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22 05:57: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锦集9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工作方案锦集9篇

工作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xx]26号)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证居住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xx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通知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xx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为准。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二、 登记时间及信息登记范围:

  登记信息时间为:6月23日---6月24日

  6月23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未来城、盛世花城、新东方花园、海信慧园、茗筑美嘉、新生活家园、理想家园、鑫苑国际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3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牛旺居、徐家居、草山岭居、聚鑫旺园、沁园新居、明湖白鹭郡、祥泰新河湾、三庆汇德公馆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4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会展香格里拉、丰奥嘉园、贤文小区、中铁汇苑、康桥颐东、省委组织部宿舍、济南二职专奥体中路校内宿舍、黄金时代、雅居园小区、国华印象、龙园小区、中海天悦府、万科麓山、万科金域国际小区、机床四厂宿舍、小鸭集团宿舍、石化园、警察学院宿舍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4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北胡灏苑(北胡村安置房)、南胡花苑(南胡村安置房)、兴旺家园(小汉峪村安置房)、汉峪新苑(大汉峪村安置房)、中铁逸都国际、涵玉翠岭小区、省直机关宿舍、鲁邦·奥林逸城、奥龙官邸、东荷苑小区、晨曦家园、玺园、舜奥华府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三、登记地点

  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高新区凤凰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东南,可乘坐123 、87公交车在天辰大街东首站下车,路东即是。)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 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 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

  居住证(暂住证)且满一年(截止20xx年8月31日)。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 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 (1)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

  (2)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

  温馨提示:

  1. 截至20xx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五项资料标准,五类材料俱全;满一年指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 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4. 居住证(暂住证)、务工证明提供单方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若提供出监护人双方材料可加分。

  5. 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证视为无效。

  6. 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

  见》(鲁教基发)(﹝20xx﹞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8.因高端人才实训基地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济南高新区教育局

  20xx年6月20日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唤起全校师生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师生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举办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9日至13日,其中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二、指导思想 :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手段,在校园内进一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发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努力构建古楼子学校的平安校园环境。

  三、活动主题:

  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避险技能,防范安全事故。

  四、活动原则:

  教育性、科学性、普及性

  五、宣传内容

  1、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重点宣传介绍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消防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应急知识和流行性传染疾病预防知识。

  2、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取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六、活动安排:

  (一)成立“防灾减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左国然

  副组长:高飞

  组 员:武忠慧 刘金才 陈崇义 王永仁 于树海 王忠林 各班班主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使师生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日的重要意义,努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1、悬挂横幅“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避险技能,防范安全事故”

  2、国旗下讲话,政教处布置学校宣传周工作,号召全校师生认真学习防灾减灾知识,学会生存,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3、召开教师会,学习20xx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文件精神,增强教职员工应急管理的能力。

  4、各班出一期以“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防灾减灾、交通安全和防溺水的黑板报。并通过发放告家长书配合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组织班队会等活动,在师生中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其中包括:汛期防汛、防洪、地震、防震、避震知识、农村砖房屋抗震知识、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地质灾害及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常见事故现场救护知识宣传、天气灾害知识宣传、防溺水安全教育及交通安全教育。

  6、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学校安全小组对学校各个角落进行彻底地安全排查。

  7、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通过实际演练,使师生了解和掌握灾害发生的逃生方法和应急手段,确保师生在紧急情况突发时能做到科学自救、有序撤离。

  活动结束后由学校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活动信息、上报总结材料。真正使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序的开展。

  古楼子学校

  20xx年5月9日

工作方案 篇4

  20xx年8月28日,草原站召开了拜城县草原站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工作会议,党支部书记买买提.依明同志就20xx年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了述职发言,畜牧局党总支书记全平、副书记(局长)艾尔肯同志对发言进行了点评,针对草原站20xx年党建工作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党建工作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党内组织生活缺乏创新;三是党支部吸引力和凝聚力还不够。草原站党支部根据以上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党建工作内容不够丰富方面的问题整改

  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明确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发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做到草原工作的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是要克服“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把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和牧区社会稳定,促进草原监理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加强和改进草原站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草原站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工作方式上有所改进和突破,结合单位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不搞形式主义,在化解矛盾、理顺关系,调动积极性等方面来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推进党的.建设。

  二、党内组织生活缺乏创新的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生活要围绕新的党建主题开展活动,在学习文件、观看电教片等“静态”有效教育形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知识竞赛、形势报告会、组织参观、政策讨论等具有互动性和动态性的活动方式,不断激发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为全体党员提供施展个性和才智的舞台。

