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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0-10-13 10:12:5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基层工商所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篇一: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基层工商所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基础,是履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职能的窗口部门,是整个工商局的门面,而在这个门面里,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大众对整个工商系统的认知,因此基层工商所的工作,是整个工商系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执法又是基层工商所的一重要职能,作为一名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对于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及应对,有如下粗浅体会与认识:

  一、外部执法环境

  国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方针后,要求各执法机关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大的准则,在这个建立法制社会的大环境下,国家对于工商行政执法有着高标准、高要求,同时工商行政执法受社会、舆论、司法机关,及上级部门等诸多监督,更进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现今,基层工商所基本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从以前的不合法、不规范,转变成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宗旨办案,力争个个是铁案。

  但是在众多监督下,大众也应该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使我国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国行政执法的本身就是具有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等特点,特别是基层工商所在行政执法中,面对和接触的有部分法律知识缺乏,对于工商的职能不了解的当事人,执法人员时常会面临言语污辱及打击报复的`言论威协,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而舆论环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随起哄的群众以及某些不负责任,为吸引大众眼球,报道偏颇的媒体。这些因素构成了目前压力大的、条件艰苦的执法环境。

  二、内部执法现状

  (一)指导力度不统一

  各工商局根据职能分工划分了各个部门,有法制股、办公室等,而各部门的业务范围侧重不同,但又有交汇之处,对于交汇之处,经常由于所站角度不同,考虑的问题也有不同,从而意见不统一,要求基层工商所执行的也各不相同,这让基层很难得心应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重程序、轻实体

  实体指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事物,程序是指法律规定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可见,程序和实体都是执法中必不可少的,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国法制不健全的前几年,工商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 “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但经过几年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及文化素养的提高,全国范围内的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践中,对于一些违法行为,执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只要程序有瑕疵,就将行政处罚行为予以撤销;一些人总在程序上大做文章,某些专家在评论一个案件办得是否合法时,总是以程序放在第一位,不注重实体效果。在这些个案冲突中,造就了现今一些工商行政机关过于重视程序,把程序放在第一位,生怕被人发现一丁点的漏洞,而对于实体,相比之下,被人轻视,从而从“重实体、轻程序”走向了“轻实体、重程序”的极端。

  以上二种做法都是违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制定法律不是为了程序而办案,而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程序与实体是辩证统一的,程序法的功能是辅助性的,国家制定程序,是为了使实体法运用时,更具有公正性,但总的来说程序的启动是以实体法的实现为目的的,所以,不能简单的认为程序合法,实体必然合法,过于强调程序,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同时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气焰,对于完全可以补正的,不影响实体权力义务的程序瑕疵,完全可以及时予以补正,而不是单一的进行撤销。

  三、应对措施

  在分析目前外部及内部执法环境及现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执法办案时发现违法行为,不但要按照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更要注重发现该违法行为有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便及时,有效的防治。同时,对于一些人为思想的变化,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及时的预以提醒,警示,做到防微杜渐,将违法行为制止于萌芽状态。

  不可否认,以前的工商行政执法,手段单一,以罚代处;乱收罚款,重复执法,同时,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然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不断改革与发展中,这些问题都已基本得到了解决,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总之,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第一线,直接关系到民众心中的工商形象,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执法水平,为基层工商所创立良好的执法环境,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篇二: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一、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监管的难点

  (一)工商所人少事多,监管难度大。以僰望山工商所为例,全所工商干部共5人,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500余户,其中食品经营户300余户。食品经营户主要分散在辖区乡镇所在的公路沿线,而且多数经营户的经营规模较小且非常分散。尤其在农村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相对较少,主要是一些小卖部、小吃店、果蔬小贩、流动货郎等,呈现分布范围广、驻地偏远、交通不便等特点。

  (二)经营者的能力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偏低。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由于文化层次偏低,接受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少,大都食品安全意识欠缺,对正规食品的商标、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行业标准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不清产品质量的好坏。当前,在农民朋友的消费过程中,消费取向主要还是“价格优先”。价格低廉、销路较好的食品,通常会成为农村小卖店的常备商品。

  (三)检测设备性能差,导致监管手段落后档次低监管内容较为单一。就目前工商所的人力和监管水平而言,要完全对每一户食品经营户都实施相当有效的监管,存在较大的难度。为了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监管干部一般都只能对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限、是否有霉变腐烂等明显变质、经营户票据索取等易见的问题进行检查,对于散装食品、食品内在质量等重点内容,往往由于多种原因反而疏于监管。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说起来容易,具体操作起来却非常困难。虽然有上级配发的“简易式食品检测箱”,但受其功能单一、检测性能差等局限,对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能有效检测。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判断“问题”食品大都还是用“一看、二闻、三触摸”等传统原始手段,加之人力、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基层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问题”食品很难做到令其销声匿迹。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策

  (一)以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素质为目标,全方位打造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执法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提高对食品监管风险点的认识,进而更好地推动食品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基层工商所之间也应该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借鉴、探讨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食品监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强化执法,严惩违法。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其原因,一是利益驱使,二是法律法规的打击效力不强。对于一般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基层工商所一般都本着和谐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基于当事人的承受能力作适当处理,但是很多经营户在受到简单处理后,并未真正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在以后的检查中依然会发现有过期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从重处理,不但对当事人更能对周边的经营户起到警示作用,切实提高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技术手段。工商部门应增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适当配备快速、高效、简便的检测设备,以改变仅靠眼看、手摸、鼻闻、询问等手段判断产品质量的经验作法,使其有真正具备承担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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