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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29 10:17:23 方案 我要投稿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任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人员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村)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提升业务素质,竞相提供优质服务。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依从性得到改善。引导签约居民自觉遵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模式。到20xx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具体目标数详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抓紧落实。

  四、签约服务重点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居民。初期阶段,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脑中风康复期、腰颈椎退行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因病致贫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免费签约服务,建立相应的电子健康档案。

  (二)签约服务主体

  明确乡镇、社区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经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合格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为主体。

  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团队原则上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1+1+1”小组,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专科医师由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主治医师(含中医)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担任,负责患者病情的明确诊断与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带教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全科医师负责落实专科医师的治疗方案,及时掌握、处理病情,并及时与专科医师互通,预约专家门诊,并指导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健康管理人员由护士、药师、公共卫生医师、心理咨询师等有医学专业背景的人员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上岗,协助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与患者联系沟通、负责患者的日常随访与筛查、个体化健康教育,以及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的干预。

  在社区医生(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社区医生(村医)数量少或无社区医生(村医)执业的社区(行政村),签约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收入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劳务报酬。

  (三)签约方式和责任

  1、签约对象原则上为个人,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选定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初期阶段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不超过1000人。

  2、制订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协议一式三份,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和基层医疗机构各持一份。双方签订协议后录入签约服务系统,也可网上签约并直接打印协议。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包。

  3、服务对象与家庭医生按年度签约,有效期为一年。签约时一次性预收自付费用并开具或打印收费凭证(收据),所收资金上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初期阶段,每年度内签约的所有服务包从下个年度第1天开始生效、执行。协议到期,签约服务对象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家庭医生。

  4、签约期内,如因家庭医生原因导致无法履约,应及时征求签约服务对象意见更换家庭医生或解约。如服务对象在年中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范围内调换其他家庭医生续约。年终如不满意,可以在下一年度调换家庭医生签约,也可以不再签约。

  5、对于未按签约服务协议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家庭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6、在签约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对象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家庭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家庭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服务对象自负。

  (四)签约服务的基本内容

  签约服务由无偿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有偿服务项目组成,实行打包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内容。社区医生(村医)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由社区医生(村医)执行。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街道社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医疗和预约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等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3)健康综合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使居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可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对于未签约居民,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引导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五)服务包设计

  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置7种有偿服务包,有偿服务包由无偿项目(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组成。

  (六)签约服务收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在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签约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有偿服务项目。家庭医生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时,按照签约服务协议中注明的“服务包”收取相关经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收取“一般诊疗费”。

  五、保障措施

  (一)保障签约劳务补偿

  1、自20xx年起,每年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涉及村医补助的资金全部用于村医开展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

  2、签约的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延伸医疗服务项目可将扣除成本后收入的70%用于签约家庭医生的技术劳务性补偿。

  3、各县(市、区)卫计委根据工作要求和相关指标对签约医生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县(市、区)卫计委制定。

  (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团队针对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举办2期基层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培训班和2期村医培训班,紧密围绕基层卫生人员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社区(村)医技人员脱产到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进修急诊、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神经(精神)、肿瘤、康复、针灸理疗、眼底检查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建立“1+1+1”师徒关系,对口帮扶和指导。

  2、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在国家基本药物(520个品种)的基础上,开展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可以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低于80%的基础上,可增加使用不超过20%的安徽省基本药物目录用药,尽可能满足群众常见病诊治的需要。

  (三)加强医保政策支持

  1、支持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开展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适宜诊疗项目(如:心电图检查、尿常规、眼底检查、雾化吸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次数以上的血糖监测等以及村卫生室申请的远程会诊费用等)纳入签约服务包,享受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参保人员,其签约服务包中部分有偿服务项目可纳入医保慢性病门诊补助支付范围,额度不高于原定慢性病医保年度付费标准。

  2、对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签约服务对象,探索出台提高医保报销待遇的相关配套政策。

  (四)提供便捷优化服务

  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对签约基础包的服务对象每年至少巡诊1次,对签约个性包的服务对象定期上门随访、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与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个性化服务。将签约空巢老人的健康监测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对因病致贫服务对象“健康帮扶”,进行专档管理。医联体牵头医院要通过给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要确定职能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