  二是草原站工作面相对狭窄,与县直其他党组织接触十分有限,因此,要吸取其他单位支部建设的先进经验,互相交流,进行支部互动,共同组织进行宣传活动、座谈活动、文体活动等,在这些活动中互相提高,使支部活动会变得丰富多彩。

  三是支部组织生活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把各类活动主题与中心工作、工作业务紧密相连,组织党员有效地联系本

  单位的具体工作、未来的发展及自己工作岗位等实际工作,集思广益,不仅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得到升华,并调动其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能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创造新业绩。

  三、党支部吸引力和凝聚力还不够的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全体党员要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积极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要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兢兢业业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多办实事,不断提高党支部的亲和力,处处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二是党支部要从提高向心力、亲和力和执行力入手,围绕服务型党支部开展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廉政,不断提高班子自身素质建设,形成一个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是根据群众要求,走群众路线,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急的事开展活动,把党支部的组织活动开成办实事、办好事的活动,改变之前多以政治内容集体学习为主的状况,把党内组织生活逐步向为群众服务延伸,进一步增进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的关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

  四是加强对党员权利的保障力度,建立渠道畅通、公开透明的服务机制,认真解决一些党员对党组织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的问题,激发党员工作的原动力。建立一对一结对子党员互动制度,为困难党员解决生活难题,新老党员互相结对子,为年青党员解决思想难题、为老党员更新观念,让党组织亲切起来,以纪律约束党员,以情感凝聚党员,只有凝聚着党员的心,创新才有爆发力。

  五是加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执行学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行为端正、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深入农区牧区,帮助农牧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加大草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培训力度,有力推进我县草原畜牧业的发展。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年春季昌吉学院学生实习支教工作的安排。六户地学校引进3名实习大学生,开展实习支教试点工作。实习支教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在实习支教期间进行包括教育调查、课堂教学、学生管理、第二课堂活动等各个环节的全面的教育实习工作,有效锻炼与提高教育实践能力。

  (二)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3名师范生实习支教学习一段时间后可尝试走班级上课,置换出学校的教师。3名实习教师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从而促进农村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及学科专业知识。

  二、实习生管理措施与职责

  1.教务处与实习支教的顶点辅导员联系,落实每个实习支教学生的具体专业及并分配到各教研组。

  2.教务处在实习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上选择实习支教的学生进行师徒结对,进行一对一的辅导。

  3.教务处对实习支教的学生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安排实习生进课堂听课,观摩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强化实习生教学技能,确保实习生达到进行实习支教的教学要求。

  4.对实习支教的学生将实行实习学校和实习生辅导站的双重管理。教务处负责支教实习生的组织管理,系必须指定专门教师负责支教实习生的日常管理。支教实习生的管理严格按照教育实习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需要参加各种考试的,经实习学校领导及实习生辅导站指导老师同意、教务处批准的方可离开实习岗位。实习期间,实习生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不得中途退出。

  三、实习工作内容

  支教实习时间:一个学期。主要工作如下:

  1.课堂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每个实习生在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教案,试讲后才能进行课堂教学。每节课后实习生应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2.班主任工作:学习班主任工作方法,维持日常班级管理、组织开展班级活动,主持召开班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能够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

  3.教育调查:实习生可结合专业特点和实习学校需要进行选题,也可根据个人兴趣开展教育调查和教育科研。

  4.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做好实习工作的全面总结。

  (五)成绩评定

  学校教务处根据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评定实习生的成绩,其中优秀实习生按实习支教学生人数的20%的比例评定。

  四、实习教师一对一师徒结对名单

  实习教师---------在校指导教师

  曾老师-----------------周老师(语文)

  杨老师----------------王老师(语文)

  邓老师---------------- 贾老师(美术)

  五、实习支教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实习支教领导:张老师

  成员: 杨老师

  具体负责部门:教务处 语、数、综合教研组

工作方案 篇6

  根据教育局体卫站会议精神,我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经过认真分析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重要意义。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落实教育部《规定》领导小组,刘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丁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要抓好活动的落实。

  三、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对体育课程的相关规定

  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体育课时的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体育课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体育教师缺额较大的学校,一是在选配教师时要向体育学科倾斜;二是采取短期培训的方式,培养部分兼职体育教师;三是临时选聘部分教师担任体育课教学。体育场地器材短缺的学校,一是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体育场地设施基本条件;二是科学安排体育课教学时间、空间和内容,把大场地用足、用好,把小场地用大、用活;三是开发替代项目,拓展活动内容,解决场地狭小的困难。

