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业务代理合同

时间:2021-01-19 19:34:44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业务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企业特许经销代理合同(范本)

  编号:

业务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乙方经销“XXX”品牌系列产品一事,签订本合同。

  合同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XXX”品牌系列产品 地区总经销商。

  2、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满,双方根据销售情况重新协商是否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3、甲乙双方为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应以自己名义进行经营,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名义从事任何民事活动。

  4、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元)的履约保证金。

  4.2 乙方应按“XXX”品牌统一形象装修店面,应在年 月 日前开业。开店一个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乙方不按此约定办理的,视为乙方无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迟延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因此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

  4.3、乙方跨区销售、窜货,或低于甲方限价销售,甲方按乙方违规操作销售总额的200%追究违约金,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乙方须立即以现金补缴。乙方应在保证金被抵扣后一个月内重新补足。乙方逾期补缴违约金或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4、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店面装修的需要甲方配送一定价值产品给乙方作装修及展示之用。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按送货单上标注的价值返还所配送产品的价款给甲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特许经销证书、铭牌、统一商号,并提供装修设计、广告、展会设计的理念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经销商。

  4、乙方应按甲方的限定的价格销售,乙方违反限价销售的按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提供经销产品的价目表给乙方,甲方按价目表的定价供货,但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相应调整供货价,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5、甲方确保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推荐给乙方。

  7、乙方在开业前应先派人员到甲方公司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特性,产品新用途,使用说明,库存安全管理,保养方法,售后服务(安装)等系统知识;培训所需的差旅费及工资均由乙方承担,住宿由甲方免费安排;乙方店面开业后,甲方根据需要不定期提供培训服务,乙方可派员到甲方公司学习。

  8、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商品保存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并有权检查和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以保证与XXX公司发展规划同步。

  9、甲方将现有位于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客户自本合同签订日起逐步交乙方负责,交接后如果仍有客户要与甲方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甲方将返还佣金给乙方,甲方销售人员应调动乙方区域的资源协助销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经销区域内经营XXX有限公司“XXX”品牌系列产品。

  2、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之所有费用及风险。

  3、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在其店面中只能经营XXX有限公司“XXX”品牌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之经销权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

  4、在授权范围内,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5、向甲方提供经依法核准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种成文规章制度。

  7、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 元。

  8、乙方发展的下属分销店应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分销店的产品由乙方按限定的价格供应。分销店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对外统一售价、打折、促销等销售政策,乙方应对分销店的经营行为负责,分销店的违约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9、乙方不得跨区销售或窜货,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将跨区销售的产品没收,并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生产、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产品,不得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乙方违反本条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11、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加上运费之和。

  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工作,并将每月营业真实情况在每月底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甲方的产品和服务之外中使用XXX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14、乙方登记备案资料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七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5、乙方应根据所承诺的销售目标进行投入,包括店面、人员、广告、销售渠道等,乙方应将投入计划在开业后月内提交甲方,甲方不定期进行核实。乙方的投入不足使得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无诚意或无能力完成销售目标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称“商标”是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

  2. 乙方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4.无论商标还是其他知识产权的使用,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5.乙方因经营甲方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相关智力成果(包括知识产权,下同)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该智力成果仍属甲方所有。

  6、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XXX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甲方所作的任何授权均不构成对XXX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

  7、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所得收益的总额支付经济赔偿金。

  保密

  1. 乙方在甲方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管理信息等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相关资料或载体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本条保守商业秘密义务,乙方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亦需遵守。如因乙方违法造成商业秘密泄露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 险

  1.货物运离甲方工厂时应买保险,保费由乙方付,受益人为乙方,如发生意外主要由乙方自行负责,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

  2.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店面财产及场所责任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受益人应为乙方。否则,所产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聘请的员工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实际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首次订货时可自选产品,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和方式由乙方负责。

  3.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因甲方原因有少发或错发情况,乙方应将相关资料传回甲方以备核查补发,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入库。

  4. 质量标准:按样板验收。同时,甲方产品属天然纤维织造而成,制成品与画册、样板或其他电子图片不可能100%相符,允许轻度尺寸差别和颜色差别,此情况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3天内进行验收,如属甲方生产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不合格,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出现问题的,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货到乙方指定地点10天后,乙方仍未提出任何书面质量异议的,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入库。

  违约责任

  1、乙方具有以下任何一款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连续两个年度销售数额无法达到乙方承诺的销售目标。

  1.2 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甲方经营收益、预期收益、名誉或信誉。

  1.3出现重大财务危机或诚信危机,甲方有理由相信其已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4 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制造或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1.5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清算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1.6 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知识产权的规定。