  (五)加快信息平台建设

  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上专门开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功能模块,将签约、服务、考核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与电子健康档案、区域诊疗、预约转诊等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对服务对象就医、健康管理等主要健康信息的自动收集与更新,实现互联互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是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的具体实践,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要,更有助于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卫计委要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能分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认识。各单位要结合门诊、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日常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发放资料、社会媒体、展板、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内容,重点宣传签约服务给居民带来的方便和优惠,加大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好处,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有效服务。为进一步搞好家庭签约服务工作,市卫计委将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严禁“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要将签约服务的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卫生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签约服务补助挂钩,实行差异化分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现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主动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机制建设,调动居民和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

  二、年度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覆盖率为10%,家庭医生有偿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全面取消纸质健康档案,不再新建纸质健康档案,现有纸质健康档案不再填写新的内容,现有纸质健康档案如数封存、不再使用,不再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三、项目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应当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服务要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各县(区)要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服务包,内容应当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优先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慢性病长处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预防接种、重点疾病健康管理以及儿童、孕产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计针对不同人群多层次、多类型的有偿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测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并与基础服务包捆绑签订。

  对未签约居民,继续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引导未签约的城乡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引导居民签约的优惠措施。各地要统筹各方资源,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合理设定有偿服务包、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建立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个人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机制。

  (三)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分配机制。建立以服务数量及质量、健康管理及分级诊疗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并与收入分配相挂钩。建立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收入分配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3

  为配合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的推进,探索分级诊疗和健康守门人机制,根据《关于做实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太和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主动签约服务的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参与,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签约服务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三、签约对象

  签约人群原则上为全体居民,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结核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四、签约主体

  签约服务的提供,以“1+1+1”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主,即1名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生+1名乡镇卫生院医生+1名村医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医共体牵头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五、签约服务的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及群众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等进行组合,设计可供群众自主选择的多种类型的服务包并进行打包服务。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遵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将48%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免费为居民提供。

  (二)基本医疗服务和预约转诊服务。围绕群众需求,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村卫生室条件或能力不及的情况下,为签约服务对象联系和预约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

  (三)健康综合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问题,评估结果及时告知本人及其子女,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知识及措施。

  居民中有病情适合在家庭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患者。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分职业病、精神病患者。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等,可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对于未签约居民,也应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引导加入签约服务。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约定方式和责任

  (一)约定方式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与选定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一年有效。

  (二)双方权责

  1、签约个人

  主要权利:自愿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和健康综合服务内容。享有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约定的健康综合服务和优惠服务。享受新农合专项优惠政策。监督签约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

  主要义务:确诊为慢性病的对象主动加入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理解服务团队工作的特殊性,维护家庭医生的尊严,配合支持家庭医生工作。拥护卫生政策,首诊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接受家庭医生的转诊建议。健康综合服务项目的签约家庭主动缴纳相应的契约费用。

  2、家庭医生

  主要权利:得到签约对象的尊重和客观评价。按政策规定得到劳务报酬。

  主要义务:加强学习和信息搜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科学安排服务时间,保证日常诊疗服务的及时性和便捷性。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服务。配足基本药物,方便群众。在保证医疗安全提前下,提供双方约定的家庭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服务,契约收费项目不得乱收费、多收费。执行新农合支付政策,控制医药费用。

  七、保障措施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

  1、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村卫生室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补助,原则上不低于项目年补助经费总额的48%补助签约乡村医生,经绩效考核后发放。以后,每年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涉及签约补助的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全部用于激励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

  2、基本医疗及健康综合服务项目按照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定。对签约服务居民,协议中项目予以优惠,按照略低于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扣除居民医保补偿后收费。

  3、在基本服务之外,县卫计委会同县发改委(物价局)设计有偿服务包。有偿服务包由无偿项目(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组成。有偿服务包分别为初级包(保健、儿童、孕产妇型)、老年人中级包和慢性病包。服务包费用按有利于减轻签约居民负担的原则核定有偿服务包价格。明确每一类型服务包的应收金额、实收金额(价格)、居民医保补偿金额、减免金额、自付金额。应收金额是服务包内所有付费项目单项定价的合计金额。实收金额是物价部门对所有付费项目打包后的定价,不超过应收金额。居民医保50%的补偿金额,与签约居民应付金额的总额等于实收金额(价格)。减免金额是对签约居民应付金额进一步优惠的金额。自付金额是签约居民实际付费的金额。自付金额、减免金额与新农合补偿金额的总额等于实收金额(价格)。

