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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时间:2024-03-30 11:45:21 佩莹 办法 我要投稿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精选1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精选16篇)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管理,规范制定程序,明确制定权限,保证集团及企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及企业、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管理程序、标准、规程、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各种规定、办法、指南、指引及其解释等。

  第三条、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规章制度分类

  (一)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性质、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种:

  1.“规定”(包括“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等)、“决定”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做出部分或者比较全面规定的规章。

  2. “补充规定”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进行补充,原规定不予废止,原规定同新规定相抵触以新规定为准的规章。为便于再次补充,补充规定一般以顺序号进行区别,如xx补充规定(一)。原规定中不再适用予以废止的条款,应在补充规定中明确。

  3.“办法”(包括“暂行办法”、“试行办法”等)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某一项管理内容做出比较具体规定的规章。

  4. “补充办法”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补充,原办法不予废止,原办法同新办法相抵触以新办法为准的规章。为便于再次补充,补充办法一般以顺序号进行区别,如xx补充办法(一)。原办法不再适用予以废止的条款,应在补充办法中明确。

  5.“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是指对某一项业务流程做出比较具体规定或进行具体说明的规章。如果需要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已发布实施的某一项“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进行补充,新规章不以“补充指南”、“补充指引”、“补充细则”、“补充规程”、“补充解释”方式命名,按原规章名称加新规章的顺序号方式命名。

  6.“通知”是指对集团及企业、单位的某一项管理内容作出强调或临时性规定的规章。

  (二)集团及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按发布的主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1.集团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

  2.集团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

  3.企业、单位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需要发布规章制度的,不得直接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布,要以企业、单位的名义发布。

  (三)集团业务部门发布规章制度,只能以“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或“通知”文种发布。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既具实用性,又适度超前。

  第六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查、发布和备案等程序。

  第七条、规章制度立项

  (一)集团或企业、单位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意见和背景资料,认为需要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由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批准立项。

  (二)集团业务部门针对本部门的某一项业务流程需要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指南”、“指引”、“细则”、“规程”、“解释”或“通知”进行规范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

  (三)企业、单位仅可对本企业、单位内部的、集团规章制度未涉及、未明确的业务进行规章制度立项。

  (四)集团或企业、单位的有关部门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为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加以规范的,可提出立项建议(对比较简单的问题,可口头提出建议;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应提出书面建议),根据立项批准权限由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或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

  (五)规章制度立项内容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当前的现状、拟确立的主要条款以及起草经办人、拟完成起草的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规章制度起草

  (一)以集团或企业、单位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一般由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涉及具体业务的规章制度行政部门无法起草的,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可委托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代拟。

  (二)以集团有关业务部门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由该业务部门起草。

  (三)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可通过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等方式收集素材,其他人员应予配合。

  (四)规章制度起草内容包括: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2.适用范围;

  3.主管部门和落实规章制度的责任人;

  4.管理原则;

  5.具体管理措施和程序;

  6.违规责任;

  7.实施日期;

  8.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有关文件中的条款;

  9.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征求意见

  (一)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起草完毕后,提交立项批准人(指批准规章制度立项的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或集团分管领导,下同)初审,立项批准人认为符合立项要求的,形成征求意见稿,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根据立项批准人确定的征求意见范围下发有关企业、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专业人士、有关人员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讨论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审议

  (一)规章制度起草经办人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和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提请立项批准人再审,立项批准人认为比较成熟可以提交审议的,提交审议。

  (二)集团或企业、单位主管批准立项的规章制度,由集团或企业、单位召开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进行审议;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立项的规章制度,由集团分管领导召开部门会议审议。

  (三)有关规章制度需要聘请社会上的法律、财务或政府有关部门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审议的,要积极聘请上述人士参与审议。

  (四)对审议中出现重大原则性分歧意见未予通过的草案,起草经办人根据审议要求,再次协调、讨论,提出修改稿,再次提交审议。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审查

  (一)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审查制度

  1.集团行政部门为集团及企业、单位规章制度的归口审查部门。

  2.以企业、单位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在发布前应先形成送审稿,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审查无异议后才可发布实施。

