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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17 21:21:26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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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7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

  导语:做好本次数据核查自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真实性。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2017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

  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一)

  按照固定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我单位完成了固定资产清理和自查报表的填制工作,现将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银川市民政局是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社会保障中除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具体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儿童、老年人福利、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项工作。我单位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2014年末单位行政编制21人,参公事业及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职工34人,离退休人员18人。

  二、固定资产账面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4694.4万元,按照固定资产分类,其中:

  (一)土地和房屋构筑物类3993.43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建的办公用房3951.54万元,其中购买老年人活动中心办公用房3337万元,新建老年人活动中心614.54万元。

  2、位于兴庆区民族南街19-4号营业房15.33万元

  3、位于新华街的伤残军人田冲锋居住房2.5万元

  4、位于景岳小学的烈士纪念碑24.06万元。

  (二)通用设备类241.19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投影仪等设备44.11万元

  2、机关使用的车辆、计算机等设备197.08万元

  (三)专用设备类87.92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运动健身器械等设备85.98万元

  2、机关使用的手持GPS等设备1.94万元

  (四)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371.86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家具328.66万元

  2、机关使用的桌、椅、柜等家具43.2万元

  三、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 “四项清理”专项行动小组,3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四个组成人员”(审批人、采购人、实物保管人、账目登记人)名单;4月底,按照固定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组的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清理,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民政局汇总所属单位自查表。

  四、固定资产清理结果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因时间和人力等方面原因,对于一些固定资产实物只能根据账面数填列上报。这次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盘亏现象主要是一些时间长久的办公类资产报废实物,因当时处理时没有履行报告手续,没有从账面上核销资产。

  通过清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金额4694.4万元,其中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284.1万元,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使用的固定资产4410.3万元,包括房屋房和设备计4410.3万元。

  通过清查,目前我单位固定资产无盘盈情况,盘亏合计41.55万元,主要是2010年资产系统显示为毁损待报废、实际已不存在的设备。

  (一)房屋构筑物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账面金额3993.43万元,无盘盈盘亏。

  2011年起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市辖三区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等方式,建设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买、新建用房3951.5万元(购买景湖社区等16处28套、新建阅海、林场、恩和3处),配置医疗器械及多媒体设备458.8万元。目前,购买的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房屋中有2套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设备分配到78个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交由三区民政局和各社区使用、管理。

  固定资产账中的位于民族南街19-4号的房产15.33万元,建筑面积319.44平方米,我单位拥有房屋产权,所有权证: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08022419号,由市残联占用多年。

  固定资产账中的景岳小学烈士碑24.06万元,是1991年民政局出资在景岳小学建设的.烈士纪念碑。

  固定资产账中的伤残军人田冲锋居住房2.5万元,是1990年民政局出资为伤残军人田冲锋购买的住房。

  (二)通用设备类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无盘盈情况,盘亏35.82万元,包括:

  1、小汽车1辆14.2万元,此车2005年临时借给殡管所后丢失。

  2、2010年资产系统中显示为毁损待报废,实际已不存在的一批计算机等设备,金额21.62万元。

  (三)专用设备类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无盘盈,盘亏0.28万元。

  (四)家具用具装具类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无盘盈,盘亏5.45万元,主要是2010年资产系统显示为毁损待报废,实际已不存在的家具用具。

  五、存在问题

  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自查,在对数据统计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在日常管理中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未及时进行,导致部分账实不相符,损毁、遗失资产无法及时发现,无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导致部分账实不相符,2010年资产系统显示为毁损待报废的,实际物品已不存在,此类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报批核销。

  (三)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固定资产账中有大量为社区老年人配置的设备,利用率较低,有购入后直接闲置的,造成了浪费。

  六、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加强今后的固定资产管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1、建章立制,完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固定资产审批制度。增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2、健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进行固定资产处置。

  3、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二)

  20**年,我局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统计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年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统发〔20**〕19号)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做到了凝聚力量,团结人心,现将20**年我局统计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调整和充实统计工作小组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亲抓统计工作、分管副局长**具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统计工作责任。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截至20**年11月10日,民政局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六个项目已完成决算,剩余两个项目:烈士陵园管理所和**敬老院4.20灾后重建项目正在审计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决算。资金拔付进度:截止20**年11月10日,民政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实际已支付资金共计3070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4%。其中社会福利中心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00万元,烈士陵园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已支付144万元,新添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12万元,泗坪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701万元,**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50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输能力建设4.20灾后重建工程160万元,**县麻风院4.20灾后重建工程支付12万元,**县**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20”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服务站项目支付340万元。

  三、做好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按照一般户1-3人家庭26000元,4-5人家庭29000元,6人以上家庭32000万。低保户1-3人家庭30000元,4-5人家庭33000元,6人以上家庭36000万的标准,截止12月1日,按建房进度,向14358户重建农户分批发放重建补助金39876.56万元。占应发放户数的99.11%,占应发放资金比例的99.45%。

  四、发放优抚对象定额抚恤补助

  一年以来共发放1370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880.3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困难补助。全县全部优抚对象1213 人由县民政局出资,参保资金16.05 万元。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 69人,参保资金2.32万元,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的1144 人,参保资金13.73 万元。全年各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126 人,救助资金 10.02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补助 39 人,补助资金 4.5 万元。兑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85人,奖励资金16.9 万元。其中:荣立三等功 21 人,奖励资金10.5 万元,优秀士兵 64人,奖励资金 16.9 万元。全县已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73.48万元。今年共向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20万元,向老红军、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9人、发放慰问金7.5万元。

  五、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是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1月底,全县城市低保198户,207人,累计保障2186人次,发放资金61.29万元;农村低保1184户,1286人,累计保障9153人次,发放资金166.79万元。二是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 增发差额的50%,共计发放人数257人,发放资金3.91万元。截止11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70人、51.83万元。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的标准进行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1427人次(含资助参保、参合1002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58.2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391人次,发放资金142万元。

  六、做好统计工作和城乡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安排我局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在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分管领导督促保质保量及时上报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做好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定期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配合县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工作。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征订专业书报。五是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六是认真完成其他临时性统计工作,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会和工作会议。

  20**年我局全面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明年统计工作中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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