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计划免疫工作方案

时间:2020-12-08 10:15:4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计划免疫工作方案

  计划免疫工作方案【一】

计划免疫工作方案

  为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15.37万元支持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20XX年工作指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

  2、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要求;

  3、应急储备钩体疫苗,对重点地区目标人群实施接种,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县(市、区)为单位,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以下;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报告率(48小时内)达到100%,调查率(48小时内)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常规接种覆盖全市15个(县、市、区)。

  2、实施消除麻疹行动,在重点人群开展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全市范围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活动,对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

  (二)项目内宾

  1、常规接种

  (1)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2)麻疹类疫苗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

  2、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根据麻疹发病情况及发病年龄组分析,结合麻疹疫苗接种实际,开展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活动,对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中发现的麻疹疫苗漏种儿童补种麻疹类疫苗,保证每名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2剂次以上。

  3、钩体疫苗实行应急储备。由省卫生厅统一储备钩体疫苗,在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下拨,对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进行应急接种。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各地按照《关于江西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XX]11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负

  责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管理: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715.37万元。其中:

  (1)常规接种:根据20XX年省统计年鉴人口统计资料,测算各县(市、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所需接种疫苗和注射器的购置经费693.89万元。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市财政。

  (2)麻疹强化疫苗和注射器:根据卫生部安排任务数测算所需购置经费11.67万元,经费指标由省财政厅下达市财政,资金留省级集中招标采购。

  (3)钩体病应急接种疫苗和注射器:全省共计18.33万元,资金留省级集中招标采购。

  (4)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安排我市AFP、麻疹、15岁以下儿童乙肝、流脑、AEFI等监测任务数546例,共计安排资金9.81万元,其中资金拨付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年终监测情况拨付到各县(市、区)。

  经费补助标准:AFP监测经费原则上按每例1500元补助;麻疹(含麻疹疑似病例)监测处置的经费原则上按市级每例100元、县级每例200补助;15岁以下儿童乙肝监测经费(包括病例调查、血清标本采集与检测、临床检查、病例随访等相关经费)原则上按照每例160元补助;监测处置AEFI病例的经费(包括病例报告、调查、专家诊断与病例处置等,但不包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原则上按照每例100元补助。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各地财政、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常规疫苗和注射器采购由市卫生局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签订合同及付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实际情况,合理制订购买品目、规格和数量计划,配发实物。疫苗采购工作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委托有疫苗采购资质的代理公司执行。疫苗和注射器必须于20XX年2月1日以前完成采购任务,保证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重组乙肝疫苗等14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XX]1612号)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上报采购计划应足额预算,保证疫苗质量,节余资金要继续用于疫苗采购。

  采购结束后要及时将采购结果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备案。疫苗采购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更改项目用途,不得变相挪用、滞留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拖欠项目经费主要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四)各项活动的实施应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每项活动结束后,应有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将项目总结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报省卫生厅。各地卫生、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拖欠项目经费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计划免疫工作方案【二】

  现根据计划免疫工作需要,为把我镇计划免疫工作做的更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镇长期全面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的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一、 任务指标

  1、 挨家挨户地进行主动搜索,管辖范围内建卡、建证率达98%以上。

  2、 所以0—6周岁儿童(含流动儿童)。

  二、 主动搜索时间

  每月一次,每季度做一次全面搜索

  三、组织领导

  1、 主动搜索时间、补卡、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由卫生院统一领导,认真组织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其查漏补种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2、 成立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与工作要求:

  1、 主动搜索责任到人,奖罚分明:负责主动搜索的人员要职责明确,其负责主动搜索的范围、时间,要责任到人。

  2、 主动搜索方法:主动搜索必须是挨家挨户地逐户地调查每户所

  有0—6周岁儿童的情况,同时核卡、核证、建卡、建证,并且进行登记。

  3、 对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在主动搜索过程中,如发现有漏种儿童,应根据有关要求,必须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给予补种。

  五、检查、督导工作:

  在主动搜索过程中,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概况地理位置

  建设街道凌达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处库尔勒市新华南路丰源总公司,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485人总户数3923人,七岁以下儿童1009人,辖区共有各机关企(事)业驻库单位13个,其中市、州、区三级文明单位10个,部队2个,学校2所,精神文明单位10个,凌达辖区的特点是国家和地方驻库企业多,占地面积大,流动人口多,因此开展计划免疫工作难度比较大。

  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3篇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3篇

  (二)计划免疫工作开展的情况

  1、我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是在我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计划有目的的顺利开展。

  2、结合我辖区特点建立计划免疫点,此项工作作为我辖区企业多这一特点,首先建立按日程接种编程,我们卫生服务站抽出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负责接种工作,使此项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3、定期传达防病资料,我站的防疫专干按时参加疾病控制中心防疫部门的防病例会,并及时的向辖区居民宣传,定期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计划免疫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与上级防疫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及时查漏补种。

  (三)计划免疫情况

  1、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操作规程和接种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提高辖区儿童的免疫成功率。

  2、计划免疫儿童建卡率和发证率、卡证相符率达99%,按接种卡证的要求按时填写,项目齐全。

  3、卡介苗接种率100%,糖丸接种率100%,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100%,麻疹疫苗接种率99%,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100%,A流脑接种率98%,A+C脑接种率97%,甲肝接种率90%,麻腮风接种率95%。

  4、计划免疫保证0岁组接种率98%以上,1-7岁组95%以上,保证疫苗冷链要求。

  5、冷藏运转正常,正确使用冰箱及冷藏包,冰箱记录,经常打扫冰箱查看有无疫苗失效等。

  6、疫苗领发有原始记录,记录项目齐全。

  (四)人员情况

  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合力,特别是在站长的亲自领导下,共同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指标,在上级各领导的.正确带领和督导下,发挥社区服务站的能力,把凌达辖区的防疫妇幼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和《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鄂卫发[20xx]67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我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实施办法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

  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 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 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 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 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 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3、服务流程

  三、具体要求

  (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积极通过村委、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四)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

  四、考核指标

  (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3)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1次及1次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活产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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