  3.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实施的规章制度在发布前应先形成送审稿,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查无异议后才可发布实施。

  (二)集团行政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查:

  1.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制定权限和程序;

  2.是否与其他规章制度相协调、衔接;

  3.是否具有可行性;

  4.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集团行政部门可以就送审稿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还可召开座谈会、讨论会。

  (四)除特殊情况外,集团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送审稿之日起3天内对送审稿提出审查意见。

  (五)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行政部门可以予以缓办或退回:

  1.未按规定权限、规定程序办理的;

  2.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3.有关部门对送审稿的内容有较大争议且理由较为充分的。

  被缓办或退回的送审稿经起草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按要求改正符合报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重新报送集团行政部门审查。

  (六)起草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根据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集团行政部门审查过程中提出重大修改意见的,应当与起草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或集团有关部门协商。

  (七)集团行政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在发文会签单上会签。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发布

  (一)拟以集团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会签手续,经集团主管签字后予以发布。

  (二)拟以企业、单位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会签手续,并报集团行政部门审查,由企业、单位主管签字予以发布。

  (三)拟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草案经审议通过后,按发文程序办理会签手续,并报集团行政部门审查,由集团分管领导签字予以发布。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备案和存档

  企业、单位和集团有关业务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要在发布之日起3天内报送3份原件给集团行政部门备案、存档。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改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修改:

  1.制定规章制度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被修改或废止,需要作相应修改的。

  2.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增减或者改变内容的。

  3.其他应当予以修改的情况。

  (二)修改规章制度按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解释

  (一)以集团或企业、单位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统一由集团或企业、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或由行政部门委托有关业务部门解释。

  (二)以集团业务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由发文的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2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一次乐捐50元。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3

  一、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

  (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应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雨雪天气,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监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佩带员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需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须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暴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所颁布的员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住户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十一)大厦公共地方之钥匙,如:电机房、机房、泵房等,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钥匙时,必须登记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证,用后及时归还。

  三、保安工作

  (一)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大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应熟悉大厦内各住户、识记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及联络电话。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员交接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务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严禁借推销之人士进入大厦。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更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

  (六)应有礼貌询问进入大厦的来访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牌照。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系。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当值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巡楼时必须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大厦内伺机作案。留意公众地方之间边暗角,后巷水渠侧、水箱底是否预先暗藏盗窃工具等。

  (八)如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闭大门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采取鲁莽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切记管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立刻报案,并留在现场制公安人员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切勿移动、也不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3、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以方便公安部门到现场调查。

  5、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卫生

  (一)清洁工人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电停车场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劝喻各住户勿将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弃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住户除清洁工人清理外,并登记在管理处记事簿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积存污水,应立即清理,以免蚊虫滋生。

  (五)如发现属于本楼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烂,应速安排处理。

  (六)劝喻住户淋花时要特别小心,勿将水淋到阳台外面,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空调滴水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喻住户从速处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影响市容者,处以罚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喻住户切勿抛垃圾出窗外,既影响卫生,又可能打到过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之杂物投入厕盆及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住户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住户,经屡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五、电梯

  (一)电梯发生故障停留空中时,乘客按响紧急呼救铃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修人员迅速修理,同时用电梯内对讲机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请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开启电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劝喻用电梯搬运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四)住户应留意,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五)保安值班人员时刻注意闭路电视,警惕坏人恶意破坏电梯或梯内设备。

  (六)经常清除电梯门路轨内经常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七)如发现电梯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急时通知保修人员进行修理。当修理人员到达时,管理人员应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详细情况,必须详细记录送管理处。

  (八)狂风暴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渗水时,应即尽量阻止雨水进入电梯槽,暴风雨后,必须根治漏水情况。

  (九)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进入电梯,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十一)电梯机房钥匙及电梯门钥匙,除修理人员或保安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十三)冲洗走廊及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十四)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停在半途,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十五)经常检查电梯机房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温度是否过高,气窗玻璃是否完整。机房门须特别上锁,加上“不准擅闯”之类的'告示牌。

