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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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8 16:54:35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代理合同范本【热】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理合同范本【热】

代理合同范本1

  签约地点: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制造与销售的出口商及相关设备、原材料的进口商;

  2.乙方是一家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能力的、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货代;

  3.双方签署本合同时,对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签署本合同的法律意义。

  为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委托服务事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装卸短驳、内陆运输、租船定舱、委托空运、中转交接、仓储保管、报关报验和单证办理等服务;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服务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产生货运需求时,向乙方发出询价,乙方根据甲方询价内容向甲方反馈船期和价格信息;

  2.甲方选定船期后,向乙方发出《货物运输委托书》,《货物运输委托书》将载明该单业务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目的地、运输期限、运输方式、运费等相关事项,《货物运输委托书》应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后,按照甲方要求进租船和订舱,并将租船和订舱结果和相关信息和单据反馈和交付给甲方;

  4.甲方将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单据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进出口前的报关、报验、出口核销等事务;

  5.乙方根据约定的船期安排集装箱车辆互甲方处或甲方指定位臵装车并负责在中国内陆期间的运输;

  6.乙方将货物办理装船或装机,并办理完成进出口全部审批和备案手续;

  7.甲方将海运费和空运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将货运提单正本及办理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等所需的相关单证交付甲方;

  8.货物到达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将货代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运输方式

  根据每一单货物的情况,由甲方确定每单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中的一种或多种,海运原则上采用集装箱运输。

  第四条运输货物

  运输货物为包括但不限于:

  1.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其附属设备及其零部件等电子产品;

  2.电子原材料器件;

  3.生产设备;

  4.其它可适运的货物。

  第五条委托代办保险

  如甲方委托运输的产品需办理保险,乙方按甲方实际指示的下列方式办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不包括在运输费用内。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包含在运输费用内。

  3.由甲方办理保险。

  第六条费用和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由国际运输费、内陆运输费和货代佣金三部分组成。

  2.运输费用是指由实际承运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运费,包括:

  2.1海运费用:指整柜、拼箱进出口货物以海上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美金现汇结算,乙方开出以美金币值计价的海运费发票。

  2.2空运费用:指进出口货物以航空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空运费发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订舱后装船前将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及时付款。

  3.内陆运输费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货运港期间的在中国内陆的运输费用。

  3.1内陆运输费按照实际货物的数量与运输距离计算运输费用,运费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内陆运输费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3.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内陆运输费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4.货代佣金是指除国际运输费和内陆运输费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仓储保管费、订舱费、单证费、安保费、THC、报关报检费、拖卡费、内装箱费、文件费、电放费等等。

  4.1每单货代佣金是《货物运输委托书》确认金额为准,佣金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货代佣金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4.3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货代佣金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5.除以上费用外,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的义务,而不论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约定之外的额外服务。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在承运货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延期时乙方就承担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2.履约保证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缴纳或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第八条责任期间和货物风险的转移

  1.乙方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或实际承运人承担。

  2.自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乙方运输时,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乙方,自乙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甲方或货物的收货人。

  第九条资格与能力

  乙方应确保具有和维持从事本合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也应确保其所委托的转运人也具备转运业务相关的运输资格和运输能力。

  第十条装卸、仓储和保管

  1.甲方货物自交付乙方运输后,乙方应全程负责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的所有装卸、临时的仓储以及货物的保管;

  2.装卸、仓储和保管应以确保货物安全的方式进行。

  3.乙方凭甲方指定的提货凭证到甲方指定仓库提货,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应清点装车货物及数量是否与《货物运输委托书》记载相符,货物交付乙方后,发生货物不符、数量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单证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有关进出口所需的全部单证,除需甲方亲自办理的除外;

  2.乙方应以合法、最大的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相关单证,不得违法或不合规办理;

  3.甲方对相关单证的办理和转移有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办理,甲方未明确指示的,可按习惯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办理;

  4.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开具货运提单,货运提单正本应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经甲方明确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提单交付给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办的全部单证应完整移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变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达《货物运输委托书》后、货物实际装船前,有权变更或取消订舱和《货物运输委托书》,但由造成的乙方应赔偿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乙方支付给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订舱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租船和订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交付违约造成的对客户的赔偿,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导致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付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甲方有择优选择贷代的权利;

