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新农村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0-10-17 12:01:5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2015年新农村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

  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是地方农村改革发展的一大突出亮点。为总结地方改革经验,探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近日,我们到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张家港市凤凰镇、如皋市长江镇、泗洪县陈圩乡等地,就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体看,江苏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形成了支农资金集中整合投入、农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土地集中连片开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建设用地优化配置、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内需旺盛、发展动力强劲的良好势头。

2015年新农村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

  一、主要模式

  盛泽镇、凤凰镇、长江镇和陈圩乡,分别地处苏南、苏中和苏北,由于人口资源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同,其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可概括为三种不同的类型或模式。一种是以盛泽镇、凤凰镇为代表的离土进城模式。吴江市盛泽镇、张家港市凤凰镇作为江苏省强镇扩权试点镇和统筹城乡先行区,积极引导农民以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以土地承包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宅基地及住房置换城镇住房产权,农保并社保,农房得产权,农民基本告别传统的农耕生活。一种是以长江镇为代表的半离土半进城模式。如皋市长江镇以加大土地整理、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为契机,节约出建设用地,在城镇和工业区周围建设集中居住点,对入住农民办理城镇住房产权,但在农民拆迁补偿、住房安置和就业保障上,标准相对较低,农民没有纳入城市社保体系之内。一种是以陈圩乡为代表的旧村改造模式。泗洪县陈圩乡本着利于生产、方便生活、节约用地、集约投入的原则,按照靠近中心镇、靠近商贸区、靠近工业集中区的要求,推行集中居住点建设,整合投入,改善村容村貌。

  这三种主要模式,尽管差异较大,内容不一,但都适应了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农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整合投资、缩小城乡差距等发挥了较大作用。一是支农资金集中整合投入,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过去,村庄分布很散,通路、通电、通水等成本高。合理规划布局后,通过整合各项投入,农民住上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新社区。政府花较少的钱,解决了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二是集中连片开发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前景广阔。长江镇拆除散落在耕地之间的村庄并复垦后,大块耕地连成一片,渠系配套,设施先进,耕作方便,为发展现代农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化、工业化获得了宝贵的.发展空间。由于缺少规划和监管,原有村庄建设用地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问题比较突出。据凤凰镇负责人介绍,当地一户农民拥有宅基地和自留地约0.78亩,而建设多层和小高层楼房集中安置农民,平均每户约需0.3亩,这样可腾出建设用地接近半亩。这些通过整理增加的农村建设用地,可等量用于发展小城镇和二三产业,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四是拉动了农村内在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主要做法

  (一)以强镇扩权试点为突破口,助推城镇实现跨越式发展。2010年,江苏省决定在20个乡镇开展强镇扩权试点,试点乡镇被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力争通过两年左右努力,推动试点乡镇逐步发展成为人口聚集、产业集群、结构合理、体制创新、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现代小城市。吴江市盛泽镇、张家港市凤凰镇和如皋市长江镇作为强镇扩权试点镇,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农业人口就近转移就业和参加社保的配套政策,探索以土地承包权换社保、以宅基地换住房,进一步激活了乡镇发展活力。

  (二)以科学规划为先导,统筹安排城乡布局。按照城乡联动发展的要求,江苏省坚持“四集中”,即工业向规划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科学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张家港市凤凰镇编制了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镇村布局规划。泗洪县安排1056万元规划编制经费,聘请高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相继完成了全县镇村布局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等。

