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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通用11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1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弄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2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3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小说的背景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对河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
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完全是处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原想趁闲暇之余读读打发时间,然而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却让我有了莫大的兴趣: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在爱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现在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面对一个满眼只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悲剧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后来他自己建造爱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该讨厌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起,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一定是达到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的关于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只有盖茨比唯一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该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只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还有他镇定而紧张的等待爱情与梦幻的孩子一样的眼神。
尼克还回想起了青年时代那令人激动的返乡的火车。我们有理由怀疑,盖茨比并没有在漫长的等待中回家,但那黄昏中聚集在幽暗车站上纯真的问候与相互依恋,还有寒冬的黑夜里向奔驰的火车两边远方无限伸展的所有归乡人的雪,就在盖茨比死后似乎可以让包括菲茨杰拉德在内的我们意识是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虽然我们全部都听见了“严寒的黑夜里雪车的铃声”,也都看见过“圣诞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上的影子”。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4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5
一声枪响,尼克赶到泳池,盖茨比已经倒在血泊中。对于死亡,盖茨比是有预见性的,即使黛西丈夫的情人的丈夫(原谅我不记得这个加油站修理汽车的人的名字)不去射杀他,他也会“死去”,因为他的梦想幻灭了。
在故事叙述者和经历者尼克与盖茨比接触的过程中,我们跟随尼克不断地发现、了解盖茨比,也在盖茨比的死亡后理解了盖茨比。盖茨比做着一个美丽梦幻的梦,年轻时他爱上了黛西,只不过军官出身的他没有经济条件娶黛西,直至他一夜暴富来到纽约,依然去追寻令自己一往情深的黛西,虽然黛西已经有了婚姻和孩子,但是他坚信:黛西是被迫的,是不幸福的,是依然爱着他的,所以盖茨比在黛西家对面买下豪宅举办盛大的宴会来吸引黛西,通过“我”来接近黛西,试图重续前缘,不过还没有等到黛西决定跟他离开的回复,一件意外发生了,黛西开车无意间将汤姆(黛西的丈夫)的情人撞死,汤姆却告诉其情人的丈夫:是盖茨比开的`车。当然,盖茨比为了保护黛西,将事故车开到自己的车库。接着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盖茨比的确了不起,他对爱情执着忠贞,对黛西一往情深,甚至愿意为黛西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财富、感情和生命。他的爱很伟大很持久很感人,我想任何一位女子能够被这样一个人爱着,不论结婚与否都会心动。但是黛西除外,无论是盖茨比初认识时候还是多年后,黛西自始至终都是那个虚伪做作不安分有心机的女人,她对丈夫孩子对生活没有爱,有的只是无尽的物欲和矫揉造作的无聊,面对丈夫的背叛她可以忍受,所以也可以忍受自己寻求婚姻外的刺激,挑逗其他男人,与盖茨比搞暧昧。在出车祸后,她心安理得的接受了丈夫的安排(将责任推到盖茨比身上),并且去欧洲度假,任由为她丧命的盖茨比孤独绝望的躺在血泊中。读到这里,内心愤恨,为盖茨比不平,盖茨比的爱情在黛西那里就像一个笑话,只能说所遇非人,那样美丽浪漫的爱情梦随着盖茨比的死亡而幻灭了,与其说盖茨比被枪杀,不如说被自己的爱情梦所杀。
幻灭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盖茨比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和美好人性的幻灭。盖茨比死了,没有人关心,尽管尼克多方努力,葬礼还是没有人愿意参加,参加的唯有从千里迢迢的故乡赶来的父亲。这位人物的出现,印证了汤姆对盖茨比身份的猜疑,也让我们知道了真实的盖茨比,出身卑微贫穷,只因为偶然获得了有钱人的财富,尽管他从里到外修饰自己,踱了一层金,但是仍然被富家浪荡子弟汤姆识破,不管底层人民如何努力都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即使拥有了财富。生前被上流社会识破,死后便被所有人知晓。其实梦想破灭的何止是盖茨比,应该是很多很多与盖茨比有同样想法的人吧!
