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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时间:2024-08-22 06:50:58 报告 我要投稿

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pc〕45号)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pc〕36号),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公开20pc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怀安县财政局关于二o一五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批复》(怀财字[20pc]14)文件精神的要求,统计局在20pc年4月8日对部门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就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公开20pc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关于批复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统计局(本级)20pc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怀财字[20pc]54号)文件,并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统计局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于20pc年8月24日将20pc年部门决算情况表及“三公”经费情况和情况说明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局长在全体局干部会上特别强调了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开支,不在开支范围的决不能搞特殊,在规定支出范围的尽量减少开支,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能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负担。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二:

  2016年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一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pc年预算和20pc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是详细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是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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