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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

时间:2023-10-23 16:33:3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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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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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1

  为认真落实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永善县委政府安排永善县政协、县委统战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综合分析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调研重点和范围

  本次调研以确保如期实现“4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应改尽改、应建尽建,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和已建成住房真搬真住,实现“住有所居、居住安全”为重点;聚焦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房屋等级认定和实施对象精准情况、房屋建筑面积和建设质量达标情况、竣工验收及资金兑付情况、真搬真住情况等五个方面的情况。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溪洛渡镇、团结乡、黄华镇、茂林镇等4个乡镇16个村47个村民小组255户农户的的农村危房改造情况,与乡镇、村(社区)及督导员、驻村工作队员座谈15场(次),深入了解建房及入住情况,广泛听取意见。

  (二)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建房启动情况。调研组共走访原锁定“4类重点对象”和建房能力不足“非4类重点对象”198户、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57户。所调研的四个乡镇农危改建设未启动共11户(黄华2户、茂林3户、溪洛渡2户、团结4户),占调研走访户数的4.3%。其中原锁定对象未启动3户(1户拆除重建、2户修缮加固)、动态新增未启动8户(2户拆除重建,6户修缮加固),未能如期实现县委政府全部启动原锁定“4类重点对象”和建房能力不足“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的目标。

  2、竣工情况。四个乡镇未竣工房屋32户(未启动11户、场平8户、基础4户、砌墙9户),占调研走访户数的12.5%。其中原锁定对象有17户未竣工,未能实现7月底前全部清零的目标。

  (三)房屋等级认定和实施对象精准情况

  此次调研所走访农户中未发现房屋等级认定将应属C级、D级的危房错定为安全房屋。“4类重点对象”“非4类重点对象”中没有发现符合条件而未纳入的错评现象和把自建的安全房又纳入危房改造对象的情况。

  (四)房屋建筑面积和建设质量达标情况

  1、面积达标情况。此次调研走访拆除重建的218户(其中20xx年及以前建设的96户,20xx年建设122户),超面积房屋21户,占调研走访户数9.6%。其中20xx年及以前建房超面积现象有18户,如:黄华镇凤凰村、茂林镇冷米村、溪洛渡新拉村和新春村、团结乡双河村和向阳村等,均有建大房子情况。20xx年拆除重建房屋,大部分建设为一层楼住房,建筑面积控制较好。

  2、质量达标情况。拆除重建房中,特别是20xx年的拆除重建房,未组织验收,大部分未对外墙体进行粉糊,个别存在墙体渗水情况,有1户出现顶板漏水现象。修缮加固的房屋镇村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一户一方案”,基本能达到“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但部分房屋修缮加固过于简单,有的只对屋顶进行了处理;有的只对墙体抹面及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未进行钢结构加固。如:团结乡向阳村,黄华镇新坪村等。

  (五)竣工验收及资金兑付情况

  20xx年完工项目大部分未组织验收。各乡镇资金管理程序严格,补助或奖励资金均按要求分期兑付,调研组未发现故意不兑付资金或克扣资金的情况,但有农户反映存在资金兑付缓慢的情况。

  (六)搬迁入住情况

  拆除重建的218户房屋,主体完工194户(含打板未拆模),达到基本的入住条件(完成门窗安装、屋内简装修、通水、通电、屋内地面平整等)的101户,占46.3%。实现真搬真住的100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农危改工作中总体来看存在慢、乱、未安居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关于慢的'问题。一是有的群众无建房意愿,迟迟不能动工;有的卡户外出务工不愿回家建房;有的“非4类对象”本身资金有限,主观上认为与“4类对象”的补助对比有差距,建房意愿不强。如:茂林镇永安村5户“非4类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经镇村多次做思想工作,其告知村上返乡建房辞工会造成更多损失等各种原因,拒不返家建房;黄华镇新坪村4户“非4类对象”外出务工,怎么动员也不愿回家建房。二是无地基。像黄华社区立街2户需建房户因共用墙壁无法拆除重建,也找不到新的宅基地启动建设。三是缺资金。少部分建房对象自筹资金不足,建房进度迟缓;有的因不符合金融部门放贷条件,不能贷款,导致部分农户只完成房屋主体改造,不能按要求完成真搬真住。如:户主无配偶(离异或未结婚)金融部门不发放货款。四是缺劳力。主要包括农村在家劳力少,主要靠外请劳动力帮建,且建房工匠特别是技术工匠紧缺,导致出现多户建房户等待同一批建房工匠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房进度。五是缺保障。由于农危改工作量大,大部分农户房屋改造后,需要对水电进行重新安装,乡镇供电等部门人员明显不足,特别是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大量农户房屋主体完工,水电安装问题将更加突出。如:黄华镇米贴村,处于务基镇相邻边界,部分群众用电由务基供电所管理,务基供电所忙于本镇任务,不能及时办理。