  (十六)电梯内求救警钟、电风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及导致窒息。

  六、电力系统

  (一)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大厦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厦的电力总制、用户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大厦供电系统,如属住户室内设备故障,应由住户自行请人处理,管理处可提供适当协助。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大厦之总制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制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大厦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厦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八)在大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大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大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练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等,如有损坏和失效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刻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管理处和公司。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电“119”报案。

  (十一)若发生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灭火喉设法施救。

  (十二)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八、气体燃料泄漏

  (一)如发现气体燃料泄露时,应立即熄灭现场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开气体燃料泄漏单位及附近有关住户的门窗,使楼宇空气流通。

  (三)切勿吸烟、点火、按动门铃、电开关等任何电制及电器。

  (四)管理员应立即关闭单位系统的气体燃料总制,阻止气体燃料继续泄漏,查找泄漏地点,迅速进行修理。必要时,电话通知气体燃料公司或拨“119”报警。

  (五)“用手拍门”的方式通知住户气体燃料泄漏事件,请住户关闭气体供应制,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并要求协助通知其他住户实施上述一、二、三步骤。如情况严重,应通知住户撤离。

  九、楼宇结构及维修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气窗的玻璃爆裂;

  3、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十、停车场管理

  (一)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与识别。

  (四)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便于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陪。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应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有多少,时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点清,并详细登记,双方签字负责。

  (八)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注意的事项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一经发现定严肃处理。

  (十)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十一、有关廉洁条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厦管理工作有赖于住户及业主的合作和各级管理人员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级人员都采取一种廉洁奉公的态度办事,住户和业主定会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环境能进一步改善,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雇于大厦从事执行大厦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员、保安员、清洁工人、修理人员、经理等人,均属大厦的职员。故执行工作期间均受本工作守则的约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4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筏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

  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弃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5

  为了更有效的管理好仓库,使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把库存量降到最低点、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一下规章制度:

  1.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否则视情况严重情节给予处罚。

  2.进仓库领取物料时必须有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否则一律不给予领取(延误生产仓库概不负责)。

  3.领取物料时必须由仓库人员带领拿取,如遇仓库人员不在请电话通知,以防错领或误领。

  4.凡进入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拿取仓库里的任何东西(包括一颗螺丝),否则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或者交与司法机关。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如有发现必定给予严惩。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7.严禁挪动仓库内的物料卡、否则造成物料错乱后果自负。

  8.任何人不得寄存任何东西存放于仓库。

  9.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如有发现必定严惩,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10.禁止在仓库内乱摆乱放。

  以上规章制度希望各车间及部门给予配合,共同把我公司的`仓库改善的更合理化及完善化。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6

  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严格管理,特指定教研室规章制度如下:

  1、教研室全体同志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教研室全体教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学时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等,需提前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3、每位教师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所讲章节的教案(含电子稿)和教学幻灯片,应作好备份,每月由教研室负责人存档一次。

  4、为保证教学质量,坚持教师试讲制度,每位新任课教师和老教师讲新课均要在教研室进行试讲。

  5、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在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设备(如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的同时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坚持执行集体备课制度。

  6、坚持教研室例会制度,统一教学要求。

  7、为了检查和督导教学工作,教研室应坚持听课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7

  1.总则

  1.1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订本制度。

  1.2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3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奖励

  2.1奖励方法:

  2.1.1口头表扬;

  2.1.2会议表彰;

  2.1.3加分和现金奖励;

  2.1.4通报表扬;

  2.1.5晋升提级。

  2.2奖励内容:(一分等同人民币三元)

  2.2.1员工在当月的综合表现按照公司下发的《员工评优标准》进行评选和奖励;

  2.2.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的,予以建议奖,奖励5-33分;

  2.2.3紧急关头挺身而出、举报或揭发不良行为,防止或挽救各种事故发生,从而保证酒吧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减少损失有特殊功绩者奖励5-200分;

  2.2.4有效地防止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理级以下)按价值不同予以加分奖励

  2.2.4.1拾到现金100至200元内奖励1分;200至400元内奖励2分;400至600元内奖励3分;

