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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1-02-27 10:40:5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调研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调研报告

  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调研报告1

  近年来,随着监狱转型发展的需要,劳动改造模式,已经逐渐由室外向室内组织,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密集型的劳动改造,虽然有利于监狱管理的管控,但也暴露出教育改造工作如何转变,并与之相适应的问题,特别是在密集型关押管理环境下,如何在劳动改造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做好教育改造工作,还有待于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

  今年以来,随着司法部部署的“教育质量年”活动开展的不断深入,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出现转型发展,我们应抓住契机,积极主动的做好新时期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研究,完善教育改造理念,初步实现科学的教育改造体系设计,积极探索出实施教育改造的有效举措,从而落实“首要标准”,服务于法制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下面我从当前监狱服刑人员的实际改造状况入手,对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进行一些肤浅的探讨:

  一、当前监狱服刑人员存在的改造现象

  当前监狱服刑人员,存在的改造现象主要表现为三“喜好”:

  一是喜好“简单”,服刑人员之间的言行以简单为主,缺乏感情交流和沟通技巧,直来直去的言行虽然看上去节约了时间,但也堆积了大量的劳动改造、生活、学习及卫生矛盾和问题,乃至于很多服刑人员习惯于用暴力解决问题,所以打架斗殴,对抗管教,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出现较为普遍和突出。

  二是喜好“以自我为中心”,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很多服刑人员(特别是有特定技能犯)非常喜好以自我为中心,过于自念和自私,自私和自念的言行,不仅导致服刑人员之间缺乏合作和配合,窝里斗、相互拆台过多,影响劳动改造的有序开展,还导致改造风气不正,互监互控制度落实不到位,易出现监管事故隐患。

  三是喜好“一根筋”,虽然当前服刑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以前有较大进步,但服刑人员容易认死理,不易转弯的情况出现增多,他们认识的狭隘性和偏执性,导致他们喜好“一根筋”的思维模式,不能进行自我心态调节,跳出固定思维的能力较弱,民警对服刑人员开展说教工作的阻力较之以前有所增大。

  二、导致监狱服刑人员改造现象形成的原因

  万事皆有因才有果。上述三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在我看来主要是因为三个“缺乏”:

  一是缺乏科学严格的服刑人员系统教育,一方面新犯行为规范整训没有与时俱进,源头性教育还有待改进和调整,入监教育缺乏必要的力度和针对性,导致不少新投改的服刑人员,对于服刑的规范学习不到位,对于改造的权利和义务学习不全面,特别是近期大量投送监狱改造的短刑犯,有不少表现出身份意识淡薄,劳动热情缺乏,改造动机不纯,为谁改造的意识不明现象,对良好的改造风气具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缺乏较为科学的技术教育思路和设计,缺少科学系统,具有前瞻性的培训教育目的调研,也缺乏系统的技术骨干阶段性的过程培训设计,技术教育基本还停留在基层监区自行安排组织的层面,流于形式的培训效果是差强人意,既资源浪费,又造成基层单位普遍技术储备不足,不仅导致质量问题,设备维护问题较为突出,更为关键的是影响劳动改造成效,使得劳动改造发展不能与教育改造发展相匹配。

  二是缺乏高水平的专业教育团队,监狱虽然一直在组织教育改造工作,但教育内容的更新及时性,教育手段的新颖性和技术性,教育课程设计的科学性都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虽然教育课程是开设了,但上课的老师水平却难以让人满意,课程效果还不理想,缺少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教育团队,把课程开好,能吸引住广大服刑人员的兴趣,能在潜移默化中引起广大服刑人员思考,教育性和影响性还有待加强。

  三是缺乏具有正能量的文化引导,在当前监狱服刑人员群体中,由于缺乏健康、积极的群体亚文化引导,导致不少基层监区服刑人员自我调节能力普遍较弱,而现象产生的根源,在我看来,主要是服刑人员长期缺少自己的时间,缺少自我心灵净化,他们缺少阅读,特别是有益于心灵洗礼的书报,更是鲜有看者,我观察了一下,我目前所在的监区服刑人员来看,参加自学考试的只有八名,占总人数的1.69%,订阅各类报刊杂志共计76份,订阅率只有16.1%,而《读者》、《杂文》、《文摘》等有益人生思考的报刊,更是鲜有人订阅,只有8份,占总人数的1.69%,占总订阅数的10.5%,大部分订阅者订的是《健美》、《知音》、《健康与生活》、《男人装》等书刊,缺乏人生哲理的启迪和引导,导致服刑人员缺乏思考,喜好简单的想问题,处理问题,不仅增大了民警的教育难度,还占用基层民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基层监区、分监区领导对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谋划和积极实施。

