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整治方案

时间:2020-10-30 14:03:50 方案

【推荐】整治方案范文合集九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整治方案范文合集九篇

整治方案 篇1

  近年来园区认真开展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场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还比较突出。为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建筑,经营使用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企业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6月1日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企业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园区管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企业“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整治方案 篇2

  为规范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行为,按照《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三小”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排查,明确监管对象。

  根据《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协调网格员、市场管理人员,对“三小”做好认定工作,建立健全“三小”管理台账。

  二、抓好宣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督促“三小”经营责任人严格遵守《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小”经营责任人从业职责,签订相关《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告知书》,持续规范经营人员的从业行为。

  三、规范经营,主动备案登记。

  (一)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管理。各村(社区)要告知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从事经营活动前,要按照《办法》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备案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办理证照,具体说明依照《办法》执行。

  (二)规范食品摊贩管理,要重点整治。要求各村(社区)主动作为督导,对照排查出的食品摊贩严格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要求食品摊贩严格填写《食品摊贩登记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健康证明复印件2份、一寸经营人彩照2张、清晰的经营现场照片1张。村(社区)村(居)委会将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于每周四交由镇食安办统一办理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登记备案资料不齐、经营要求不合格或不属实的不予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

  四、严格监管,明确治理机制。

  各村(社区)对新排查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三小”经营单位要及时按照《办法》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对不合法、不合规、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县食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和取缔;对已登记备案的“三小”,要持续强化监管,当违反《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时,直接注销《食品摊贩登记卡》,并上报县食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 刘艳霞 各班教师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县创卫办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秩序管理,改善城区市场经营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达标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做到“四个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结合;把市场硬件设施改善与长远发展目标相结合;把市场经营秩序整治与巩固市场整治成果相结合。通过整治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逐步达到标准化市场要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管理中心主任副组长,城管大队、市场服务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

  三、整治内容

  (一)市场秩序整治

  1、城关市场

  (1)所有摊位按照划定的行业区域摆放商品,做好分类工作,达到整齐划一要求。彻底整治市场乱摆乱放、乱牵乱挂行为。老市场一楼店主不得在市场内乱堆货物、放置灶具等,干货类严禁超摊经营和剥蒜皮;蔬菜大户不得超摊经营和占道、占摊堆菜并在市场南侧乱堆乱放。

  (2)取缔场内占道经营和杜绝场外经营行为。市场天井楼梯口不得摆摊;市场外北面人行道空地不得有任何经营行为。

  (3)加强市场车辆停放的整治。严禁任何车辆在市场内滞留,所有车辆都应在指定区域或地下停车场整齐摆放,严禁占用新老市场中间通道停车。

  2、城东市场

  (1)做好市场划行归市工作,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做好各种摊位的分类工作。

  (2)加强市场内车辆的管理,场内严禁停放各类车辆,车辆统一在市场周边停车位整齐停放。

  3、商贸城市场

  (1)搞好市场划行归市工作。各种摊点在指定区域整齐摆放,场内严禁乱摆乱放,所有经营户必须上摊经营,严禁占道和超(摊)店经营行为。

  (2)严禁场外经营。市场外和西面空地不得摆放任何摊位。

  (3)所有车辆不得在场内滞留,在场外指定区域(如市场东面停车场和西面空地)整齐停放。

  (二)市场卫生整治

  1、加强市场的日常清扫保洁力度。根据各市场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市场保洁人员(城关市场增加6名,城东市场和市场各增加3名),各市场设立一名义务卫生监督员,市场实行全天候保洁,市场垃圾做到及时清理,不得有成堆垃圾和零散垃圾出现,配备适当的垃圾桶,引导经营户做到垃圾桶装或筐装,垃圾不过夜,日产日清;市场地面应做到干净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2、市场公厕的保洁工作。市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彻底搞好公厕卫生,做到无污垢,不乱堆杂物,无异味,无蚊蝇。

  3、做好市场排水排污沟的疏通和清理工作,保持排水排污畅通,防止“四害”滋生。

  (三)市场硬件设施的改造工作

  需要改造经营设施的市场主要有以下3个:城关市场、城东市场和市场。

  1、城关市场

  (1)活禽摊位改造:共有7户,在原址进行改造,用1.2米高板房材料将每户经营户分开,一户一摊,将买卖区域与拔毛区域分离,并根据鸡笼的结构改造买卖区的设施,改变目前买卖区和拔毛区混为一体的局面,有利于整体的美观。