盖比茨死了,可是汤姆和黛西却踏着他的鲜血离开去欧洲度假。黛西令人痛恨,汤姆同样如此。这个富家子,庸俗无聊,整日无所事事,只是故作风雅侃侃而谈,虚伪而夸张的表情动作令人作呕,对妻子对家庭对情人都是逢场作戏追求刺激,随意践踏别人的感情与生命,与黛西一样,没有一点人性,所以他们夫妻不管怎样自始至终“不离不弃”,也是可以理解了。除了这两口子,汤姆的情人同样虚伪庸俗无聊,向往上流社会享受物欲,还有宴会上的那些人们。那一场场的宴会,奢靡豪华,令所有参加的和没有参加的人都羡慕不已,不管认不认识主人,所有人都一头扑向宴会,大肆吃喝谈情说爱,享受着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可是盖茨比一死,没有谁来看望他祭奠他,估计也没有人再愿意谈论他,纽约还是以往那样喧嚣与骚动,不论什么阶层的人们依然虚伪做作、无聊迂腐的享受着物质生活,而盖茨比与尼克之间真诚温暖的相处故事却淹没在冰冷的人群之中。由此看来,盖茨比的死是必然的,在这样的环境中,他能生存下去吗?
真诚善良的盖茨比是了不起的,而塑造盖茨比形象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更是了不起的。在一战中发了战争财的美国,迅速由农业社会向工业国家转型,由此带来的物质的丰富,经济的腾飞,财富的积累都直接充斥到人们的生活中,人们尽情的享受着丰富的物质,奉行享受消费主义,精神世界随之萎靡,失去了人生的意义和人性的美好,直至1929年经济危机的出现才帮助人们认识并反省这过去的十年,这个“迷惘”的年代。身处这样的大染缸,作者结合自身的经历,能够通过社会现象看到社会的本质,能够在纸醉金迷中不断叩问人类的灵魂,实在是了不起。盖茨比死了,他的种种梦想幻灭了,但是却换来世人对人性的反省对社会的思考,这便是永恒。
所以,尼克离开了喧闹的纽约,回到了淳朴的乡村,这就是希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6
菲茨杰拉德一个比较传奇的人物,有着传奇的一生,他的作品或多或少的映照了自己的爱情故事和生活经历。这部作品,可以简练概括为一穷二白的青年爱上了贵族少女,并追求一生的浪漫爱情传奇故事。虽然内容梗概概括的这么简练,这么偶像剧,但是作者架构这个故事的具体情节还是非常吸引人的,很巧妙,一点儿都不枯燥,并且文字非常不一般,导致翻译过来的文字有一点不顺畅,但是仍旧可以感受到语言文字运用的津津有味,值得推敲。
读完整部作品,就人物评价来说,我就想一件事儿,盖茨比这个人到底怎么了不起了,反思之,我认为应该可以概括为几点,为了不过分夸大主人公的优点,尽量客观分析:
其一,他坚持不懈,无论是事业上还是爱情上都是如此。盖茨比没有显赫的家世,但是为了成就自己,为了能够配得上黛西显赫富有的家世,他用五年从一穷二白的土小子蜕变为富有的翩翩青年,这儿咱先不说他的事业到底做了哪些勾当,应该是搬不上台面的生意。但是,他还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有了很大改变,为了与黛西的生活轨迹能够重合创造了机会,即使有漫长的五年时间要等待,即使这五年里他只能隔海相望,仍旧夜夜翘首盼望,痴心绝对。
其二,他真挚友善,不管自己是否遭人诽谤与背叛。盖茨比大办酒会,广结朋友,亲身照料每一位友人,即使友人会臆测他的'人生经历,也不会像汤姆和黛西那样,在困难来临时,保全自己,销声匿迹,而是选择守护爱人,牺牲自我,不计得失。或许如此的差异是源于成长背景以及生活经历的不同,即使是在爱情中,依旧无法避免,更难以改变。在盖茨比和黛西的爱情中,盖茨比爱黛西,爱的又是那么深沉,但是他还是无法消除这样的差异,差异是刻在骨子里的,所以黛西最终还是选择保全自己,消失在盖茨比最后的生命中,即使盖茨比替黛西顶罪并献出生命,抛弃了社会道德,掩盖了事实真相,也换不来一次她为盖茨比的死后送别,可悲。临终,盖茨比的葬礼单薄凄凉,但也有真挚的人冒雨前来与盖茨比告别。这也反映出在物欲纵流的社会中,人情冷暖太少,真挚爱情也太少,但不是没有,因此如果哪一天你遇到了,就请不顾一切的珍惜吧。
其三,他矢志不渝。盖茨比真的爱了黛西一生,从遇见她的那一刻起,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爱如磐石般坚硬,能够战胜一切,包括世俗的权钱与富贵,道德与真相,生命与梦想。这样的爱情浪漫但却悲伤,因为,黛西不够爱他,黛西的爱甚至都抵不过金钱,更毋庸说道德和生命,所以这是悲伤的爱情,我足够爱你,你却不够爱我,但这也是一种爱情啊。人们往往期待甜蜜的爱情,的确,甜蜜的爱情必然存在,但是人们却往往忽略悲伤的爱情也必然存在的事实。所以,爱情很飘渺,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称之为缘分的原因吧。
当然,我说的全是优点,盖茨比也是有缺点的,比如杜撰自己精彩纷呈的人生和背景,做了搬不上台面的买卖,掩盖了事实真相等。我想再了不起的人也只能说明他的某个特质,或者某段经历让人赞不绝口难以企及,而非一个人的全部,亦或者各个方面,这不就是老祖宗说的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嘛,箴言,需牢记。所以,人生在世,没有什么完美,咱们自己尽量挖掘出几个优点长处就好,不要总盯着自己的短板自怨自艾,活得豁达乐观点儿方能长命百岁哈。