  三、对当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1、重塑教育理念,推崇教育改造出效益。

  一是应建立“磨刀不误砍柴工”的理念,要重视服刑人员入监教育工作,严格新犯入门教育,通过源头性的教育整训,帮助服刑人员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强化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和劳动改造意识,要解决当前服刑人员中普遍存在的为谁改造,为谁劳动的问题?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

  二是进行必要的罪犯改造发展动态教育探索,对于一些想改造、真改造的服刑人员,我们应考虑开展具有素质和技术提升性质的中途教育和继续教育,此举,不仅可引导服刑人员继续积极改造,还能形成改造示范效应,引导其他服刑人员也积极改造,踏实改造,更为关键地是,可提高好素质服刑人员的比例,提高我们的劳动改造成效,进而促进劳动改造的模式与教育改造发展要求相匹配,让教育质量年活动,得到真正的开展和取得较好的实效;

  三是积极探索出监适应教育,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为“首要标准”服务,当服刑人员改造到刑期的尾期时,我们应进行一些与社会接轨地适应教育,一方面可以播放一些社会打工人员的就业现状调查纪录片,另一方面可进行必要的生产模拟和就业模拟教育,让即将刑满的服刑人员,对当前社会创业和就业有较为客观的认识,尽量减少服刑人员出狱后的心里落差,尽可能的减少自暴自弃行为的出现。

  2、强化文化建设,借助文化教育促正气。

  一是鼓励文化学习,特别是在目前施行“5+1+1”教育改造模式下,我们应大力倡导文化学习,鼓励服刑人员多看好书、好报,鼓励他们参加自学考试(通过一门可外加3分的奖励对服刑人员诱惑非常大),虽然这些学习看上去占用了服刑人员的一些业余时间,但其增强服刑人员自我调节能力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还有我们还可把参加自学考试,同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相挂钩,只有表现好的,才能报名,如有违规可以限制报名,引导服刑人员踏实改造,真诚改造;

  二是加强基层监区的文化建设,当前我们不少基层监区,由于硬件条件的'短板,从环境上就缺乏文化的气息,劳动改造环境和监舍颜色的单调,压抑服刑人员的心理,鲜有的文艺演出和娱乐条件设施,导致服刑人员的业余生活缺乏调剂,我们应该鼓励有书画和文艺才能的服刑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多进行文艺汇演和创作,形成改造正气,通过加强监区文化建设,丰富服刑人员的业余生活,多方面的引导服刑人员平稳改造。

  3、创新教育内容,形成教育改造的正能量。

  除了日常开展的文化教育、形势教育及技术教育以外,我们还应积极开展一些具有正能量的娱乐和生活教育,一是可组织观看具有正能量的电影和文艺晚会,如电影《中国合伙人》和每年一度的《感动中国》颁奖晚会,激发广大服刑人员内心的至善,鼓舞起他们的生活热情;二是还可有选择的看去年开始出现的《中国好声音》、《中国达人秀》等健康向上的娱乐节目,教育广大服刑人员,社会成功的渠道已具有多样化,对于他们来说,努力可以造就成功,只要踏实改造,积极劳动改造,将来也有机会去赢得社会成功;

  4、重视隐患化解,抓好个别教育稳秩序。

  个别教育是我们监狱管理者一种最简单、最实用的教育改造手段,可惜的是,随着监狱管理的不断转型,个别教育工作在基层单位有弱化的趋势,但近年来的一些狱情隐患化解与个别教育工作的适时开展不无关系,如近期出现的一些要自杀、抗改等苗头性狱情,就是由于个别教育工作到位,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从而及时化解,稳定了改造秩序,确保了监管安全,因此,我们不能弱化个别教育工作,还应有所创新,要引入必要的技术信息手段,加强个别教育的技术含量,提升个别教育的质量,通过个别教育工作的实在开展,鼓励民警多发现监管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确保监管秩序的稳定,实现监狱安全。

  教育改造是个出成绩慢的工作,我们的广大监狱民警一定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任”的胸襟和心怀,积极的投身于“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去,踏实地抓好教育改造工作,主动探索,积极实践,丰富和创新教育改造的手段及内容,只要我们用先进模式做范本,用科学理念引导人,用正能量激励人,全力践行“首要标准”,监狱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必将会有新的成效,法制中国,平安中国就会与我们渐行渐近!

