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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新思考

时间:2022-10-05 21:00:51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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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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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互联网金融时代来临,P2P网络借贷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但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部门和机构平台都应有所行动,为P2P网络借贷提供新路径。

  关键词:P2P;思考;网络借贷

  一、引言

  2013年开启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新时代,其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众筹、金融机构互联网化等,这对传统金融冲击很大。第三方支付的牌照更加规范第三方市场。大数据模式下的阿里金融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民营银行发放贷款,更是采用电商模式开启贷款时代。供应链金融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链接上下游企业为其提供便利,众筹平台的腾空出世让创业者看到了希望。互联网化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自己的产品,利用互联网积极实现O2O模式经营。而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针对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小额贷款模式。究竟P2P网络借贷给中小企业甚至是国家经济带来什么影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本文就P2P网络借贷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P2P网络借贷的发展。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现状

  世界第一家Zopa网贷平台的出现开始了互联网化的小额贷款历程,我国P2P网络借贷借鉴国外P2P平台模式应运而生。我国P2P网络借贷经历了试水到蓬勃发展的阶段。

  (1)P2P网络借贷业务模式。我国从2007年正式开启了P2P网络借贷时代,主要的业务模式有纯中介、债权转让和担保三大模式。纯中介模式是真正的互联网化借贷,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拍拍贷出借的资金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和企业经营,占比达到80%以上。拍拍贷的发展受网络借贷信用的限制,因而拍拍贷不再是纯粹的线上模式。在经营过程中引入社会因素审核客户,也会采用与一些机构合作发放贷款。人人贷的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中实地认证标高达80%以上,比信用认证标多近75%的比例。债权转让的宜信模式让P2P网络借贷走上一个新的台阶。债权期限和金额的拆分给予投资者更多的选择,分散风险。同时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吸引更多的客户,销售难度降低许多。然而投资者的风险有所减少,但平台跑路事件的频发,让投资者心慌。第三方担保和平台担保模式的出现实现了P2P网络借贷的3.0时代。陆金所属于平安集团旗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平安集团旗下担保公司给予投资者全额或部分担保。红岭创投则利用自身的平台资金为投资者担保。

  (2)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截至2014年底,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高达1,575家。广东因地区优势以349家平台位居榜首。其贷款余额更是比2013年增长了287%,其中陆金所以贷款额95.1亿元排名第一。2014年全年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总成交量2,528亿元,相比总成交量3,829亿元来说,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局面。据统计,P2P网络借贷的人均借款金额是40.12万元,借款金额最少3,000元。且大多数借款人集中在20~40岁之间。这可看出我国P2P网络借款主要服务人员是中低收入者。网络平台受欢迎在于低门槛、高效率、利率自定、平台中介、风险分散等特点。如2015年我国银行存款利率几度下调,活期存款利率为0.35%,两年期定期存款也只有2.35%。如某投资者拥有10万元,银行一年期定期投资回报额为1,750元,而P2P网络借贷年化收益率按10%算,投资回报额可达10,000元。通常此类平台的年化收益率基本都在12%~18%之间,可见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前景巨大。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的问题

  P2P网络借贷让中小企业看到了光明,融资难得到很大的改善。但2014年的野蛮式增长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让人深思P2P网络平台是否是资金池,资金能否有保障。

  (1)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最初P2P网络借贷平台归属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管理,可该部门有自己需要管制的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机构填补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空白,对其的合理管制十分重要。小额信贷机构与P2P网络借贷都是小额贷款,但平台发展模式完全不一样。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有所欠缺。国家相继出台政策规范P2P的发展,更是在2015年明确规定其归属银监会管理。银监会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中介性,明确不得担保和做资金池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有人提议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一样颁发牌照经营。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2015年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两项意见,可见政府对P2P网络借贷发展的重视,但同时也可发现P2P的问题数量仍不少。且监管细则并未出台,行业协会的自律性也不强,政府亟须出台具体规定。

  (2)贷款利率高。借款人和出借人均可通过P2P网站平台发布相关消息满足自身需求。很多人会认为线上的推广可节省相当大一部分成本,贷款利率相比线下的银行或是小额贷款公司应该要低。实际上,P2P网贷平台的利率高。平台的贷款利率平均在10%左右,但线上活动需承担担保,会收取管理费和担保费用。借款人的综合成本高达24%~30%,信用类贷款更是可能达到48%。2015年司法对民间借贷利率规定了24%和36%两个分界点。不超过24%利率,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率,超过36%的年化利率部分的利息属于无效,中间部分法院不做判决。这也无疑可以看出政府对P2P网络借贷高利率的认可。但中小微企业不能出现经营任何的不善,否则易有违约现象。目前部分P2P网贷平台的信用贷款的逾期率高达20%左右,小微信用贷款逾期率可能达到15%以上。

  (3)风险问题多。2014年问题平台数达275家,占总平台的17.5%。其中有80家平台运营时间少于3个月,众贷网更是只存活了24天。问题平台常以高收益率、高额现金奖励、秒标等方式吸引投资者。然而,秒标或竞标的方式其实是一些平台变相的吸收储蓄来周转资金,或是做资金池备不时之需,亦或是企业自融。卷款跑路或资金挪用现象时有发生。例如,2014年红岭创投的1亿元坏账体现了平台贷款过于集中、追求大单、调查疏忽、抵押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时P2P网络借贷在运营过程中使用第三方支付保障资金安全,可有人套用信用卡做投资,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辨别资金的来源,央行明确禁止也得不到有效实施。P2P平台发布虚假借款标,并采取借新还旧的旁氏骗局模式很难辨别。即使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引入机构担保双保障制度,也难以避免跑路事件的发生。财迷中国由环迅支付做第三方支付,贵侨小贷公司做担保,2014年财迷中国平台逾期金额达1,793万元,他最大的问题就是存在自融,关联担保人冒充借款人自融。可见P2P网络借贷平台常有中间账户真空的流动性风险,期限和金额错配的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和自融的信用风险。

  四、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对策

  在互联网金融冲击下,商业银行也开始不断创新产品争取小额信贷市场,P2P网络借贷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可存在的问题同样太多。如何让借款人按时还款,出借人信赖此市场和P2P平台稳健发展,这需要从以下几个途径做改善:

  (1)政府制度的细化。虽然2015年政府针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出台三大政策,但也只是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归属,其四条红线和经营原则以及司法的一些解释。规则相对比较宽泛,银监会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具体实施规则并未出台。目前的P2P网络借贷在四条红线内经营,但还是存在一些灰色地带。且各地方政府对民间借贷的约束不一样,各地方银监局应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制度。此外,可向第三方支付学习,发放牌照经营。

  (2)个人征信的完善。P2P网络借贷大多因信用而发展,也因信用存在很大风险。目前,我国的征信系统对接的是传统的商业银行和部分小额贷款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客户的审核可依据银行的信用,加入社会性元素。例如,阿里小贷依据淘宝网巨大的客户数据贷款额不断增加,且加入蚂蚁金服和芝麻信用评估客户。政府可在个人征信系统方面引入原本参考贷款额、期限、还款速度、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之上加入个人学历证明、社会圈的微信、QQ、微薄等社交因素。

  (3)P2P平台的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暴露的问题非常多,平台需加强风险管理。我国目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适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多重审核可确保借款人的信用以及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同时,合理规范收费,针对不同产品设置不同的管理费用。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提高平台的盈利能力用以维持平台发展的需要和风险平台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正平,胡夏露.P2P网络借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3.3.

  [2]王家卓,徐红伟.2014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书[D].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3]吴晓光.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南方金融,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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