  (二)持续提高乡村医生履约服务的能力

  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应针对村医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县医共体牵头单位每年举办2期村医培训班,紧密围绕村医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村医脱产到县级医院进修急诊、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神经(精神)、肿瘤、康复、针灸理疗、眼底检查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

  (三)强化新农合政策对签约服务的支持

  1、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的适宜诊疗项目(如:心电图检查、尿常规、肝、肾功能、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次数以上的血糖监测等以及村卫生室申请的远程会诊费用等)纳入签约服务包,居民医保补偿金额按可补偿范围50%比例予以补偿(具体报销比例见服务包)。对一般诊疗费支付人次提高1元支付额。

  2、对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签约服务对象提高新农合报销待遇。门诊报补在原有的基础上签约人员每人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额度20元。提高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专用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按人头按年度“打包”支付。对通过村医由乡镇卫生医院转往县级医院就诊的,给予减免当次已在乡镇卫生院扣减的门槛费。对县级医疗机构回转康复治疗期的患者,给予减免回转当次在乡镇卫生院的门槛费。

  (四)对贫困人口、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免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本人的健康状况,选择对应的服务包,贫困人口个人承担费用由扶贫资金代缴,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个人承担的签约费用由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基金代缴。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签约

  县卫计委统一全县签约协议设计,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为规范服务、便于履约管理,原则上只与有需求的个人签约,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应向签约对象解释签约服务内涵,按照双方自愿签约的原则签订协议。协议一式二两份,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对象各持一份。双方签订协议后录入签约服务系统,也可网上签约并直接打印协议。原则上,服务包以年为周期计价收费,签约时一次性预收自付费用并开具或打印收费凭证(收据),所收资金应及时上交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账进行管理。

  (二)切实履约

  各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切实监管签约服务包内各个项目完成情况。如因家庭医生(团队)原因导致无法履约,应及时征求签约服务对象意见更换家庭医生(团队)或解约。家庭医生(团队)应按照协议完成服务包内项目并及时录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规范服务记录。健康一体机能开展的项目,应通过一体机信息系统自动上传至签约服务系统,不得手录。

  (三)监管考核,审核分配

  1、监管。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不定期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管,对“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如因逐利动机导致群众提出强烈意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考核。县卫计委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重点考核单位的有偿签约率、续约率、基本公卫项目实际执行率、村卫生室门诊首诊率、门诊人次、次均费用、预约转诊率、签约居民满意率、乡村门诊人次占比、县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外住院率下降情况等反映签约服务成效的主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分配挂钩。

  3、审核。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家庭医生(团队)应将已经完成所有服务项目的签约对象及服务包信息,在签约服务系统中提交供审核,发生特殊情况的签约对象(如因死亡、本人不愿接受服务而导致服务无法全部完成),也应标注原因并及时提交供审核。提交数据由县卫计委(或委托乡镇卫生院)进行审核。

  4、资金结算与补偿金拨付。县级居民基本医保平台对签约服务系统上传的已审核数据进行复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增核减后拔付实际补偿金。90%以上的服务包数和95%以上全部服务包内项目总数完成的,可视作全部服务包履约完成,服务包数完成率不到90%或者全部服务包内项目总数完成率不到95%的,按实际全部完成的服务包补偿。

  5、分配。每型服务包扣除物化成本后收入用于技术劳务性补偿,家庭医生(团队)就每型服务包的收入分配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分成协议(每年可重新议定)。用于签约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考核审核后一并列入签约服务收入。新农合补偿资金拨付至乡镇卫生院后,家庭医生(团队)按照分成协议分配签约服务收入。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展板、宣传单等大众传媒,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内容。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政策培训,使家庭医生理解并掌握签约服务的意义、重点人群、基本内容、工作责任、收费政策及工作要求等。家庭医生利用上门服务、健康知识讲座、群众前来就诊等机会宣传签约服务,着重讲清签约带来的便利与好处、算清签约给予的让利与实惠,因势利导,积极引导群众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4

  为继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守门人、医保基金守门人”作用,深入推进综合医改,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秘[20xx]81号)等精神,在总结完善我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使乡、村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强化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措施,使签约医生做到“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签约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医生的信任度、依从性,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综合的健康管理转型,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

