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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经营承诺书

时间:2020-09-18 10:40:1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酒类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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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经营承诺书

  篇一:食品安全饮用酒类经营主体承诺书

  食品安全(饮用酒类)经营主体承诺书

  一、保证认真开展酒类的自查,对自己的经营场所、仓库及其它有关场所进行认真、严格检查,若发现问题酒保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举报。

  二、保证切实把好酒类进货关,不存有、不经营问题酒。

  三、保证严格执行酒类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酒类合格证明和产品表示,并建立酒类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饮用酒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四、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或者其它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饮用酒。

  五、保证严格自律、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和五星工商所各持一份,严格遵守承诺。

  承诺人: 五星工商所 (盖章或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酒类经营质量承诺书

  酒类经营质量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规定》、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酒类行业管理保证酒类商品安全的通知》,为加强我区酒类市场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净化酒类市场经营环境,提高酒类商品质量,做到文明经商、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酒类专卖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酒类专卖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

  二、在从事酒类商品经营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文件要求以及《河北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为本,文明经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四、对经营的酒类商品的质量负责,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在酒类商品的质量、规格、技术标准等方面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积极履行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确保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如因所售酒类商品质量不合格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以至法律责任。

  六、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酒类

  商品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酒类商品来源、质量证明等票据资料齐全;酒吧、娱乐场所及有条件的超市、批发商、大型餐饮业等较具规模的酒类经营单位应与供货商签订质量保证合同。

  七、凡消费者在本单位消费的酒类商品,如消费者持有异议,可凭发票和酒样直接到区酒类专卖管理局申请鉴定。

  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酒类商品的质量、商标、经营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工作,如发生购销假冒伪劣酒品的行为,将依法主动接受酒类专卖管理局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名称:

  承诺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三:酒类办公开服务承诺书

  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 主要职能

  对全区酒类商品进行监管,确保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二、服务内容

  1.对全区酒类经营户进行酒类经营专卖许可证备案登记。

  2.对酒类商品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3.对全区酒类商品进行酒类贴标(含税)管理。

  三、服务对象

  全区所有酒类经营户。包括酒类批发、零售,酒店、KTV、酒吧、超市等。

  四、服务承诺

  1. 接到举报后1小时之内赶到现场。

  2. 酒类专项许可证办理为5个工作日。

  3. 举报假酒或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给予举报人依法处罚金额5%-10%的奖励。

  4. 在消费过程中举报未贴标备案审验(含税销售)的酒类商品可获举报商品同等价值的奖励。

  5. 举报酒类经营户未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

  示牌的按处罚金额的5%进行奖励。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篇四:办酒承诺书

  Xx单位:

  为严格执行双山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毕双党办发〔2014〕35号)相关要求,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节俭操办婚嫁酒或丧事酒,并严格按程序报批、备案;

  二、不操办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各类酒席,也不参加他人操办的各种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帮忙;

  三、不在办理婚丧事宜时趁机以各种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发出邀请;

  四、不为他人办理违规酒席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五、积极举报发现的城乡滥办酒席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滥办酒席行为的查处;

  六、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应有的处理。

  承诺人:

  篇五:办酒承诺书

  按照《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威宁自治县关于开展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威委办字〔2014〕41号)文件及相关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子女结婚,坚决按照程序报批后在规定范围内举办酒席,不铺张浪费;

  2、本人父母、配偶、成人子女以及本人直接赡养的老人去世的,坚决不大操大办酒席造成铺张浪费,并按程序履行备案;

  3、除上述两种情况的酒席外,其他酒席本人承诺一律不举办也不参与他人举办的酒席。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操办和参与违规办酒宴的调查。

  5、若违反本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处理。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本人保存一份,所在单位保存一份。)

  单位(章): 责任人: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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