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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

时间:2021-02-16 14:07:27 艺术类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

  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1】

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

  摘 要:本文从安徽音乐考古成就及其概况调查起,论及的安徽省所出土先秦乐器的历史发展,由此剖析出土乐器的特点及乐器的文化结构功能,并进而探索安徽音乐考古成就应用于高校教学的可行性。

  文章首次宏观地概论了安徽在先秦文化中的乐器历史特点。

  关键词:音乐考古;古代乐器;安徽音乐史

  作为人类起源的重要区域之一,现在行政区划版图下安徽省曾在和县发现了距今24-28万年前的直立人化石[1]、在巢县发现了距今16-20万年前的早期智人化石。

  而作为文明的起源,在全省各地已发现40余处距今8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遗址、400余处距今4-8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遗址。

  特别是凌家滩遗址已经说明了5千年前安徽地域已经出现了金字塔式的阶层结构的社会制度,近日考古发现在蒙城的尉迟寺遗址发现了“中国原始第一村”用红烧土架构的“丰”字型房屋主体结构引起了极大关注[2],其遗存器物上已见用于祭礼的刻画形象,可见早期艺术活动的遗迹。

  而文献记载的夏禹在安徽也留下了乐音踪迹,其妻涂山氏之女所唱的《候人兮猗》被认为是见存最早的中国民歌。

  据文献所载,主要活动在六安、历经舜禹两代的皋陶为发明吹管乐器籥的鼻祖。

  由此可见,安徽远古时期曾经有丰富的音乐艺术活动史实。

  本文拟就其先秦时期的出土乐器进行宏观研究。

  一、安徽音乐考古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笔者曾于2009年7月开始对安徽省内比较重要的市县级博物馆进行调查,现就调查的现状进行简要述评。

  从考古遗迹的规格看,先秦遗迹不仅数量众多,且级别较高,不乏六安王墓、蔡侯墓、楚王墓等吸引世人广泛关注的特大考古发现。

  据统计,安徽至今已发现4千余处考古遗址,特别是1933年王湘、李景聃主持挖掘的寿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及其对周边地区的考古勘查,1955年发掘的寿县及淮南地区的蔡侯墓,60年代在舒城凤凰嘴发掘的春秋墓葬青铜器,90年代在淮北地区发掘的汉代墓葬群[3]并对汉画像艺术中的音乐艺术进行勘查,新世纪以来的发掘更多,如2006年在六安市发掘的六安王墓、2008年对蚌埠双墩一号春秋楚墓等。

  从出土的乐器发现成果来看,安徽省考古颇为丰富。

  从远古至明清,安徽在南北文化的冲击中始终处于音乐文化的重要活动区,出土的青铜器属于商周时期的钟鼓之乐。

  淮河流域是商周青铜器出土较多的地区,如:蔡侯申墓中出土了大批风格新颖的青铜乐钟、蚌埠双墩一号春秋墓中出土的非常典型的春秋形制的钟磬等乐器;出土的画像石所反映的两汉时期房中之乐在该地区的历史踪迹,其中如“滩溪古城汉画像石墓”、“宿州九女坟画像石墓”等展示“百戏”、“宴乐出行”音乐活动中所见的乐器。

  魏晋时期的考古发现要首推马鞍山东吴右军师左大司马当阳侯朱然墓,它是已发现的三国吴墓中等级最高的墓葬,也是六朝考古的重要发现,其中的漆器上展示了其时的乐器及使用盛况。

  隋墓包括合肥的开皇六年伏彼将军墓、唐墓有合肥的开成五年墓;宋代的考古发掘有包拯家族墓、马绍庭夫妇墓、朱晞颜夫妇墓等;元、明时期比较重要的墓葬,有安庆元代范文虎夫妇墓、六安篙寮岩元墓、滩溪临涣元墓以及蚌埠明汤和墓、凤阳明严端玉墓、款县仪表厂明墓、明光明陇西恭献王李贞墓等。

  从考古乐器分布来看,安徽的出土乐器分布以淮河流域墓葬中所见为多,除了出土的乐器占多数外,还出现较多成套或大型的。

  与此相对,江淮以南及江南出土的乐器规模则略显小制,数量少,看不出成套的编制。

  这显示出淮河与长江文化的不同特点,前者受周楚文化的影响较重,在先秦时期重视礼乐之器的发展;而后者受吴越文化的影响较重,风格更为内敛,即使是礼乐重器如钟、鼓,也以自己的风格对周楚之器进行较大的变异。

