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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时间:2020-12-03 10:15:00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一:

  3月15日,我县市场监管局在信合商厦门前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近年来的典型维权案例向群众讲解了如何识假、辨假以及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知识。各参与企业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进行了公示,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二:

  近日,洪泽湖国际大酒店组织员工参加了县“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酒店派出相关人员在街道设立咨询台,向过往路人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悬挂标语等方式对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及住宿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进行宣传。

  通过此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广大老百姓,对洪泽湖国际大酒店保证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和客房住宿安全方面的认知度。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三:

  3月15日,凤台县“新消费 我做主”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山路举行。县委书记李大松,县长袁祖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陈万新,县委常委、副县长曾传发,县人大副主任马洪林,县政协副主席王锡明等看望了工作人员。

  据了解,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新消费 我做主”为年主题,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 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桌子上摆放了假冒伪劣商品,供市民对比判断,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观看,工作人员还为市民做了现场讲解和如何辨别假冒产品等,告诉市民平时购买货物时一定要仔细辨认,防止买到假冒产品;买到假冒产品要及时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中没收和查扣的各类假冒伪劣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四:

  3月以来,我行下辖所有营业网点已通过悬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播放的方式播放本次宣传活动口号:“提升银行消费服务质效 保护银行消费者八项权益”,并利用网点营业大厅内的LED屏循环播放公益宣传片、Flash系列短片等多种方式向金融消费者宣传金融消费风险及责任,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利用各网点公众教育区摆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等宣传资料,以便金融消费者随时取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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