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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4-06-14 15:01:04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出口代理协议书15篇【热】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出口代理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口代理协议书15篇【热】

出口代理协议书1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公司原与_____集团下属的_____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已超过_____年,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需要重新履行审议程序;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原协议进行订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重新签署如下: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_____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代理出口事宜,在共同受益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出口区域

  乙方委托甲方代其向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市场上出口_____系列家电产品。

  2、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3、有效期

  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_____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协议,该协议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协议或三方购货协议,该协议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2、按货值的__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元。

  3、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4、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5、具体资金支付:

  1)、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2)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账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账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7、具体资金支付:

  1)t/t_____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2)在l/c_____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账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协议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出口并退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的协议,双方同意按本协议所订条款具体操作:

  1、甲方负责联系国外客户,签订出口合同,并组织货物生产及采购。甲方对所出口货物的名称、品牌、数量、规格、型号、产地、价格、重量、质量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对甲方的客户及价格资料保密,因泄密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报关时,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申报。如乙方出于报关考虑,对报关资料有更改,必须征求甲方同意,否则引起的经济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报关、商检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错误,引起的货期耽误或其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报关所需文件:合同、装箱单、发票等。

  乙方负责提供报关所需文件:核销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和商检委托书等。

  3、出口报关如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必须派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对单证进行签收、使用、复核和返还。报关时被有关部门检查,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解释。

  4、财务结算:

  4.1、国外买家资信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只能按照实际收到外汇款项与甲方进行结算;出口货物如发生质量、数量及交延误等问题,引致索赔的,一切由甲方负责。

  4.2、甲方负责催促国外客户付款,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收到外汇后,按当天外汇牌价在两个工作日内划付给甲方指定帐户。如乙方超过2个工作日未付,则每日按应支付总款额的1‰赔偿给甲方。如超过7个工作日未付,则每日加收2‰应付总额赔偿。同时甲方可因此起诉乙方。由此带来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4.3、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为2.0%。计算方法(例):出口货物退税率以国家出口退税率为准,假设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5%,那么乙方的代理费为:价税合计÷1.17×2.0%;甲方实得退税款为:价税合计÷1.17×(15%-2.0%)。(注:价税合计金额由甲乙双方财务进行商量确定。)

  4.4、支付方式:货物已经报关完,且乙方已收到外汇款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在接收到甲方增值税

  发票并确认发票无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相应退税款,(如税务局未退税给乙方,由乙方垫付退税款给甲方)。如乙方已支付退税款而发票未能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而不能进行退税申报或最终不能退税的,甲方必须退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退税款额,并按0.1%/日计息支付给乙方。

  4.5、甲方负责开具的增值税票要真实准确,如因发票真实性带来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6、甲方于货物出口后(或出口前)必须尽快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交增值税发票给乙方而造成乙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向退税局进行退税申报,以及甲方最终不能提供给乙方增值税发票而导致税务局向乙方征收的17%销项税得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7、乙方向甲方总收费为:

  1),代理退税费用+码头费+代理报关费+海关查柜费等(按发生项目实付实收)。

  2),海运费+空运+拖车费+原产地证费+熏蒸证费等(按实有项目报价收取)。

  3),乙方代理出口具体收费报价见协议附件,如有变动,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多出的部分。

  4.8、货款结算方式:退税代理费在退税款返回时直接扣除,其他费用月结1个月。

  4.9、深圳市捷汇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帐户信息见附页。

  5、其他事项:

  5.1、任何一方未能完成上述责任而使对方遭受损失,则应按合同法赔偿损失给对方。

  5.2、协议每票不能单方面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需按合同法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5.3、出口后,甲方须将合同、出货单、提单(或复印件)等应及时提供给乙方,以备退税部门稽查。

  5.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及汇率等涉及贸易的重大调整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对协议提出变更要求。

  5.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5.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委托双方协商后再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书3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税务登记证号: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税务登记证号: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 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 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

  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___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

  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

  2.数量:

  3.质量:

  4.规格:

  5.包装: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在 网上交易平台上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否则不发生效力。

  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乙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接受乙方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

  承认乙方代表甲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

  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出口货物:

  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在 年 月 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 。

  3.费用:

  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 %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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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购房合同 ·财务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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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 日内交付。

  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

  第四条 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加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

  乙方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提货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等,

  供甲方备案。

  3、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小时内,按《出货确认单》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4、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出货确认单》(见附录样单一),写明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运输条件、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确认无误后在甲方的《出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所运输药品数量及质量。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5、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且在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

  保持密闭。

  6、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

  达。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个存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为2℃至8℃,并避光。运输装

  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7、 乙方需在接货后 xxxx将药品安全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2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及问题。

  10、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药品盗抢、遗失等延误或无法送达,乙方负全责。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大风、大雪等影响运输安全的天气条件等。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为: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本项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汇款

  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6

  甲方(委托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根据外经贸部、国家外汇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委托代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委托,代理 商品的出口业务。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代理人的责职,办理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出口手续,并以乙方的名义对外联系并签订协议。

  2、根据甲方提供的每批出口货物金额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做好签领,明确责任。

  3、根据委托,办理货物的出口报关、运输、保险、产地证、结汇等手续。

  4、通知和协作甲方备货、入仓、包装以及办理口岸联检手续。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如实提供每批出口货物的数据资料、发票,并为所提供资料负责,以便乙方顺利申报出口。