  2.2.4.2拾到现金600至800元内奖励5分;800至1000元内奖励6分;

  2.2.4.3拾到现金1000至3000元内奖励7至13分:(每三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4拾到现金3000至10000元内奖励15-28分,并进行店内通报表彰;(每五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5拾到现金价值1万元以上者报总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2.2.4.6拾到客人贵重物品的价值由店负责人判定,并根据现金数的加分方法进行加分奖励。

  2.2.5收到顾客小费每一百元加一分;

  2.2.6拾到手提电脑每台加15分,拾到客人手机和数码相机壹部加8分,拾到小灵通壹部加5分,拾到MP3、MP4的每部加2分;

  2.2.7带领下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经考核合格予以晋升提级;

  2.2.8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情形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加1-33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处罚

  3.1处罚方法

  3.1.1口头警告;

  3.1.2通报批评;

  3.1.3扣分罚款;

  3.1.4辞退开除。

  3.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处理,扣分分业务和纪律两大类:

  3.2.1业务类:

  1、工作区域卫生不合格、不规范及摆台不按要求者每项扣1分;

  2、工作疏忽、马虎、业务不娴熟而导致开单错误或上错物品的,每项扣1分,造成损失的并照物品销售价赔偿,特殊情况报经理处理;收银盖章后改单服务员与收银员每次各扣1分;每天作废的单据每5份扣1分;

  3、员工下班时必须上交当天的单据,违者扣1分/份,丢失单据每份扣1分、每本扣50元;

  4、存酒卡每月领班出错每5张扣1分,领班未亲自送给客人的每次扣1分;

  5、每周一交员工心得本,迟交扣1分,每晚交一天加扣1分,当天休息的自动延后。妥善保管员工心得本,弄丢者除每本扣3分外需买新的'心得本给员工,C级经理以下人员不允许批阅员工心得,违者每次扣5~20分;

  6、餐前检查(包括仪容仪表)未达标的每项扣1分;

  7、客走后发现物品损坏的按经理团5份、主管、领班3份、当事员工2份的比例赔偿;

  8、回收到吧台和出品部的饮料桶必须保证无垃圾,违者每次扣1分;

  9、酒吧大厅未经经理同意不得向客人提供散水和点茶服务,违者每次扣1分,因地域性原因大厅需要向客人免费提供茶水的,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

  10、管理人员上班期间对讲机没电,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次;

  11、客户部、楼面经理手机下午2:30必须开机,违者扣5分/次;

  12、因工作疏忽发生问题,对客人造成伤害或让酒吧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负直接责任,并扣5~100分;

  3.2.2纪律类

  3.2.2.1管理人员会议迟到者一次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一次扣5分;

  3.2.2.2召开管理人员会议(限在包厢召开)时,不允许翘二郎腿,违者一次扣1分,电话响铃一次扣1分,未带笔、笔记本一次扣3分;

  3.2.2.3每日的管理人员班前会一周可以请假一次,超过者1次扣5分;

  3.2.2.4管理人员会议前应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发现没有做好文字准备的,一次扣1分;

  3.2.2.5每日上班前,管理人员(仓库主管、音乐主管除外)必须在每日例会本上签字,违者一次扣1分;

  3.2.2.6消极怠工,没完成本职工作,扣2~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

  3.2.2.7迟到、早退:1至5分钟扣1分,6至10分钟扣2分,11至20分钟扣3分;21至29分钟扣4分;时间超过半小时(含30分钟)者,扣5分,当日无薪,当月无全勤奖,无月度奖金;

  3.2.2.8上班带情绪,没有微笑服务、不文明、不礼貌、不周到、讲方言引起客人投诉者扣1~5分;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扣5分;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和营业秩序的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9上班时称呼上级需加职称并有礼貌,违者1次扣1~5分;

  3.2.2.10上班私带钱币、香烟及通讯器材等私人物品者(餐前检查发现),一律扣3分,下班临检发现的无论价值多少、数额多少一律没收并视情节扣10~200分后开除;