故事结局很有意思,可以说是点睛之笔了,作者没有点透,留给读者更多想象深思的空间。源于最后威尔森和盖茨比都死了,却没有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谁杀了谁?又是谁最后饮弹而尽?结局的设计让我不由自主的猜测揣摩。我最开始单纯的认为是盖茨比杀了威尔森,最后自杀。因为他一直在等威尔森的到来,我想他也一定担心威尔森会找黛西复仇,于是便扛下所有的责任,杀害了威尔森,而后,自杀赎罪。然而,我发现这样便丑化了盖茨比,甚至不太像盖茨比的行事作风。现在,反过来推理,如果是威尔森杀害了盖茨比,而后,威尔森自杀,似乎更加合理。威尔森疯疯癫癫,经过汤姆的误导,抑或是黛西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罪过,反而默认是盖茨比撞死了威尔森夫人,最终导致威尔森更加确认肇事者是盖茨比,便一怒之下枪杀了盖茨比,最后自己也无所眷顾,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然而,盖茨比最后也没有辩驳一句,因为他不想黛西受到一丝伤害,默默的保全了爱人,奉献了全部。这或许就是因为爱情而作出的伟大牺牲,抑或是愚昧犯傻的行为?这样的结局让我不禁想到了村上春树的一部作品《嫌疑人X的献身》,两部作品的男主人公有着相似的爱情观,因为爱情,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整体而言,小说初始没有直接着重描写盖茨比,反而以旁观者的视角描述了主人公,所以开始会觉得有些乱,读着读着就会被深深吸引,回味无穷哈,推荐!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7
这是一个以往以为几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为时间,或者是命运,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之手的梦。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观了盖茨比从满怀憧憬地追梦,一步步愈靠愈近,却在快要触到的时候突然间像泡沫一样应枪声而碎的过程。如其书名所述,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骗赢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凭着他的努力和敢赌的胆量兑现了他的谎言。即便听到那些每周来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他的蜚语,盖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继续款待他们,而仅仅反驳不相信他曾就读于牛津的怀疑者。他的确不必在意,因为他的财富足以掩瞒不够光鲜的过去。
然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属于这个污浊势力的上层社会的人。不得不说,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别人早已忘怀的梦一年又一年地还藏在心里。
文本中随处可见盖茨比对黛西的一片痴心。但我并不认为他是真的如此迷恋黛西这个人。他可是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自我迷恋黛西。在他获得财富之前,“黛西”意味着它以往被上层社会接纳的“辉煌历史”。这段完美的经历刺激他不择手段去赚钱,奋力跻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为他心中名为黛西的雕塑添砖加瓦。不知不觉地,“黛西”的分量变得巨大,大到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盖茨比扬名立万之后,他也只能习惯性地把这个梦做下去。能够说,在他日复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完美。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奋斗一生的意义。
其实毋庸置疑,这个梦早就死去了。只是盖茨比太忠于最终一点零星的期望之火,所以才无暇记起这个现实,继续执著地企图扑向火焰的光明,却不幸地——其实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这场闹剧中,唯一知晓真相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随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邻居最终的“好友”。这件事与他并不相关,他可是是因一点沾亲带故的联系而牵扯进来。尼克充当了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主角。当主角们纷纷失去了一些东西然后沿截然不一样的轨迹开始新的人生,唯独他的轨道固定不变。仿佛一切清零般续着之前的生活走下去,可是是交的新女友又没了,而他依旧不悲不喜地无所谓着。
或许,尼克是你也是我。无论从性格还是才能上来说都乏善可称。他不是什么搅动大局的主角,而仅仅见证着别人的风起云涌。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循规蹈矩的生活。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够的。