  1.7出现其它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状况。

  2、一方违反本合用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章节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履行。

  3、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

  其他

  1. 本合同所述的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保密条款,乙方必须长期遵守,不以本合同有效期为限。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付清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4.甲乙双方就销售目标、店面投入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履行。如有其他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则可做附加文件与本合同一起签订和生效。

  甲方(盖章):XXX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二:网销平台代理协议

  甲方: XX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邮编:

  联系人: 经理

  联系电话:

  甲方平台:

  乙方:

  办公地点: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网游网销平台区域代理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地区XX网游网销平台代理。

  第二条 乙方可在XX网游网销平台获取授权的区域范围内自行采购、销售旅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各地的景点门票、酒店住房、旅游线路以及其它旅游相关的产品。

  第三条 为了保障消费者在XX网游网销平台的消费权益,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暂不收取),除外甲方将代扣乙方在XX网游网销平台所有产品销售额的

  1.5%/4.5%作为技术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代收产品销售款项,在消费者确认消费后10天内按照实际消费人数为乙方提供结算。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__1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作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内,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同意续约,续约期为1年。如合作期满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负责在协议终止后3个月内,结清乙方相关款项,包括:产品货款结算、保证金退还等。

  第六条 乙方完全保证其代理区域所发布的的产品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发布不当造成消费者投诉,乙方需及时反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超出三个工作日未妥善处理的客户投诉,甲方知悉后有权向客户进行先行赔付,赔付款将从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乙方承诺遵守“XX网游网销平台先行赔付制度”(指当乙方无法兑现服务时,用

  户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甲方赔偿后,然后向乙方进行追偿),赔付款可以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押金中直接扣除;如押金款项不足以支付赔偿额,则可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后续款中直接扣除;如后续款项也不足以支付赔偿额,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付给甲方。

  第八条 服务叫停制度:乙方承诺当网友投诉比例超过团购的网友总数5%时,且经甲乙双方核实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启动服务叫停制度,立即终止本协议并通知所有未前往消费的消费者终止消费,并有权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公示乙方违约行为。

  第九条 为保证XX网游网销平台各区域代理的合法权益,乙方在XX网游网销平台所发布的产品,发布地区不得超出乙方所代理的区域,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将产品下架,并按产品上架数量对乙方罚款,每个产品500元。

  第十条 甲方负责XX网游网销平台的开发维护和更新,保证XX网游网销平台的平稳顺畅运行,以便乙方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XX网游网销平台相关操作培训,乙方应安排专人学习平台相关操作,并熟练运用。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网络优化相关知识,为乙方培养网络营销专业人才。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乙方对因XX网游网销平台代理而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3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3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

  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2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1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法人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签字

  盖章

  篇三:《集团外围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

  电话:XX 传 真:XX

  乙方(受托方):XX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

  电话:XX传 真:XX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 XX项目

  二、 代理期限

  20XX 年 X_月 X 日起至20XX年_X_月 X_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 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 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 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 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 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 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 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 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 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 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 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 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 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 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 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 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 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 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 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 %/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 %约定结算。

  2) 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 终止合约

  1) 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

  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

  一、目的

  为了规范营销案场管理,完善外围销售转介流程,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特制定《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以下简称“外围转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主要针对营销案场外围销售转介全过程。

  三、适用对象

  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为佳兆业集团外围转介现场操作指引的制定、公布及监督部门,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是外围转介实施的统筹部门。请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在外围销售转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外围转介定义

  与公司签订外围销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机构,经外围转介预约后佩带工牌的员工,以下简称“转介销售员”,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的。

  五、外围转介流程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以传真预约单的形式进行外围转介预约;

  2、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

  3、到访后第一时间由转介销售员说明任职公司与姓名,凭签字确认的《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填写外围转介登记表;

  4、由项目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客户交由现场销售员开始案场接待;

  6、现场销售负责人保存《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

  六、外围转介认定标准及奖金报批条件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转介销售员需以传真形式将《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传真至销售现场,与客户一起到访后,客户对《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签字确认,凭《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方可进行外围转介登记。

  2、外围转介登记表经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业务代理合同范本】相关文章:

代理购房合同范本02-26

代理贸易合同范本01-28

业务提成合同范本07-13

贸易代理合同范本12-15

酒代理销售合同范本03-08

委托代理采购合同范本03-07

诉讼代理合同范本03-06

精品代理合同范本02-25

【推荐】代理合同范本02-22

代理合同范本【热门】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