  3.2.2.11上班时间员工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私用公司电话,违者扣3分/次;

  3.2.2.12未经经理同意在客人未点听装饮料、杯装果汁、鸡尾酒(子弹系列)时不允许向客人提供吸管,违者每次扣5~50分;

  3.2.2.13吧台不可以私自帮客人寄存物品,违者扣2~10分;

  3.2.2.14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者扣1分;员工未经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吧内逗留扣5分;

  3.2.2.15上班时大声喧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嬉闹、说方言或粗口的、游荡者(界定时间为10分钟)扣2分;

  3.2.2.16营业后期,在岗人员不得有催客离场行为,违者扣5~100分;

  3.2.2.17私食宾客(含客剩的)饭菜、饮料、水果、饮品者及收市后剩余的果盘每次扣3分;私用客用设施扣1分;客留物品不上交的每次扣5~100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18上班时间不允许嚼口香糖违者每次扣1分;

  3.2.2.19除音乐部员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动DJ台和灯控台,违者扣20分/次,严重者予以扣20~100分并开除;

  3.2.2.20在酒吧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者扣2分;

  3.2.2.21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浪费超过50粒米者一次扣款50元;

  3.2.2.22因对顾客不礼貌、评头论足者扣3~10分;

  3.2.2.23私收促销员礼品者一次扣3分;

  3.2.2.24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扣5~2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5私自吃夜宵的每次扣1分;

  3.2.2.26私带亲友参观本店设施扣5分;上班时间私自会友者扣5分;

  3.2.2.27未经允许私自进场或陪朋友在场内消费的每次扣5分;

  3.2.2.28上班时间在服务现场吸烟者扣10分,下班后着工衣做出影响公司形象行为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根据情节扣2~1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9上班时倚墙靠物、叉腿抱肩,在宾客面前修剪指甲、掏耳朵、剔牙、伸懒腰、挠头、挖鼻孔、吃零食及不礼貌行为扣1分;带醉态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员工只可以佩带结婚戒指、耳丁,违者每项扣1分;

  3.2.2.30参加酒吧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大扫除等),迟到的扣3分,不到的扣5分;

  3.2.2.31管理人员对违反规章制度员工不制止、不帮助的扣5分,有意包庇隐瞒者予以降级处理,并扣20分;

  3.2.2.32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在场内拍照,违者扣5分,严重的扣20~100分并予以开除;

  3.2.2.33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进入的地方有:仓库、财务部、收银台、吧台、工程部,违者一次扣2分;

  3.2.2.34非工作需要在包厢点歌或动用包厢设备的每次扣2分;

  3.2.2.35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可喝酒,违者每次扣2~10分,特殊情况上报经理处理;

  3.2.2.滥用职权,违反财务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物,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加扣5~100分并可开除;

  3.2.2.36工作不负责或私人因素而损坏设备、工具、各种公司设施,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扣5~100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3.2.2.37偷窃本店物资、客人或同事的财物者扣50~200分,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3.2.2.38在酒吧内私放易燃、易爆、凶器等危险物品者扣5~20分;

  3.2.2.3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的,扣罚100~200分,并予以开除;

  3.2.2.40当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旷工当日无薪,并加扣200%工资,且无当月全勤奖,并予以开除;

  3.2.2.41营私舞弊(有意做单、多收顾客钱财等行为):除追回其款项外,扣罚200分予以开除。部门同区域领班及当班其他员工知情不报的须负连带责任,并视情节扣5~100分,严重者开除;

  3.2.2.4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罚200分, 并予以开除;

  3.3处罚实行挂扣分制度,具体标准按公司下发的《挂扣分制度》执行,同时员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宿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挂扣分制度》见附件

  3.4本条例未涉及之违规行为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视情节扣1一20分,达到开除者扣50—200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5员工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处罚条款处理外,还须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3.5.1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含1万元),责任人赔偿10%-90%;

  3.5.2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8

  一、使用原则

  1.使用公司的手机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通讯工具。

  2.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和遗失手机及手机卡。

  3.公司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在每月初全面检查。

  4.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员工需按手机原价缴纳押金。离职时,手机与手机卡完好无损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数退还。

