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方案

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方案

时间:2021-02-02 11:31:07 会议方案 我要投稿

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方案

  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方案【1】

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方案

  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会议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发展抓项目”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政府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督管理,加强沟通交流,协调统一政策,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建立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促进和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固定资产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统一各部门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为召集人。

  主要职责是:确定会议议题,主持联席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职能范围内的议题和其他需召集人确定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经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统计局、审计局、规划局、安监局和市政府督查室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一位分管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国华  市委常委 副市长

  召集人: 安 永  市政府秘书长

  彭德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建平  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  左绍君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胜利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汪丕章  市经委副主任

  杨得佩  市监察局副局长

  胡敬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熊卫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焦新德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 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韩伍子  市统计局局长

  林育德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文玺  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 德  市安监局副局长‘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全面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通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国家和省上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对全市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项目审批、审核等事宜,及时转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对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市经委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节能降耗政策法规,确定全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节能降耗监督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确保全市工业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节能减排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

  (四)市监察局负责对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受理项目建设招投标等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依法查处。

  (五)市政财局负责研究提出支持投资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建议,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监管。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分析土地市场运行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对违规用地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七)市建设局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施工许可等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城建和房地产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八)市环保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规和政策,督促检查全市重大项目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和防治污染的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执行情况;协调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宜,并对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九)市统计局根据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全市及分县区投资完成情况和规模以上新开工项目情况以及联席会议需要的统计数据,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供数据保证。

  (十)市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概、预算执行,工程竣工决算及与项目相关的法规制度执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发现和揭露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市规划局根据城市建设规划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城市发展规划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重点项目规划选址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市招商局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外商投资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招商引资项目履约和资金落实,向联席会议通报全市外商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和项目进展情况。

  (十三)市林业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林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有关政策,依法审核或办理重大项目的林地征收、占用相关等手续。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执行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落实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及评审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政策建议。

  (十五)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可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每年总召集人主持召开一次例会。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总召集人审签后印发执行。

  联席会议不再刻制印章,不以联席会议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对外行文。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健康运行。

  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方案【2】

  建立金融管理联席会议方案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掌握全县金融行业发展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金融形势,研究、指导金融行业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审议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经营货币或可能涉及经营货币类机构的设置申请,研究协调解决全县金融工作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组成,县政府金融办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政府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根据上级精神、县委县政府要求、成员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并报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金融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解决金融管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问题。

  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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