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最新的归于行政的经典答辩状

时间:2020-10-13 15:55:52 答辩状 我要投稿

最新的归于行政的经典答辩状范例

  导语:行政答辩状的是最常运用使用范围十分广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答辩状的优秀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最新的归于行政的经典答辩状范例

  行政答辩状【范文一】:

  答辩人:徐州市劳动及社会保障局 住所:徐州市静业路222号

  法定代表人:葛梦婷 职务: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陆召鹏 乔莹 职务:律师

  答辩事由:

  因陈宁祥诉徐州市劳动及社会保障局作出《不同意陈宁祥提前退休的决定》一案,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现提出如下答辩:

  (一)原告陈宁祥于2003年通过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提前退休,我局接到申请以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不同意原告提前退休的行政决定。

  (二)我局作出不同意原告陈宁祥提前退休的行政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事实理由主要有:

  (1)、我局认为原告提出的第一条诉讼理由不成立。原因在于:原告与单位所签的《职工企业内部退养协议》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即使意思表示真实,由于它不是法律所作出的强行性规定,我局严格依照依法行政的原则,无权依据此条协议作出允许陈宁祥提前退休的行政决定。

  (2)、我局认为原告所提出的第二条诉讼理由也不成立。原因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允许办理提前退休的情形主要包括:1、因病提前退休,即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很明显原告不符合此项情形。2、政策性提前退休,即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可提前五年退休的政策。办理政策性退休,应提供本人退休申请,批准文件,企业破产裁决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显然原告也不符合此项情形。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动部发{1993}120号文件、《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当分别满足以下2个条件:(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工种须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而根据江苏省劳动及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的通知第2条规定:特殊工种的确认,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的特殊工种名录之前,暂按原劳动部和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各行业特殊工种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行业所属各单位,其他行业不得参照。因此,依据《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文件的规定,纺织工业部将粘胶(包括已试行的工种)、晴纶,涤纶、棉纶、丙纶有毒有害作业纳入了提前退休工种。显然,原告作为徐州市印染厂的一名电气焊工,不属于以上所列的特殊工种名录,其所持有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证”并不能当然的证明其就是一名特殊工种劳动者,而只能证明其有上岗操作的权限,在纺织行业中不属于特殊工种劳动者。

  因此,原告陈宁祥引用《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于法无据,他本身已被排除于特殊工种的名录范围之外,必须同时满足特殊工种名录范围条件和该条之规定才可以办理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

  综上所述,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提供的事实理由我局不予认同,我局认为作出原告不可提前退休的行政决定是正确的,请求法院在裁判时予以考虑。

  此致

  徐州市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徐州市劳动及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7日

  证据清单:

  行政答辩状【范文二】:

  答辩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局长。

  委托代理人:顾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马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科科长。

  关于原告黄______,______县农业机械公司和施______不服本局___工商(_________)第___号《复议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一案,依法特作如下答辩: 原告诉状中声称他们在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中的行为和经济收入都是合法的,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他们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根据事实和法律,我们认为:___工商发(____________)第 ______号《复议决定书》维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___工商处(____________)第______号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所谓投机倒把是指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市场管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程序的行为。该行为在主观方面的特征属故意,且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在客观方面的特征表现为违反国家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众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市场的行为。根据上述投机倒把的法律概念和特征,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___工商(____________)第37号《关于查处投机倒把活动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8种行为属投机倒把。其中第六种行为是“在生产、流通中,以次顶好、以少顶多、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第八种行为是“为从事非法倒卖活动的人提供证明信、发票、合同书、银行帐户、支票、现金或其他方便条件,从中牟利的”。原告人黄______经原告人施______介绍,从______ 县轻工机械厂联系的 6160型发电机组一台,电原告人______县农业机械公司汇款10000元“买进”,黄______将该机组生产厂—____________柴油机厂产品标牌上出厂日期

  “____________年___月改为____________年___月”,再以27400元的价格“卖给”______县 ______ 石灰厂。该机组经______市质检所检测鉴定是为不符合GB2819- 81、GB775一81标准要求,该产品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就是这样一台劣次品进销差17400元,利率高达174%,______县农业机械公司牟利2l90元,施______获介绍费3000元。由此可见,原告黄______和______县农业机械公司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完全符合投机倒把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综上所述,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___工商处(____________)第______号《处理决定书》认定原告人黄______和 ______县农业机械公司在这台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中进行投机倒把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定性是准确的,处理是正确的。没收施______ 非法所得3000元也是正确的。故我们以___工商发

  (_______)第______号《复议决定书》予以维持。同理三原告的诉状所请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经济程序,请人民法院依法 予以判决。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的归于行政的经典答辩状范例】相关文章:

行政答辩状精选范例06-16

经典的房屋答辩状范例09-27

经典的答辩状常用的范例09-27

行政诉讼答辩状范例12-12

最新仲裁答辩状范例06-27

最新诉讼答辩状范例06-23

2017最新关于行政答辩状经典模板11-14

答辩状常用的经典范例10-14

关于行政诉讼答辩状范例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