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出口代理合同

时间:2023-11-10 10:44:4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出口代理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口代理合同

出口代理合同1

  甲方:深圳市____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同意乙方以深圳市纪友隆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在货物上船后与乙方再次確認提单资料,出正本提单后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给收货人;(适用于走海运货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5.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6.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于甲方的问题导致货物不能准时出口到港(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船公司的问题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二、乙方责任义务: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如乙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甲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甲方确认

  6.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于(RMB)贰佰元整,不高于(RMB)壹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法律责任:1.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2.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以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3.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四、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五.其它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协议到期停止执行.但在双方帐务、事务未清之前,协议条款继续生效,如帐务、事务结付完毕此协议条款自行作废,如继续执行,协议重签才有效。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或修改的內容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深圳市纪友隆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合同2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

  乙方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提货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等,

  供甲方备案。

  3、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小时内,按《出货确认单》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4、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出货确认单》(见附录样单一),写明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运输条件、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确认无误后在甲方的《出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所运输药品数量及质量。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5、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且在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

  保持密闭。

  6、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

  达。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个存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为2℃至8℃,并避光。运输装

  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7、 乙方需在接货后 xxxx将药品安全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2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及问题。

  10、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药品盗抢、遗失等延误或无法送达,乙方负全责。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大风、大雪等影响运输安全的天气条件等。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为: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本项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汇款

  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合同4

  代 理 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被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代理进口货物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本条下述所列货物:

  货物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产地: 供应商:

  装船期:

  装运港:

  目的港:

  2、甲方应按本条1款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供货商协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同意,在与外商签约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视情况对本条1款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做适当变更。乙方承诺承担进口货物合同下买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 代理费

  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为结汇金额的 %。

  第三条 进口费用的承担

  1、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甲方对外开证、付款所发生的银行费用(汇费、开证费、承兑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所发生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报关费、港口费用、国内运输费及其商检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代理费、货款及其它款项的支付

  1、 乙方应在甲方对外开证 万元付至甲方帐户。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采用 付款方式,对外开立 信用证: (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财产担保或第三人信用连带保证,

  (2)乙方应在甲方对外信用证付款 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代理费和

  3、乙方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代理费、货款和其他费用。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汇率以甲方向银行购汇日的实际汇率为准。

  第五条 甲方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之规定外,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1款对进口货物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供货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及时传真给乙方。

  2、按本协议和进口货物合同的规定,按期、足额对外开立信用证;但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1款之规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进口货物定金,甲方有权拒绝对外开证,由此引起的国外供应商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由乙方指定代理报关机构,甲方应及时出具报关委托书,提供填写了甲方名称的报关单。但甲方对该代理报关机构的信誉及其报关风险不承担责任。

  4、及时向乙方转交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贸易单据,并要求乙方进行书面签收。但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向甲方付款,进口货物的货权即转归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进口货物,以所得价款弥补甲方损失。如处理货物所得价款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5、 如进口货物出现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乙方的要求,根据有关商检机构的证明文件,甲方代理乙方对外进行索赔;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对外索赔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之规定外,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就进口货物合同条款对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得自行与外商修改、补充进口货物合同。

  2、就甲方根据与乙方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所签定的进口货物合同,承担进口货物不实、延迟交货、货物质量缺陷、货损、货物灭失的风险,除非该等损失系因甲方

  3、按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定金、代理费、货款及其他费用;并按甲方的书面指令、凭发生费用的单据向甲方及时结清银行费、报关费等甲方代垫的一切费用。

  4、如因乙方违约导致进口货物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乙方应偿付甲方为其垫付的费用及利息,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和违约金(按逾期欠款的日万分之五计算),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5、对其指定的代理报关机构的信誉承担责任,并自行与该报关机构结算报关费用,承担报关风险。

  6、自行办理进口货物的提货手续,安排进口货物的国内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7、 如果由乙方指定的代理报关机构报关的,乙方办理完成报关提货手续后7日内将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报关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如因乙方提供的进口报关单不实,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对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5

