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营改增调研报告

时间:2020-12-24 12:11:4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营改增调研报告

  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周密安排、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扶持政策到位,社会反应良好,达到了阶段性目标。截止目前,我市共确认“营改增”纳税人802户,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营改增调研报告

  一、“营改增”试点以来整体运行情况

  (一)“营改增”纳税人户管情况

  1。按类型划分:截止2012年末,我市共确认“营改增”纳税人550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02户,小规模纳税人448户;截止目前,共确认“营改增”纳税人80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41户,占17。58%,增长38。24%;小规模纳税人661户,占82。42%,增长47。54%。总户数比2012年末增加252户,增长45。82%。

  2。按行业划分:截止2012年末,我市共确认“营改增”纳税人550户,其中陆路运输服务206户;水路运输服务24户;研发和技术服务14户;信息技术服务13户;文化创意服务144户;物流辅助服务65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42户;鉴证咨询服务42户;截止目前,共确认“营改增”纳税人802户,其中陆路运输服务 218户,占27。18%,增长5。83%;水路运输服务27户,占3。37%,增长12。5%;研发和技术服务43户,占5。36%,增长207。14%;信息技术服务28户,占3。49%,增长115。38%;文化创意服务246户,占30。67%,增长70。83%;物流辅助服务88户,占10。97%,增长35。38%;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2户,占8。98%,增长71。43%;鉴证咨询服务80户,占9。98%,增长90。48%。

  从占比看,文化创意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企业户数比例最高,分别为30。67%、27。18%、10。97%;从增长幅度看,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为前三位,分别是207。14%,115。38%,90。48%。

  (二)开票情况

  截止目前,“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开票4422份,其中开给省内2938份,开给省外纳税人1484份;累计开票金额4642。80万元,其中开给省内2143。78万元,开给省外纳税人2499。02万元。

  (三)税款入库情况

  截止目前,“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入库增值税2823。09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2433。36

  万元,占比86。19%,小规模纳税人389。73万元,占比13。81%,申报率、入库率均为100%。

  (四)企业税负增减情况

  截止目前,“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税负减少23。58%,减少税额871。11万元。分行业看,交通运输累计税负减少4。99%,减少税额86。17万元,其中陆路运输服务累计税负减少6。41%,减少税额104。35万元;水路运输服务累计税负增加18。52%,增加税额18。18万元。现代服务业累计税负减少39。87%,减少税额784。94万元,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累计税负减少26。29%,减少税额130。78万元;信息技术服务累计税负减少48。96%,减少税额12。29万元;文化创意服务累计税负减少18。66%,减少税额68。56万元;物流辅助服务累计税负减少58。81%,减少税额467。55万元;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累计税负减少36。05%,减少税额71。65万元;鉴证咨询服务累计税负减少40。02%,减少税额34。11万元。

  税负下降最大的前四位分别为物流辅助服务,58。81%; 信息技术服务,48。96%;鉴证咨询服务,40。02%;有形动产租赁服务,36。05%。

  (五)财政收入增减情况

  2013年1—4月,试点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为1558。14万元。按增值税申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减去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计算,整体减少税收647。17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为301。22万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减少税收138。76万元,税收减少明显。

  自去年10月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以来,纳税人累计税负减少23。58%,减少税额871。11万元。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成效

  (一)避免重复征税。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增值额” 是指纳税人在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在产品进入最终消费环节实行环环抵扣,而营业税是在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某个环节额外增加了一道税,“营改增”试点使纳税人所购的服务类产品等所含税额可以抵扣,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了重复征税。如:淮南矿业集团某三产公司,为淮南煤矿从事煤矸石清运,从企业集团角度看:该企业“营改增”业务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来说,一方是销项税,一方是进项税,税款抵平,企业集团内部的装卸搬运业务增值税税负降至为0,彻底消灭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

  (二)降低企业税负。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与原营业税规定计算缴纳的营业税相比,税负累计降低23。58%,减少税额871。11万元,减税效应明显。即使是交通运输企业,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企业管理逐步规范,规模越来越大,其购进的大量运输工具、油料、修理费等都可以按17%抵扣进项税,税负也将会明显降下来。

  (三)延长抵扣链条。由于此次“营改增”试点的“1+6”行业,与第二产业紧密相连,将增值税抵扣链条直接延伸到第二产业,有力的促进了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  如:某煤矿瓦斯治理公司,其治理煤矿瓦斯的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每年瓦斯治理研发服务收入达几亿元,“营改增”后,由于该公司服务的对象均为二产的煤矿生产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可以抵扣税款,“治理技术+税收政策”无疑给企业插上了腾飞的双翅。