  (二)关于乱的问题。一是面积管控不到位。走访中发现,大部分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最基本居住条件”要求,但仍有少数危改户举债建房,房屋建筑面积远远超过规定的标准,无力装修入住,外出务工挣钱还债;有的仅对一楼进行简单装修、二楼无门窗便入住,房屋外观非常“特别”;有的修好主体后只安装门窗或只安一道入户门,屋内未抹面刮灰,便全部外出务工,无法验收和真搬真住。二是建设管理不精细。由于建房量大,镇村配备的技术员不能对农户自建房全程监管,仅仅局限在对建房地点、面积进行指导,对房屋建设结构、质量等监管不到位。农村危房拆除重建大部分以农户自建为主,建房过程中,有的农户不听监管人员意见,执意加大建材投入,造成不必要物资浪费,增加建房投入;有的危改房由民间施工队伍帮建,加之部分贫困户财力不足,给危改房增加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动态调整后,由于工期短,有的土木结构房屋修缮加固改造后无支撑柱;有的仅对房屋墙体进行抹面、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房梁裸露,甚至出现漏雨现象。

  (三)关于未安居的问题。一是存在未真搬真住的情况。本次调研发现15户存在主体完工安装门窗后,无资金装修入住,便外出务工,各乡镇均有此类现象。二是存在已建安全房但部分家庭成员仍住危房的情况。特别是新选地基建房的农危改户,建好安居房后,原住房未拆除,老人仍住在危房内。

  三、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为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全县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建议下步工作要做到“抓好一个统筹、做到四个同步、紧盯三个控制、实现两个确保”。

  (一)抓好一个统筹。突出农危改工作在时间上的优先级(尤其是高寒冷凉区域),统筹抓好月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落实。坚持压实干部责任和激励群众参与相结合,对于启动困难、进度缓慢和建房困难户,组建党员先锋队或攻坚帮扶队做好宣传动员、技术指导和集中帮建,营造上下一心、干群同心良好氛围,促进农危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二)做到四个同步。一是统筹在建农危改项目与院坝、户间道同步规划实施,有条件的力争与微花园、微菜园、微果园同步配套建设,尽量节省时间,兼顾规范美观。二是农危改项目实施与实现真搬真住同步要求,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早准备、早入住。三是农危改项目实施与人居环境整治同步安排,合理规划配置相应设施,减少对房屋周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四是农危改项目实施与拆除危旧房同步推进。

  (三)紧盯三个控制。一是控制时间节点。所有已安排的农危改工作任务,要坚持挂图作战、动态管理、限时销号。对于原锁定“4类重点对象”和建房能力不足“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7月底前未清零的,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牵头,逐户研究,制定帮建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力争8月底前实现真搬真住的目标。对于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要按照9月底前全部清零,10月底全部搬迁入住的目标要求,统筹好施工力量,解决好突出问题,倒排工期,逐日研判,定期销号。二是控制面积达标。坚决杜绝一旦启动就撒手不管的现象,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和过程监管,加强图集指导、技术指导和放线管理,既要解决好建房面积不足的问题,又要坚决防止修大房、欠大帐。对于既成事实超面积较大的问题,建议住建部门区别具体情况制定措施,指导乡村做好整改工作。比如对已竣工验收并兑现完补助款的,采取签订共建共享协议进行化解等。三是控制质量安全。建立技术人员、乡村干部、包保人员和一线人员齐抓共管的质量监管机制,实行严格的工匠管理,保障质量和安全达标。针对技术指导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对农危改任务较重的乡镇增派1-2名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建立已聘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制,强化工作督促与考核。

  (四)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如期实现真搬真住。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应高度重视,统筹各方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区别不同情形(以前年度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具备搬迁条件而未搬迁、以前年度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不具备搬迁条件而未搬迁和目前正在建设中的房屋等),分别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解决好水、电入户等保障和特殊个案问题,尽快补齐短板,实现真搬真住。二是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加快推进已确定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任务的完成,促进“居有定所”;另一方面,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危旧房屋拆除工作,减少危旧房屋存量和促进“居住安全”。建议明确必拆和保留的原则,如:凡断垣残壁必拆、违法违章房屋必拆、已易迁入住的危旧房必拆、已建安全房且具备入住条件但仍整户或部分家庭成员居住危旧房的必拆等。对属于可不拆除的房屋,参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关于依法依规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的通知》规定,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公示后按照程序报审处置。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2

  近年来,甘州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不愁、三保障”和省、市、区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以提升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基础保障为目标,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把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放在危房改造的优先位置,政策上全力支持,资金上重点扶持,质量上严格把关,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近日,民建甘州区委会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走访农村危房改造现场、收集基层人员反馈信息、与贫困户现场交谈等方式,就我区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一、危房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甘州区总面积4240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3个镇、5个乡、245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51.29万,其中农村家庭101157户、农村人口31.02万。