  1.2甲方有变更或取消发运的权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约获得相关单据、证明和文书的权利;

  1.4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关货物进出口信息及文件的义务;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义务;

  2.3甲方有核对相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4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乙方有按约获得运输费用和佣金的权利;

  1.2乙方有拒绝接受货物运输委托的权利;

  1.3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依法进行报关、报验及代办相关进出口单证的权利;

  1.4乙方有因甲方违约按约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有依法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的义务;

  2.2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应本着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

  2.3乙方有核对装箱货物和数量信息的义务;

  2.4乙方有及时通知甲方核对有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关单证、文件和凭证的义务;

  2.6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乙方有对货物进行仓储和保管的义务;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义务;

  2.8乙方有向按约甲方赔偿损失的义务;

  2.9乙方有协助甲方向实际承运人索赔和向承保人理赔的义务;

  3.0乙方有及时报告货物运输过程各种信息的义务;

  3.1依法或按约应由乙方承揽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付逾期三个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货值总额的3%,乙方能证明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于自然灾害、交通或海运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不能交付收货人而导致货物重运或返运的,由乙方承担额外产生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索赔

  1.货物交付乙方运输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损毁或灭失或丧失利用价值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照货物原值进行索赔,赔偿额度按实际损失额度赔偿;货物投保保险的,货物实际损失与理赔损失有差额的,乙方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机关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货运提单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签约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货物运输委托书和费用价格确认单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网络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第一条、授权

  1、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乙方为 (特殊商品除外) 的网络总代理销售商。授权乙方可在全国所有地区范围内销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产品质量的售后服务并自理相应的成本与费用。

  2、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等与说明完全一致,并保证以上海区经销商最惠价格与乙方结算。结算价格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3、甲方对某一商品信息进行修改时,应即时通知乙方。

  4、甲方接到乙方定单,应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生产供货。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5. 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努力实现甲方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2、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配方设计、包装设计和产品的服务等

  3、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限价。

  4、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相关LOGO, 产品图片、文字、公司执照证件 、资质证件进行网络销售推广

  5、乙方有权利使用 以甲方公司 网络营销部、网络总代理等的名义进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6、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积极响应甲方有关的市场推广、营销策略与活动。

  7、乙方全面负责商品在网站上的信息制作与维护、对消费者的服务、并自理一切费用

  第四条、双方共同确认

  1、各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2、客户要求退货——如非甲方质量问题,货品及邮费由乙方自理。如是质量问题且证据确凿者,货品及邮费由甲方负责。

  3、客户要求换货——因质量问题可以退换货,非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4、因为乙方不如实对商品进行描述,从而引发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商品的配送

  1、10箱以内及零散混批订单乙方自主发货

  2、10箱以上甲方物流公司发送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所有订单货款、运费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以及相关商品商业秘密,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 年12月10日至20 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果没有书面表示异议,则协议自然延续一年。协议终止通知应在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其它未明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代理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 品牌女装在 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 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 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 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 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 %(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 %,追加商品换货率 %。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 。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 。(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 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范本4

  合同号:

  甲方:

  乙方:市创益专利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元

  3、附加费用:超出商品共项,加收元(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项加收100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元角整小写: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乙方确认在下述类别及商品上注册上述商标: 商品服务类别: 商品服务名称: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不予以返还。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地址: 乙方:

  邮编: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甲方:(签字)

  ___XXXX___月____日 ___XXXX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5

  签订地点: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理解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理解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用心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带给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透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职责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职责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职责,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状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透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职责: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代理合同范本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 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 供货价为 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 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 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 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范本7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

  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帐 号: 开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XX年02月08日 至 XX年02月08日

代理合同范本8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 绿岛商城 ”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 江门市建设三路135号 ,可售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6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60%,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80%,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20 年 月 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 时,在乙方完成项目 95% 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 2 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 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30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鹤山市广智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鹤山支行 账户号码:201-200-600-924-512-336-2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8:2分配,即甲方分配80%,乙方分配20%,乙方分配的20%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 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鹤山市广智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范本9