  甲方(委托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根据外经贸部、国家外汇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委托代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委托,代理 商品的出口业务。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代理人的责职,办理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出口手续,并以乙方的名义对外联系并签订协议。

  2、根据甲方提供的每批出口货物金额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做好签领,明确责任。

  3、根据委托,办理货物的出口报关、运输、保险、产地证、结汇等手续。

  4、通知和协作甲方备货、入仓、包装以及办理口岸联检手续。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如实提供每批出口货物的数据资料、发票,并为所提供资料负责,以便乙方顺利申报出口。

  2、承担出口货物的品质,交货期的保证责任。

  3、承担办理出口环节中的产地证、运输、保险、报关、码头装卸费以及口岸联检等项费用。

  4、甲方对所提供的出口退税单证的真实性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承担不能按时结汇而产生的外汇核销单费用及银行费用。

  三、付款方式及费用结算

  1、每次货物出口前,甲方应把外汇汇入乙方账户,到账后,乙方应按当日银行汇率折人民币汇付甲方。

  2、乙方按每批货物协议金额 %收取甲方代理手续费。该费用在结汇款中扣除。

  四、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协议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出口代理合同6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

  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7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

  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国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8

  甲方(出口货物供货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规格: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在_________网上交易平台上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接受乙方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乙方代表甲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_________。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费。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给付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第四条 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加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9

  协议编号:签约地点:日期:总页数: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1%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10

  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 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 对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 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 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 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 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 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1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 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2

  甲方(出口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_____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_____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_____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_____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_____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_____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费用及货款支付

  1、乙方承担甲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2)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六、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3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30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xxx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代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职责及费用划分;

  (1)甲方负责联系外商,落实定单,备货,商检,向乙方提供商检预

  (2)甲方承担代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储运,订舱,报关,商检,手续费,银行费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订船(舱),报关,托运,结汇手续。

  二,代理费: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按实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币代理费。

  三,收汇风险:

  (1)本业务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资信,货物品质或货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赔以及提货后不付款,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2)外商不履行外销合同的义务,甲方应委托乙方对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应积极配合。

  四,货款支付:乙方收到国外客户货款后,凭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在三天内结清。乙方收到国外客户预付货款后可支付工厂70﹪预付款。

  五,退税风险:

  (1)如由甲方指定货运公司出运货物,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应及时退回,如不能及时退回而造成退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税务局在退税调查过程中发现甲方税务问题导致乙方不能退税,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无信息或不及时开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的,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及时补救)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商品与国家有关管理限制和海关审价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该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对委托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纸等与客商签署的销售合同内的条款内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签定后,如出现的收购合同,则仅供商检之用。发生争议一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若发生争议,根据外经贸部一九九一年第1号令《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协调,仲裁。

  十,其他条款协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出口代理合同15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订舱、通关等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1、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货物所在国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委托乙方对货物在货物所在国提供通关服务。

  3、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务

  具体以甲方向乙方进行委托,提供委托书。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的权利。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全部代理费用的权利。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3、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4、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对有问题事宜,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法律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1、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乙方对此有过错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所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值、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履行委托事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2、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

  3、甲方须缴付因通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4、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四、费用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各项费用标准以每月报价确认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费用标准,但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货物操作完毕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各项费用金额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如甲方对上述费用金额有异议,应当书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确认,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费用金额;

  4、费用结算方式

  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2)结算方式

  (1)票结。单票操作完成后3天内,乙方将所有已确认费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在2天内支付给乙方。

  (2)月结。单月票量如超过5单及以上,且月总费用不超过5万人民币或1万美金,可采用月结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1日至30日(以到达目的地入仓的时间计算)产生的费用明细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当在当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收取逾期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总费用超过月结限额,则乙方在费用达到限额时向甲方提供账单并按照票结时效结算。

  五、业务联系方式

  甲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乙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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