  (四)优化产业分工。从长远看,“营改增”政策可以促进产业间、产业内的分工与合作,有利于从总体上提高经济效率,而经济效率的提高,有助于降低总体物价水平,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的分工与专业化,同时减轻相关行业消费者的负担,从而进一步刺激需求,以此种方式形成良性循环。我市实行“营改增”后,可以获得制度分割带来的收益,相关企业和人员也会向我市集聚,从而可以增强产业竞争力,增强城市与区域竞争力。

  (五)促进行业发。通过试点,我市实行“营改增”后,可以促进部分行业迅猛发展。如:我市公交企业,充分利用“营改增”试点固定资产可以进项税抵扣的政策,来刺激企业扩大再生产,大量购进豪华公交客车,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出行。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集聚。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始至今,本市新增试点纳税人433户,且新办户数基本呈上升趋势。

  从行业分布看,新办试点企业最多地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改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一)组织领导到位。市政府成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诚同志为组长,市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建立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任务,为我市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前期准备到位。2012年8月27日,我市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方案制定、预算管理、政策解答、系统培训和宣传营造等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同时,组织了对交通、服务业大型企业“营改增”相关情况的调研,开展税源情况摸底调查和相关行业纳税人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及时完成了试点纳税人基本信息资料的移交工作,分析“营改增”试点对于财政收入、企业税负的影响。通过多方调研和数据分析,据测算,我市开展改革试点对现代服务业减税效益明显,对财政减收、企业负面影响均在可控范围内。

  (三)政策保障到位。鉴于国家税权和税政统一由国家制定,地方遵照执行,我市在认真吃透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及时转发了省各类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淮南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关于开展“营改增”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关于申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财政扶持资金办理流程的通知》等文件,实施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并把相关政策汇编成册供县区财税部门、“营改增”试点企业学习掌握。截至目前已办理财政补贴96。93万元。

  (四)宣传营造到位。及时向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密切关注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积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营改增”的意义和政策精神、工作进展情况,在《淮南日报》刊发“营改增”试点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宣传专版2期;在市政府、财政、国税、地税门户网站开设了“营改增”试点宣传专栏,发布国家相关政策文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设置了咨询电话,及时做好政策解答和回复工作;制作电视专题片1期,采访报道试点实施、培训和企业动态,实现了高强度、多角度、全覆盖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培训解释到位。编制培训方案,分别开展了县区、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培训、试点企业培训和银行系统培训47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读政策,讲解了纳税申报操作、

  政策申请兑付流程等业务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编印了500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条文解读培训材料,向纳税人和工作人员传达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系列文件精神,达到了预期效果。去年9月1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营改增”试点税制转换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长曹勇就“营改增”工作做出了三点重要指示,要求各县区、部门全力以赴确保我市改革试点成功。

  (六)跟踪服务到位。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营改增”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调研,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受到试点企业好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营改增”纳税人差额征税方面。按照试点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支付给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不能以扣除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只允许其按小规模纳税提供的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简而言之,对非试点纳税人采取“扣额法”,对试点纳税人采取“扣税法”,必将造成税负不公,同时也将给国税部门带来执法风险的隐患。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方面。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按3%的征收率征收税款,而受票方一般纳税人按价税合计的7%抵扣税款,中间有4%的差额,国税机关难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可能造成下游纳税人“虚假抵扣”的现象,国税机关代开货运专用发票的执法风险也同时产生。

  (三)“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征税范围具体界定方面。由于“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征税范围注释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注释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难以界定的现象。

  (四)“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清理方面。截止目前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仅有802户,仍存在大量的“漏征漏管户”。

  (五)“营改增”试点政策调研处理方面。鉴于目前“营改增”试点政策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挂靠出租车在地税局基本上不缴营业税,纳入国税局管理如何征收增值税,大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因无大量运输工具购进,再加之管理不规范,购进油料、修理费又取不到

【关于营改增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04-24

物业管理营改增问题分析论文08-13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的影响论文01-13

营改增后企业会计的变化论文12-15

营改增对烟草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论文01-01

营改增中的物业管理纳税筹划影响研究论文08-09

营改增后对建筑业财务管理的影响论文01-12

最新营改增实施细则07-28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论文01-03

关于调研报告格式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