  就出土的乐器在全国所产生的影响或学术地位而言,安徽秦汉之前墓葬中的乐器较为突出,且分布较广,显示了其时的艺术成就。

  其中在以寿县为楚文化中心的淮河流域,蚌埠双墩一号墓中的春秋成套钟磬,寿县蔡侯申钟,蔡侯产墓、朱家集、李三孤堆等楚墓中的礼乐重器,这些乐器的编制、形制及器上的饕餮纹饰等,在同类出土乐器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而南方受东南文化影响的镛钟等,已出现与中原镛饰不同的反差较大的变体,留下了百越民族音乐文化影响的元素[4]。

  从当前的音乐考古研究现状来看,安徽与兄弟省区相比还较薄弱,与其宏富的考古成就不相对应,“音乐文物大系-安徽卷”的整理出版还未最后完工,对出土乐器的研究尚属浅层次阶段,至今未见专文研究,某些顺带涉及的出土乐器的研究文论还处于发掘报告时的材料呈示阶段。

  虽近年来随着文化建构的完善与丰富而使这一状况有所改观,但由于文博部门与音乐学研究者之间阻隔较重,而使这一领域的研究未成气候!已有的成果多属文博部门的基础研究,如:对蔡侯墓出土器物的铭文进行校释[5]、对安徽出土青铜器进行辑录[6]、对淮北画像石进行集释[7]等,但也有李纯一等部分音乐学者对蔡侯墓乐器如编钟进行了测音研究[8]。

  这些研究相对于文物大省的安徽来说还很不够,对乐器的研究更值得拓展。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安徽省各级文博部门大都已实现了现代数字化的新文物基础硬件建设,除了场馆硬件设施今非昔比外,文物的保护与陈设也趋于完善。

  这些状况对宣传文物的历史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音乐文物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条件。

  但博物馆技术人员多缺失音乐领域的研究经历与意识,出土乐器的保存待遇或条件较之于其它造型奇特外饰精美类的器物来说要差,这种现状对乐器的破坏自然要严重。

  因此,针对安徽出土乐器的研究不仅有重要的学术意义,还有着乐器保护的紧迫现实意义。

  二、从出土乐器看安徽先秦音乐的历史发展

  出土乐器作为远古音乐踪迹的直接反映者有助于弥补音乐文献不足留下的空白,对于安徽这样的并非中原腹地的音乐历史踪迹的认识更需要借助出土乐器的媒介。

  因此,从出土乐器考察安徽先秦音乐历史的轨迹不可或缺。

  从宏观上看,安徽的出土乐器与同区其它考古器物特征相似,呈现出“两头硬,中间软”的时期特点[9],即秦汉之前和明清之际的出土乐器较多,而中古伎乐时期中的出土乐器较少,尤其以商周青铜乐器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10]。

  而得益于明清戏曲音乐的发展,在安徽出土的各类与戏曲有关的乐器文物相对较多,如古戏台、漆器、木雕等反映戏曲演出文物中的乐器。

  而中古时期如汉唐时代的出土乐器很少,但从汉代较多的画像石中可提供乐器踪迹,如建鼓奏乐图、鼓乐舞等。

  下面拟就安徽出土乐器做一番历史的梳理,以为进一步研究作铺垫。

  远古夏商时期,安徽考古所见的乐器有打击乐器如摇响器、“磬”、“石鼓”、“钟”类乐器、吹管乐器“籥”和“埙”等,这一出土状况与全国的情况相似。

  如:肥西出土的商代铜铃,汪洋庙等地出土夏代的枣核形三孔陶埙[11]和摇响器[12]等。

  其中“籥”虽未见出土,但其传说的创始人皋陶曾在安徽六安古国长期活动,其中古龠的吹奏法在江淮之地的民间一直存留,民间称之为“筹”。

  石制乐器多在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中所见。

  从西周伊始,考古所见乐器增多,可知这时期内的文化较为繁荣,考古发现的西周青铜器主要四处:嘉山县泊岗(1953)、潜山城郊(1973)、肥西红为乡(1971)、屯溪机场(1959)。

  其中潜山出土的镛,口向上植甬于座,通高和铣宽为41厘米,通体简洁的兽面纹以阳线条出之,双目突出,衬填以小圈纹,造型与纹饰均很奇特[13]!其它乐器还有庐江出土的西周铜镛、屯溪西周墓葬中出土的方铎、霍山县叶集乡贯山村的甬钟等。