生命仅有一次,就当令它艳如花卉,既限时美丽,就放手追逐一次梦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无所济事的扑火,至少好过一辈子像工蚁般重复周遭其他人的动作:于己,找不出记忆可回望;于他人,亦无存在感可言,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盖茨比每晚在岸边望见的点点灯火给他坚持的力量,他眼里容不下其他的光亮,只明白奋力振羽飞向对岸。可惜,盖茨比这种沉重的感情不是追求世俗感情和欢愉的黛西所能承受和理解的。起初,她以为找回了从前众星捧月的青春韶华,欢快地沉浸在盖茨比的爱中。可是,在汤姆和盖茨比二人的严加追问下,黛西重又变得摇摆不定。她可能爱过他们两个,又或许谁都没爱过。她只想享受被宠爱的浪漫,不愿承担任何职责和麻烦,也不想做令人头疼的选择。她的世界里,自我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就算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又间接害盖茨比命丧枪下,她也终究没有站出来说出真相。黛西未必是个小人,但一味逃避的行为证明,她是一个自私的“懦夫”。可凡人谁又不是如此呢只识目前寸光,在对价格的权衡比较中蹉跎一生,就此失去价值。
作者在开头就为这部小说做了总结:“盖茨比本人到头来倒是无可厚非的,使我对人们短暂的悲哀和片刻的欢欣暂时丧失兴趣的,却是那些吞噬盖茨比心灵的东西,是在他的幻梦消逝后跟踪而来的恶浊的灰尘。”盖茨比是悲哀的。不是因为他的梦的破碎,是因为作者所说的那些“恶浊的灰尘”。他的豪宅始终那么热闹,却又始终是空虚的。人们彻夜歌舞喧哗,但并不认识坐在角落的主人盖茨比。尽管他身边从来不缺不请自来的客人,可他又实实在在是孑然一身。连他的同伙也想尽办法推辞不去他的葬礼,难怪那个睡在图书馆的怪人亦会感到诧异。盖茨比结交甚广,却没有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爱他的人。但,不明白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在意这些。他忙碌一生的所得向黛西炫耀过,他心中的光芒磅礴地迸发过。最终在他失望地苦等黛西不得时丧命,倒也避免了彻底的绝望。这样也就够了。在我看来,盖茨比在失败的结局下或许已算达成了他的愿望。
火光终究熄灭了。燃烧残留的灰烬掩盖大地。不要紧,盖茨比本就不是恶浊世界的火光所能照亮的。扑火,在于扑之前喜悦的一瞬,而不是接近后的失落。如今,他在这灰烬上起舞,同情地俯视着脚下的世俗人间。他浑身焕发着耀目光芒,我明白,那是会做梦的人才会有的光芒。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8
美国作家菲茲杰拉德的杰出作品,此书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措词最优美的小说。
这还是儿子刚上大学时我给他买的。有一天发现他在朋友圈免费送书,标题言简意赅:“处理图书,欲求从速”。其中竟然有我费心为他选的盖茨比!老妈我忙不迭地回复“我要我要”,他公事公办的回复一个“好”字,那年寒假果真把已经磨损了它带了回来。但我这一放又是好多年,今年终于翻腾出来去读。
这是村上春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他说:“三十多岁的我就发誓在六十岁时一定要自己翻译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以此为目标,进行着各种练习。这本书就像是搁在我家神龛上,时不时看几眼,以此度过自己的人生”。可见了此书对村上春树的重要。
果然,村上春树做到了。这个小说家为了做好翻译家,反复阅读菲兹杰拉德的原著,做了大量的功课。我爱屋及乌,在众多的译本中挑选了他的译本(国内翻译邓若虚)。正如一个好的翻译家才能更好地诠释外文原著,经过村上春树的精益求精,原著更像似浑然天成的、行云流水般的华美乐章,带给阅读者无限美的感受。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初的美国,一群西部的贫苦青年到达东部后开始飞黄腾达。
年轻的盖茨比出身贫苦,但美国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无时无刻不令他神往,终于有一天他富足到有底气去追求曾经爱着的黛西。他为此买了豪华别墅,只为了和黛西隔海相望;他的别墅常常杯觥交错、夜夜笙歌,只为了吸引他心上人的目光。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站在你面前,我们已经相差千万里。
时过境迁,人随境转,盖茨比还是那个深情的盖茨比,他有一种“高贵又平和”的微笑,他有一种“风流儒雅”的气质;他为人大方真诚,他浑身散发着看透了世事沧桑仍然单纯可爱的模样。他深情而执着,他爱他所爱,无怨无悔。
而黛西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黛西。她贪婪物欲,她虚伪骄恃;她的眼神依然透亮,她的红唇依然娇艳,她已攀上了富家成婚,却依然喜欢四处卖弄风情,但这丝毫阻挡不住盖茨比爱她的'痴心!书的名字起得真好,盖茨比因此了不起!
