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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积分入学初中

时间:2021-01-21 15:10:57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番禺区积分入学初中

  番禺区积分入学初中怎么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以下是:番禺区积分入学初中讲解,欢迎大家阅读!

  1.在番禺区常住的来穗人员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确需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可对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或番禺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直接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3)不属于以上入学范围,但持有有效番禺区居(暂)住证、在广州地区有稳定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已办理计划生育登记的,可为随行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为孩子报读民办学校来解决孩子的受教育问题。我区已审批的民办学校情况,可登录番禺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查询。

  2.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借读是根据广州市每年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1)已成功通过广州市“积分入户”,并将小孩户籍转入番禺区的;

  (2)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详情可参见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规定);

  (3)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和符合入读条件的;

  (4)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专项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者随行适龄子女;

  (5)番禺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金雁之星、见义勇为证书获得者、区“五个一批”企业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区级或以上党委、政府认可的其他优秀称号获得者适龄子女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在学位可满足需求的前提下,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申请。

  3.哪些企业属于番禺区政府认可的“五个一批”企业?认定时间如何界定?符合条件的“五个一批”企业如何为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学位?

  答:“五个一批”企业是指番禺区人民政府通过“选择引进一批、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发展一批、积极扶持一批、大力宣传一批”方式 ,鼓励、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五种类型企业。“五个一批”企业具体名单由区委、区政府确定,具体名单以区政府最新发布为准。在“五个一批”企业内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可向企业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直接提出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

  被确认为“五个一批”企业的,其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条件和学位划定范围,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商定。

  4.什么人员可为适龄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答:非广州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在番禺区居住并在广州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务工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其适龄子女在番禺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用积分申请入学。

  5.积分申请入学是否全年级开放?

  答: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

  6.来穗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答:户籍在广州地区以外(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来穗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申请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1)在番禺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2)在广州地区就业;

  (3)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缴纳社会保险;

  (4)在番禺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7.来穗人员在番禺区办理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工作及购买社保的,有年限要求吗?

  答:来穗人员只要同时符合本问答第6点中的4项条件的,即可为适龄子女提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没有年限要求。但其在番禺区办理居(暂)住证、在广州地区工作及购买社保达到一定年限的,会对其申请积分结果产生影响。

  8.涉及“积分申请”入学积分项目有哪些?哪些项目必须取得积分?如何进一步深入了解“积分申请”入学的计分标准?

  答:本问答第6点的4项条件为“积分申请入学”的必备积分项目。此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其大专以上文凭(或专业技术职称)、购房(租房)情况、在当地投资纳税,以及参加义工活动、家长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积分,综合各项条件积分排序,作为申请公办学位的依据。每年积分申请入学期间,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积分审核部门,都会及时公布积分入学的办法和积分标准,公众可于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门户网站,或番禺教育信息网查询有关实施细则,家长亦可关注《番禺日报》及各镇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各提供积分入学学位学校、当地教育指导中心,各企业,各村、居委派发的宣传单张了解有关情况。

  9.来穗人员可夫妻双方同时参加积分申请吗?

  答:若来穗人员夫妻双方都同时符合本问答第6点的4项条件,可为申请入学的子女同时积分,申请积分可累计至该项积分最高分(封顶)。但计生和住房积分项不重复计算分数。

  10.积分申请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

  答: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按照在番禺区居住或工作所在的镇、街(简称居住地、工作地),任选其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区域。我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11.申请人可填报多少个志愿学校?

  答:申请人选定申请入学地后,可在该辖区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12.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排序规则如何?

  答:首先,来穗人员参加积分申请必须具备在番禺区办理居(暂)住证、计生登记、在广州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这4项积分条件。此外,还可自主选择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情况、投资纳税、住房、义工等其他项目的积分。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省五年”优先。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暂)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有正当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满足“省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13.积分入学申请如何办理?

  答:积分入学申请统一通过“番禺区来穗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审核系统”网上平台进行。申请人可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之后有关的工作交由各职能部门后台审核数据、计算机统一计算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审核和学位分配工作。

  14.积分入学申请到哪里报名?什么时候报名?

