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康德与荀子德福统一论伦理思想比较

职称毕业论文 时间:2018-04-0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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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康德 荀子 德福统一

  论文摘要:康德的德福统一论源于时传统德性论的继承和时幸福论伦理思想的批判,有着充分的抽象性与宗教性特征。荀子的德福统一论则墓于改善社会伦理秋序的现实需求,总体上具有现实性、工具性特点。

  谭嗣同认为“中国两千年之学,均荀学也”。荀子是继孔孟之后中国最为重要的儒学大师,其伦理思想对中华民族的道德心理、伦理文化的影响巨大。而康德是德国近代著名哲学家,在西方伦理学史上举足轻重。两者伦理思想中均有德性与幸福统一的思想,虽有较大歧异,但对其进行比较,既可以深化我们对二者伦理思想的认识,也可以略窥中西方伦理学在致思原则与路径等方面的差别。

  一、苟子的德福统一思想

  在荀子所处的时代,诸侯混战,动荡难安。各国出于富国强兵的现实政治需要,必须招揽大量文士以满足治国与攻伐的智谋要求,在此情况下,诸子及其学说就有了足够广阔的社会舞台。而“随着过去单纯的明确的秩序的崩溃,随着过去宗族共同体的逐渐瓦解,随着血缘解体后人际关系的日趋复杂,社会秩序成了人们关心的问题。因此,当时的诸子百家基本上是以社会秩序的重建为理论构建的目的和基础。譬如道家的“无为而治”、法家的法治思想、墨家的“兼爱”与“非攻”、孔孟的仁政与德治等等,均是围绕社会政治、经济、伦理等秩序建设来设计理论框架的。而荀子则为先秦诸子学说的集大成者,兼采百家之长,以儒学为根基,以“礼”为核心建构了一套博杂而开放的哲学与伦理学体系。荀子的德福统一思想就来自于重建和维护社会伦理秩序的稳定与和谐的思考之中。

  严格说来,荀子并没有提出过道德与幸福统一的概念,但从其礼治思想与义利观中,我们可看出他的这一伦理内涵。荀子的德性思想主要体现在对“义”的宣扬和追求之中。何谓“义,’?《释名》说:“义,宜也。’,《中庸》也讲:“义者,宜也。”“义”强调的是一切事物都合于事理,要求适中合宜。“义”也是“礼”的根据,如《左传》中就有“礼以行义”、“义以出礼”的说法。冯友兰先生则认为:“礼之‘义’即礼之普通原理。这在荀子那里有着完整的体现:“行义以礼,然后义也”团(‘大略”。“义”源于“礼”,是“礼”内化于人类思想意识中的道德情操,具有形而上的抽象意义。而从生成论的角度分析,“礼”又起于对人性恶的社会控制:“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度量分界”、“明分使群”,以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是礼义的基本功能,礼义的终极目的则是要由此最大限度地“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物”“相持而长”,保持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状态,进而维持社会的安定与繁荣。“礼”总体上是一种外在于人的行为规范,“义”则是对“礼”的伦理价值的进一步升华,成为荀子伦理思想中的最高德性标准。

  荀子的德福统一思想主要体现在对义与利之关系的探讨中。首先,荀子明确了人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不可分离,他强调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莱、封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然后,荀子指出,对利的适当节制是一种很重要的德性,甚至是君子与小人在德性上的分野。君子“求利也略”,“能以公义胜私欲也,而“君子,小人之反也; “唯利所在,无所不倾。因此,荀子一再强调“以义制利”,而“以义制利”事实上就是以义求利,重“义”就是对眼前之利、一时之利的超越—“抗之以高志”反而会获取更大的利,也就是现世生活里的“幸福”。具体表现为,对于普通百姓来讲,所谓“义”指的是对“圣人”、“先王”所定礼制的无条件学习和遵行,“义者循礼”。规则相当明确:“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只要做到这一点,庶民百姓就能成为圣人、君子,从而实现身份地位的跃升:“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圣人、君子等名位在传统中国社会里,则是现世幸福的一个重要部分。何况,荀子还打破传统的世袭制度,给社会等级与行业分工确立了一个新的规则:“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 “属于礼义”是德性的根本标准,德行高低又决定了人的官职和禄位。对此他指出:“故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愿意之民完衣食。荀子经常告诫君主必须“诱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则是对社会生活中德与现世之福相统一的政治保障。君王也同样如此,“论法先王,则知所贵矣;以义制事,则知所利矣”,学习先王,以“义”为原则来判断和处理政事即可“义立而王”;反之,如果“不能以义制利,不能以伪饰性,则兼以为民”“正名”。君主德性是否高尚,能否养成正确的义利观,不仅关系到王霸理想的实现与否,甚至和统治地位存亡枚关。由此可见,荀子的德福统一具有普遍意义,没有阶级之分。

