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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时间:2020-12-03 13:49:29 报告 我要投稿

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下面是关于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欢迎阅读。

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决策部署,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顺利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5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来源于深圳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海关代征税收和关税)实现7,238.8亿元,比2014年实现数(下同)增长30.4%。其中:中央级收入实现4,511.7亿元,增长29.7%;地方级收入实现2,727.1亿元,增长30.9%。中央级与地方级收入比为62:38。

  我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272.1亿元,增长29.5%;非税收入455.0亿元,增长38.8%。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415.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20.0亿元,增长62.5%,加上体制性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金等因素后,总支出为4,265.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50.0亿元,全市继续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4.3亿元,增长36.7%,其中:税收收入1,373.4亿元,增长34.4%;非税收入370.9亿元,增长4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4.4亿元,增长76.4%,主要是落实国务院要求,市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投向了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基础性项目,大幅增加了支出规模。考虑与上下级财政体制关系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79.0亿元,总支出3,354.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25.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8.5亿元,增长1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6亿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我市基准地价标准调高,加之招拍挂溢价率较高,总地价上升导致收入较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前海土地出让收入实际缴纳价款大幅增加。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080.9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80.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6亿元,增长18.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基础建设支出;转移性支出824.8亿元,其中:补助各区支出220亿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各区分成部分,按中央关于国土收支管理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统一先列入市本级收入,再按规定转移支付给各区;调出资金221.2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以上部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7项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年终结余38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7亿元,增长114.9%,主要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利润收入和股息股利收入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6亿元,增长34.9%,主要是增加安排地铁集团注册资本金、公交股权优化整合资金等。收支结余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收支情况为全市数据。2015年,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048亿元,增长20.2%;预计支出329.6亿元,增长12.8%;收支相抵后,预计当年结余718.5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保基金累计结余预计3,732.4亿元。

  5、2015年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按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余额限额管理。财政部最终核定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3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0.6亿元(主要指一般政府性债券,其本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偿还)、专项债务限额31.5亿元(主要指专项债券,其本息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截至2015年末(下同),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9.5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8.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9亿元,绝大部分为地方政府债券;区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0.5亿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贷款。

  (二)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财政收入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得益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型增长,我市财政收入增势强劲,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增速在全国名列前茅。2015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238.8亿元,比上年实现数增加1,679.0亿元,一举跨越两个千亿元台阶。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收入总量已达中等以上省级规模,增加645亿元,增量接近于2007年全年我市地方级收入规模。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第三,增速分别比全国地方级和广东省高21.5和14.8个百分点。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3.6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2015年,我市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3%,高于全国地方级和全省的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税收比重为75%,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达76.5%。第三产业税收实现2,878亿元,增长31.7%,增速快于第二产业(8.3%)23.4个百分点,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近70%,比上年同期提高4.2个百分点。税收规模前四大行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业合计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达到71.6%。税收产业和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现了我市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发展成果。

  2、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5年,市财政全面落实国务院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45.3亿元并统筹安排使用,投向了轨道交通三期建设、机场三跑道及T4航站区围填海工程、市内高速公路回购、平湖医院建设、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保障性住房回购以及天然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除此之外,市财政还进一步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安排基建资金432亿元,全力支持推进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市本级各类专项资金支出共计实现170亿元,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创新财政扶持产业经济发展方式,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5年8月21日,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目前我市已拟定第一批13支子基金投资计划,子基金总规模达573亿元,引导基金进入实质性运作。全年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平台共计开展738笔再担保业务,涉及金额55亿元,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降低融资成本。2015年,全市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373.5亿元,增长63.2%;12项重大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年度投资超300亿元;市政府118件年度民生实事共计完成支出339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项目资金需求。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同时,积极贯彻财税减负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143亿元,全市“营改增”为企业减负211亿元,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暂免征收营业税等各项优惠,全年共计减免各项税收6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