  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调研报告2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座谈、走访相关部门、各街镇、社区(村),询问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形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区于2月起,全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截止9月底,全区共有社区矫正试点街镇8个,无脱漏管、不服从管理和重新犯罪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落实工作人员2名。二是8个街镇都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社区(村)针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矫正小组,安排2名矫正人员和1名监护人员进行矫正管理。四是各街镇广泛动员和吸收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员,经过培训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现我区共有社会志愿者119名。

  (二)强化队伍机制建设

  一是8个街镇专门配备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5名,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分级分类培训。今年1月,我区1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为期4个月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取得证书;区司法局于今年9月,组织全区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就社区矫正的意义和人性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每季度各街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全年共培训354人(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大渡口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试点开展心理测评,目前,建胜司法所和八桥司法所共测评社区服刑人员87名。四是创新矫正人性化管理,八桥司法所选取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系统试点管理,拟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人性化服务管理。

  (四)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把“五关”,即严把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解除关,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评估、分类和委托制度,制定个案。八桥镇司法所对目前接收的12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学习情况和心理测评等进行综合分析,分为严管类3名、普管类4名、宽管类5名,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坚持“日记录、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五个一制度”。四是制定“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禁毒拒邪、心理健康和政策前途”的“八个主题教育”。五是实地走访。今年5月,对全区8个街镇33个社区(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资料档案齐全,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法定职责与教育管理责任有脱节

  1、立法滞后。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5年试点现正逐步转入全面推行阶段,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依据只有两院两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市公检法司等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撑,使社区矫正工作在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

  2、工作主体目前不适宜。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教育的一线工作,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但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与公安机关现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容易出现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不参加矫正活动、不向司法所报告、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处于尴尬和不力的地位。

  3、程序上存在一定问题。目前,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工作,由各街镇派出所直接通知辖区司法所接收,各司法所按照“两个要素”(法律文书齐全、人员到位)的要求予以接收。由于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矫正对象已报到登记,而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未送达或遗失的现象,司法所因不符合接收条件不予接,而派出所又认为应当属于司法所管,最后出现两不管的现象。

  4、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组织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等因素,实施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就业安置难,部门和社会资源有待整合

  目前,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安置渠道窄、资源少,在我区的81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有59名就业、22名待业。

  1、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困难人员,目前尚未纳入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涉及落实低保、住房和社会救济政策以及就业、养老、医疗保险时,主要靠基层司法所与相关部门反复协调,实际落实较难。

  2、社会包容度不够。部分居民认为将大量的罪犯放于社区内服刑,给社区内的居住环境埋下安全隐患,增加社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开展困难。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存在歧视和排斥,90%的已就业社区服刑人员在参加每月学习请假时,都怕用人单位知道自己是服刑人员后而被解雇,出现学习请假难的问题,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3、安置对象技能差,就业难度大。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匮乏,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例如:目前正在我区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小学文化的23名、中学文化的53名、大专以上的4名、在校读书的1名,基本上无一技之长,就业相当困难。有的就业愿望不强烈,一味等待政府救济安置。

  4、教育管理方式相对陈旧。公益劳动形式单一,教育方式靠谈话、人格感化和念读法律法条等,教育的效果难以抵消社会歧视的负面效应。

  (三)专职队伍人员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1、人少事多任务重。司法所承担普法教育、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多项职能,其中仅社区矫正每月就要完成召集学习、思想汇报、组织公益劳动等多项工作,有时还要承担街镇拆迁、安全、综治等临时性任务,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繁重。

  2、专业化程度不高。除了日常监管、掌握动态,司法所还要疏导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指导解决其生活、就业。目前,我区各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文凭9人、其他专业21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证1人;社区(村)矫正工作者中法律专业占总人数30%,从知识结构、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还不能达到社区矫正工作需要。

  (一)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把宣传工作中的重点放在利于罪犯改造、降低国家刑罚成本等积极方面,对社区矫正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成功典范等及时进行报道,紧紧抓住社区(村)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制作光盘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真正让每位居民(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建议在全区创建公益劳动基地1个,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让人民群众逐步接纳社区服刑人员,相信社区矫正这种管理模式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

  (二)总结经验,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出台

  针对当前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现实情况,建议首先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两院两部试点工作意见、通知及市级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运行。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措施、公益劳动、日常奖罚等方面形成的经验,为将要出台的《社区矫正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沟通衔接

  将信息沟通工作贯穿于犯罪嫌疑人审前、审中、判后,建议建立“核查脱漏管理专项行动小组协调联席会”平台,互通各种接收渠道、互补各自没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底数。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沟通;人民检察院介入社区矫正所有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案件严格把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紧密合作,保证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察关口的严格,对违反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依法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将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转为帮教安置对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之间的无缝对接。最终形成政法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整合资源,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建议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源,重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细化分解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个层次的心理矫正模式,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心理矫正工作室。建议区民政局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帮扶工作延伸到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中的子女就学、亲人就医等困难上,帮助其稳定家庭安心接受改造。各群团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计划,举办专门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服务工作,适当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务、后勤保障、清洁、绿化等面向公共服务的岗位上就业谋生。

  (五)重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

  建议在各街镇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2-3名具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人员。建议财政部门做好财力保障,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无家无业无经济来源社区矫正对象的临时生活救助。建议聘用专职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成专职社工队伍,并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充实志愿者队伍和邀请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社会志愿者的队伍中,弥补司法所人才资源不足。加强业务指导培训,通过邀请法学、心理学教授讲课、实地观摩学习等方式,增强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对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的掌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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