  5.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必须使用公务手机,每个月话费由财务缴纳,与公司相关的联系人信息必须储存在手机通讯录中,储存时说明此人所在单位、姓名、职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否则扣除手机押金,并给予重处。

  6.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随身携带、人机一体。凡配备手机者须在工作时间保持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在工作时间内如出现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在非工作时间,员工可将公务手机关闭,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机通信畅通。

  7.员工不得使用公务手机做出违法违纪违规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员工自行负责,并给当事人重处。

  8.员工手机安装了外勤人员管理软件,上班期间员工必须保持此软件的`运作,不得擅自关闭此软件与定位系统,如发现关闭、删除此软件的情况,每次罚款300元。

  9.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员工到达指定上班地点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时也需要用此软件打卡下班。

  10.每日上班时,员工必须将工地实际情况拍照上传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时也需要上传今日工作成果。

  11.上班期间当员工到达一个新的地点的时候,需要用手机定位功能报告当前地点。

  12.员工每日产生开支时,需用外勤365及时上传开支信息。

  二、手机维护规定

  1.所有使用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自理。

  2.如手机丢失,应于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协调电信部门办理购买新机、补办UIM卡,员工需原价赔偿于公司,因为补办手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负责。

  3.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总经办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员工需双倍赔偿于公司。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告知联络方式。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9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0

  1、店员的职业素质:爱岗敬业、严以律己、以诚待人、积极工作的心态、创造性思维、持续学习(不达标的一项3分)

  2、店面人员的文明规范: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佩戴胸牌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克以奉公、诚实待人、乐于奉献、实现价值(不达标的一项3分)

  3、店面人员的仪容仪表:头发:干净无异味、不飘然异色、不留怪发型、手:无过多首饰、无染指甲,着装:服装统一、要求干净、整齐、无掉扣开线处,站立:上身稳定、双手安放两侧、不要背着双手也不要双手抱在胸前插入裤袋,身子不要测斜、坐姿端庄、不能翘二郎腿(不达标的一项3分)

  4、所有员工早上必须9点上班、9:05由店长主持晨会、分工当天的工作安排、注意事项(没按时完成一项3分)

  5、9:15打扫卫生、检查办公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没按时完成的一项3分)

  6、17:10开始写当天的.工作日志、17:20开始整理店面、17:30下班(没按时完成的一项3分)

  7、延时、拖拉、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分3分并根据公司损失尽心赔偿)

  8、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岗(前一项3分、缺岗10分)

  9、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打瞌睡(每次考核一项3分)

  10、严禁上班时间聚众聊天、无所事事、不得随意带来亲戚朋友走访。离岗超过十分钟以上到30分以内像预告通知、30分钟以上到3小时需向店长请假、半天以上到一天请假需向店长书面请假并由经理同意(每次考核一项3分)

  11、同事之间团结奋进、不得相互排斥、造谣,不拉帮结对、分帮派(每次考核一项3分)

  12、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积极、不卑不亢。(每次考核一项3分)

  13、严禁当着客户发牢骚、对客户评头论足、指指点点、不得怠慢客户(每次考核一项3分)

  备注:所有人员必须执行上述规定、违反一次扣除考核相关分、店长负责执行、经理助理进行监督、发现店长监督不善、扣除店长双倍考核分。所有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1

  (1)酒店库存物资实行分仓管理,根据各部门领料不同,将仓库分为调料库房、物料库房、二级库房。

  (2)所有仓库由财务部管辖

  (3)总仓设食品、酒水、贵重物品、文具印刷品、物料用品、清洁用品仓、五金百货及危险物品。

  (4)各仓库设专人管理,由库管员负责分发物品、物品的全面管理工作。

  (5)仓存物资必须经仓管员验收后入库,否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应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物品负责。应根据验收记录对入库物品进行核对,以保证入库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符合要求。

  (6)入库物资应分类摆放,不得随便堆放。应遵循轻重物品不能混放、挥发性物品不能与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与用品混放的原则。