  (2)水产摊位改造:共有12户,在原址进行改造,用1.2米高板房材料将每户经营户分开,一户一摊。宰杀区设置在鱼池后面,宰杀台三面围挡,防止鱼鳞、鱼血四处乱溅。

  (3)增设自产自销摊位:在新市场与老市场连接处空地增设3排自产自销摊位,规格为0.3米高0.6米宽6米长;另在市场天井内空地增设4排自产自销摊位,规格为0.3米高0.6米宽15米长;在天井内楼梯靠南空地增设一排摊位,在市场内靠值班室墙面增设一排摊位,规格为0.6米高0.7米宽。以上材料全部用钢材制作,四面用不锈钢铁皮包面,以缓解自产自销菜农买菜难局面。

  (4)对干货类摊位进行完善:在原址改造干货摊位,改成店面式经营。

  2、城东市场

  由政府出资,买断城东市场林业公司个人“以摊抵资”部分摊位,将房产局的产权和买断林业公司的产权整体划拨给市场管理中心,在此基础上对市场进行改善

  (1)公厕改造:参照城关市场公厕样式,将城东市场公厕改造成三类公厕标准。

  (2)水产摊位改造:共有3户,在原址进行改造,参照城关市场水产摊位进行改造。

  (3)破损摊位的修缮:采取现浇的方式对破损摊位预制块进行补充和修缮。

  (4)拔毛区域的修缮:对拔毛区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5)市场水沟的清理和盖板修复:对市场水沟进行全面清理,对破损盖板进行完善和修复。

  (6)增设自产自销摊位:在市场北面空地增设4排自产自销摊位,供菜农卖菜使用,规格为0.3米高0.6米宽。

  (7)市场地面铺装:采用火烧板对市场地面进行铺装。

  (8)市场天花板和柱子的粉白。

  3、市场

  (1)公厕改造:参照城关市场公厕样式,将市场公厕改造成三类公厕标准。

  (2)水产摊位改造:共有6户,将水产摊位搬迁至市场南面,成一字排开,参照城关市场样式进行改造。

  (3)拔毛区域改造:在原址将拔毛区进行修整。

  (4)排水(污)沟的疏通和修缮:将整个市场排水(污)系统进行疏通,完善市场水沟盖板的修复工作。

  (5)市场地面铺装:采用火烧板对市场地面进行铺装。

  (6)市场天花板和柱子的粉白。

  (四)城关市场地下停车场设施改造

  城关市场地下停车场原设计为开放式停车场,给停车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地下停车场靠路出入口应该完善自动门,东面和西面楼梯口设活动门,另聘请管理员对地下停车场进行管理,有利于保证停车安全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这次整治活动是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取得预期效果,局各相关单位要有大局意识,配合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二)配套完善。要以用此次整治为契机,尽快明晰市场产权,整合市场资源,充分利用好富川路市场分流市场,减轻其他市场压力;要提前介入白云路市场的内部规划,按照高标准建设市场,做好市场接管后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市场接管后良性运行,规范管理。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xx年6月1日——20xx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整治方案 篇6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区所有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分别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进度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油气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等基础信息,建立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管理台账(见附件),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安监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并完成验收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地油气回收治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相应部门对全区成品油企业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对社会经济发展用油造成影响。

  (三)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后,为确保计量器具性能准确,加油机使用单位应重新申请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不受影响。

  (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应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未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业主,应及时向区环保部门申请进行环保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同时上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

  (六)新建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油气回收治理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如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成品油主管部门职责:牵头负责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及督促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负责按环保相关标准做好技术培训及指导工作,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并进行达标验收。

  交通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实施、督促检查验收。

  公安、质监、安监部门分别负责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消防、计量、安全设施性能影响的检测验收。负责对油罐车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管。

  (二)监督管理。

  1.新建油库、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安监部门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质检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2.已建油库、加油站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年审;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年审。

  (三)宣传保障。

  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公布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发布违规排放油气污染物企业名单,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积极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监督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治方案 篇7

  为控制燃煤污染,进一步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规章,按照20xx年全市环保工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饮食娱乐服务行业和临街经营门面房的燃煤设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域范围

  1、建成区范围内的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的燃煤设施(包括露天早点、流动摊点等)。