  答:参加积分申请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门户网站(http://pylg.panyu.gov.cn)或番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提供入口链接到积分申请入学审核系统,每年于启动积分申请入学时开通,接受报名。2016年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3月7日启动,届时公众可通过浏览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门户网站或番禺教育信息网上的通知获取详细信息。

  15.积分申请人还需去哪些部门提交资料?

  答:(1)在上网填报申请信息前,申请人若有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积分要求的,可提前到学历鉴证部门、或职业资格鉴证部门提交有关资料申请前置审验(具体申请办法、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等详情,参看网上公布的各项工作指南);

  (2)在上网填报申请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应当到申请地所在劳动部门进行在广州地区工作年限的审验;

  (3)在上网填报申请信息后,申请人若有义工工作时数积分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持有关资料到团区委进行查验。

  待各部门网上审验程序结束后,将统一要求所有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每年到现场提交资料和信息确认的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

  此外,其余信息均已实现在网上后台审验。除非有特别要求,申请人不必再到部门实地提交积分资料。

  四、学历职称技能前置查验指南(3月1-25日期间办理)

  为方便各家长就“学历职称技能”积分项进行前置查验,现决定提前开通监护人学历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前置查验受理工作。请有意参加积分申请入学中“学历职称技能”积分的家长,于3月1-25日期间,按照以下指南前往相应的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受理回执号。请妥善保管受理回执号,待3月7日积分申请网上审核系统开通受理通道后,各家长须在网上填写该受理回执号,作为已提交“学历职称技能”查验资料的凭证(详见有关指南)。

  由于首次申请学历认(鉴)证一般需时约30个工作日,为确保在积分审核前完成相关工作,建议从未办理学历认(鉴)证、需要前置审核的家长预留足够时间前往办理。

  (一)、学历证书核查

  一、办理程序

  申请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核查,由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到番禺人才学历认证代办点办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核查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与证书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若之前未曾办理,可到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或番禺人才代办点申请,备齐上述第1、2点材料,属“专升本”学历,须提供专科证书和专科鉴定证明,如专科未办理认证须同时办理)。

  二、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3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本窗口受理服务将于3月25日结束。

  2.地点: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市桥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四楼代理部),“积分入学职称和学历审核”专窗;

  3.联系电话:34626612。

  三、注意事项

  1.材料齐全,由番禺区人才交流中心“积分入学职称和学历审核”专窗发给《学历审核受理回执》(其他受理回执不能填报番禺区积分申请入学报名网站),申请人应于3月1-25日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信息录入受理回执号;

  2.审核结果将作为积分依据,直接在审核系统呈现;

  3.首次申请学历认(鉴)证,一般需时30个工作日,但因档案材料不齐等原因,可能会延误学历认(鉴)证时间;积分申请审核结束前,申请人未能提供与证书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不作积分依据。

  (二)、 职业资格证书核查

  番禺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职业资格证书核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核查,由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到番禺区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直接申报点办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核查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需核查的职业资格证书验证证明:

  (1)按证书发证机关区域登录以下三个对应查询网址,输入相关资料进入个人证书信息页面,直接进行网页打印。

  广州市:http://gzjn.gzlm.net/new_cjcx1.php

  广东省内:http://www.gdhrss.gov.cn/sofpro/gecs/zs/chaxun.jsp

  广东省外:http://zscx.osta.org.cn/

  (2)若上述三个网址都查询不到证书信息的,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发证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3月1日起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本窗口受理服务将于3月25日结束。

  2.地点: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8号一楼大堂报名处窗口。

  3.联系电话:84825537、84825221。

  三、注意事项

  1.材料齐全,受理部门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受理回执》,申请人应于3月7-25日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信息录入受理回执号。

  2.审核结果将作为积分依据,直接在审核系统呈现。

  3.可鉴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封面式样参考如下:

  (三)、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核查

  番禺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起始年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核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申请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核查,如工程师、会计师、执业药师等,由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到番禺区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办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核查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的职称评审(认定)表或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各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在番禺区外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职称资格,提交发证机关的鉴定证明。

  二、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3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本窗口受理服务将于3月25日结束。

  2.地点: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市桥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四楼代理部),“积分入学职称和学历审核”专窗;

  3、联系电话:34626612。

  三、注意事项

  1.材料齐全,受理部门发给《职称审核受理回执》,申请人应于3月7-25日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信息录入受理回执号;

  2.审核结果将作为积分依据,直接在审核系统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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