  我区自20xx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省住建厅共下达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9300户,实际完成40293户。经过多年努力,至20xx年底,我区除去长期空置房、随子女到城区或区外生活的原有住房外,农村所有贫困人口住房均达到安全住房标准,12个精准扶贫村危房已全部改造完成,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我区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已标记的“十三五”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符合《甘肃省贫困县退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办法》和《甘肃省贫困退出安全住房评定标准及办法》中住房相关指标退出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危改重点,优先保证贫困村和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覆盖。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把精准扶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作为全区助推脱贫攻坚的工作重点,将中央和省、市下达的农村危改计划优先安排到精准扶贫村和4类重点对象,确保精准扶贫村和4类重点对象应改尽改、应补尽补。根据贫困户不同类型,实施差异化补助,对精准扶贫村和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按资金管理规定和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最高限补助,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经济压力,提升了危旧房改造工作效率。

  (二)严格危改标准,坚持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监管全过程。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我区建设、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各乡镇坚持技术服务支持和质量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经常性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免费为危房改造群众提供《甘肃省农村住宅建设图集》和《甘肃省村镇抗震农宅设计图集》,方便农民建房选用。同时建立乡镇选派村社义务监督员制度,对材料订购、施工队伍选择、工程质量、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并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面向农村群众提供政策宣传、技术咨询和纠纷调解等服务,确保改造后的住房在抗震安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等方面,全部达到《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标准。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把危改实施关键节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为深入细致、扎实稳妥地抓好危改工作,我区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危改,尤其是在对象确认、补助标准等敏感问题上,区住建、扶贫、民政、残联和各乡镇严格执行“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程序,集体评议,部门会审,张榜公示,严格杜绝优亲厚友及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等问题发生,并及时安排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审计、监督,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走样、不打折。

  (四)倡导新技术运用,深化以改促能目标实现。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建设节能住房,大力推广太阳能、复合墙体、塑钢门窗、电炕、微生物菌种分解粪便的'厕所等农村住房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科学合理划分院空间,满足农民对院落功能的物质化、便捷化需求。在完善农村“厕革”过程中,引入微生物菌种分解粪便的厕所,利用微生物生长繁殖活动进行生物降解,抑制并杀死病原性微生物,吸附、降解产生的臭味物质,实现了粪便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为减少农村散煤和秸秆燃烧,改善空气质量,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积极动员村民采用土炕改电炕这一采暖新清洁能源技术,以此来缓解农村居住环境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真正实现低碳环保的节能目的。

农村危房改造调研报告3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者有其居的德政措施,更是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黄平县审计局对11个乡镇政府开展了20xx年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此项工作提出若干建议和对策,以供参考。

  一、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现状

  20xx年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00户,其中:五保户一级危房12户,低保户共900户(一级100户、二级420户、三级380户),困难户共3,564户(一级400户、二级796户、三级2,368户),一般户24户。

  由于黄平历史、地理等原因致使黄平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较多,且位置较为分散,危改对象经济实力薄弱,危房改造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成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善了农村人居条件。农村危旧房数量逐步消减,困难群体人居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农村面貌有所改善。危旧房实施拆旧建新,美化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三是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动态工程,通过长期的持续努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初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与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进度不按危房改造工程完成进度发放(兑现),存在资金缺口。中央及州级财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尚欠到位资金共计106.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应为1,145.9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4.09万元,尚欠61.87万元(未兑现给危改户);州级补助资金应为4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4.96万元,尚欠45.04万元。

  2.县财政困难没有及时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全县11个乡镇仅发放(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11.52万元,截止20xx年3月25日发放(兑现)3,266.80万元, 为拨给全县11个乡镇危改资金3,334.09万元的97.98%。

  3.操作程序有待规范。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危房鉴定难以实施,危房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鉴定费用较高,困难群众无力承担;二是危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危房统计普查过程中,深入程度不够,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使建设部门掌握的数据实际数有偏差。

  4.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尚未建立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机制,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三是缺乏政策引导,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存在偏差。

  5.存在建房就补盲目攀比现象。在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借危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群众盲目攀比,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超出标准,易出现因建返贫的现象。如:重安镇有2户农户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而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按困难户一级、困难户二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但其危房改建新房的造价分别为40.00万元、60.00万元。

  四、关于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政策调整、政策引导。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压力。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建议改变资金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根据经济实力情况确定分担比例,拨付模式由分类分次拨付变更为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救助对象。

  2.强化服务、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及验收办法,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推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在旧危房改造过程中,应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对所在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的巡查监督。规划建设部门应落实好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同时要强化对社会工匠使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国土部门应做好土地巡查,督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对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资格核查工作等。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宣传,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手段,建立起政府、企业、银行、社会多渠道融资的有效平台,为危房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宣传、规范操作。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讲政策、讲规划、算造价,做到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三公开,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消除依赖心理。务求评审制度公开透明,采取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上级备案的程序,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保证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使危改工作得到群众公认。对危改资金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宽严适度。对于在危改资金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纪检等部门通报,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乡村两级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和挪用危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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