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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时间:2021-01-06 18:40:57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的常识!

  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助学贷款。

  1. 关于放款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资金拨款环节都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进行。

  放款时间各省各县不统一,取决于各省各县审批工作进度。

  高校方对审批和放款过程没有决定权,具体放款时间学生需要联系本人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询问。

  2. 关于放款方式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旦获批,贷款资金将下发至高校财务账户,学校财务处将资金冲抵学生欠费后,如有多余资金,将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录取通知书中寄送的银行账户)。

  3. 关于下一学年的申请

  学生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择一申请。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不能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按学年申请,由于各省各县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有细节上的差别,每学期结束时,学生需要联系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确认新学年的申请要求,务必在暑假返乡前做好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如学籍证明、无校园地贷款证明、参加困难生认定证明等等,具体请根据各省各县的要求准备),以免返乡后由于资料不全影响新学年的贷款申请。

  4. 关于每学年开学初回执单的录入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于每学年开学后2周内,向学校学生处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处根据证明中提供的校验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对学生的学籍注册情况予以确认。

  确认后,各省各县资助管理中心方可开展后续的审批和放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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