故事以盖茨比为中心,围绕着黛西夫妻,汤姆夫妻,乔治和尼克等几个人物的过去和现在娓娓道来,将他们置身在“现实”和“私欲”的极乐社会中不能自拔。如果书中的婚姻是浩瀚的大海,爱情就像是其中层层的浪花,时时拍打着岸边,说着或真或假的诺言。
大环境极度的奢靡。
我不知道当时美国发生了什么,但通篇的纸醉金迷和虚荣浮夸能看出这是一个特殊的拜金主义时代。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他的巨额财产来自何处,他是如何由穷鬼变成了富翁,文中一直没有详细交代。人人都在演戏,人人都在挖掘快乐,自私和贪婪,虚伪和谎言……一切无可能的爱恨情仇都变得无所不能。
最终,盖茨比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黛西撞死了人,可怜的盖茨比顶了罪。这样的结局并不是读者所需要的。这个人人都喜爱的、一路苦苦追求纯粹爱情的“傻瓜”,最后的死都是那般的不值得。然而这还不够,这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没有就此罢休,盖茨比的葬礼又一次将人世沧桑滑入寒彻入骨的深渊。
犹记得盖茨比在世的时候,每天来拜访者数不胜数。他们免费吃住,恣意欢乐,他死后,葬礼却无人问津。那个他深爱的黛西他顶罪的黛西,早已跟随丈夫悄然离去。
“尼克”,这个一直默默关注着盖茨比的“我”目睹了整个故事所发生的一切,他对盖茨比的死,无比悲伤又无能为力。他在埋葬了盖茨比后说出了这样一段让人心酸的话:“东部,在我心中如鬼魅一般,它面目全非,超出了我视力可以矫正的范围,因此,当焚烧枯叶的蓝烟飘向天空,当寒风把晾在绳子上的湿衣服吹得僵硬的时候,我决定回家了”。
书看完了,我百感交集。善良和丑恶或许就是一瞬间,唯愿好人一生平安。
想起两句脍炙人口的谚语,归拢一下复杂的情愫:
“富在山林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户,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9
盖茨比有什么“了不起”?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实际上长岛西卵的杰伊·盖茨比来自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的理念。他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他必须为他的天父效命,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
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就结合在一起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
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说过:“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学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时代”的酒食徵逐,他完全溶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迷惘”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爵士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也是作家本人“灵魂的黑夜”的投影,“在那里永远是凌晨3点钟。”
小说家以凝炼而富有浓郁抒情气息的语言,画出“爵士时代”一个“美国梦”从鼓乐喧天到梦碎人亡的悲哀,情节、人物、对话、场景、主题等等熔铸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正如同时代中国小说家沈从文所说,一座希腊小庙,“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
但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不仅是“美国梦”幻灭的悲哀。它也写了“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的顽强生命力,盖茨比虽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记。小说是这样结束的: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菲茨杰拉德“逆流向上的小舟”最后埋葬在马里兰州洛克维尔市一座古老的圣玛利天主教堂的墓园里。想当初,一个不甘寂寞的金发少年,梦想凭自己的锦绣才华,营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地上天堂,享尽人间赏心乐事。曾几何时,贫病交迫,梦碎酒醒。他身不由己来到这个角落安息,和他的红粉佳人分享一抔黄土和永恒的寂寞。墓碑前地面一块碑石上镌刻的正是这部杰作的最后一句。无独有偶,一个当代“美国梦”的巨人、电脑大王比尔·盖茨,也将这一句镌刻在华盛顿州豪宅图书室内的顶板上,作为“逆水行舟”的座右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10
