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时间:2020-12-03 11:39:58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一: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太平街道文教卫办、妇工委、综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太平组联合在太平集贸市场旁开展了以“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太平组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周刊》和《家具放心消费一本通》等宣传册,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并当场答复。

  综治办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有关综治平安创建及防盗防骗等宣传小册子,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提醒群众在消费过程中不要上当受骗。此外,综治办工作人员认真解答群众有关反邪教、禁毒等咨询问题。

  此次活动,有近300名居民来到现场,共计提供咨询服务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到了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二:

  3月15日,凤台县“新消费 我做主”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山路举行。县委书记李大松,县长袁祖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陈万新,县委常委、副县长曾传发,县人大副主任马洪林,县政协副主席王锡明等看望了工作人员。

  据了解,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新消费 我做主”为年主题,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 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桌子上摆放了假冒伪劣商品,供市民对比判断,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观看,工作人员还为市民做了现场讲解和如何辨别假冒产品等,告诉市民平时购买货物时一定要仔细辨认,防止买到假冒产品;买到假冒产品要及时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中没收和查扣的各类假冒伪劣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三:

  为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促进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识的提高,20xx年3月15日中午,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承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在桃园食堂门口拉开帷幕。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数百名师生和员工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主要以消费者维权知识展板展示和“畅所欲言吐槽板”的形式展开。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学校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很大作用。

  与此同时,橘园分会场的活动也是开展地如火如荼。通过布置展板和发放传单进行消保法知识宣传和普及、填写3.15投诉单以及横幅签名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3.15”这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日子。

  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11日晚,我校教务处及教务处课外研学服务中心、法学院学生会合作,邀请了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在我校举办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副教授,法学院团委书记李波及百余名东大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童秘书长的演讲内容丰富,对案例剖析深刻,同学们积极思考、与秘书长进行互动与交流。

  此次活动的宣传不仅局限于线下,3月7日至15日,法学院通过“东南法学”微信公众平台共推出六篇推送,从法律法规、真实案例、时事热点等多个方面向大家全面介绍、宣传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相关文章: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03-19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工作简报03-21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03-21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03-21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03-19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03-19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11-24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03-19

2017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