  2、承担出口货物的品质,交货期的保证责任。

  3、承担办理出口环节中的产地证、运输、保险、报关、码头装卸费以及口岸联检等项费用。

  4、甲方对所提供的出口退税单证的真实性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承担不能按时结汇而产生的外汇核销单费用及银行费用。

  三、付款方式及费用结算

  1、每次货物出口前,甲方应把外汇汇入乙方账户,到账后,乙方应按当日银行汇率折人民币汇付甲方。

  2、乙方按每批货物协议金额 %收取甲方代理手续费。该费用在结汇款中扣除。

  四、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协议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出口代理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澳门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澳门。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澳门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以质定价的寄售方式并照此与甲方结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销售数量、重量、单价、残次、死亡及各项费用活畜到澳门后正常情况下会产生以下主要费用:起卸费:_________;存仓费:_________;饲料费:_________;代销栏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费用:_________。(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上列明)

  (二)甲方视实际情况,可选择信汇、电汇、自带汇票的结汇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报甲方所供商品的质规、卖价及市场反映等情况外,还应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向甲方通报整个市场行情、市场需求等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发展市场适销的商品。

  (二)当澳门有关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澳门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乙方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有关商品生产、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和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8

  甲方:____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出口甲方的出口货物:____ 。合同号:____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明确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密切配合,能力合作,相互支持,合法经营。

  二、 双方明确乙方负责办理出口货物的有关批文及报关手续、甲方全额承担进货资金、关税、增值税及其它费用(包括开证费、银行费用、报关费、商检费、运杂费等)。

  三、 为便于操作,双方同意乙方须预先向甲方收取出口货物所需的资金,用以向银行购汇和向境外供货商及有关方面支付出口货物的各种款项。

  四、 双方明确乙方境外供商由甲方指定。境外供货商的资信情况、货源组织、供货时间及产品的品种、规格等由甲方确定并授权乙方与境外供货商签定货物出口合同。货物出口合同签定后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

  五、 双方明确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办理出口货物有关的`文件,并在货物出口前十天内将所需出口的货物品种、规格等详细资料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报关前的准备工作。

  六、 双方明确甲方除负责本协议书第二条所述各项费用外,还须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作为手续费付给乙方(以人民币结算)。为便于操作,双方同意手续费每半个月预结一次,每个月结算一次。

  七、 双方明确如遇国家税制以及其它政策调整使得本协议书无法履行,双方可另行协商更改本协议书条款或是直接终止本协议书。

  八、 本协议书有效期自__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日止。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以下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和出口业务。请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处理皮革进料加工,并负责将加工后的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国家或地区的相关业务,乙方欣然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国外商家达成出口合同并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以及其他相关正式发票,包括运费等费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程序所需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违约方因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时,由违约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

  五、甲方签发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定下如下条款,以便确保各方权益。协议副本为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将对以上内容进行修改后回复,谢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10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3.质量:_________4.规格:_________5.包装:_________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在_________网上交易平台上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1)接受乙方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

  承认乙方代表甲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

  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_________。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费。

  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给付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第四条 争议解决: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加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口代理协议书11

  出口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

  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文秘站网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ASSOCIATE(GROUP)CO。,LTD)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

  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出口代理方乙方:

  年月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12

  协议编号:签约地点:日期:总页数: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1%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书13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代理乙方出口_____农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与_____公司签订出口外销合同。

  2.根据乙方提供的《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的金额以人民币的货币方式向乙方指定的境内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甲方收到_____公司全额货款后凭供应商增值税发票付款。

  3.负责联络报关行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工作,并在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货物装船、运输手续,货物装船前发生的由于不当装运所造成的丢失、损坏由责任方赔偿。

  4.出口货物的商检、报关、运输等手续由甲方负责代办,甲方办理代理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代理出口手续费为出口货物发票总值的______%,在每笔收汇发生时收取。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在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代理出口_____农产品。

  2.乙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供应商迟延交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甲方要求索赔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履行任何义务。

  4.甲方因办理本代理事项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乙方应于见凭证_____日内付还给甲方。

  第三条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四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商业秘密,亦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及时支付甲方代理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代理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供应商未能及时交货,应承担延迟交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用及其它费用。

  3.甲方除收取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费外,不因履行本代理业务而获得额外报酬,也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后果。故任何情况下,甲方因履行本代理业务遭受的不利后果,乙方均须作相应补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条保证

  双方保证: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有资格或合法授权从事本协议项下的业务;

  (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第九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书15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出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2、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委托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3、货物若需代理方负责商检,代理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4、在代理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5、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委托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6、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委托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委托方结算。

  8、积极协助应由委托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与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承担其法律责任,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代理方,以便代理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代理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代理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代理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委托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委托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代理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代理方。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委托方必须在出口后_1_个月内保证代理方完成出口核销。

  9、积极协助代理方办理其他需代理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委托方按货值的2%支付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70元/吨。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代理方按照委托方出口货物价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代理方帐面余额凭委托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委托方。

  (4)代理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委托方开给代理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委托方。否则代理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委托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代理方返还利润部分的,委托方都必须开具合法的发票后,代理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委托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代理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委托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代理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委托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委托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委托方全权处理,代理方协助委托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代理方保证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委托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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