  二、工作目标

  继续在全乡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对象为我乡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20xx年全乡常住人口有偿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1%以上,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常住人口的6%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敬老院老年人签约率达到100%。

  三、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防治结合、规范服务的原则。围绕解决城乡居民实际健康需求和补齐慢性病防控短板,推行个性化签约,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机融合,认真履行协议,突出服务质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和服务内容,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吸引力,增强签约居民获得感。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村卫生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安全保障等工作。村医和村两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做好签约、履约工作。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团队协作的原则。推广组团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1+1+1),即由县级医院专科医生、卫生院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村医组成签约服务团队,村卫生室提供日常访视、健康指导、转诊咨询、常见病初诊服务,乡镇卫生院提供履约体检服务、一般诊疗、上转病人服务,县级医院负责技术培训远程会诊、上下转诊和大病治疗,整合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供给推动卫生资源和服务利用双下沉。

  四是坚持循序渐进、质量优先的原则。认真总结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本着质量第一,服务为本,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和医保费用双重“守门人”。

  四、重点工作环节

  (一)突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原则上,签约服务对象面向全体人群。20xx年,我县签约服务对象突出四个方面人群: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和敬老院老人。

  3、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严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康复者,恶性肿瘤患者等。

  4、65岁以上空巢老人,学龄前儿童、孕产妇,残疾人。

  (二)明确签约服务主体。农村地区,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以及乡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服务主体。在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三)建议签约服务团队。乡卫生院签约团队和20xx年保持一致,在村卫生室及村办公场所显眼处悬挂公示牌。

  五、强化绩效考核

  要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和内涵、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公开,并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签约居民满意度低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尤其满意度及签约服务评价等考核指标,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内容,逐步加大考核权重。

  六、强化监督检查

  乡政府组织卫生院每季度督查一次,根据签约任务进度,完成情况,真实性,知晓率进行考核。对“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有逐利行为,或因履约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提出强烈意见,或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签约服务,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七、实施步骤

  1、开展动员培训20xx年11月30日前

  2、集中签约阶段20xx年11月到20xx年2月底

  3、履约阶段20xx年1月—12月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庆云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全县范围内的落实结合尚堂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居民健康为核心,以实施健康管理为目标,以签约履约为抓手,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模式,为建立梯度有序、上下互动、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以维护居民健康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对服务居民及家庭进行健康管理,循序渐进。首先以慢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等人群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逐步推开,实现每个居民与家庭医生的责任签约关系,形成家庭健康的良性互动。

  (二)以规范服务形式为重点。在服务人群相对固定的基础上,按需提供服务。主要通过预约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的形式,规范家庭医生签约的服务内容和流程。

  (三)以相互信任支持为基础。做好家庭医生的服务资质认定,提高服务水平,保护居民隐私,逐步树立家庭医生责任感和居民的信任感。

  (四)以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结合区域信息系统,全面掌握签约对象的健康综合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管理,通过有效数据的即时更新,实现协调、反馈、预警、预约等功能,为开展高效的健康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模式的推广,根本转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形成家庭医生与签约家庭长期、稳定、连续、可及的契约服务关系。通过与网格内家庭签约的形式,为家庭成员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管理和转诊服务。为居民制定健康管理服务计划,实施个性化健康干预和指导,接受签约居民的电话健康咨询等。20xx年以辖区内重点人群数30%为签约服务基数,今后逐年增加。

  四、工作内容

  (一)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定义。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为主体、健康天使团队为依托,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全面健康管理为目标,通过签约服务形式,为家庭成员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基本卫生服务。

  (二)签约家庭医生的条件。

  1、签约医生一般应为在职全科医生,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掌握大多数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

  3、具备健康管理的基本知识。

  4、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

  (三)服务主体。

  以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作为签约家庭医生,以基本团队和专业团队成员组成若干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为服务主体,乡镇卫生院作为技术支撑。

  (四)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面向辖区居民,签约居民的家庭成员可同等享受签约服务的优惠政策。

  (五)签约方式。

  以辖区内家庭为签约单位,以签约家庭一位成员的书面签约为依据,代表全家签约。一户家庭只能签约一个家庭医生,签约后可以无条件退约或改签。原则上签约一年一次,到期无异议视作自动续约。

  (六)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以健康档案为基础,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兼顾适宜进门入户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社区卫生调查。摸清居民健康的基本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等。