  其中,屯溪出土的“五柱形”青铜器为中原地区所仅见[14]。

  西周末,安徽散布有淮夷诸邦小国如英、六、桐、蓼、焦、向、徐、舒、巢等,他们先后沦为楚属,所以,其乐器纹饰与楚器相近。

  东周时期,安徽处于楚、吴、越等大国的辖治之下,其中楚国的东扩使安徽地区长期处于其统治之下,尤其是于公元前241年定都“郢”(今寿县)直至公元前223年亡,期间跨时19年。

  1962年4月,宿县许村芦古城孜出土的春秋“无者俞”青铜乐器和钲,其中“无者俞”置于“钲”内,又因器上的33字的铭文中有两较难辨识的“铫铎”,可视为像“铜钲”与鼓类的“鼗鼓”一样属于同类别名。

  1955年5月在寿县城西发掘的“蔡侯申墓”出土有青铜器486件,其中有完整一套的编钟、编镈及钲、錞于、钮钟、甬钟等,还有钮钟、甬钟残片若干,编钟、镈等器体上铸刻有铭文[15]。

  钟体标准,纹饰精细繁缛,以动物和莲瓣形图像为附饰,成套分组明确,乐器用途明确,铭文排列整齐对称,字体修长,颇富装饰意味(见图1)。

  1959年12月,在淮南蔡家岗赵家孤堆发掘的“蔡侯产墓”也有青铜器物75件,中有乐钟若干,但由于盗掘严重,不能窥其全貌,为春秋晚期乐钟形制。

  1933年由王湘等主持发掘的寿县朱家集楚王墓中出土有大量青铜礼器,但由于盗掘严重,未发现乐钟而出现大量兵器。

  张正明认为,是时势的转变而使楚王顾不上制礼作乐了[16]。

  在南方诸地还有其它春秋乐器出土:舒城出土的春秋铜钟和青铜建鼓座、皖南青阳出土的编钟等。

  其中舒城出土的铜鼓架直径约1米,盘龙于其上,雕饰精美,大型的鼓架显示出所架之鼓的“巨制”,可以想见其鼓及其所组成的乐队的“壮美”[17],反映出当时乐舞场面的豪华、盛大。

  近年来,安徽考古发现古墓葬中又有乐器出土,如:2008年蚌埠双墩一号墓这座奇特的超级大墓,为春秋时期较典型的特征。

  墓中出土的9个编钟上均有铭文,每个钟的正面都刻有“惟(唯)王正月初吉丁亥童丽君柏作其行钟童丽金”19个字,根据历史文献,“童丽”即“钟离”,这显示墓葬主人是春秋时期钟离国国君——柏。

  同墓出土的还有编磬、鼓等礼乐重器(见图2),编制符合于《周礼》中所规定的诸侯国君的“轩悬”的典制规模。

  编钟均为纽钟,背面正部、舞部、篆部和鼓部均有纹饰,枚和纽为素面,纹饰似为变化的蟠虺纹。

  编磬12件,分为两组,均为少见的龙首形,体形弯曲,脊中部有系索孔[18]。

  在安徽南方地区,商周时期出土的乐器还有宣城[19]、潜山[20]、庐江[21]等地的镛钟和六安等地的楚乐钟[22]。

  安徽江南是古代重要的古铜矿区之一,可知青铜乐钟运用分布较广,但大型编制者少见。

  秦以后,安徽地域出土的青铜乐器减少。

  安徽北部地区出土的画像石中保存了大量的汉魏乐器情况。

  受到中原文化、齐鲁文化、楚文化及其他外域文化的影响,故形成了既具有各自地域性不同特色,又具有秦汉以来大一统体制下所形成的相同或相近风格的`、多元交织的文化特征。[23]

  从安徽出土的远古时期乐器可见,宏观上,它分布范围广、历史跨度长,遍及远古先秦各时期。

  在微观上,首先表出以青铜乐器为主的特征,显示了器物主的喜好和文化的选择,这也和当时诸侯小国受周楚等高文化影响有关;其次在分布上,表现出“以点为中心做扇状延散”的特点,集中点在江淮之间北部,沿淮河流域向南呈扇形散布;再次从形制上可以看出这些出土乐器的规范化的历史发展,所见的青铜乐器多形制规范,所反映的规范是成熟时期的乐钟形态;其它乐器如编磬,从句倨比例看符合《考工记》中所言及的标准范式。

  从中可以看出安徽所出乐器多吸收了当时成熟乐器制造规范,可以看出是对当时“高文化”(如周、楚文化)的借鉴与消化。

  安徽音乐的发展有其自身地域的文化选择,但从远古到秦帝国的建立,安徽地域内的诸侯小国一直受到周、楚、吴、越等多种文化的影响,在乐器上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了这些影响的历史踪迹和地域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