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公办中学债务调查报告

时间:2021-01-12 08:38:59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公办中学债务调查报告范文

  一、高中债务总体情况

公办中学债务调查报告范文

  (一)债务规模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县用于普通高中创办债务余额本金高达3123.6万元,涉及学校3所,占年末县4所普通高中的75%。债务来源均为其他相关债务,其中省中学2173.6万元,占69.59%;县第二中学350万元,占11.20%;县第三中学600万元,占19.21%。

  (二)债务产生发展情况。一是县普通高中债务最早发生年度为年,当年仅有一所高中(县中山中学)举借债务,该债务举债主体为学校自身向中国农业银行县分行贷款200万元,用于学校食堂建设。二是县普通高中较大范围开始举借债务的年度为年,其中省中学为支付工程款向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600万元;县第三中学为支付工程款向教育局资金调节分户借款1100万元。

  (三)债务规模分年度变化情况。

  中学16173.6万元(产生的债务均用于中学迁建工程):其政府性债务共计14000万元(年向中国银行支行贷款合计8000万元,年向中国银行支行贷款合计6000万元);其他相关债务2173.6万元(年向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600万元,年向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73.6万元)。县第二中学350万元,年向教育局调节资金借款,用于综合楼建设。县第三中学1100万元,年向教育局调节资金借款,用于三中迁建工程。

  第三中学于年偿还本金500万元。至年末,各学校债务分布为:中学2173.60万元,第二中学350万元,第三中学600万元。(年债务规模未发生变化。)

  (四)债务余额结构情况。

  年末普通高中债务余额结构分析:举债主体类别均为学校,总计债务余额3123.6万元;学校城乡类别均为县镇;资金均来源于其他相关债务;债务资金均用于基本建设支出。

  二、普通高中债务负担状况

  (一)普通高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县举借用于普通高中建设的债务余额3123.6万元中,普通高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123.6万元,债务资金来源均为其他相关债务,涉及学校3所,占年末县普通高中的75%。

  (二)普通高中债务偿债能力分析。

  县年末普通高中债务余额规模情况分析。其中:普通高中债务余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学校1所,债务资金2173.6万元,占年全县普通高中债务余额的69.59%;债务余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学校1所,债务资金600万元,占年全县普通高中债务余额的19.21%;债务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含500万元)的学校1所,债务资金350万元,占年全县普通高中债务余额的11.20%。

  二是县年末普通高中债务余额与该校年高中部收入总额进行对比分析。其中:普通高中债务余额占学校年收入总额50%至100%(不含100%)的.学校有1所,债务资金2173.6万元,占学校年收入总额的74.48%;普通高中债务余额占学校年收入总额50%以下(含50%)的学校有2所,债务资金共计950万元,占学校年收入总额的22.46%。

  三是将县年末各普通高中债务当年还本付息额与该校年高中部事业收入进行对比分析,其中县第三中学债务余额占学校年事业收入的75.90%。该校当年还本付息数为637.5万元(本金500万元),当年事业收入合计839.90万元;县第二中学债务余额占学校年事业收入的6.20%。该校当年还本付息数为22.5万元(本金0万元),当年事业收入合计363.1万元。

  四是根据表5数据分析县年普通高中存在逾期债务的学校有3所,其中逾期债务额超过500万元的学校有2所,分别是中学1600万元和县第三中学600万元。逾期债务率超过50%的学校有3所,为省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

  五是利用表5数据分析县普通高中年未发生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的情况。

  六是利用表3、表5数据分析,县存在债务余额的普通高中年末的债务余额均接近甚至超过当年学校事业收入。以中学为例,该校年末债务余额2173.60万元,本年事业收入1002.40万元,债务负担较大。

  三、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止年12月底,县公办普通高中实际尚有未偿还债务3,383.6万元(其中本金3,123.6万元,利息260万元),现将该款具体构成说明如下:

  1、省中学迁建工程欠款573.6万元。年8月,通过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新浦中迁建工程办公室,由该办公室负责中学迁建工程。根据新浦中迁建工程办公室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协议以及审计局审计报告,工程款合计支出175,735,906.59元。以上工程款已由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付清。县财政局通过中学帐户转拨到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帐户1.7亿元,中学尚欠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573.6万元。

  2、原中学校区迁建工程(现实验中学校区)欠款1,860万元(其中利息260万元)。省中学为支付原中学校区迁建工程款,于年向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600万元,借期两年,至今产生逾期债务利息260万元,截止年末未归还本息共计1,860万元。