  甲方:上海红绿灯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上海市广中路133号27b地址:

  邮编: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红绿灯服饰品牌的中国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红绿灯服饰,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红绿灯”品牌系列服饰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地区的(总分)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承揽团体工作服,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授权代理商誉资格保证金,取得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商誉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商誉资格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及相关的品牌宣传品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红绿灯”服饰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得再从事或附带其它经营活动,尤其是同业品牌,否则,甲方将予以取消代理资格;同时,乙方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随时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并收回代理授权委托书。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红绿灯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红绿灯品牌的。

  E.泄露红绿灯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甲方在收回代理权后,乙方除B点所述外的一切有关经济情况和责任全部自负。如B点所述状况发生,甲方对乙方所库存的货品的20%以原代理批发价收回(乙方定制产品,甲方处理批发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 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万元、开设专卖店(间)销售预计 万元,合计商业零售万元。团体工作服销售预计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 的.%,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完成年度指标后,甲方同意对完成零售指标的代理业绩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奖金,奖励给乙方,奖励在年度核算后兑付,同时乙方预留奖金中的20%作为第二年度的代理货款,如乙方违约,甲方扣没此预留费用。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未完成销售指标及其它违约情况等,都不得享受年度奖励奖金。

  奖励比例如下:完成销售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为%

  完成销售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3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4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为 %

  以此类推,每增加100万元的销售,奖励系数将增加 个百分点,但最高奖励比例为 %。

  9、乙方以买断方式代理销售,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团体服装的价格需另外加收 %的价格费用(包含各项专门加工定制服务等费用)。

  10、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11、销售产品的换货:允许部分产品拆套销售,遇断码,号型不全不齐,甲方负责以确定的日期调换(一般确定在农历12月30日、公历4月30日前,两次调换),但甲方处理批发的产品、乙方定制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

  西服类商品当季产品当季内100%串换,衬衫、西裤当季内换货率10%;T恤及其他服饰产品不作换退换。

  甲方允许乙方按到款额(汇至甲方的货款)10%的比例进行隔季产品换货。销售中如发现产品确属甲方特殊生产制作原因的,不列入换货率之中,甲方当予调换。

  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2、甲方提供乙方的广告费用,按乙方汇甲方货款的%比例支援(考虑乙方市场开拓,甲方亦可考虑提前投入广告宣传,但费用计入乙方的广告费总额内)。广告投入前,乙方须提前通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与发票一起供甲方备案。

  13、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用甲方视销售额(按商场实际结帐额)自80万起进行适当奖励补贴,即:80万以上在本协议年底奖励补贴2%, 不足80万不予奖励补贴,专卖店装修费用则由乙方自行负担。

  14、乙方可以向甲方定制团体服、职业装。甲方配合乙方派员定身量制,但需预收50%的货款,如遇大额订单业务时,甲方协同乙方直接进行洽谈,销售计入乙方销售指标内,超过价格部分乙方应承担税金,甲方按国家税法代收税。低于正常价格时,需经甲方同意并单独结算利润,但销售额不计奖金。团体量体定制需加收 %的价格,其中500套以上的订单业务,不再加收订单服务费用,也可另行协商价格。超过1000套服装的团体订单,价格另行协商。政府采购或国家有关部门定购的团购业务,不作计划销售及奖金计算,具体另行商定。

  15、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6、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代理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为"省电宝盒"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省电宝盒"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积极做好"省电宝盒"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省电宝盒"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易趣网)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省电宝盒"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省电宝盒"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省电宝盒"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代理权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十一条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__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产品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_______元/件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考核截止日为当月_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____%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范本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光: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我的行为证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代理合同范本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承德市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经销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承德地区 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甲方指定乙方销售 系列产品。

  3.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确认收款后将订单产品以汽运的方式送达乙方 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 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条产品换货政策

  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所售甲方产品6个月内可与调换,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 一 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1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了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15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XXX

  结算规格32 XXX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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