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招标代理合同

时间:2022-10-09 03:04:03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招标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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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

  招标代理合同[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

  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 的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

  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及时磋商、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确保招标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主要工程及规模: 5、总投资额:

  三、委托范围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的建设工程是: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107号办公楼工程

  1、委托代理招标工程事项(有委托的在项目前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项目前打×):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招标:

  施工招标代理报酬 ; 委托监理招标代理报酬 。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项目前打√,无委托的在项目前在打×): □

  √代拟发包方案; □

  √发布招标公告;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上下拦标价;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其它由委托人委托的工程项目的其它事宜;

  四、委托人权利

  1、负责发包方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招标书面报告的审核签发。

  参加组建评标委员会和项目开标。

  参加拟草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会同代理人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根据代理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商签订合同。

  2、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4、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6、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五、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落实项目所需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委托人会同代理人澄清、签发投标商就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

  4、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5、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6、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7、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8、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赔偿额度不超过代理方获取的招标代理费用。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无

  六、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

  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其他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七、代理人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代理人必须具备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招标资质,因代理人未满足上述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代理人负责。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本身的专业技能,向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工程建设中的业务咨询。

  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x、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11、代理人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招标过程使工程建设费用达到经济合理。

  八、代理费

  1、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报酬为 。

  2、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

  3、代理人按国家规定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人。

  4、在招标过程中,委托人不给代理人支付任何费用。

  九、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准泄漏给任何一个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委托书生效之日起)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发给中标人中标通知书止)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讼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双方应及时通报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5、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合同文本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1份;副本一式4份。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开户: 帐号:

  电话: 传真: E-mail: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开户: 帐号:

  电话: 传真: E-mail:

  招标代理合同[2]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代理合同[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 (工程名称) 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

  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

  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

  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

  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x、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附 件 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内 容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代 理 事 项 及 承 办 人 安 排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 (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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