  (三)以小城镇和农村新社区为载体和平台,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土地、金融等政策倾斜。苏州市作为江苏省城乡统筹试验区,积极争取城镇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同时将宅基地置换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留给县(市、区)镇两级,有效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制约瓶颈。泗洪县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28条意见》,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依法实行规费减免和税收返还;农民在集中居住点建房由农村合作银行按每户3-10万元办理贷款授信,国土、建设部门为新建住房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允许以“两证”作为建房贷款抵押。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张家港市政府给予每个乡镇3000万元借款作为集中居住区建设启动资金,滚动使用;对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复垦分别给予160元/平方米和300元/亩的补助,同时还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融资给予30%的财政贴息。吴江市盛泽镇对入住集中居住点的农户给予3万元/户的补助。泗洪县政府设立1.5亿元专项基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按照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乡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励;并对通过省、市级康居示范村验收的,分别奖励300万元和100万元。三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无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盛泽镇、凤凰镇,还是经济条件较差的陈圩乡,都把强化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功能作为重点,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中小学校、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盛泽镇、凤凰镇、长江镇在居民集中居住点预留部分商品房,其出租收益归社区农民所有,用于小区物业管理等支出,还在已基本融入城镇的农村新社区专门建设公共食堂和红白喜事厅,尊重农村习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陈圩乡在农民集中居住的房屋户型上,专门设计了存放农机具和粮食的场所,并在农村新社区配套建设了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远程教育、图书阅览、技术指导、信息咨询、休闲娱乐、警务司法等全方位服务。

  (四)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农民有房住、有收入、有保障。盛泽镇、凤凰镇采取“拆一还一”的方式给予拆迁农民同等面积的住房补偿,并对农民购房进行补贴,农民基本可以免费入住同等面积的新房。长江镇推行“让利于民”和“阳光安置”政策,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对农民宅基地及附着物评估价、拆迁补助标准、农户补助款数额、安置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盛泽镇、凤凰镇成立社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承包地和集体土地入股,经营收益归全体村民所有。农民进城后,不仅可以得到土地流转收入、土地入股收入、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障性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得到了房屋出租和交易的财产性收入。长江镇结合当地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就业培训,并定期举办就业洽谈会,累计培训农民8000多人,安置就业近6000人,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同时,积极推进失地保障与城镇职工保障接轨、医疗保障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接轨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与城镇基本保障接轨。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江苏省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深入推进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土地使用规划问题。2005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为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松了绑,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较少,省里只选择少数试点地区使用,非试点地区建新房拆旧房工作难以及时启动,影响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进度。另外,关于先建后拆的规定,增加了基层政府安置被拆迁农民的难度,同时加大了农民拆旧迁新的顾虑。

  二是资金投入问题。据初步测算,建设500户以上规模的农村新社区,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社区道路、电力、给排水、路灯、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社区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户均3万元。当前,各级财政直接支持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政策较少,地方政府投入压力较大,迫切要求中央财政增加专项投入。

  三是新型社区管理问题。盛泽镇、凤凰镇、长江镇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多的达3000户以上,少的也有500户左右,多数以建制村整体迁入,个别社区也有多个行政村共处。农村新社区在多数地方还是新鲜事务,社区组织管理体制还不明确,特别是社区组织与村委会、村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难以界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

  四是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农民宅基地征占、住房拆迁和补偿安置等问题。随着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逐步推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将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方面。

  四、几点建议

  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节点,也是不断创造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过程。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顺势而为,进一步加强引导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加强督促指导,坚持试点先行。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今后较长时期内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必须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应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对地方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水平,按照“城乡对接,双轮驱动,资源整合,试点先行”的原则,从2011年起,选取领导重视、基础较好、工作已开展的少数几个省份,开展小城镇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改革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政策机制。

  (二)加大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适应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需要,应逐步建立以政府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导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在清理规范各类融资平台的同时,合理利用小城镇建设融资平台,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贷款扶持。灵活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土地整理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壮大投入来源。整合农村道路、改水改厕、环境保护等支农资金项目,提高整体功效。

  (三)不断改革创新,健全城乡一体化机制。城镇化和农村新社区建设除了“硬件”建设,更繁重的任务是城乡建设规划、农村土地制度和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金融、乡村治理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积极探索强镇扩权的途径,对重点建设的小城镇在财政、规划等方面赋予适当管理权限,增强发展活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保护农民利益始终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首要目标。应进一步加强农民权益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办法,防止农民权益受到损害。

【2015年新农村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城镇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12-21

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01-12

参与新农村建设改革调研报告范文12-25

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报告08-14

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调研报告08-13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农村调研报告范文12-23

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调研报告范文10-10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07-28

道路建设调研报告07-29

建设和谐煤矿调研报告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