  四、认真组织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

  我镇确定把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作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本平台,实行课程化管理。

  大课间体育活动课的时间要求:中小学校每天上午和下午第二节课后各安排一次大课间活动,每次30分钟,确保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

  大课间体育活动课的内容:分为指令性内容、指导性内容和创造性内容三部分。指令性内容为:教育部指定的广播操和冬季长跑等;指导性内容为:我县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毽球、跳绳、武术操等;创造性内容是指由学校自主开发,多学科相融的活动项目,如:足球、软式排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滑板车、自编操、溜旱冰、呼拉圈、武术、舞狮子、滚铁环、竹竿舞、橡皮筋、队列行进等等。

  大课间体育活动课的管理:大课间体育活动实行课程化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把大课间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程,列入课表。明确校长、班主任是本校、本班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设计和组织。中心校开展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采取宏观指导,要求各学校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大前提下,提倡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通过采取分时段、场地交替使用、创新活动形式、优选活动内容等办法,不拘一格,制定出科学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

  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每周要开展大课间活动情况、落实一小时活动情况的评比活动,对于组织有序、实施有方、活动氛围浓厚的班级给予表彰,对表现突出、活动积极的学生给予表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组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将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得到明显改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引导学校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以点带面、榜样示范,推动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不断发展。

  六、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中心校设立落实《规定》监督电话:。各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的工作方案、活动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各学校要适时安排家长开放日,家长及社会、媒体可以直接到校,参观学生一小时活动情况。切实发挥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反馈、整改。

  七、建立专项督导机制

  中心校要把保证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随时进行抽查。要将督查结果通报全乡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被督导单位要根据中心校提出的督导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八、建立问责制度

  校长是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在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中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7

  毕业实习是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成为合格人才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是全面检查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环节。为保证20xx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展开,制定本方案。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1、通过实习,使学生认识各自专业的职业岗位及今后工作的重要意义。

  2、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实习中,从而培养其独立工作的能力。

  3、加强学院与各单位的联系,通过实习,使系(部)深入了解实际,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实习安排与实习内容

  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毕业实习宜采取按专业统一安排集中实习,但受实习条件的限制以及学生就业等实际因素的影响,为保证毕业实习质量,我系的毕业实习安排拟定了以下原则:

  (1)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

  (2)学院推荐与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

  (3)专业技能训练与就业能力培养相结合。

  (4)实习结束后,学生每人形成一份2500——3000字的毕业实习总结(主要内容:实习经历、实习感想、对专业建设的`建议)。

  三、实习组织机构

  1、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按照教务处所发《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信息工程系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秘书:

  我系实习工作由xxx同志全面负责。前期工作准备与安排由xxx同志具体负责,实习过程的协调与管理由xx同志负责,实习全过程由实习队长具体负责。

  2、成立毕业实习队

  信息工程系20xx届毕业生共424人,根据专业分布情况,成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6个毕业实习队,按20-30名学生安排一名指导教师,具体安排如下:

  毕业实习时间从20xx年12月26日开始至20xx年6月2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毕业实习准备:20xx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2.毕业实习:20xx年12月26日至6月10日。

  3.实习总结:20xx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4.实习成果汇报:20xx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五、实习队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实习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2.开展为期一周的毕业实习教育和指导,主要包括:传达《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和《信息工程系20xx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开展人生观、择业观教育,指导学生编写简历和推荐书、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布置实习任务,讲授实习总结写作方法等。

  3.负责落实毕业实习单位。

  (1)自主实习:已落实就业单位和已联系到实习单位的学生,凭《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申请表》(见附表一),于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5周之前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选择自主分散实习。毕业实习申请表留实习队备查。

  (2)推荐实习:对没有选择自主实习的学生,要求按我院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返校,根据各专业到校人数,在开学后2周内联系落实实习地点,确定实习内容和实习时间,安排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4.负责指导毕业实习,指导学生整理实习总结,组织学生参加实习总结成果汇报。

  5.负责评定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

  6.负责收集和整理毕业实习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毕业实习结束后及时交到系办公室存档。

  (1)学生应反馈的材料:

  ①《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申请表》(见附表一)一份。

  ②《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见附表二)一份。

  ③学生个人《毕业实习总结》(批阅件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④《就业协议书》(第二联、第三联)或《就业证明》(由辅导员统一下发)一份。