  2、做好居民健康管理。与居民签定服务协议,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的监测,对老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定期随访,每年开展一次家庭健康评估。

  3、规范管理慢性病人群。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社区主要慢性疾病患者的筛查,并按慢性病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治疗管理方案,定期进行访视,提供规范服药指导和健康生活行为指导。

  4、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负责家庭病床的管理和诊疗、护理服务。为残疾患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家庭康复指导和健康咨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根据诊疗规范提供出诊服务,对确实行动不便人员根据需求代购药品。

  5、协助做好传染病管理。对辖区内传染病患者进行管理,指导居民进行必要的消毒隔离。

  6、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根据服务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指导和产后访视,为妇女提供保健咨询指导。做好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及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采取讲课、互动、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方式,开展防病知识宣传、营养养生指导,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8、帮助居民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预约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和转诊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是落实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镇卫生院成立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指导小组,由院长王振龙担任组长,公卫科主任孟锋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职能科室参与,做到职责明确,落实责任,协调解决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推进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各卫生室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完善协作机制。各卫生室应积极探索适应家庭医生签约式工作开展的新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工作运行机制和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将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

  (三)经费保障。镇卫生院将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考核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包括签约对象数量、满意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等多指标的量效评估体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6

  根据安徽省卫计委、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界首市卫计委《关于在全市乡村医疗机构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签约服务,促进新农合资金规范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重点人群健康指标进一步改善。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调动签约服务对象积极性,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引导签约对象主动配合服务,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签约村民通过服务,原则上乡村医生以为注册执业所在地的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持有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为主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无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村室、聘用工作能力强、群众信任度较高的乡村医生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技术人员包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村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2、自愿签约,一年一签。在政府各联村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指导下,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各村居民签约家庭医生基础服务包达100%签约服务。个性化签约服务,每个村卫生室签约户数原则上不超过村卫生室服务总户数或总服务人口的20%。个性化服务包分为初级包、重点人群包、特殊定制包三个类型,具体服务项目和服务包收费价格,详见《界首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手册》。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与服务居民签订双向承诺书。各村卫生室集中签约,同时乡村医生与服务居民(以户为单位)签订双向承诺书,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根据村民—意愿,自动续(解)约。

  三、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存档,社区中心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

  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3、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方案,使村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者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例,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4、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乡村医生根据个人能力和实际需要,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①包括免费基础服务所有项目、增加家庭巡诊,诊疗费减免、开通上级转诊绿色通道,预约门诊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包,提供免费辅助检查、家庭巡诊次数增多。特殊家庭定制包是针对留守老人家庭,我们提供以上服务项目,并增加每月对留守老人进行访视,定期联系其子女或监护人将其身体状况进行告知。

  ②根据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使签约服务对象方便地获得专家的诊疗服务。可预约的专科与专家名单将定期更新公示。

  ③通过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对象可得到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四、保障机制

  社区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报酬及时足额到位,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1、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来源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组成,签约内容以外以及为签约村民诊疗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绩效核拨。每季度,中心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在半年考核合格后一并发放。一般治疗费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考核发放。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由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界首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界首市卫计委。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统一上交到社区中心。由中心统一返回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的50%。以补偿村医的劳务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①成立界首市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②成立三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方片包干。

  2、广泛宣传发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观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各乡村医生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家庭医生签约告知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3、严格督导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好村卫生室的网底功能和村医的“健康守门人"作用,充实村医服务内容,转变村医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形成,逐步规范诊疗秩序,推进深化综合医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使基层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医作为农村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网底作用,加强居民管理和慢性病防控,增强群众对村医信任度,使村医“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签约服务",使居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并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为构建分级诊疗打好基础。全乡常住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偿服务签约率达到12%以上,高血压患者有偿签约服务率达到2%以上、Ⅱ型糖尿病患者有偿签约服务率达到1%以上),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扶对象签约率达到100%。

  二、签约服务基本原则

  坚持“四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签约服务工作内容

  (一)签约服务重点对象。

  原则上,签约服务对象面向全体人群。20xx年签约服务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人群: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

  3、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康复者,恶性肿瘤患者等。

  4、65岁以上空巢老人,学龄前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农村居民。

  (二)签约服务主体。

  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方式提供,乡卫生院组建的以县、乡、村(1+1+1)组合的家庭医生团队保持相对稳定,团队成员中的家庭医生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经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为主。在村医服务能力不足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三)签约服务方式。