  (7)发货出仓应根据方案进行,各部门至仓库领货必须凭部门主管签批有效

  的领料单领取,并指定专人跟进,非专人领货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对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管员应拒绝发货。

  (8)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发货原那么发货,以防止因物资库存时间过长而发生质变。

  (9)严禁以白条领货或抵充库存。

  (10)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要求及各类物资的发货规定,该限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11)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12)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给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给商赔偿。

  (13)仓库应保持通风、枯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14)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清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2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防止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沉着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3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全院必需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1、设置流淌水洗手。

  2、重点部门如ICU、手术室、导管室、供给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3、倡导用洗手液洗手,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尽的出液器中,必需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开二次污染。

  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三、手术室、导管室配备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设施

  1、配置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数量,洗手池应天天清洁与消毒。

  2、配备洗手液,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

  3、配备清洁指甲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清洁指甲用品应每

  日清洁与消毒。

  4、手消毒剂采纳一次性包装、非手触式出液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配备干手物品,医用擦手纸应灭菌后使用,每次更换擦手纸前应对容器举行清洁消毒

  6、配备计时装置。

  四、全体医务人员应遵从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控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及办法。

  五、手术室、导管室手术人员应遵从外科手消毒原则,严格掌控外科手消毒办法及注重事项

  六、感染管理科每月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举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疑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准时举行监测,并举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七、感染管理科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控手卫生学问和正确的手卫生办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及设备举行监督检查,提升手卫生依从性。

  九、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cfu/cm2。

  十、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4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好公司的库存物资,做到数量精准,质量完好,确保安全,降低费用,便于统计特订立本制度。

  一、货物出入库管理

  1、货物出入库应严格依照公司有关货物出入库的流程办理;

  2、货物入库要严格依照公司的订单数量和质量要求,如有出入问题应适时向有上级主管部门映;

  2、货物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与采购计划单一致,并同时通知质管部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货物后出具货物入库单;

  3、对超出订单数量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应另行存放,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看法后再另行作出出入库处理;

  5、用户退货入库,6、货物出库时,应做到手续清楚,仓库保管员应严格依照相关部门出具的并有财务部门确认的发货物料的验收入库1、物料到达仓库,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签收及查验,发觉问题适时上报部门负责人、通知采购人员处理,并拍照留存。

  2、收货查验完成后将物料置于暂存区,待质检人员质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入库的相关操作。

  3、质检完成,仓库管理员依据实际清点的物料品种、数量据实填写入库单,应注明发生日期、物料单价,然后由相应的.采购人员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待经办人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更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觉误差须适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适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认真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精准性和牢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照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适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适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矫正其行为,和罚款、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组长签字。

  四、物资退库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适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依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五、仓库卫生

  1、业务员到仓库来取料,应顺手把取料时产生的垃圾带离仓库,保持仓库卫生

  2、不允许员工在仓库门口吃早餐,违返者罚款50元

  六、出货

  1、出货之前必需有出货通知、假如没有、仓库决不会出货、显现严重后果由这批货的跟单员负责

  2、假如真的有特别情况、必需提前通知

  七、仓库罚款

  1、一旦被仓库罚款其他人不须插手、如有发觉加倍罚款、予以通告批判

  2、仓库的罚款不会交给老板娘、由仓库保管、最后嘉奖给我们发觉工作特别积极和出货时特别勤奋表现很好的员工、这样大家的积极性会大幅度提高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第二十条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的管理规章制度,报请总经理或分管领导以公司名义签

  发。

  第二十一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应统一编号,并转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印发事宜。

  第二十二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第八章公布

  第二十三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在签发之日两日内在公司内部主页或信息栏公布。

  第二十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未经公布不生效。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当自管理规章制度发布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并签字确认。

  第九章备案

  第十章解释与修改

  第二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部授权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发现管理规章制度有不完善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按照本法所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第二十九条工会或者职工或其他部门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建议。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执行过程中,发现本办法有不完善之处,人力资源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16

  第一章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修改与废止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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