  ⑤《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表》(由辅导员统一下发)一份。

  ⑥《用人单位以毕业生评价反馈表》(由辅导员统一下发)一份。

  ⑦《毕业实习推荐表》(由辅导员统一下发)一份。

  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⑨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2)实习队应上交的材料:

  ①《信息工程系20xx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

  ②学生应反馈的所有材料。

  ③《20xx届XXX实习队毕业实习工作总结》(A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④《20xx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材料登记表》(见附表四)。

  ⑤20xx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登记表(见附表三)。

  ⑥实习总结质量分析报告(A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7.各实习队要科学安排毕业实习内容,按计划安排毕业实习任务,加强毕业实习指导和管理,确保我系20xx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完成,按时上交相关材料。

  8.未尽事宜,可与系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联系

工作方案 篇8

  为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投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使市民主动参与维护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根据《**省爱国卫生条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门前三包”的任务和责任

  (一)坚持以各区为主导、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为基础的城市市容管理模式,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任务的落实工作,负责与辖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市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四)对于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由各区、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及范围

  (一)“门前三包”的内容

  1.包卫生整洁。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每日清扫随时保洁,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2.包市容秩序。负责维护责任范围内经营秩序和停车秩序,禁止店外经营和门前乱摆放商品,引导车辆按位停放。

  3.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保持单位、门店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字号、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

  (二)“门前三包”的责任区范围

  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三、“门前三包”的标准

  (一)门前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做到地面洁净,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漫流、无瓜皮果核、无烟蒂纸屑、无废弃物等。垃圾实行袋装化、容器密闭化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门前环卫设施完好整洁。

  (二)门前市容秩序管理标准。做到齐门售货,车辆按位停放、摆放整齐,门前无店外经营、无摆摊点、无乱停车辆等现象。

  (三)门前绿化美化管理标准。做到门前地面硬化或绿化,保持绿地内洁净,建筑物墙面、门窗、牌匾、橱窗整洁,定期清洗、粉刷、维护,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现象。

  四、“门前三包”的形式

  (一)根据我市道路实际情况,“门前三包”可采取责任单位自包、责任单位联包、责任单位出资委托代管等形式,具体办法由各区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沿街各责任单位与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后,必须在其单位门头上悬挂由各区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明确“三包”内容、范围及具体负责人员。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门前三包”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门前三包”人员执勤时,必须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执勤,每天8时至20时坚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做到人员、标志、时间三统一、三落实。

  (四)各责任单位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执行下列规定:

  1泵魅芬幻领导分管“门前三包”工作。

  2甭涫刀ㄈ恕⒍ǜ凇⒍鹬贫取

  3迸浔赶嘤闹辞谌嗽薄

  4苯邮堋懊徘叭包”责任制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检查。

  五、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门前三包”责任制是组织各单位和公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健全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行城市管理“门前三包”制度。

  (二)积极组织,加强管理。各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督促、检查,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协调、指导“三包”人员开展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街道办事处每日要对责任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门前环境卫生脏乱的责任单位,可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新闻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单位,由街道办事处提请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罚。

  (三)强化督查,分级考评。市、区两级政府要将“门前三包”工作列入年度城管目标考核。各区每月要定期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其评比结果作为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区、街道办事处进行考评。一是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对各区、街道办事处每月的城管目标之中,做为重要内容,增大考评分值,降低各街道办事处对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考评分值。二是结合市容巡查,每周进行暗访,每区随机抽查4条同等道路各10个单位、门店,作为区城管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三是结合每月城管目标考核,各街道办事处随机抽查2条道路各10个单位、门店,作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目标考核的内容计入月份总成绩。四是凡达到90%以上落实率,并效果明显的加1分,达到80%落实率不奖不扣分,达到70%落实率的扣1分,达到60%落实率扣2分,凡50%落实率以下的扣3—5分,并在每月城管目标考核通报中予以公布。

  (四)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年终区达到60%、街道办事处达到70%落实率为达标,区70%、街道办事处80%落实率为先进,区80%、街道办事处90%落实率为优秀,列入城管目标考核之中,一并表彰。

工作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范文10-01

工作方案怎么写-工作方案10-01

写工作方案的步骤-工作方案10-01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工作方案的模板11-16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10-01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04-03

工作方案格式要求-工作方案范文10-01

工作方案范文-工作方案公文格式04-01

创建卫生环境工作方案-工作方案04-01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工作方案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