,或是在实施小额贷款的过程之中对于本企业的财务以及资金周转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压力之时,那么金融机构自然也就无法采取更为主动的态度来实施好小额信贷类业务。小额信贷款所具有的突出优势在于其灵活性与便利性的一面,这样一来,其业务量的增加肯定会出现多元化之特点,该特征自然也会提升提供小贷融资的运行成本以及人工成本,从而决定了小额信贷的利率往往会高出普通商业贷款之利率。所以,对小额信贷企业而言,必然会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小贷本息偿还和支付方面。

  全面营造能够推动小贷更好地服务于三农经济的诚信环境,而且还能对小额信贷企业生存以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对于农民群众正常、合理地申请办理小贷,从而保障自身权益显得一样重要。因此,为了创设出更加诚信的融资发展大环境,一定要落实从点至面、不断推进、积极动员、整理力量之原则来开展工作,重点是要抓好以下两点:一是要继续抓好农民群众信用评价。重点是要对农民群众的信用状况、以前信贷的偿还以及信誉度、家庭状况等进行合理的调研,落实好信用级别的评价等工作,并对于评价成绩较好的对象,应当在今后的小贷发放上予以优先安排,并恰当地提升信用的额度,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好地激发出民众遵守信用的责任感,让其能够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心态加入到创建诚信环境之中。二是应当精心选择那些具备很大的发展潜力与强大的发展后劲,而且信用度比较高的那些农户所在村庄实施信用农村建设等活动,利用小范围诚信农村之创建以推进周边村庄的诚信建设。笔者认为,诚信农村的建设需各位农户与小额信贷企业一起努力,通过在更大限度上发挥出小贷在服务我国三农经济中的巨大作用,从而为我国小额贷款提供更为坚实之保障。

  四、结语

  总之,小贷贷款企业是否能够真正地服务三农经济,向其提供小额贷款的重点是小额贷款公司能否在社会责任与企业间寻求平衡点。小额贷款企业只要能够切实控制自身的经营管理成本,得到比较充足的资金,具备一整套比较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开发出更多可以应用于三农领域的金融产品,全力服务于农村贫困居民,更好地提升广大农村人群的满意率,推动本公司实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谢金楼,吴晓俊.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问题及对策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2(5).

  [2]冯爱林.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调查与政策支持发展思考[J].武汉金融,2013(9).

  [3]胡莹,雷曜.小贷公司融资路径探索[J].中国金融,2014(9).

【小额信贷企业服务三农经济现状与对策研究】相关文章:

建筑经济的现状与对策10-01

小额信贷企业依托高职教育服务三农经济运行模式构建论文10-09

企业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10-12

元江县“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现状及对策论文10-08

企业绩效考核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10-09

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11-15

龙文区品牌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10-05

企业人才对策研究10-02

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与对策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