20xx年六月初,在我人生遇到了迄今最大的坎坷之时,在我感觉到自己被生活欺压到濒临抑郁之时,在我夜夜失眠,睡着便会幻听,醒来又无法把自己内心的痛苦倾诉与人时,我选择了两种方式进行自我救赎,第一是跑步,第二便是读书。
我有买书的习惯,偏爱纸质书籍,家里书籍颇多,也常有读书的喜好,所以那段持续至今半年灰暗的时光里我读了好些本书,其中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太宰治的《人间失格》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也都曾让我泪流满面,但是我不想写什么感受,这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在一个屋里散满月光的深夜翻开的……那晚我一直在失眠,除了啜泣还在思考而立之年的我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不再年少的岁月让我陷入了一种彷徨,庸俗忙碌却又不顺的生活让我开始质疑自己。我坐在那里不禁想起《飘》中佳丽斯的人生,她跌宕的不退缩的生命,可我找不到答案,因为她的生命捆绑着宿命中缘分,故事的结尾她失去了所爱,虽然“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但是明天到底该是什么样一天……我找不到心中的答案……
又想起大学时读过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记得书中的序是村上春树写的,评价颇高,我印象中这是一个穷小子逆袭的故事,犹然自己当时读完还颇多感慨,一直跟朋友说人生无力,宿命论……
忽然来了兴致,想再去看看……从凌晨两点半到下午三点多,刷了第二遍。
毫无疑问,再看,这依然是一场悲剧,然而这一次,我看到了盖茨比与命运抗争时孤独而不屈背影,听到了他梦碎的声音。也思考了一下人生真的有宿命有天意,我们又该如何不让它变成悲剧……我想人始终是一个独立个体,想要掌握命运,就只能靠你自己。
盖茨比与黛西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因为战事盖茨比不得不远走他乡,战火纷飞的战场,黛西成了他生命的“绿灯”在于生死和孤独抗争之时,他不断自我美化黛西的形象,把原本就有着美丽外貌的她化身成了“完美”,变成他梦想的追求。在这种动力下,穷小子盖茨功成名变身富豪,买了豪宅。他每日举办豪华派对,就是希望能引起黛西的注意,然而黛西总是没有来……黛西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西的事情。绝望中的黛西遇到盖茨比相遇了。茨比似乎也意识到,现实中的黛西并不如他梦想中那般完美,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直到死于非命。
人,活着,梦想是要有的,有梦想会助力你成功,然而不能依托他人,不然梦会破碎。
盖茨比是一个有梦想的人,黛西就是他的美梦,靠着自己舔砖加瓦的梦他熬过了战火纷争,也是梦想的力量使他变成东海岸大富豪。使他对梦想的坚持才使他得到了回应“他心领神会地一笑——还不止心领神会。这极为罕见的笑容,其中含有永久的善意的表情,这你一辈子也不过能遇见二三次。它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一刹那,然后就凝注在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不可抗拒的偏爱。”然而梦想有的时候是苍白而令人无助的,现实中的黛西并不是盖茨比梦想中那般完美,盖茨比与不断与现实抗争,最终却死于非命。一场美梦变成了人命。
有人说是黛西成就了盖茨比也毁了他,错在物欲横流的时代,黛西变了。然而在我看来一个人的成就或是毁灭也只有他自己能做到。盖茨比是一个偏执狂,小到他从小对自己生活的严格规划,大到他对黛西执着一生的追求。他把自己的梦想定义成一个随时会变的人,而别人注定达不到他要的完美,所以他注定要失望,注定会失败。
深夜之中我也常常去想自己要做什么样的人,去想从小老师的问题你的梦想是什么?去想我对学生们的嘱咐,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偶尔也会纠结萧伯纳所言“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想梦想可能实现的过程艰难无比,得到后也会变味。尽管如此我们依旧要有梦想,哪怕得到后,生活还会迷失方向,然而它曾经让生活变有趣过,让生命变丰盈过……。因为如果没有了梦想你注定会平凡庸碌一生。
人生苦涩而漫长,一地鸡毛生活总会让我们感到迷茫,所以夜晚辗转不甘时,愿你给自己寻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当然最好不要捆绑他人,轻轻把梦想放在心里,努力却不执念的活着。终有一天,它在生命中带来回响,给我们的人生鼓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00字 11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
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
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
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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