  3、县第二中学学校综合楼建设工程欠款350万。县第二中学为支付学校综合楼建设工程款,于年向教育局资金调节分户(该帐户资金来源为全县各学校暂存核算中心未使用资金)借款350万元,借期5年,年已归还逾期债务利息22.5万元(不含免息部分),本金350万元尚未归还。

  4、县第三中学迁建工程欠款600万元。县第三中学为支付第三中学迁建工程款,于年向教育局资金调节分户(该帐户资金来源为全县各学校暂存核算中心未使用资金)借款1,100万元,借期四年,于年归还本金500万元,同年归还逾期债务利息137.5万元(不含免息部分),截止年12月尚未偿还本金600万元。

  四、债务的形成原因

  (一)根据年、年度《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统计》的相关数据,县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从年末的6625人增加至年末的9330人,校舍建筑面积从年末的86993平方米增加至年末的1914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以平均每年13050.88平方米的速度增加,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成为县普通高中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示范校债务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至年末县普通高中债务余额为3123.60万元,其中:示范校校均债务余额2173.60万元,非示范校校均债务余额475.00万元。示范校校均债务余额为非示范校校均债务余额的4.6倍。结合调查情况分析,形成示范校债务规模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将省级示范校整体迁建。作为本县唯一一所省级示范校,中学为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投资近1.8亿元将学校整体迁建到新校址。造成年末仍有2173.60万元的债务余额存在。

  (三)至年末县学校生均校舍面积为30.68㎡/人,高于《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基本标准。生均藏书量为47.94册/人,与《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规定的1类高级中学人均藏书量50册/人的水平基本持平。本次调查并未发现本县存在超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盲目上项目、铺摊子、超过批准规模建设形成债务的情况

  (四)根据年、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相关数据,县所有普通高中年总收入3406.7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收入716.4万元(全部为教育事业费拨款),事业收入694.4万元,其他收入97.7万元;总支出31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1.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050.2万元)。年总收入8256.9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收入2660万元(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2499.7万元,其他拨款160.3元),事业收入2594万元,其他收入1174.9万元;总支出77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5.6万元)。

  (五)债务形成的其他原因——偿还主体不够明确。调查发现,县至年末存在的债务余额发生年度距今间隔较长,最早发生债务的年度为年,至今已有6年时间。学校无论是事业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主要依靠自筹,办学主体到底是学校本身还是人民办、政府办难以界定。以年新中学迁建工程为例:该迁建工程合计支出175,735,906.59元,其中财政拨款1.7亿元,中学至今因该工程欠款573.6万元。站在政府的角度而言,普通高中工程建设可以由其自筹部分资金完成。作为学校而言,希望政府继续给予支持,将剩下的资金拨付给学校。偿还主体的不够明确,导致了债务偿还的时间拖延,容易造成债务最终该谁买单的问题发生。

  五、调查建议

  (一)锁定现有债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化解。

  以本次对普通高中债务审计调查的情况为基础,锁定债务额度,根据债务形成的原因确定偿还主体。将建设举债和欠债从学校剥离出去,上划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筹集资金进行偿还。对管理不善造成的举债和欠债,一方面要追究其原因和责任,另一方面要研究偿还政策,比如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学校自行化解一部分。考虑到普通高中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事业,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让老百姓的子女提前享受了优质教育,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应对其作出积极肯定的同时,实实在在地为其减轻债务负担,让普通高中能够重新轻装上阵,更好地为高中事业谋发展。

  (二)与义务教育并轨,加快实现高中教育政府办。以“到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目标,在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义务免费教育的同时将高中教育一并纳入宏观考虑。坚持“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完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方式,真正树立政府是公办普通高中投资主体的意识,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足额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公办普通高中正常教育教学运转。将扶贫资金向高中建设倾斜。改变公办普通高中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资金使用模式。把学校的改扩建工程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三)严格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严禁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根据我国人口出生规律,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的高峰期已接近尾声,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将维持低生育水平,普通高中的在校学生人数不会有新的突破,甚至有减少的趋势。因此,学校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地进行校舍扩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基本建设决策者、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以规划设计为重点的项目计划控制,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决算环节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建立主动控制、长效控制机制,防止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形成新的负债。

  (四)健全债务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细化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按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公用经费支出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公用经费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防止公用经费开支超预算形成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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