  荀子对德性与幸福在现实经验世界中为何能统一没有做出任何有效的说明,这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重现实功用而较少思辨性的特点有着莫大关系,但德福统一在中国传统思想认识中的先验性观念对荀子的影响更大。譬如,《国语》中说:“德,福之基也,无德而福隆,尤无基而厚墉也,其坏也无日也。”强调有德才能多福。而德福的配应在当时却有着浓厚的天命神学基础。在春秋早期人们就有“以德配天”、“赐尔景福”等现世幸福由上天赐与有德之人的伦理观念。这一伦理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其中尤以儒家为甚。荀子虽然一再主张“天人相分”,人“勿与天争职”,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荀子对自然之天的无神论认识不可能彻底。而且荀子身为继孔孟之后的儒学大师,在其伦理思想体系中,虽没有德性与幸福的统一由具有人格意义的上天来保证和裁决的明确论断,但德福自然统一却在其思想深处成了一个不证自明的绝对命令。

  二、康德的德福统一思想

  康德的德福统一思想的内涵与外延与上述荀子的观念有很大差异。

  荀子思想中现实经验世界的幸福被康德称作“感性幸福”。道德与幸福的统一被康德视为“完满的善”,是“至善”论的内涵之一(另一内涵为“最高的善”,即“德性”)。康德认为“完满”,即善的动机取得了善的效果,道德与幸福获得统一。但在现实世界中,康德认为二者的关系有分析性和综合性两种联结方式。分析性的方式为德福完全统一,但不可能获得证明;综合性方式指道德与幸福互为原因,但这也同样不能给以普遍意义的证实。德福统一事实上在康德那里只是一个抽象的伦理假设,其理论主要建构于对西方幸福论伦理思潮的批判之中。其批判幸福论的德性论理论基础和思想体系则是对古代德性论的继承和发展。

  幸福论伦理学说在西方历史相当悠久。最著名的早期代表人物就是古希腊的德漠克利特、伊璧鸿鲁。而昔勒尼学派的创始人、苏格拉底的学生亚里斯提卜对于幸福论、快乐论的主张则更为彻底。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之后,在文艺复兴运动的推动下,幸福论伦理思想又开始兴起。17,18世纪,英国从培根、霍布斯、洛克、休漠等经验论者到边沁、密尔等功利主义者,其伦理思想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幸福论的倾向,而法国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的伦理思想则成为近代幸福论伦理学的典型代表。西方幸福论伦理学反对从外在的道德规范或宗教神学那里寻求理论依据,主张从人的“趋乐避苦”的自然本性和人的基本心理反应提炼出道德来,将道德融人世俗生活,从现实功利中来考察,这就具有了强烈的反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的进步意义,而且深化和拓宽了人们的道德认知视域。但是,它将个人的感官感受和实际利益作为道德的基本准则及道德产生的根源,将伦理学建立在生物人类学和心理学的基础上,则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会导致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利己主义的价值偏失。当然,西方古代的幸福论伦理学也重视幸福与德性相融合。西方近代幸福论甚至还提出将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结合起来。然而,它过分强调个人的快乐幸福,把实现社会公益、社会幸福的道德行为看成是获取个人利益、个人幸福的方法和手段,因而并不会由此而改变其总的、基本的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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