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7-23 04:34:48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代理合同模板集锦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委托代理合同模板集锦9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产品概况

  商品名称:

  规格:

  产地:

  计量单位:

  代销数量:

  单价:

  金额: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质量标准: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乙方应在订单中明确货物的收货人信息,至少应包括: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2、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应在___日内进行货物签收和验收。

  3、甲方及其供应商有权要求指定的货物签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供查实身份,并要求其在签收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其签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货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应商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的'货物签收单上签收,视同签收了甲方的货物。

  5、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______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乙方:

  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各自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盖):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 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个工作日商标局受理,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元/标/类、十项;

  英文查询:元/标/类、十项;

  图形查询: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費: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深圳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如达成和解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本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请求依照仲裁规则对和解协议作出裁决。各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书面审理。仲裁庭有权按照适当的方式快捷地进行仲裁程序,且具体程序和期限不受仲裁规则其他条款限制,并根据本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上述仲裁开庭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仲裁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买卖中国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B股(含权证和基金)。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证券公司同时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并都申请权证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资 人民币(¥ 万)用于炒股,并在银行办理银证三方托管业务。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东帐号及操作密码。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码,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东帐号及密码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四、乙方具体负责操作买卖股票,进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权乙方炒股的期限从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预计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亏损,乙方预计亏损每年在9%以下。乙方应认真负责、审慎操作。炒股亏损在25%或以上,应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协商后方可继续操作,甲方也有权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权更改操作密码等。

  七、合作期期内的利润分成(股票不必全部变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计算每 月结算一次):

  1、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2、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3、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4、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八、合作期满时的亏损处理(股票不必全部变现):

  亏损金额在 元以内的(含该数),乙方负责赔偿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担;亏损金额在 元- 元之间的(含该数),乙方负责赔偿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担;亏损金额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过错的,则对超过___万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但对乙方按约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后的.亏损,乙方无需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九、对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时的利润进行分成外,违约方还应当按甲方出资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甲方中途要转走部分资金的,应与乙方协商征得同意,否则应按转走资金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注意对甲方的资金等进行保密,如有证据证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应按甲方出资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十、在合作期间,甲方有监督乙方炒股的权利,但为了明确责任,甲方不得进行股票买卖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须随时注意股票买卖是否自己所为,如发现有他人操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向甲方反映汇报,否则推断为是乙方行为。如有必要时所有炒股的交割单可由甲方负责去证券营业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地法院起诉。胜诉方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现委托乙方律师代理 审诉讼。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权进行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三项中的第 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理: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有权代为提起反诉;有权同意并进行调解或和解;有权提起上诉

  3、有权代为申请执行;有权代为执行和解;有权代为收取执行标的或过付款;

  甲方已被告知:若选择上述第1项,则乙方无权代理上述第2项,若诉讼中涉及第2项中的情况,只能由甲方自己决定;若选择上述第2项,则乙方享有上述第2项授予的代理权限,并且代理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律师的全部职责和义务是在委托代理权限内,依据法律和事实保护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乙方律师按上述原则尽职后,即使诉讼结果不能令甲方满意,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甲方如认为因乙方指派律师未尽职责等原因,可以向乙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变更律师。甲方申请理由一经核实,乙方应及时变更律师。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坚持不正当、不合法要求的或者实施故意诋毁等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就甲方的行为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甲方委托事项,如因甲方误导、不如实陈述案情、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不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造成自身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委托事项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该材料,由甲方亲自向其提供。如因甲方不能出庭等特殊原因需向律师交付原件材料时,甲方应要求律师出具《证据交接单》。甲方如违反以上约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师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指派律师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担任甲方代理人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代原指派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行为。

  七、根据《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第 条第 款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全额代理费,乙方收取代理费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如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即时缴纳全额代理费,由双方协商交费日期并在本合同第十条中予以注明。甲方在约定时间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预收的代理费作为律师前期工作的劳动报酬,不予退还。乙方为甲方委托事项开支已超过预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鉴定费、查档费、翻译费、打字复印费、交通费及乙方律师外出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等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代理费尚未支付,则甲方仍应支付。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

  十、需要另行约定或说明的事项:

  1、

  2、

  十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条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本次审结(判决、调解)为止。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视为乙方已经全面妥善地履行了本合同,合同终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已交纳的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应当交纳尚未交纳的代理费仍需交纳:

  1、乙方接受委托后,作为原告(或上诉人,下同)的甲方决定不起诉(或上诉,下同)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作为原告的甲方提出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提出撤诉的;

  5、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作为原告的甲方的起诉或者通知再审被驳回的;

  6、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的;

  7、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的。

  十三、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指派律师各持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 %;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 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XX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及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进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进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代理行为。

  1.3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口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出具相关证明。

  1.4乙方不承担为甲方委托进口产品非乙方不当装运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进口项目

  2.1标的:乙方代理甲方从

  2.2甲方编制《委托进口确认单》,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内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甲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卖方发货期前3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做进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3.3落实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和有关费用,具体方式见本进口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外销合同的签订由甲乙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执行或者代理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采取对策。

  4.2货物到港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接货。

  4.3海关核准并通知可付汇(取得可付汇海关单)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3个工作日内办理对外支付的有关手续。

  第五条进口合同价款、费用及其支付和结算

  5.1进口合同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价格见本进口代理合同的2.2条款。

  5.2进口代理费率为进口货物完税后人民币总价的。除此以外的进口报关费、打单费、海关正常查车费,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装卸货费、汽运费、保险费、商检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根据实际结汇汇率。

  5.3进口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具体合同执行进度将所需费用和货款资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1)甲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将相当于关税、增值税的人民币和进口综合费支付给乙方,供乙方办理报、清关手续及支付其他海关杂费;

  (2)甲方应在乙方向银行对外付汇前3个工作日将与进口合同价格相对应的足额货款支付给乙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购汇当日银行牌价),乙方负责提前做好向银行购汇相关手续,收到甲方货款后应及时(暂定为3个工作日)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5.4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及时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报关单的复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6.1本进口代理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不包括办理采购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进口代理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6.3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亦可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按届时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庭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一年。

  甲方:

  授权代表:

  (加盖公章)

  签字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加盖公章)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品牌/商标

  其它

  二、委托项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二)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三)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二)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三)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四)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五)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三)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四)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五)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一)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帐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三)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一)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二)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三)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_______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四)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五)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二)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三)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川律字第号

  (以下简称甲方)与就一事,特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其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的有关资料。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用经报批退还甲方;如甲方中途终止委托,所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民事(行政、仲裁)事务,代理权限为本条第款:

  1、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

  六、根据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差旅费除外)(大写:________元),代理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

  八、特别约定条款:

  根据双方合作需求,特订立如下内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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