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的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太阳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高质量完成我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太阳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此方案。
太阳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太阳乡实际,特制定太阳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全国人口普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的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反映近10年来全乡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农村居民居住方面的变化情况;摸清全乡外来人口规模、分布与人口迁移流动情况,以及全乡就失业人口情况、社会保障等涉及民计民生的重要内容,将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我乡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
有关政策,促进人口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职责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这次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乡政府成立了太阳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统计办,具体负责全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全乡5个村分别成立村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做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一)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乡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全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乡人普办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
(二)乡党政办
1、负责全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协调和服务,确保人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负责全乡人口普查的宣传,会同乡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全乡人口普查宣传方案。 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人口普查。
3、与乡人口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2010年10月宣传月活动。
4、配合乡人口普查办公室做好人口普查表彰工作。
(三)纪委
负责对各村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中的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人口普查执法检查工作;参与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统计办
1、负责乡人普办的日常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负责普查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2、对全乡人口普查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掌握工作进度以及质量控制情况。
3、承担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负责组织普查资料开发、管理发布、文件归档等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普查的法律法规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执法检查活动。
(五)派出所
1、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摸清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应落未落户人口、应销未销户人口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提交乡人口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2、负责提供乡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的相关资料。
3、对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的人员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乡人口普查办公室。
4、组织协助做好普查摸底、登记、复查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对严重干扰普查工作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
5、配合做好居住在旅馆等场所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六)计生办
1、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以及查准出生、死亡人口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2、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计生统计资料。
3、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和群众参与,配合普查登记工作。
(七)中心校
配合做好在全乡学校内居住的各类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八)民政办
配合做好敬老院人口普查摸底和登记。
(九)综治办
负责做好人口普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财政所
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及时足额落实普查经费,监督使用经费。
(十一)劳动保障所
提供外出务工人口信息情况,配合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十二)农技中心
负责全乡农业人口资料的整理和提供。
(十三)中心卫生院
负责全乡医疗单位从业人员以及住院病人资料的整理和提供。
其他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人口普查的督促检查和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各村成立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各村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太阳乡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三)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的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人口普查工作的调研的报告10-27
人口普查动员会书记的会议讲话01-06
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汇报04-25
最新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文内容09-05
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汇报范文03-26
乡镇人口普查动员会议讲话稿09-08
乡镇全民阅读的实施方案10-14
高考的改革实施方案调研报告01-01
家访活动实施方案12-29
幸福教育实施方案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