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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文学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21 15:53:4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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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文学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方式,响应温州市“小文学家”培养计划,创设我市学生亲近文学、热爱文学的氛围,激发学生的文学创作热情,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途径,发挥金鳌文学社在文学特长生培养的优势,z中学拟于今年开始面向全市招收文学特长生。

中学文学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z中学金鳌文学社近年来在文学特长生培养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社员作品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发表每年达300多篇。20xx届杨妮妮获全国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20xx届潘中武、吴梦静、郑品妹获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自动享有南京大学等名校自主招生测试资格,20xx届朱森幸获四年一度的“雨花杯”全国十佳文学少年称号。

  根据《乐清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z中学20xx年文学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今年计划招生不超出15人。由我校根据符合条件人数(即特长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的多少,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的招生人数。(例:符合条件人数为30人,则录取人数为10人)所空缺名额转为公费统招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优良,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有作文正式发表或获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正式刊物(包括乐清《语文小报》)上发表1篇及以上;

  2)获得全国性作文比赛(仅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这四项)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3)在乐清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被乐清市教育局推荐到温州市“小文学家”评选的对象;

  5)没有获奖或发表但对文学有特殊爱好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也可以报名,但必须提交近期撰写的代表自己最好水平的作品3篇。

  三、报名办法

  有意报考的初中毕业生亲笔手写一份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文学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z中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报名时间:5月11-13日。

  报名地点:z中学教务处。联系电话:zz。

  报名注意事项:学生本人在家长陪同下带单寸彩色照片2张、发表作品的刊物、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陈述书、近期撰写的1-3篇作文。(发表或获奖不到3篇的须再撰写几篇,总数须达到3篇。)并填写《z中学文学特长生报名与材料评分表》。近期撰写的作文必须为学生本人撰写,若发现请他人代写,则取消资格。

  四、特长专项测试

  现场作文,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暂定在5月21日上午9:00—11:00。

  五、录取办法

  1.学校组成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专项特长材料分,满分5分,详见附件中的《z中学文学特长生报名与评分表》。

  2.特长专项测试即现场作文满分10分。由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打分。

  3.以上两项合计为特长总分,满分15分。特长总分9分为特长合格分数线,9分及以上的符合我校特长生招生条件。

  3.录取依据为综合分,即特长总分和中考总分相加为最后的综合分。在我校统招公费线划定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其中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必须不低于我校z学区公费线10分。根据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最后的招生人数,合格线以上的人数与最后招生人数比为3:1。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录取工作由乐清市教育局有关科室领导和学校教师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经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评审后,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即特长总分在9分以上的考生名单在z中学网站上公示。最后录取名单在我校统招公费线划定后公示。

  六、培养目标和激励措施

  为更好的培养学生文学特长,向知名大学输送自主,我校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文学特长生其中考成绩在我校z学区统招公费线以上的,高一年级进入全市实验班就读。

  特长生在高中三年参加我校金鳌文学社,并由指导师指导发表作品和参加全国作文比赛,优秀者向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知名高校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七、本方案由z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z中学文学特长生报名与材料评分表

  姓名

  毕业学校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初中阶段所获荣誉

  时间

  先进荣誉内容与等级(校级及以上荣誉)

  证明人

  文学作品

  发表

  报刊名称、时间、篇名等

  文学作品

  获奖

  获奖时间、事项、组织单位、获奖等级等

  材料自评分

  根据下面评价标准自行打分

  材料评分标准:

  (一)发表或获奖达三篇及以上的:每篇在国家、省、市、县级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计4、3、2、1分;获省级二等或全国四大作文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得4分,省三等或温州一等3分,温州二等获乐清一等2分,乐清二等1分,乐清三等0.5分。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正式举办的作文比赛。多篇可累计,最高分为4分。同篇以最高项计算。获奖发表时间截止20xx年3月31日。

  (二)没有发表或获奖的: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根据提交的3篇作文给分。标准如下:1)创作丰富,体裁多样,题材各异,表达生动饱满的为A等,计4分。2)创作丰富,作品类型内容多样,表达较完整生动的为B等,计3分。3)平时创作较为丰富,体裁或题材稍显单一,表达较为完整的为C等,计1-2分。说明:这里的作品指提交的近期撰写的3篇作品。

  (三)发表或获奖不到3篇又提交近期作品的: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综合两者后给分。

  个人陈述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评审后以1或0分计入。

  现场作文评分标准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在阅卷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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