  2、19条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及进入市区的主要道路两侧临街经营门面房的燃煤设施(包括做饭、热水、小型取暖设施等),并向小街小巷延伸。

  二、整治要求

  1、饮食娱乐服务行业全部使用电、气、油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原煤、焦炭、型煤等产生煤烟污染较重的燃料。

  2、临街经营门面房的燃煤设施全部予以取缔,推广使用电、气等清洁燃料,彻底杜绝冒黑烟现象发生。

  三、工作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区政府决定成立XX市XX区饮食娱乐服务业和临街经营门面房燃煤设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环保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城市管理局、桥东街道办事处、文庙街道办事处、柳巷街道办事处、庙前街道办事处、老军营街道办事处、迎泽街道办事处、郝庄镇、环保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

  四、时间要求

  从9月27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采取边摸底、边整治的方式,确保饮食娱乐服务业和临街经营门面房的燃煤设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五、整治街道

  建设南路、建设北路、五一路、解放北路、解放南路、新建南路、新建北路、滨河东路、并州北路、青年路、桃园南路、桃园北路、府东街、迎泽大街、南内环东街、双塔东街、双塔西街、五龙口街、朝阳街。

  六、工作要求

  (一)环保迎泽分局要严格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淘汰饮食服务企业燃煤设施(第一批)的通知》中辖区内18个单位的18台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拆除,并改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彻底消除燃煤污染。

  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第一批22个单位31台型煤锅炉10月20日前加装脱硫装置的任务,并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督促其余安装使用燃煤锅炉的饮食服务业加强管理,使用合格型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镇)要积极协调驻地单位、社区开展临街经营门面房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充分宣传动员,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整治要求宣传到每个经营户,取得各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

  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三)区城市管理局要配合环保部门、街道办事处做好露天早点、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对清洁燃料的使用进行长期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

  (四)实行每周上报制度,每周一上午将整治工作进度上报环保分局。

整治方案 篇8

  为有效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打造高效优质的服务平台,推动全县上下服务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县委“解放思想、换位思考、科学发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动员全县民政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增强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抓好经济发展环境整治优化,促进**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民政系统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的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专班,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步骤

  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阶段

  1、学习动员。召开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动员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优化环境的相关文件,各级领导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讲话及环境创新,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

  2、学习要求。每个参讨对象要做到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局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要达到5000字以上。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要达到3000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篇以上。

  3、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认真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广泛宣传。利用专栏和新闻报道广泛宣传讨论活动精神,动员社会各界人员了解参与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自我整改阶段

  1、讨论活动主题。结合“十七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如何抓好**的发展环境建设”,广泛开展“解放思想、换位思考、科学发展”的大讨论、“投资者是上帝,人人都是投资环境”、“正确处理执法与环境,管理与服务,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本地与外地的关系”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彻底走出思想误区,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2、讨论活动要求。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环境整治的要求,认真组织讨论,查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每次讨论会或讨论活动要有本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每个参讨对象都要有xx字以上的讨论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开展讨论,努力营造经济发展的“六个环境”。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努力营造良好的观念环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信誉至上,诚信经营,着力营造良好的信誉环境;整顿秩序,规范市场,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尊重人才,保护人才,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决策精神上来,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和“我与**共荣辱,我为**做什么”的共识。

  3、讨论活动的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交流,演讲,专题讲座,学习专栏等形式进行,发展和推广本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整改提高阶段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查摆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的时限和领导责任,把整改的内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将局整改方案于7月25日前报县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社会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有关民政上的重点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经常组织执法执纪人员学习党的政策,法规XX县委、县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精神,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民政形象。

  3、实行优质服务。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围绕“放开、放活、变通、创新”的原则,不断改进本部门服各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形成人人都是环境,各个单位都是环境的观念。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建章立制阶段

  1、建立民政局领导环境建设责任制及连带责任制。

  2、建立工作协调和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客商投诉中心,随时接待客户各种形式的投诉,协调处理客商反映的问题。

  3、实行定期述职制度。讨论活动结束后,局将每半年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有关情况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克服畏难思想和松懈情绪,积极地投身到这项工作。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务求实效。围绕主题,找出突出问题,找准存在差距,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整治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

  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

  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

  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和资金整改到位,各企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制定计划,做到企业内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主要整治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予以停车,并安排专人监管,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将予以从严查处。

  3、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和会议制度,对排查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行上报,并且要及时进行登记形式文字台帐,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企业开展的相关情况分别于5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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