  1、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以个人为单位,与选定的村医或卫生院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2、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每名农村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的对象不超过800人为宜。

  3、服务对象与签约服务主体按自然年度(新农合筹资年度同步)签约,自然年度内有效。年中如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村卫生室(或服务团队)范围内调换其他家庭医生履约。

  (四)签约服务内容。

  1、基础签约服务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签约服务。针对不同的重点人群设计了8类基础服务包。

  (2)基本医疗服务和预约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2、有偿服务

  (1)根据重点人群需求,结合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经过多方走访调研,设计了16个类型初、中级服务包。

  (2)健康综合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在乡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指导下,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让签约居民及时了解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落实权责

  (一)签约服务方式和要求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容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在《休宁县家庭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协议书》中选择基础服务包和有偿服务包,与家庭医生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二)签约服务责任

  家庭医生按照协议书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对未按协议书内容提供服务的,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签约居民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住院的,履行逐级转诊手续,享受正常报销比例。在县域外医院住院的,须由所在地乡卫生院和县级医院逐级转诊,并出具转诊转院手续。规范签约后,家庭医生应按照协议完成服务内容项目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和项目检查结果录入家庭签约服务系统。基础服务包内容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中调取。由家庭医生通过健康一体机开展的检查从一体机信息系统获取后上传家庭签约服务系统。

  五、收费政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补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

  2、基本医疗及健康综合服务项目。县物价、医保部门按照省、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定。对签约服务协议中的项目可予以优惠,按照略低于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扣除新农合补偿后收费。

  3、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在签约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包"类别、内含项目名称、每项的详细服务内容和收费额度、新农合补偿标准和优惠减免额度等。“服务包"实行按年收费,自愿缴纳,签约时一次性预缴。

  六、保障措施

  (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村医培训。乡卫生院要针对村医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举办1一2期村医培训班,紧密围绕村医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村医脱产到县级医院进修急诊急救、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康复、针灸理疗、眼底检查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

  二是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尽可能满足群众常见病诊治的需要。

  三是增配适宜设备。在村卫生室统一配备健康一体机等设备的基础上,为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适当增配其他常用设备。建立完善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入出库管理、在线会诊及培训等信息系统,与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二)强化基本医保政策支持。

  一是对居民选择个性化医疗服务项目(服务包)中的费用,医保基金(含新农合)对服务包项目按50%比例进行补偿。

  二是对具备转院指征的签约患者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级医院住院的,免收年内首次县级医院住院门槛费。

  三是对签约的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上再提高10%。(贫困人口按综合医保政策执行)

  (三)签约服务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采取划片包村等方式,加强对签约服务的技术指导,为村医签约服务提供临床知识技能培训和检验检查等技术支持。在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镇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承担。

  (四)实行财政补助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县财政代缴其每人每年50元签约服务费。基本公卫新增部分按上级文件规定补助。

  七、优化服务

  家庭医生对签约个性包的服务对象定期开展面对面随访、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帮助签约服务对象代购常用药品。免费为老年人家庭培训“家庭保健员"。及时将签约空巢老人的健康监测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家庭医生应根据病情需要联系乡卫生院门诊、住院或手术医生,乡卫生院根据病情需要联系转诊至县级医院。

  八、实施步骤

  (一)签约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乡政府及时将县下发的任务数分配到各村,由各村安排人员协助村医和卫生院人员上门做好签约工作。

  (二)履约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签约医生和签约服务团队按照职责分工,对照签约协议,履约践约服务,集中开展访视服务、健康体检服务、逐级转诊服务等履约服务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大转变,是落实分级诊疗战略的重要途径,家庭签约服务工作已被纳入20xx年度卫生计生工作考核内容。我乡已成立了由王继周乡长任组长、分管卫生计生副乡长徐绍红为副组长,各联系村负责人、卫生院院长、卫计办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也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按工作时限完成。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各村负责动员重点人群和有签约需求的农村居民,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签约。乡卫生院是签约服务履约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将本辖区签约履约情况及时反馈给乡政府和村委会。签约村医负责体检数据的系统录入、服务手册记录、后续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乡卫生院要通过广播、网络、微信、展板等大众传媒,重点宣传签约服务给当地居民带来的方便和优惠,深入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必要性。提高群众对双向转诊的认识,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节约个人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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